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与中国外交] 货币基金的风险是什么
发布时间:2020-03-20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2008年年底席卷全球的金融危机中,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简称IMF)以协调世界各国共同应对危机的大平台的角色而备受世人关注,与此同时,要求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改革的呼声也逐步高涨。通过积极参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治理改革,以中国为代表的发展中国家促成了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果,在提高基金组织作为国际机制的合法性方面做出了巨大贡献。在本次改革中,中国积极谋求在国际金融事务中的发言权,在基金组织中获得了与自身经济实力更相匹配的地位,承担了相应责任,正向多边国际合作积极参与者稳步迈进。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
20世纪30年代的大萧条表明,稳定的国际货币体系和金融秩序并非单个国家所能维持,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成立正是为了在这一领域提供国际公共产品。截至本轮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前的2007年12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拥有184个成员国,特别提款权总份额214亿(333亿美元),可借款总量相当于2082亿美元,是唯一调整国际货币关系的政府间国际机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自成立以来,其职能根据成员国对国际公共产品的需要而不断变化。20世纪70年代,成员国对固定汇率作用产生怀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转而向发展中国家提供宏观经济政策建议。80年代区域金融危机频繁爆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职能又进一步扩大到危机管理。时至今日,其主要职能仍是调节国际收支,维护汇率稳定,但使用手段包括了提供贷款、外汇援助、政策建议等多种措施。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是一个国际金融机构,其整体的运作机制同商业银行十分类似。成员国向IMF缴纳一定份额,其在组织中的投票权与决策权即由所缴份额决定。IMF会根据各成员国的外汇储备、进出口贸易额、国民收入、经济波动性四项指标确认一国的缴纳份额。成员国的投票权包括基本票和加权投票权,根据各国所缴纳的份额,每10万个SDR可增加一个投票权。此外,成员国每借出40万单位的SDR则增加一票,因此身为债权国的发达国家相应地拥有更多票数。在进行投票表决时,IMF采用特定多数制。根据IMF章程,21类经营性问题需要经过70%多数通过,18类重要问题需要85%多数通过。
通过加权多数表决制,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立起了基于“比值平等”思想的合法性,实现了实力、责任、权力三者联动。在没有独立激励的情况下,单个国家在集体决策活动中首先计算的是自我利益的最大化,而不会采取行动促进集团目标的实现。加权决策机制给予成员国与其实力相符的激励,从而有利于主要大国积极承担责任,有利于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进行高效决策。另一方面,IMF的加权表决制考虑到了国际金融领域内国家实力不平衡的现状,如果片面追求一国一票的绝对平等主义,会激发大量的“搭便车”行为。加权表决制使得IMF获得发达国家的有力支持,提供国际公共产品的效率因此大幅提高。”
但是进入21世纪,IMF受到了前所未有的挑战,最重要的原因是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发展。空前繁荣的全球资本市场带来的问题已超出《国际货币基金协定》的管理范围,IMF现有决策机制的一系列缺陷也浮上水面。由于IMF贷款常常带有政治方面的附加条件,大国控制使许多发展中国家感受痛切。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议程的背后,更深层次的含义是改变长期由霸权国主导的国际金融秩序。2008年9月,以雷曼兄弟公司破产为标志,全球金融危机正式爆发,拖延已久的IMF改革终于进入各国首脑的议程。
中国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的倡议
在二十国集团华盛顿峰会召开之前,中国已经在2008年10月举行的第七届亚欧峰会上宣示了中国在基金组织改革上的立场。作为全球最大的经济实体,欧洲在危机中看到了限制美元、甚至结束美元霸权的机会。可是,拥有最多外汇储备的中国并没有“一边倒”地站在欧元国家的一边。中国在国际金融体系中有保护自身外汇资产的利益诉求,因此不希望以急剧的方式结束美元的霸权地位。在2008年11月的G20华盛顿峰会上,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指出,国际金融体系改革应该坚持全面性、均衡性、渐进性、实效性的原则。在2009年4月举行的G20伦敦峰会上,胡锦涛主席提出了更为明确的改革方案:一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应加强和改善对主要储备货币发行经济体宏观经济政策的监督;二是改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治理结构,提高发展中国家代表性和发言权;三是完善国际货币体系,健全储备货币发行调控机制,促进国际货币体系多元化、合理化。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改革涵盖了执行董事会改革、高级管理层改革和份额分配改革等几大方面,其中的核心是份额的重新分配。二十国集团峰会进一步凸显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治理改革中的分歧。欧洲不仅建议将IMF执行董事会的表决多数由目前的85%降低至80%,还试图将欧元区的执行董事席位合并,合并后的“大欧洲”代表份额将高达32%。如果这一倡议获得通过,欧洲将取代美国拥有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唯一否决权。这些改革倡议只是发达国家集团内部的调整,对促进发展中国家的利益并无裨益。因此中国在与发展中国家充分协商的基础上,独立提出了治理改革的具体谈判目标。在匹兹堡G20峰会前夕,中国人民银行行长助理郭庆平和财政部部长助理朱光耀表示,发展中国家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中的投票权份额应与发达国家平等。目前发达国家在基金组织总共拥有60%的投票权,而发展中国家只拥有40%。中国认为,这一投票权比例应该得到改变,以逐步实现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50%对50%的比例,促进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决策的合法性。
随着金融危机触底反弹,谈判各方立场逐步趋近,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治理改革逐渐成形。在2009年9月24日举行的二十国集团领导人匹兹堡峰会上,拥有超额代表权的发达国家承诺,将向代表权不足的发展中国家转移至少5%的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份额。份额评审与分配仍将在现有的制度框架下,按照每五年审核一次的既有规则运行。与中国最初设定的转移10%的份额、达到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份额平等这一谈判目标相比,中国取得的是有限的成功。但不可否认的是,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治理结构开始出现了转变。基金组织总裁卡恩会后表示,在向发展中国家转移的5%的基金份额中,中国获得的增幅最大。
从治理改革的进程和成效来看,发展中国家必须学会在与发达国家的合作中寻求自身的利益。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的悖论是,改革必须由现行的决策机制来决定。而在现行的治理框架下,有关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任何实质性改革都必须获得霸权国和主要发达国家的支持,否则就不可能形成决策。在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之前,治理改革步履维艰,主要原因就是发达国家不肯放弃在基金组织中的既得利益。直到金融危机爆发后,各方力量平衡出现了变化,美欧等发达国家才会在保留单边否决权等特权的前提下,有限度地接受治理改革。在这一过程中,以 中国为代表的新兴经济体与发展中国家积极与发达国家对话、协商,成为积极参与国,最大限度地争取了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的影响力,促进了本国的国家利益,也维护了发展中国家的共同利益。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中的中国外交
20世纪70年代后期以来,国际金融秩序完成了布雷顿固定汇率体制崩溃后的调整,经济全球化由此得以全面推进,这一体系为中国的改革开放提供了理想的外部环境。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积极融入国际体系,参与国际分工,经济保持了三十年的高速增长,综合国力获得显著提高,在国际社会中树立起了负责任的大国形象。
21世纪初,中国已经开始认识到要为国际社会作出贡献,因此在外交政策中提出“负责任大国”的定位。在此次国际金融危机的背景下,中国的定位进一步调整。面对变局,中国有两种选择:或是学习欧盟,制定一项全面的未来国际金融战略,逐步建立与中国经济空间相适应的金融空间;或是步日本后尘,对美欧关于国际金融秩序的改革提议权宜应对,予以拖延。显然,只有积极参与国际机制的构建和运作,承担维持国际金融秩序的实质成本,才能使中国在国际体系中的角色转变为建设性的改革者。2009年4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治理改革在伦敦峰会上取得了突破,与会领导人同意将基金组织的可用资金提高到7500亿美元,并增发2500亿美元的特别提款权(SDR)配额。基金组织的可借款总量比危机前翻了3倍,SDR总量翻了10倍。2009年7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公布了2500亿美元特别提款权的分配草案,新兴经济体和发展中国家总共获得1000亿美元的特别提款权,其中中国新增90亿美元。2009年9月,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首次发行SDR债券,中国在权利与义务平衡、分摊与自愿结合的原则下,积极支持基金组织扩大融资,购买500亿美元的基金组织债券。这些举措,既有助于提高基金组织的治理能力,也维护和提升了中国的国家利益与国际地位。
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在第十一次驻外使节会议上指出,进入新世纪新阶段以来,和平与发展仍然是当今时代的主题,但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广大发展中国家平等参与国际事务的要求日益强烈,国际上实现国际关系民主化呼声增强,国际金融危机使现行国际经济金融体系、世界经济治理结构受到严重冲击,世界多极化前景更加明朗。由此,中国外交应当开拓视野,审时度势,不断提高新形势下处理国际事务的能力和水平。一方面,充分利用当前的外部机遇,调整与国际体系的关系,可以确立中国在国际社会中积极参与国的角色。另一方面,作为一个新近崛起的发展中国家和国际公共产品供应队伍中的后来者,中国的加入必然冲击既有利益格局,会与长期占据国际体系支配地位的霸权国和发达国家发生一定矛盾。因此,以现有国际机制为基础的多边合作,对于确保中国在国际体系中的平稳转型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中国对国际货币基金组织的参与,就是一个对国际机制从熟悉规则、掌握规则、运用规则,再到制定和完善规则的过程。只有进入国际机制内部,中国才能利用现存制度安排的开放性,表达自身的利益诉求,进而在权力对比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积极谋求修改既有机制的规则,参与创立更加公平、合理的国际金融新秩序。
目前,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治理改革已经取得阶段性成果,改革的时间表也已经明确,将在2011年1月之前完成份额转移评审。尽管下一步改革的幅度尚不清楚,但可以肯定的是,由国际机制代替霸权国维持稳定的国际金融秩序,确保全球经济稳定发展,达到令人满意的治理绩效。
(责任编辑:李瑞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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