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杨之争”与后发国家经济长期发展
发布时间:2020-05-28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内容提要」“林杨之争”,是一场在战略级别上有关后发国家经济长期发展的道路选择问题的重要论辩。杨小凯有关后发劣势的提醒着实是一片良苦用心,但其激进式改革思路却又值得商榷。林毅夫基于内生制度变迁理论的辩驳,倒也让人称道,但其主张通过外生比较优势来利用后发优势的观点却也有待完善。本文认为,后发国家经济的长期发展靠的是基于自身而言的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这种累积创新的动力来自于实践中对无数些微问题的发现、解决意识和解决方式,即在市场化发展过程中,各个层次的主体特别是微观经济主体不断地发现问题、研究问题和找到解决问题的方法。通过累积性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就是要激发国民参与发展的热情与潜力,毕竟,国民经济的发展,说到底就是全体国民的发展。此外,我们认为,并不存在一种一劳永逸的、能够持续不断地推进后发国家经济长期发展的制度或者战略。
「关键词」后发劣势/后发优势/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
“林杨之争”及其评介
杨小凯(2000,2003)根据后发劣势理论,提醒我们注意,后发国家虽然可以在没有基础制度变革的情况下,通过模仿发达国家的技术和管理而在短期内实现经济的快速超越,但这会强化国家机会主义倾向,从而给经济的长期发展留下隐患,甚至还会使经济的长期发展遭到失败。根据其思想推演,后发国家的制度变迁过程应该实行“由难而易”的战略,即先完成较难的制度模仿,特别是应该首先模仿英美的宪政共和体制,这样才能获得后发优势[①].
针对杨小凯的观点,林毅夫(2003)基于内生制度变迁理论提出,英美式共和宪政体制既不是经济发展的充分条件,也不是必要条件。后发工业化国家能否充分利用“后发优势”,关键在于发展战略的选择,即在于通过政府政策,诱导企业在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比较好地发挥由要素禀赋所决定的比较优势;
至于政治体制的变革,只有当经济发展到一定阶段时,因内生要求产生变革的动力时才能真正奏效[②].
我们认为,杨小凯提出的后发国家应该首先进行宪政体制改革,以抑制国家机会主义的用心,着实是良苦的,这也正是后发劣势说非常值得肯定的一面。但是,其中的有些观点却是需要条件的,因而有待进一步商榷。
第一,主张先难后易的激进式改革思路,在操作方面有着很大的难度以及过于集中的政治风险,不太符合饱经政治磨难冲击之后的中国人求稳怕乱、偏好稳扎稳打的心态。况且,弄不好还可能破坏当前经济发展的稳定大局,进而影响经济的长远发展。毕竟,经济发展是一个累积过程,而不是一个时点。我们不能指望把经济发展的所有隐患都排除掉之后,再来一个“大冲刺”式的发展;
恰恰相反的是,经济发展是一个通过不断累积的创新过程,表现为各个层次的主体逐渐解决自身在前进中所遇到的一个又一个具体问题的过程。
第二,他所推崇的英美式宪政体制,是否真正能够抑制住国家机会主义,并一劳永逸地促进经济长期发展,也非常值得怀疑。毕竟,英国在当代资本主义发展序列中已经出现了落伍的征兆,它是否能再展雄翅,我们还无法印证。而美国的经济发展也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它也有相对衰落的时候,如上个世纪80年代,它不是就曾遇到日本经济的严重挑战吗?因此,我们不要指望着一种制度,包括共和宪政制度,能够持续不断地推进一国经济长期发展。经济的长期发展只能依靠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来推动,虽然对后发国家而言,这种创新很可能是通过“干中学”而来的模仿创新。
第三,一种制度安排,无论它是模仿学习来的,还是自主创新的,能否真正奏效,要取决于一个国家的文化背景、传统、国民素质等多方面因素。从确保一种制度安排能够真正奏效的角度看,它的确必须是内生的,虽然这种制度安排本身是可以通过模仿学习得来,但是制度模仿的实际效果是有条件的,结合自身的条件进行累积性创新最为重要。上个世纪50年代后的日本,在经济发展方面通过无数的模仿式累积性创新,创造了“日本奇迹”,就是一个正面的例子。而国内某些改革一味模仿国外的制度安排,并没有很好的结合中国自身的环境,因此也难以取得预期效果,其中公司治理方面的制度安排就是非常显著的一个反例。
制度建立是一个取决于路径依赖的积累过程,也是一个复杂和渐进的过程。制度因时因地而异,而且还受到社会、政治和经济冲击的影响。制度安排并不像技术那样,可以通过直接模仿拷贝而产生效果。它需要一定的“土壤”和环境基础,需要与迁入地的“土壤”环境有一个适应和磨合过程,否则是难以成活和生效的。具体到宪政体制建立,道理也是如此。
由历史知识可知,近代宪政是从中世纪的欧洲孕育萌芽的。尽管人们习惯于把中世纪的欧洲冠以“黑暗的”前缀,但是,与古代世界比较起来,中世纪仍然有三项新的因素有助于近代宪政的出现,那就是基督教伦理的基本原则(上帝面前人人平等)、泛日尔曼民族关于契约的政治理念,以及英国的国会制度。没有这些营养成分为基础,中世纪的“土壤”也是培养不出近代宪政的。而英国虽然连一部成文宪法都没有,但客观上却是对人类宪政贡献最大的国家,原因之一就是其“土壤”中包含着特定的阶层结构。对此,我们不妨进行仔细的考察。
众所周知,所谓宪政,就是指政府的一切行为是以被授予的权力为范围的,即是指政府的权力是有限的,是被民意所限制的。一种不受限制的权力,正如一头在笼子之外的老虎,是非常危险的,它可能为善,却更可能作恶。宪政就是把权力这头老虎降伏在民意的笼子之内的办法。杨小凯不是也期望通过宪政体制改革来抑制住国家机会主义的泛滥嘛。而英国人在这方面却是开创了先河的,因此,英国人被人们称为宪政的发明者。事实上,从英国的历史看,每当出一个暴君,人民就会削弱一次君主的权力,结果变成了现在这样的没有实际政治权力的挂名虚君。而之所以能如此,是因为英国社会有贵族这样的阶层结构。以其中的最初一步,公元1215年的“大宪章”为例。当时的国王约翰是一个典型的暴君,残酷昏庸,而在外交方面也非常的愚昧无知,狂妄自大。他对法国开战,却大败而归,从而把英国在欧洲大陆的领土全部都丧失了。失败后仍然不甘心,还想起兵复仇。在国内则禁锢贵族家眷,买官渎爵。由于他一再侵犯贵族的权利,以致贵族们终于愤怒了。于是他们一起拒绝了国王的调兵命令。并在主教朗登的领导下,召开了会议,起草了现在著名的“大宪章”,从而划定了国王与贵族双方权利的明确界限,这在历史上首次以公开法律条文的形式限制了过去曾是无限的王权。由此可见,没有英国的贵族阶层,是难以产生“大宪章”的,因而也是无法实现宪政萌芽的。显然,社会阶层结构是宪政内生“土壤”中的一种养分。
第四,制度虽然很重要,但也不能过分迷信其作用,在有些情况下,也许人本身比制度更为重要。毕竟,制度要靠人来执行。人是有主观能动性,而且还在不断地学习进步,因而是动态的,但制度却是静止的。指望通过一种静态的制度来约束住动态的人,除非设计制度的人是先知先觉,否则是不可能的,人与制度之间存在着动态博弈,此其一。其二,对于存在着多元主体的现实社会生活而言,设计出精巧的制度规则具有相当的难度。因此,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像“分西瓜的人不能先选西瓜”这样精巧的制度规则是很少见的。其三则是由于信息不对称现象的普遍存在。例如分西瓜的博弈,如果分西瓜的人具有信息优势,他知道西瓜哪部分好和哪部分不好,而其他人并不知道;
或者说,这里的“西瓜”是一种经验性商品[③],分瓜的人有经验,而其他人却没有。那么,在分瓜的时候,占有信息优势的分瓜人,很可能会通过制造假象来诱惑先选的人去选那不好的部分,而好的部分则留给了自己。因此,信息不对称现象的普遍存在,也会影响被许多人所信奉的制度的重要性。基于以上分析,可以认为,共和宪政体制虽然是一种权力制衡制度,但对其功效,仍然需要动态地看,不要过于迷信其重要性。
第五,宪政体制改革由于受多方面因素的影响而需要内生化,因而不可能一蹴而就。制度模仿由于受既得利益者的阻挠,要比技术和管理模仿更难,这也是所杨小凯认识到的。那么,理性选择自然是首先进行技术和管理模仿。总不至于坐等制度模仿成功再进行技术模仿吧,那岂不是要错失发展的良机。况且,发展还会内生出制度变革的要求和土壤。这对制度变革来说,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
至于后发优势,其实杨小凯也并没有否认,他不是也承认后发国家可以模仿国外的技术和管理吗?他只是提醒国人,如果不进行制度模仿,就可能克服不了后发劣势。而林毅夫则强调后发优势,在这一点上,其实是大家的共识。毕竟,如果没有后发优势存在,像中国这样的后发国家岂不是一点信心也没了?如果没有后发优势的存在,日本经济又怎么能够那么快地追赶上来呢?
但是,林毅夫关于如何利用后发优势的观点,则是有待进一步完善的。根据他的主张,应该由政府政策去诱导企业在发展的每一个阶段都比较好地发挥由要素禀赋结构所决定的比较优势,这实质上是一种外生比较优势[④]战略。对该战略,不仅早就有学者从理论上提出了质疑,而且,在实证上也未曾得到很好的印证。根据Trefler 1993和1995年在《政治经济学期刊》和《美国经济评论》上提供的经验证据,其中只有一半左右的数据支持了外生比较优势说[⑤].因此,主张通过采取外生比较优势战略来利用后发优势的观点,还有待进一步商榷。此为其一。
其二,根据外生比较优势战略,后发国家似乎永远只能跟在发达国家的后面,亦步亦趋,这几乎排除了后发国家通过学习、模仿和创新实现跳跃式发展的可能。按照林毅夫(2003)的观点,后发国家是通过一种“小步快跑”的方式,来实现产业结构向发达国家的稳步接近。这种发展方式,显然不利于后发国家实现跨越式发展。
研究表明,包括后发国家在内的任一国家,都可以通过专业化分工来创造内生比较优势(萨克斯、杨小凯、张定胜,2001),从而促进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的。这说明,后发国家可以通过跳跃式发展来实现经济追赶甚至经济赶超。日本等国的发展实践也已印证了这种方式的可能与可行性。上个世纪50年代的日本,并不是一个资本充裕的国家,但它后来却成了一个重化工业非常发达的国家,比如成了一个重要的汽车和电子产品的出口大国,并由此带动国内经济的快速发展。它靠的是什么?靠的正是通过专业化生产汽车、电子产品等资本密集型产品而赢得的内生比较优势。正是通过这种内生比较优势战略,当时作为后发国家的日本才成功地实现了经济追赶和赶超。因此,内生比较优势是有可能在外生比较优势并不存在情况下而产生,并由此推动经济实现跨越式发展,而林毅夫显然排除了这一可能性。
第三,林毅夫强调在后发优势发挥当中的政府诱导作用,这其实是与杨小凯的观点是截然相反的。按照杨小凯(2003)的观点,经济发展的关键是,由私人企业和市场决定生产什么、出口什么和进口什么,而不是由政府刻意去追求外生或内生比较优势。杨小凯就曾以中国“远大空调”企业和日本汽车制造业为例说明了这一点,但是他却把日本制造业腾飞的结果归因于美国军管当局为日本建立了宪政秩序上。显然,这是无法解释中国“远大空调”等一批先行企业情况的。这又一次说明,总用宪政来解释经济发展问题,并不总是能自圆其说的。
无疑,后发优势的发挥是需要一定条件和基础的(落后的程度,人的理性、文化背景、政治传统、开放的意识等具有隐含性特征的变量)。为什么非洲有些国家就是发挥不了后发优势,而日本和中国却发挥了后发优势?个中原因之一是经济主体的理性使然。而落后的差距不同也是重要原因之一。非洲某些国家正是因为落后的差距实在太大,以至于它们根本就没有模仿学习的基础,因而无从模仿学习起来,这就像幼儿园的小朋友是无法学习大学的数学分析课程一样。这一点,差点连提出“落后优势”理论的格申克龙(Gerschenkron,Alexander)也都忽略了,他认为,相对落后的程度越大,落后的优势也越大。事实上,相对落后差距不能太大,也是后发优势得以发挥的重要条件之一。此外,影响后发优势发挥的因素还包括文化传统、政治背景,以及开放意识等。一个国家如果闭关锁国,固步自封,没有一点开放和学习的意识,那么,落后就永远只能是落后了。
第四,让人有些迷惑不解的是,林毅夫教授为什么忽略制度创新和安排对一国经济增长的重要性,而仅从技术层面分析决定一个国家增长潜力的条件,并把它归结于生产要素、产业结构和技术创新三方面,(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且认为技术创新是其中最重要的(林毅夫,2003)。中国经济发展的实践已经多次证明,制度创新和安排在特定的时期具有促进经济发展的独特功用,原因是它可以激发国民参与发展的热情与潜力。比如,农村家庭联产承包制改革,激发的就是农民参与农业经济发展的热情,所以才极大地促进了中国农业劳动生产力的巨大释放;
而20世纪80年代苏南等地乡镇企业制度方面的创新,则是触发了集体经济和民间经济当中的国民的发展潜能与活力,所以才能够带动中国经济独领风骚十来年。况且,特定的制度创新与安排确实能够诱发技术创新,并推动经济发展。农村分田到户后农业经济的迅猛发展显然离不开农业技术进步,那么,为什么在原先的制度安排下没有发生呢?原因只有从制度创新层面上来寻找。乡镇经济曾经的独领风骚,其道理也是如此。正如林毅夫(2003)分析的,经济增长离不开技术创新,而为什么乡镇企业的技术创新在当时快于其它企业呢?原因还得从制度创新层面来寻找。
后发国家经济的长期发展要依靠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来驱动
后发国家经济长期发展只能依靠基于自身而言的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
并不存在能够一劳永逸地、持续不断地推动后发国家经济长期发展的制度或战略。这里需要指出两点:①创新是站在后发国家角度而言的。虽然它也许是通过模仿先发国家而学习来的,甚至可能就是直接的拷贝,对先发国家而言,自然算不上是创新,但对后发国家而言,却的确是创新,因为后发国家以前并不存在。②从推动经济长期发展的角度讲,创新必须是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因为经济发展过程中的创新多半是问题导向型的,发展不停,问题就不断,创新便不已,因而创新必然是持续不断的、是累积的。正如波特所说的,“许多创新是平凡观点的累积,靠的是些微的领先与洞察力累积,而非单一、重大的科技突破”[⑥].重大的创新并非那么容易产生的,比如重大的技术创新,往往需要上百年时间才能发生一次。
说到创新,首先得提到熊彼特(J.A.Schumpeter,1912)。他在《经济发展理论》中提出,创新就是指“企业家对于生产要素的重新组合”,其目的在于获取潜在利润。熊彼特创立创新理论的主要目的,在于对经济增长和经济周期的内在机理提供一种全新的解释。他认为,创新能够引发经济增长,并且还从创新的内在机理出发,解释了资本主义经济运行呈现“繁荣-衰退-萧条-复苏”四阶段循环的原因,说明了不同程度的创新,会导引长短不等的三种经济周期。而熊彼特所列举的创新形式,则大致可以归纳为三大类:一是技术创新,包括新产品的开发,老产品的改造,新生产方式的采用,新供给来源的获得,以及新原材料的利用;
二是市场创新,包括扩大原有市场的份额及开拓新的市场;
三是组织创新,包括变革原有组织形式及建立新的经营组织。现代经济学的发展,其实已经为创新增添了新的类型,如制度创新、理念创新等。纵观各国经济发展史,可以发现,经济长期发展无不是由各种形式的创新所组成的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流所驱动的。
运用熊彼特的创新理论,我们认为,长期的经济发展,主要依靠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来解决两方面的问题:一是克服和破除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障碍;
二是为经济发展寻找和挖掘新的源泉和动力,并加以应用。
(一)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克服和破除发展中的障碍
在经济长期发展中,必然时不时地会遇到阻碍经济发展的因素,因而,需要通过各种创新来不断加以克服和打破,进而推动经济向前发展。因此,从某种程度上说,长期的经济发展,就是一个持续不断地进行创新,以克服和打破发展过程中所遇到的制约因素的累积过程。这可以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来进行分析。
第一,从横向方面来分析,各个国家(地区)实际状况(包括所处的发展阶段、经济实力、市场容量、政治背景、文化传统、历史积淀、人口素质、国民特性、周边环境,以及开放程度与开放意识,等等)的不同,决定了在其经济长期发展中遇到的障碍也不同,由此产生的创新需求的内容与程度也自然不同,因而,驱动各自经济长期发展的创新流的组成成分及结构也必然不同。那些制度和体制相对完善的国家(地区),在一定的时期内,其经济发展中所遇到的障碍主要来自技术、市场或者组织等方面,因而,驱动其经济发展的创新流,主要是由技术创新、市场创新和组织创新等方面的内容组成,比如像美国这样的市场体制比较完善且法制和各种制度相对健全的国家。而另一些国家,可能由于其制度和体制不很完善,因而,在其创新流中就必然会有一些制度创新的成分,比如处于体制转轨时期的中国。另外,各国(地区)民众对其发展中遇到的制约因素的认识不同,加上各自文化传统、政治背景以及历史积淀等多方面因素的差异,造成了各自国民特性的差异,因此,其创新流中的主导成分及各成分的相对比例也会截然不同。比如有的国家当前主要在谋求政治上的独立,有的国家主要谋求国内政局的稳定,有的国家则在进行体制变革,还有的国家则是多种变革和创新齐头并进。无论是哪一个国家,它们都在谋求通过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来破解发展中遇到的障碍与制约因素,从而推动其国民经济长期持续发展。
第二,从纵向方面来分析,同一个国家在不同发展阶段遇到障碍的组合也不同。有的因素可能已经成了一种瓶颈,因而产生的创新需求较为强烈。如果供给条件具备,很快就会产生相应的创新供给,于是瓶颈因素被打破,经济得以快速向前发展。否则,发展可能会暂时受阻,发展的速度趋缓甚至停滞不前,直到条件具备、创新得以产生、瓶颈因素得以打破为止。另外,在破解瓶颈因素的同时,创新也会发生在其它制约因素方面。但是,无论如何,伴随着经济的发展,总会有旧的制约因素不断被相应的创新供给所克服和打破,同时又会出现新的制约因素和障碍,从而需要新的创新来破解它。于是,经济的长期发展,也就成了不断地进行创新,不断地克服和破解制约经济长期发展的阻碍因素的累积过程。
以中国为例。为了破解长期制约农村经济发展的桎梏,中国于1979年推行了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改革。这一改革由于极大地调动了农民生产经营积极性,因而促进了农村生产力的巨大释放和中国经济的迅猛发展。但随着国内外形势的变化以及农村生产力的逐步释放,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已经不能进一步推动农村经济持续向前发展了,在一定程度上甚至已成了农业经济快速发展和农业国际竞争力提高的障碍了。开放的中国面对的是国外实行规模经营的现代农业的竞争,而中国由于农村社会保障问题解决得滞后,农民的土地目前在一定程度上发挥的则是社会保障的功能,因为对大多数农民来说,农业收入已经不是其主要收入来源,而且在人均土地面积那么少的情况下,也根本不可能成为其主要收入来源。于是农业不是农民的主要职业,而农民也不是专业化的职业农民,这无疑会直接影响中国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在开放经济条件下,农业发展必然依赖于竞争力的提升,没有竞争力便意味着没有市场,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没有市场就不可能有发展。因此,无论是从竞争角度,还是从农业自身发展角度看,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都需要进一步改革,进而适应农业经营规模化、专业化,以及农民职业化的需要。从这里再次看到,并不存在一种能持续不断地推动经济长期发展的制度或者战略,经济长期发展只能依靠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来驱动。
世界银行的研究也证明,中国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就是不断推行新制度。乡镇企业,作为一种组织和制度创新,对1983年以后中国产业增长起了关键性作用。因为在一个人们从政治上还不能明确接受私人产权的年代,乡镇企业通过建立一种集体性质的组织,提供了与私有中小型工厂相当接近的激励机制。加之中国此时也开始对国际贸易、外商直接投资开放国门。这些因素,与农村改革、乡镇企业等作用在一起,产生了巨大的效应,从而推动中国经济开始快速增长。
(二)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寻找经济发展的新源泉、新动力
换一个角度看,经济长期发展,还需要通过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来寻找和挖掘新的发展源泉与动力,并加以应用。而流行的各种经济发展理论,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对这一寻找、挖掘和累积创新过程的系统描述和归纳提炼。以下通过理论回顾的方式来阐述这一过程。
古典经济学家斯密较早地认识到充分竞争、自由贸易以及专业化分工对财富增进和经济发展的重要作用。而李嘉图在强调自由贸易对经济增长促进作用的同时,还提出了比较优势学说,从而补充了斯密的绝对优势说。毫无疑问,充分竞争、自由贸易和专业化分工,的确都是经济长期发展所需要的,但从经济发展的客观现实来看,它们只能是作为一种趋势来追寻,要真正实现之,仍然需要持续不断的变革与创新。西方国家自由化取向的改革历程基本上可以印证这一点。
新古典理论和新经济增长理论都注重理论的模型化,并强调要素投入和技术进步对经济增长的促进作用。在哈罗德-多马模型中,决定经济增长的唯一因素就是资本积累。索洛等人对此提出了质疑,并创立了技术进步决定经济增长的模型。舒尔茨等人又在此基础上提出了人力资本理论,他们认为,对卫生、教育等投资可以增强人的体力和智力,提高人的素质和技能,从而使一般人力资源转变为人力资本。这种资本不仅可以产生“知识效应”和“非知识效应”,直接或间接地促进经济增长,而且可以产生递增效应,消除常规资本与劳动力的边际收益递减,保证经济增长。罗默和卢卡斯的新经济增长理论又向前迈进了一大步,认为,知识积累、技术创新及专业化人力资本作为决定性投入要素,不仅自身收益递增,还可以使其它投入要素收益递增,从而使经济增长动态化,并以此说明经济增长的原动力。
仅以计量模型来探寻经济增长的动力,往往会使一些很有价值的观点被遗忘掉,如斯密的专业化分工理论。对此,缪尔达尔也曾指出,主流经济学家通过设想一些与事实不相符合的概念,并由此凭空建立计量经济模型,然后用这些模型去模拟经济增长的轨迹,其结果常常与现实经济运行相去甚远,因而是极为有害的。在弥补计量模型的不足方面,新制度经济学的贡献倒是功不可没,其中诺斯等人从制度创新和安排方面对经济增长和发展的有益探索,确实让人耳目一新。
诺思(1968)指出,在技术没有变化的前提下,通过制度创新亦能提高劳动生产率,并促进经济有效增长。他还认为,制度不仅构造了人们在政治、社会和经济方面发生交换的激励结构,制度变迁还“决定了社会演进的方式”,因而,制度“是理解历史变迁的关键”。他还特别强调制度,尤其是产权制度,对经济增长的根本性影响,而这都是以往经济理论并未揭示的。在其专著《西方世界的兴起》中,他还通过对法国和西班牙1500-1700年间经济史的考察,揭示出了最早兴起的法国和西班牙,其经济却不能长期有效增长的制度根源。
20世纪90年代以来,发达国家技术进步所带来的前所未有的生产率的提高,使发展经济学家再次将目光聚集到了经济增长的源泉上来。新熊彼特主义和方法再次将技术进步看作是实现增长的重要源泉,并将产业组织方式、收入分配、政治制度等,与鼓励技术创新的激励机制联系起来,认为它们都将影响长期的经济增长。而部分发展中国家经济发展的经验教训,特别是1997、1998年的亚洲和俄罗斯金融危机,使经济学家们不得不对“休克疗法”的实际效果和运用条件进行重新思考,并对新自由主义倡导的完全快速的自由化产生了质疑。伴随信息经济学和新制度经济学的发展,发展理论更加重视发展中国家的历史、文化和发展阶段不同而形成的不同制度特征,强调发展应全面重视社会、文化、制度、人力、环境以及经济和金融等各种非经济因素和经济因素的关联性,从而实现社会全面发展。正如斯蒂格利茨所说的:“发展不仅仅是经济增长,而是社会的全面改造。”
由上可见,经济学家们一直都在寻找和挖掘驱动经济发展的新源泉、新动力。由于各自所处的国家不同,因而受各自特有的发展阶段、经济结构、政治背景、制度、文化传统、历史积淀以及国民特性等众多因素的影响,寻找和挖掘出来的因素也往往不同。但可以肯定的是,经济长期发展也需要这种持续不断地寻找、挖掘和累积创新过程来推动。没有持续不断的寻找、挖掘和累积创新,经济发展就会像没有喂草的马一样,越跑越没劲,从而越跑越慢,直至最后跑不动。
后发国家由于落后的缘故,可以挖掘和创新的方面也较多,从创新驱动经济发展的角度看,后发国家是有优势的。但创新又需要一定的基础与条件,比如,国民应具备起码的理性和素质,(点击此处阅读下一页)
国家要具有开放的环境和学习的意识,还要有保护创新者收益的制度,等等。缺乏一些基本条件,创新便难以产生,经济的长期发展也会受到影响,这也正是后发国家的发展有快有慢、有好有差的原因了。
(三)一个推论:创新的间断性也决定了经济发展的波动性
创新是一个国家的灵魂,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是经济长期发展的根本驱动力,因而,创新的间断性也就决定了经济发展的波动性。20世纪20-30年代英国的沉沦以及80年代后日本经济的停滞,可以说是这方面的例证。
英国的沉沦,主要原因在于墨守成规造成了创新严重不足,从而导致产业效率低下,竞争力较差。由于机械化率较低,其煤炭工业在1913-1936年间,生产效率只提高了10%,而同期的荷兰和德国则分别提高了112%、81%。在炼铁方面,英国用的仍然是开口炉,而不是吉尔克利斯特·托马斯式或“基本式”炉,棉纺织用的是走绽而不是环形纱绽,船舶用的是蒸汽机而不是柴油机。而日本的衰落,其原因也在于创新的间断上。我们知道,日本经济的快速追赶和赶超主要是通过模仿创新来实现的,在此之后,自主创新理应成为经济增长的主要驱动力。但由于长时间地依赖模仿创新,当经济走向前列后,模仿创新没了空间,而自主创新又未能及时地填补上来,从而导致了创新断层。正是创新的间断,才引致了日本经济上个世纪80年代后的风光锐减。
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动力的主要来源何处?
既然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是经济长期发展的根本驱动力,那么,创新的动力又来自哪里呢?根据对中国及其它后发国家的研究,我们认为,创新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发展中各个层面的发展主体发现问题、思考问题以及解决新问题的方式。
如前文所述,发展过程中会时不时地遇到各种发展的新障碍,因而需要通过不断创新来加以克服与破除。发展不停,问题不断,创新不已。正是持续不断的对问题的思考以及对处理问题方式方法的累积创新,才不断地推动经济持续发展,而创新的累积性和间断性也同时决定了经济发展的累积性与波动性。这其实已经再次回应了前面的观点,即并不存在一种能够一劳永逸地、持续不断地推动经济长期发展的制度或者战略。
发展是与问题相伴而行的,只要经济在发展,问题就会不断地产生,老的问题解决了,新的问题又会冒出来,因此,需要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来解决不断产生的新问题。问题是不断的,创新是累积的,发展因此也是累积的。只有通过这种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解决发展中不断产生的新问题,经济才会持续向前发展。如果无视发展中这些无数需要解决的所谓“小问题”,最终发展的矛盾就会激化,就会出现大纰漏、大问题,发展的机会就会丢失,发展也会因此而崩溃或者停滞。企图通过某种制度、一种战略,或者一次改革来推动经济持续发展,是一种简单思维的逻辑,也是我们中国人思考问题与西方人之间的根本不同,体现了中国人过于喜欢宏观思考、不注重做实事、做细部改进的缺陷。古人说:“一屋不扫,何以扫天下”?如果我们每个人都把自己面前的细小事情都做好了,每个企业家都尽力搞好自己的企业,每个政府官员都把自己事情办妥了、尽责了,这些努力累积起来,中国发展的事情不都自然解决了吗?同理,我们认为,中国改革二十多年来所取得的成就,不能完全归结为某种制度、一种战略,或者某一次改革,正确的归因应该是在市场化取向的改革背景中,广大民众献身于发展的各种具体的创新与努力。
创新之所以能够促进经济发展,是由于它能激发国民参与发展的热情与潜力。顾名思义,国民经济是以国民为基础的经济,因而,国民经济发展也必须要以国民的发展与激励为基础,而创新正是通过激发国民参与发展的热情与潜力来驱动国民经济发展的。这其实是一个以国民为基础的国民经济发展观的问题,由于篇幅所限不便展开,我们将另文再述。但是,可以指出的是,中国改革开放二十多年来的发展成就,正是由于持续不断的累积创新,一次又一次地激发了一波又一波的国民参与到经济发展当中来而取得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改革,激发的是农民参与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的热情;
国有企业所推行的各项改革,挖掘的是国民参与国有经济发展的活力与潜力;
乡镇企业制度创新,释放的是集体与民间经济中的国民投身发展的潜能;
而允许各种经济成分并存以及后来的鼓励各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的政策,则是激发各种经济成分当中的国民参与经济发展的潜力与活力。自然,国民在参与发展的过程中自身也得到了发展,而且国民经济的发展还必须要以国民的发展为基础。因此,创新正是通过激发国民的参与热情与自身的发展来驱动国民经济发展的。而经济发展了,国民殷实了,便会自发寻找政治自由,寻找自己的利益代表,以保护自己的利益。如果没有一定的经济基础,国民也是很难切实地追求自己的政治自由的,这又回应了前面观点,即包括宪政体制改革在内的制度变迁,在很大程度上还要靠内生需求来推动,唯此才能真正奏效。
[①]参见杨小凯的三篇文章,即萨克斯、胡永泰、杨小凯,“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载《经济学(季刊)》2003年第2期;
杨小凯,“经济改革和宪政转轨:回应”,载《经济学(季刊)》2003年第2期;
杨小凯,“后发劣势”,http://www.unirule.org.cn/symposium/c181.htm
[②]参见林毅夫,“后发优势和后发劣势”,载《经济学(季刊)》2003年第2期。
[③]关于经验性商品、搜寻性商品和信任性商品的分类,参见(法)泰勒尔《产业组织理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132页。
[④]关于“内生比较优势”、“外生比较优势”等的划分,详见杨小凯,黄有光,《专业化与经济组织》,经济科学出版社1999年版,第6页。
[⑤]杨小凯,《内生与外生比较利益说》,http://www.yannan.cn/.
[⑥]波特,《竞争论》(中译本),中信出版社2003年版,第170页。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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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波特,《竞争论》,中信出版社,2003版。
来源:《学海》2005年第5期
高传胜,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研究人员;
刘志彪,南京大学长江三角洲经济社会发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国家教育部长江学者,南京大学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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