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他毁掉了中国人的道德观】 中国人的道德观
发布时间:2020-03-19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法学硕士、“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调离法院后,被安排在了南京市镇江路4号斜对面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下属的司法所,随后又被抽调去南京湖南路做拆迁工作,“平常不大在司法所办公室出现”。
近日,不断有网友发布南京“彭宇案”或将翻案的消息。消息称:“彭宇案”令江苏高层领导震怒,指示从重处理司法腐败。案件的主审法官――原南京市鼓楼区人民法院法官王浩,“已被停职检查,其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侦查和处理。”经记者赴南京实地查证发现,主审“彭宇案”的法官王浩,目前确实已经调离法院工作,但并未停职接受检查。
道德滑坡的始作俑者
2011年10月13日,2岁的小悦悦在佛山南海黄岐广佛五金城相继被两车碾压,7分钟内,18名路人路过但都视而不见,漠然而去,最后一名拾荒阿姨陈贤妹上前施以援手,引发网友广泛热议。2011年10月21日,小悦悦经医院全力抢救无效,在零时32分离世。
10月27日,国新办的新闻发布会上,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说,小悦悦事件引起了我们国家上上下下深刻的思考。“最近发生这个事件,有一些道德层面的问题,当然可能也有法律层面的问题。”
说到法律层面的问题,不妨让我们再看一眼当年彭宇案的判词:“如果彭宇是做好事,根据社会情理,在老太太的家人到达后,其完全可以说明事实经过并让老太太的家人将她送到医院,然后自行离开。但彭宇未作此等选择,他的行为显然与情理相悖。”
2006年11月20日,南京老太太徐寿兰在公交车站摔倒,彭宇上前搀扶、联系其家人并送其至医院诊治。随后,老太太咬定彭宇将其撞倒并向其索赔。双方对簿公堂。南京鼓楼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彭宇给付老太太损失的40%。彭宇不服判决。双方在二审中达成和解,随后淡出公众视野。
不少评论认为,正是“彭宇案”,造成路人“见死不救”现状,甚至有网友评价说,“彭宇案”令中国社会道德水平倒退50年,主审法官王浩毁掉了中国人的道德观,这话固然偏激,但人们对“彭宇案”判决的“窝火”心理昭然若揭。
唯一不能和解的是真相
“不管如何,彭宇案本身对法官王浩的影响和冲击是巨大的。”江苏省某法院一名法官事后称。
2007年9月3日,宣读完一审判决书上最后一个字,法官王浩长舒一口气,敲下法槌,转身离去。
然而案件远未像王浩想的那样一锤定音,辱骂和恐吓的电话潮水一般涌向办公室,相形之下,网络上的谩骂只算是浪花。“那几天我什么事情都干不了,电话也不愿意接了,有的人什么话都不讲,拿起电话就骂人。”他回忆道。
这起普通的民事案件及其争议,随着高层关注和激烈的舆论情绪,甚至带到了中共十七大和全国“两会”上。2008年3月15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公丕祥在全国“两会”新闻中心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首度披露该案双方已庭外和解。至于调解内容,他拒绝透露。
南京中院的一位负责人表示,二审并没有对一审认定的事实和适用法律重新审查。他说,各方更多地是从大局来考虑,可以说感动了双方当事人,唤起了他们对南京这座城市的责任。双方达成了一个协议。就经济利益赔偿的部分,双方都做出了较大让步。“双方也感觉到,这案子弄下去就是消耗战。如果最后做出一个撞了还是没撞的结果,必然会对其中一方构成伤害。”
对此,《南方周末》的相关报道说:“对于这个本来就没有赢家的官司,和解,也许是个皆大欢喜的结局,尽管,唯一不能和解的是真相。”
多数南京人不愿再多事
彭宇案之后,徐寿兰老太最后一次接受采访时向媒体称“事情都过去了”,之后徐寿兰老太不再面对媒体,而彭宇本人也不再向媒体露面。坊间的一种说法是,彭宇案之后除了法官王浩被调离原岗位之外,徐寿兰老太在南京警方任职的儿子及某派出所所长和一办案民警涉嫌作伪证和刑讯逼供,同样受到牵连。
而当初徐老太起诉彭宇后,为忙于应诉,彭宇在无奈中从南京某通讯公司辞职。案发之后,彭宇的手机也换了。对于彭宇的去向,也有人称“他已离开了南京”。
彭宇的辩护律师高式东称,现在他和彭宇还有联系,有时在一起打球,因为那一次官司后来成了朋友,但对于彭宇的新联系方式,高式东拒绝透露。
就在今年夏天,南京一名老人在公交车上突发脑病,在此情况下,公交司机没有将车开到医院更没有对老人实施救助,最终老人因发病时间过长死亡。
孙宣宁,南京大件公司的出租车司机。因为天天和乘客在一起,因为跑的路途远,去的地方多,他说在彭宇案发生之前,如果路途遇上摔倒的老人或者妇女他会毫不犹豫地出手相救,可现在再遇上这类事件,他可能得犹豫了,犹豫的原因是他“不想多事”。在南京,在彭宇案后,和孙宣宁有着同样想法的并非孙宣宁一人,他说“多数南京人都会这样想”。
彭宇案,留给南京一个被公认的道理――有了这个前车之鉴,多数人觉得在这个城市里“不是自己的事少管,多一事不如少一事”。
9月27日上午,中央文明办专职副主任王世明在中共中央宣传部、中央文明办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中国人一直以来呈现着良好的道德风貌,中国人道德滑坡说法不妥。
对于摔倒老人该不该扶这一问题,王世明也表示,对扶老携幼,我们的态度是就该去做,没有二话可说,有的被扶老人及其家属冤枉好人、让好人受委屈,导致大家不敢扶起摔倒的老人,这是不该发生的事。
法官去了街道办搞拆迁
近日,各大论坛以及微博平台上,不断有网友发布“彭宇案”或将翻案的消息。
网友称:“南京彭宇案的鼓楼法院法官、法学硕士王浩已被停职检查,问题交由司法机关侦查和处理;涉案的市某区公安分局高级警官(被撞的徐老太之子),已被开除公职,其涉案问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涉案的市某区公安派出所所长和一办案民警涉嫌伪证和刑讯逼供,同样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记者联系南京市鼓楼区法院谈及彭宇案时,一名法官说,“(王浩)人调走了,我不清楚这事”。该法院另一法官则证实,王浩确实是调走了,而调走之前王浩在该院的知识产权庭任职。
调离法院,王浩被安排在了离法院10公里之遥的鼓楼区挹江门街道办。该办事处党群科丁科长向记者证实,“彭宇案”主审法官王浩,在2010年11月的一次人事变动中,被调入该办事处,在办事处下属的司法所工作。
另据司法所工作人员介绍,王浩调到司法所后,随后又被抽调去南京湖南路做拆迁工作,“平常不大在司法所办公室出现”。
“司法所业务上归区司法局指导,机构和人员都属于街道办。”党群科另一名工作人员说,在街道办的月例会上,他经常能见到王浩。
街道办党群科丁科长随后从司法所得到证实,此前王浩确实被抽调去做拆迁,“调去做拆迁都是一轮一轮的,这一批刚刚结束了,王浩就是这一批的,这两天就会回司法所上班。”
对于停职检查的说法,丁科长明确予以否认:“如果要停职,街道办肯定会知道的,但我们目前为止从没有收到任何相关的消息。”
司法所位于南京市镇江路4号的斜对面,这里离街道办的办公场所还有3公里之遥,司法所在一个破旧的居民生活区的弄堂里,看上去有些破落,以至于连一些住在这里的居民都不知道还有个司法所存在。
(来源:《广州日报》《城市新报》《法制晚报》《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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