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求透明,是呼应承诺

发布时间:2020-04-11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最近30年来,中国的法律制度已经初步完备,现在的问题是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公民有责任推动政府养成严格遵守法律的信念。      1月7日,上海律师严义明来到北京,向财政部和发改委递交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书》。其中向两部委提出了五项申请。
  他要求财政部“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两周在财政部网站上详细列表公布2008年度财政收入、支出及文字说明”和“2009年度财政收入、支出预算及文字说明”。
  递交给发改委的申请书中要求,“列表公开2008年11月5日以来向发改委递交审批申请的省市地区名单及项目名单”、“列表公开4万亿资金来源以及目前已经审批通过的具体投资项目名称,选择投建项目的原因,投资项目的预算金额”,并“持续地、实时地列表公开对投资项目责任主体所属项目资金使用情况、招投标情况的监督措施及监督机构名称”。
  根据《信息公开条例》第九条,严义明认为,以上事项,“除涉及国家秘密的除外”,都属于“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严义明成名已久,多次涉足证券维权案件,又先后两次出任周正毅的代理律师。2007年《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后,他开始关注政府信息公开。
  “最近30年来,中国的法律制度已经初步完备”,严义明说,现在的问题是有法不依和执法不严。公民有责任推动政府养成严格遵守法律的信念。
  《新民周刊》:为什么会有这次的举动?
  严义明:最近大家都在总结改革开放30年的经验,我对此的理解是,中国在过去30年里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就,一方面得益于中央的正确领导,另一方面得益于人民通过自己的创造性的实践,呼应了中央制定的政策。这种让改革开放取得重要成果的互动关系,应该保持维系下去,中国才有可能在下一个30年里继续进步。
  十七大报告里说,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我是在用我自己的行动,来呼应这种政治承诺。
  《新民周刊》:为什么要求这两个部委公开信息?
  
  严义明:全国人大代表是代表人民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他们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审议预算和决算。我咨询过部分上海市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他们都提到,在人大召开期间,人大代表拿到政府预算草案的时间很晚,一般要到会议的后半程,代表们不要说看懂这些复杂的财政数据,连看完的时间都没有。客观上,他们中的一些人是在不很了解预决算内容的情况下,审议和通过预决算报告的。
  今年中国面临全球金融危机的考验,政府出台了很多应对危机的财政政策,中央要求全国人民上下一心,共度难关,如果人大代表不了解政府预决算草案的内容,怎么做到上下一心?我认为,只有事先公开政府预决算草案的内容,公众才有时间、有机会在两会之前向所在地的代表反映对国家财政的意愿和要求,人大代表才能有充足的时间调查研究这些财政决策是否科学。
  广泛参与和监督的前提是广泛知晓。预算的内容很多关系到民生,这些内容关系到千家万户的生活安排。我要求,在两会召开前两周,在网络上公开和预决算有关的信息,满足人民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需要。
  发改委的问题在于,4万亿投资将带来大规模政府采购,涉及的政府部门和官员相当多,建立防腐败体系非常重要。1997年亚洲金融风暴后,中国也实施了大规模的基础设施投资计划,其中一些政府投资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了较大的腐败案件,特别是集体腐败,以至于出现了“工程上马,干部下马”的情况。这次发改委、财政部和监察部成立了跨部委的督查小组,向各省派驻督察员,监督4万亿的决策和实施,但政府内部监督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在公开透明的基础上接受公众的广泛监督。11月以来,发改委在网上公布了项目审批与核准的相关信息,但公开内容仅限于审批核准项目的名称,申请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等详情都没有公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第七条规定,其核准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准情况,包括项目建议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都应该主动向社会公众公开。发改委目前的公开程度并不符合要求。
  《新民周刊》:你的申请有没有得到答复?
  严义明:这还需要一段时间。但即使没有马上得到积极正面的响应,并不意味着永远得不到积极正面的响应。
  我从1998年开始证券市场的维权,一开始法院不愿意受理中小股东利益受损的案件,经过多年努力,尤其是我代理的中小股东告银广夏的案子以后,法院终于开始受理。这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坚持。在信息公开这件事情上,我不推,政府也会动,但也许会动得很慢,不能满足人们知晓和监督行政机关工作的需要。我从去年5月开始,向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提出信息公开的申请,除了环保部以积极的姿态来应对,其他部委和地方政府都不愿意正面响应。
  《新民周刊》:你曾要求哪些地方政府公开信息?
  严义明:我因为关注淮河的污染问题,要求安徽省环保局、安徽省卫生厅和河南省环保局公布这两个省内的重点排污企业名单。我申请后河南省很快就公布了名单,但是这个名单上只有一家企业。整个河南省只有一家重点排污企业,这是不可想象的。而安徽只给我了一个省和国家重点督办的排污企业名单,我就给他们一个回函,问重点督办企业和重点排污企业是不是一回事,他们说不是一回事。这等于是说他们没有回答我的问题。2008年夏天,我就到环保部去举报,要求环保部依法监督安徽省环保局的做法。环保部很重视,一个月之内就批转到了安徽,但还是没有什么效果。秋天我再次去北京向环保部和监察部举报,要求监察部依据《监察法》第二条,对不依法执行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安徽省环保局进行检查。然后我再去安徽省环保局,告诉它,第一,我对安徽省的排污企业情况作了调查,掌握了一些证据;第二,我已经去北京举报了它;第三,如果它仍然不公开相关信息,我将向安徽省政府和人大举报,请求省政府对环保局进行考核和人大评议政府工作报告的时候,要考虑到这个情况。这次安徽省环保部门答复说,他们不是不公开,而是需要很多时间来准备。
  《新民周刊》:你认可这个解释吗?
  严义明:虽然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公布到实施,已经给各级政府一年的时间来准备,但我仍然对安徽省环保局的说法表示理解。去年12月12日,他们打电话给我,说准备公布,年底,他们把相关内容寄给我了,里面有一百多家重点排污企业的名单。我觉得这是很认真严肃的做法。我对此是满意的。
  从证券市场的维权,我得出一个经验,申请政府信息公开遇到困难是理所当然的,这也正是我们要提出申请的意义所在。公布一些信息,接受公众的监督,一些行政机关必然会感觉痛苦难受,他们需要有一个不习惯到习惯的过程。提出申请不能立即得到正面积极的响应也是意料之中的,我会反复地、坚韧地依照法律推动。
  《新民周刊》:为什么从证券市场维权转而关注政府信息公开?
  严义明:我慢慢淡出证券市场维权,是因为中小股东的权益必须得到保护,这个事情越来越受到重视,社会的共识已经形成,法院也开始受理这方面的案件。此外,有大量的律师已经跟进来做。我不做,也有别的律师能够有效地做这个工作。我的时间精力有限,应该做点更有意义的工作。
  我一开始关注的是环保问题,但是要证明企业在排污,是一件很困难的事情。我在考虑怎么把这个事情做下去。2007年,《信息公开条例》颁布了,我看到这是一个很好的突破口,它要求把环境信息作为信息公开的内容,而且,申请信息公开,还可以全面推动政府依法行政。按照规定,几乎所有领域的政府行政信息都要求公开,一旦公开之后,公众就可以监督行政机关是否依法行政。我们要做的就是推动政府走出第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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