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庙:中国古代的银行|中国古代寺庙
发布时间:2020-02-29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中国古代的佛教寺庙并非只是供和尚们习武念经的场所,它还往往是大地产所有者,是半官方的信用机构。 社会呼唤信用机构 在南北朝以前,中国民间的借贷都是个人之间的行为,开展放款业务也大都只是商人的事,没有哪家机构愿意承揽这种事。而存款业务则根本不存在,那些阔绰的地主和商人只能把钱藏在自家的地窖里。
由于王侯、官僚对百姓的盘剥,以及天灾人祸导致的歉收和债务,老百姓往往被迫去借高利息的钱粮,从此陷入驴打滚的债务陷阱,一辈子也还不清。南朝宋文帝有个儿子,在荆州做王,他借钱一百给平民,收回时要偿还一千钱,本息高达1000%。又例如北齐的末代皇帝非常暴虐,他经常向民间征用物品,早上要,晚上就要收齐,不然就要坐牢杀头,经办的官员往往趁机放高利贷,借钱给百姓去置办救命的东西,通常是借―还十。
而遇到灾荒之年,百姓更是借贷无门。各朝官府也会开仓赈济,发放粮食、布匹给灾民。但这种全民赈灾的政府行为总归不是长久之计,要解决民间的经济问题还是需要经济的办法。
在这种情况下,穷人需要高利贷之外的一种可以承受的借款方式;没什么权势的富人则需要一个能够安全存钱,最好还有点收益的理财途径;政府也需要一个缓和贫富矛盾、减轻民众额外负担的缓冲媒介。在这种广泛的社会需求之下,中国历史上第一个集存款、借贷和典当于一身的半官方信用机构便在南北朝时期出现了,这就是佛教寺庙。
天然的信用机构
佛教寺庙最早在汉代时就已经出现了,但为什么到南北朝时期才发展成为信用机构,而且在当时只有这样的地方才能发展成信用机构呢?
原来,佛教在传入中土后,在南北朝时期发展到一个高峰,由于全民崇信佛教,因此上自皇帝、王侯,下至地主、商人,无不争相向寺庙施舍土地和财物。寺庙长年累月就这么只进不出,当然都富得流油。和尚们过得再奢侈,因为受到教规和舆论的约束,消费还是很有限的。因此大量富余的财富和土地白白窖藏和闲置,正好可以用来借贷或出租食利,这也符合经济学上“富者更富”的马太效应。于是,寺庙作为一种中介性质的组织机构,面向社会进行规模化的放贷和吸纳存款也就变得水到渠成了。
不仅如此,寺院本身就是一个有组织的宗教团体;其资产雄厚,存款者承担的风险比私人要小得多,因此很容易衍生出储蓄银行的功能。地主、官僚、富商这些钱多了没处用的富户,在生利渠道狭窄的封建社会自然也愿意委托寺庙放款,寺庙则从中收取一定的管理费。而且寺庙的分支机构和客户遍及各处,办理贷款业务也比私人方便,很容易建立信用网络。
寺庙银行由盛转衰
在南北朝时期,寺院设有专门的金融机构,称为“质库”,经营抵押放款业务。到唐代称为“无尽藏”。宋代时,又称“长生库”,放款的本钱称为“长生钱”(因为本钱不会消灭,又能生出新钱,故名)。社会各阶层的人都可以以抵押的形式向寺院借款,从金银珠宝、白貂坐褥到黄牛、丝麻,寺庙都收得起。
不过在宋代以后,寺院作为信用机构的地位便由盛转衰了。元室尊藏传萨逝派为国教,汉传佛教受压抑;明代先是专宠道教,后期则崇信基督教,佛教得不到发展,寺庙日渐衰落;清代则尊崇儒家理学,而且废除了历代由官府控制通过考试剃度出家人的制度,使得大批无文化、无真信仰的流民和贫困破落者涌入僧尼队伍,僧尼的素质和社会地位越来越低。
这样一来,原有的佛教寺院不仅丧失了王室捐助这一重要财源,而且相关的免税经济特权也被剥夺了。各地佛寺庙产也往往被豪强夺占,官府不但不予保护,还屡屡征用寺庙财产,寺院经济随之迅速衰落。寺庙作为信用机构的金融垄断地位也逐渐丧失,其业务逐渐被世俗经济中崛起的钱庄、当铺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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