信力建:教育,等待一场甘霖
发布时间:2020-06-15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教育问题历来是最受关注的,也是最难以改革的。受传统的教育模式的影响,中国的教育一直都形如鸡肋,事关国民最基本的教育保障,历经变革仍然有很多突出问题悬而未决。近来,国家下定决心给教育打强心针,这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重大举措。作为一线的教育人士,我奉上“十条进言”,期望能给濒临干旱的教育事业带来一场甘霖。
一、制定、修改相关法律
《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这就表明,无论是公立还是民办,都应享有同等的国家待遇,而不是特别区分公办与民办。其出发点都是为了保障全民教育的权利,所谓的盈利问题是不能作为特别区分公私学校主线的。政府应以促进教育的优先发展为宗旨,以教育供给的最大化、国民的最大化、保障的最大化为基点,脱离国有化即国营化的误区,政府可以拥有但是不干涉其经营模式。所以,修改相关的法律来规范、促进教育行业的发展是必然的。把私立学校孤立于国民保障体系之外是错误的,因此,国家在教育政策改革时,首先是待遇要一视同仁,其次是不多作干预,保证更多的学生可以顺利就读。
二、开创多元的办学模式
教育行业目前的现状是“公校先行”,国家重点投入创办九年义务教育的公立学校,包括大学,但对于中国巨大的教育需求量来说是并不健全的,合理分配教育投入资源,或是改善办学模式,以适应国民不同兴趣,不同文化取向,不同技能需求。比如,可以与外企、私企、民企合作创办职业技能学校;
也可以由社会宗教团体、民间组织、私人创办具有一定特色的学校;
甚至还可以由社区团体办学,近而将多元的教育模式推广开来,优化社会及行业人才结构,进而达到教育办学百花齐放的局面。
三、招生策略应优先民校
民校的特点在于极少占用或不占用国家资源,不对国家造成任何经济上的负担,同时却又帮助政府解决大部分的教育问题。从理论上来讲,民校所提供给国民的是可选择性的教育渠道,而公立学校是国家给予国民基本教育的保障渠道,所以,国家转变招生策略,优先民校,是对国民教育的选择权的尊重。优先民校所带来的优点是:民校可通过自主招生(不需要通过招生办划定名额),自主发证,安排就业,或者由企业资助、合作,提供“学业”与“就业”双向保障。这对于“学有所成,学为所用”的社会结构性人才来讲,是极具吸引力的。
四、教育要符合社会需求
教育的培养模式与社会需求有机结合起来,才能产生巨大的效益,也是教育的目的之一。教育的产出是人才,“宽进宽出”有助于为国民提供一个宽松的教育环境。所谓活到老学到老,不论性别、人种、职业、民族、婚否、户籍等等基本条件,无论学生以前的教育达到什么程度,所有国民都有接受教育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能以教育资格为名的条条框框去限制和阻碍他继续接受教育的意愿。每个人的层次都高低不同,“宽进宽出”就是因材施教的体现,只要教育符合为社会及行业提供人才,促使社会职能分工的充实和健康,这个教育才能说是成功的。在学校的管理上,应给予充分的资格,去自行独立认证本校学生的资格,可以独立发证认证而不受标准限制。另外,应将所有合并的大学进行重新拆分回归,以保持其原有的大学精神和特色,不应为追求高等、大型而丧失了教育的本质和灵魂。
五、充分利用社会力量
国家实行的九年义务教育之后,国民的进一步教育需求,可由社会力量来解决,除了必要国家机构学校(党校、军校、警校等)及国家重点资助院校(清华,北大等)。而社会办学的运作模式由社会资助的基金来维系,并由专业的公司进行管理,基金可由专业公司进行不动产投资,获利的部分除缴纳给专业的管理公司以外,都用可用于学校的各类行政开支。
六、政府角色要厘清
政府办学的宗旨不是限定于办学标准,例如要多少亩地,多少师资等,而重点在于是否最大保障了国民教育的权利。教育最大的问题是普没普及的问题,而不是达不达标的问题。普及性教育,是中央政府所实行的九年义务教育的主要任务,政府要全力承担这项经费,使各地区达到平衡,帮助弱势群体平等地接受教育。所谓义务教育的选择权,就是在国家提供了条件并且有保障的情况下,公民可以选择由国家提供的统一教育,也可以根据自身的需要,选择更适合自己的教育。例如个性的教育、传统文化的教育或西式教育。只要是在一个被允许的范围内,选择什么样的教育内容和方式就是他的权利。
七、管办要分离
所谓管办分离,就是管教育是政府的职责,但办学就是教育家的事情,政府不要去干涉不要去越位插手。教育的方针和模式就应该由有教育经验的校长去负责,以此慢慢地调教和培养出优秀的教育家来,民办学校更要如此。政府应该放手让这些有经验的一线教育人士去摸索出适合学校发展的路子,而不是硬性规定学校该怎么做。教育是讲究因材施教,使国民都能学有所用、学有所能才是教育的根本目的。
八、教育要开放
正如专家们所讲,政府需要规范自身在教育领域的定位,权、责、利不能全部尽揽。小康社会的政府不是无限政府,一定有明确职责范围。在教育领域,政府以负责制订教育政策和教育标准,保障最基本的教育供给和服务为主,更多的权、责、利应该放归民间,如在民办教育领域,经营、管理学校的责任,选择教材从事教学的权力,发放文凭的权力,以及经营得当、获得资助和捐赠、赢得发展的收益,应该回归办学主体;
使教育面向民众开放,使民众有自主教育选择权,应允许企业、社团、私人办学,包括外国的大学,政府只做调控和服务。拥有什么样的国民,完全在于我们要选择什么样的教育。教育要帮助个人发展成才,既能独善其身,又能兼济天下,在全球观念和现代生存方式盛行的今天,则必须通过更为丰富多彩,更加多元的形式,才能达到目的。
九、考虑开办县级大学
必须看到,县办大学是大学教育从精英走向大众的必然。我国经过近三十年来平均两位数的飞速发展,已经作为世界第三大经济大国,毫无疑问,大学教育由精英转向大众,已是历史必然。因此,要允许县自办大学,中国有2200多个县,如果每个县有一间大学,至少可以增加2000多间大学,这时中国就真正把教育搞上去了。总之,无论从发展的需要、国家的实力还是教育的提升来看,每县办所大学都是必要与可行的。当然,这首先需要解放思想;
其次,还得更新体制;
最后,还要全民支持。
十、把评估社会化
高校评估所以这么风起云涌,其根本原因就在于有评估资格的上级行政部门对此依依不舍。高校评估,就检查项目和内容而言,重点是在检查教学的程序,强调教学的规范,对于一个大学教师,即使他的教学所有环节都无懈可击,考试成绩都呈正态分布,有标准的教学大纲和教案,但依然不能说明他教学的水平一定高,陈旧的内容,空泛的思想,枯燥的讲授,都可以是百分之百合乎标准的教学。评估评价教育质量的职能,则由公众媒体或者中间机构承担。教育行业的三权分立,有助于厘清各个主体对自身职能的认识,回归本位,从而带来更适应现代社会运作的专业分工与行业升级。正如酒香不怕巷子深,政府要做的不是外行看内行,而仅仅只需要做信息披露的工作,至于学校办得好不好,应该由学生们去判断,才显得公正。
总而言之,只有放开办学,引进竞争机制,行业间相互促进,市场自由选择,才有可能提高教育质量,达到小康社会对教育的要求,办公众真正满意的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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