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下的中国式道德困境:日常生活中的道德困境
发布时间:2020-02-21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当我们实行市场经济后就面临这样的困境:圣人道德崩溃了,而公民道德却没有发育成熟。在一个缺乏公民道德根基的社会,市场化的结果就难免助长一些人的见利忘义、损人利己。
食品安全问题已经成为国人最揪心的问题之一,它不仅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构成威胁,而且大大降低了国人的幸福感。
“有意伤害”是一种离轨行为
从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角度看,食品安全问题有两个体现:一是无意伤害;二是有意伤害,从现状来看,大部分食品安全问题属于第二种情况。
从社会学角度看,食品生产经营者这种“有意伤害”是一种离轨行为,即背离了社会的法律与道德规范的行为。有人说,食品安全问题往往与我们的经济体制转型到市场经济有关,因为市场经济涉及利益交换,久而久之,人们容易见利忘义、损人利己。问题在于,西方社会也是市场经济国家,尽管它们也存在食品安全问题,但显然没有我们这么严重。有人或许会说,这是由于他们的立法与执法比较到位、比较严格。的确,法律非常重要。我国的食品安全问题与法律及执法方面存在的漏洞有密切关系。
然而,如果食品生产经营领域中的“有意伤害”行为太多,执法者根本就管不过来。所以,在法制比较发达的国家,道德的作用并不是不存在,而是变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东西。就执法而言,没有道德做基础,不但执法成本极其昂贵,而且―定会留下大量的执法真空。所以,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血管里需要流着道德的血液。但问题在于,食品生产经营者并不是完全缺德的人。我们可以百分之百地确定,他们在对待家人与朋友的态度上,血管里依然流着道德的血液。所以,我们要问的是,那些缺德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血管里缺少了什么样的元素?
中国人往往不太讲究公民道德
从道德的角度看,中国所面临的食品安全危机是道德转型滞后的结果。在中国的传统社会中,历来缺乏公共领域。在“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的封建社会中,公共领域是难以出现的。这种状况导致中国人特别依赖私人领域、特别重视私人关系。与之相适应,私人领域的道德也特别发达。私人道德的特征是特殊性的,是因人而异的。
也就是说,人们对待他人是好还是坏,取决于他人与自己的关系的亲密程度:最好的是亲人、次好的是朋友、邻里与同事、次次好的则是一般的熟人,到生人层面,私人道德有时就不适用了。我们常说的“损人利己”中的“人”其实更多地指的是“生人”,尤其是市场交易中的“生人”。这种待人的厚薄因人而异的情况就是费孝通先生所说的“差序格局”。与人们对私人道德的倚重相对比,中国人往往不太讲究公民道德。公民道德的特征是普遍性或非歧视性的。也就是说,不论是对待熟人还是生人,人们都一样讲究道德,都会避免自己的行为给社会造成的负面后果(如往公共洗盆里倒茶叶渣而造成洗盆堵塞、往马路上扔垃圾而污染环境等),都不会做损人利己的行为。
从传统社会向市场社会的转型,意味着人们从熟人社会转向了陌生人社会。人们所打交道的对象不再局限于熟人,而是扩展到陌生人。在这样的社会,要使市场交易有序而不乱,就需要一种新的道德,即公民道德。它指的是调节人们与他人(包括陌生人)的公共关系的道德。这种道德明确地界定了个人在公共生活中的权利与义务。这种道德未必崇高,却十分基本,没有它,社会就会乱套。它的特征是普遍性的,不会因人而异,不会教人只对熟人行好,而对生人使坏。当我们进入市场经济以后,缺乏这样的道德做基础,市场就会变成坏的市场,处于市场交易中的人的本性中的恶的一面就可能被释放,而善的一面就可能更多地只存在于私人领域。
可以说,由于我们长期以来不太重视公民道德的建设,市场转型缺乏道德的支撑。过去在计划经济时代,我们是非常提倡公共道德的。这样的道德作为共产党员的道德无可非议,但作为具有正当私利的全国公民的道德,其维系成本是非常大的,也是很脆弱的,一旦维系的机制(如单位的“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度、“表扬”制度等)衰弱,便寿终正寝。与此同时,与私人利益不相抵触的公民道德却未在全民中扎下根基。于是,当我们实行市场经济后就面临这样的困境:圣人道德崩溃了,而公民道德却没有发育成熟。在一个缺乏公民道德根基的社会,市场化的结果就难免助长一些人的见利忘义、损人利己。食品生产与经营领域里的种种“缺德现象”,正是公民道德薄弱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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