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度经济领域中的大争论]2018经济争论
发布时间:2020-02-17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经济参考报》编者按:2005年已经过去。回首这一年,经济领域大事件不断,新观点频现,争论热点更是层出不穷。这些争论是社会热点在经济领域的体现,每一场争论背后都有着广泛而深刻的社会背景。许多争论更是高潮虽过,余韵不消,其所反映的社会问题并未得到解决,或许还会掀起大浪。《经济参考报》编辑部现将各场争论一一整理,内部投票,选出有代表性的争论,并加星号,分别标明口水度(争论激烈程度)和炫目度(公众关注度),让大家重新回味。
股权分置改革之争
伴随着2005年4月29日股改的正式破冰,更为激烈的争论开始爆发。
前期的争论,主要是围绕股权分置改革是否适时,是否是中国股市最主要或最重要的问题展开的。反对股改的人认为,股权分置并不是中国股市目前最重要的问题,也不是当务之急;有人认为股权分置问题太复杂,太具有爆炸性,最好是长期搁置以后再说;也有人提出,股权分置问题应当在牛市中解决,熊市中不是好时机。而主张尽快推出股权分置改革的观点则认为,如果旧体制发展得很好,就不会有改革的需要和动力。改革通常是被困境逼出来的。中国股市确实存在很多很重要很基本的问题,但解决股权分置则是最紧迫的任务。
在改革试点推出之后,争论的焦点有所转移,股改中支付对价的理论和法律依据成为市场最热的话题。因为对价并不存在客观标准,不同的利益方显然都会有自己不同有时甚至是对立的考量。有知名经济学家站出来批评,支付对价和分类表决就是把股权分置改革的决策权交给了流通股股东,使流通股股东处于优势地位,但这样的权利是不对等的,对非流通股股东不公正。有人甚至更精确地计算出,由于支付股改对价,国有资产损失了几千亿人民币。
而支付对价和分类表决的拥护者们则指出,即使采用分类表决,广大分散的流通股股东也只有一个消极的否决权,仍然是一个被动的弱势群体,根本谈不上什么优势。如果非流通股按过去惯例依净资产值计量,股改后国资非但没有损失,反而大大增值了。
紧随其后,股权分置改革成败标准之争更是轰然而动,一时压倒了其他争论的声音,把这次股权分置改革之争推向了高潮。中国证监会研究中心主任李青原7月底发表演讲认为,不能以当前的股价来判断改革的成败。一石激起千层浪,此番演讲,引发了对“股价是否为股改成败标准”问题的争论。李青原认为:不应以当前股价来判断改革成败,只要200至300家大型上市公司完成改革,对市场前景的预期就会清楚起来,在股改市值完成60%时即可实行新老划断。刘纪鹏、张卫星等反对者认为,股改应以股价论成败,股价大跌就意味着改革的失败。放弃以股市涨跌为衡量标准,实际上是主张股市改革可以没有客观标准,这有可能导致市场在熊市的泥潭中越陷越深,甚至导致股权分置改革的失败。在这场股权分置改革的进程中,与此相关的争论热点轮动。但是,出乎市场意料的是,不管周围的争论如何激烈,管理层态度却始终坚定如一。证监会主席尚福林曾经表态,股改“开弓没有回头箭”。伴随着股改有条不紊地向前推进,股权分置改革也大大超出此前即使是最乐观的估计,在一年多内大体顺利完成,开始成为市场的共识,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从正面去评价这场改革,并准备积极面对和拥抱即将到来的全流通时代。
口水度:★★★★★
争论伴随着股改,各种非议至今不绝,激烈程度无出其右。
炫目度:★★★★★
股市难起沉疴,股民意气难平。谁没有意见,谁又会不关注?
经济适用房存废之争
关于经济适用房异化及其存废,业界一直有讨论。“两会”期间,即有委员在提案中明确建议取消经济适用房。但这并没有引发全民性的普遍关注和讨论。
进入5月后,随着经济适用房项目排号人搭帐篷数月苦等放号一事被报道后,立即引发了全社会的普遍关注,而取消经济适用房的呼声也随之再度被提起。媒体有关经济适用房“适用”了谁的提问和京城经济适用房调查在社会上引起了较大反响,其中,北京经济适用房小区“天通苑”里进出的宝马、奔驰车和豪华装修,简直成了一种黑色幽默。
这使得变了味、走了样的经济适用房成了众人竞相攻击的“靶子”,而排号难、审核松、富人化趋势明显等敏感问题也一再被触及,同时,正反双方围绕取消经济适用房也展开了激烈的争辩。
其中建议取消方观点认为,经济适用房既不经济也不适用,在社会诚信系统没有建立的条件下,购房者家庭年收入证明等材料都可以通过多种造假途径获得,导致经济适用房大量流入了实际上并不缺房、着眼于升值的投资者手中,给国家造成了不必要的损失。
而反对方坚持认为,虽然经济适用房在建设、销售等环节中确实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但如果取消经济适用房,将导致一部分人永远也买不起房子。有钱的人可以去买商品房,但有些中低收入人群可能一生都买不起商品房,需要政府提供优惠购房的机会。
针对经济适用房所引发的争议,建设部、国家发改委、国土资源部等联合发布了《经济适用住房管理办法》,首次提出了严控经济适用房户型的标准:中套在80平方米左右,小套在60平方米左右;同时明确严控供应对象,并对经济适用房实行租售并举。尽管如此,有关经济适用房存废的争论并没因此而终结。
口水度:★★★★
无明星人物参与,争论适可而止。
炫目度:★★★★★
大众话题,宝马车进驻更引起公愤。
银行“贱卖”之争
“贱卖”争论始于交行引资上市。2005年6月,交行在香港上市,其战略投资者汇丰所持股份大幅增值,“贱卖”争论浮出水面,但声音尚小。第五大银行交行上市后,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和其他中小银行也纷纷引入外资。截至2005年10月末,已有22家境外投资者向17家中资银行入股超过165亿美元,占国内银行总资本的15%左右。从3月到10月,平均每个月都有一家中资银行引入外资。引资浪潮引起质疑和不安。
10月,建行上市,人们发现建行公开交易的股价为账面价值的2倍,远远高于出售给美国银行和淡马锡的价格(1.2倍)。指责建行被“贱卖”的言论迅速涌现。
贱卖论者惊呼,国内金融企业在“像甩卖温州鞋子一样竞相甩卖金融股权”。争论由售股价格的贵贱问题升级到了“金融安全”的高度,甚至触及对外开放政策。贱卖论者认为,外资入股的长远目标是要控制中国金融业乃至中国经济。
11月,争论引向白热化,银行“贱卖”成为各个金融论坛和研讨会的热门话题,在互联网上也引起了网民的热烈讨论。一种较为中性的观点是,“贱卖论”有片面性,但国有银行股改应该向内资开放。
面对舆论压力,走在改革前列的中建两行都出面反驳贱卖论,央行和银监会的金融高官也公开驳斥。在质疑声高涨的时候,银监会公布了合格战略投资者的遴选标准:入股比例不低于5%、股权三年锁定期、派出董事、丰富的银行业管理经验、投资商业银行不多于两家。
回顾这场仍未平静的争论,人们发现,这场争论不单对银行业改革进程产生了影响,甚至波及到了证券业的开放。
口水度:★★★★★
影响广泛,涉及行业重大主题。
炫目度:★★★★★
有高官参加,波及整个金融业。
通胀通缩之争
虽然从年初开始,研究宏观经济的学者们就纷纷猜测2005年会出现通货膨胀还是通货紧缩,但是,通胀通缩真正演变为学术界的一场争论,还是始于2005年7月3日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举行的一场名为“经济形势讨论会――2005年上半年宏观经济形势”的座谈会。
在会上,清华大学中国与世界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李稻葵预测,在2005年三季度,消费物价指数(CPI)就会由正变负,同时货币与准货币供应量(M2)将在2005年年底低于10%。这一结论得到了众多学者的支持,如北京大学中国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毅夫、国家发改委经济研究所经济形势研究室主任王小广、中银集团首席经济学家曹远征和中国社科院宏观经济研究室主任袁钢明等。他们的理由基本一致,就是认为:中国这一两年来的物价上升一直是靠两个方面的支撑。一个是由于缺粮造成的粮食价格的上涨,一个是房地产价格的快速上涨。但由于2005年粮食供应较充足,同时,受国家调控政策影响,房地产价格现在也开始下来,所以物价将会下跌。与此同时,前两年的过度投资将在这一两年内导致生产过剩,由于需求跟不上,就会发生通货紧缩。
但是,还是有许多学者对这一问题持怀疑态度,他们着重强调的理由有两个。一是国内投资反弹势头仍很猛烈,从而会带动生产物价指数(PPI)上涨。现在,PPI的影响已经开始向CPI转移,所以会造成通货膨胀。二是央行预计2005年的M2将上涨18%,货币供应量充足,只可能带来通胀压力。持这样观点的有国务院研究室宏观经济司副司长郭克莎、中国国际金融有限公司首席经济学家哈继铭、社科院金融所金融发展室主任易宪容和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晓西等。
通胀通缩之争应该可以算作2005年最重要的经济争论之一,因为对物价的争论实际也就是对今后经济走势的争论。由于参与争论的都是国家著名宏观经济学家,他们的观点必然对我国政策产生这样或那样的影响。虽然现在这一争论仍在持续,但可以肯定,当其中一派意见占到明显的上风时,我国的宏观经济政策将向这一方向倾斜。
口水度:★★★
主题重大,但讨论文质彬彬。
炫目度:★★★
贯穿全年,但仅在学界、政界。
刘国光“7?15讲话”之争
2005年7月15日,著名经济学家刘国光,就当前经济学教学和研究中的一些问题谈了一系列看法(简称刘国光“7?15讲话”)。这些内容经网络公开后,在理论界引起轩然大波,进而将经济学界本已存在的所谓“右派”与“左派”、“主流”与“非主流”之争、公平与效率之争等进一步推向高潮。
“7?15讲话”的核心内容是:当前经济学教学与研究中西方经济学的影响上升,马克思主义经济学的指导地位被削弱,提出了关于中国的经济改革与发展究竟是以马克思主义经济学为指导还是以西方经济学为指导的问题。该讲话主要内容经修改后,刊登在《经济研究》杂志2005年第10期上。尽管讲话内容以“经济学教学研究中的一些问题”为主,但直接触及西方理论是否会误导中国经济改革、意识形态等上层建筑问题,矛头直指目前风头正劲、对政策制订颇有影响的“主流”经济学。
讲话内容公开后,不少“非主流”经济学者纷纷举行各种形式的研讨会,支持刘国光的讲话。与此同时,不少人也在网络上发表文章,公开反驳刘国光的观点。
此番争论,遭遇的两个“冷处理”耐人寻味:一是尽管反驳刘国光者大有人在,但目前尚无重量级人物与之公开叫阵;二是除部分网站外,主流媒体基本沉默,仅有少数报刊报道此事。尽管如此,此场争论的激烈程度丝毫不亚于2004年的“郎顾之争”,这反映了一个深刻的背景,就是中国的改革与发展确实到了一个十字路口,改革在取得巨大成效的同时,各种深层次矛盾也愈发凸显。
口水度:★★★★
经济学家打“口水仗”,历来“含金量”极高。此次争论因另一方明显在进行“冷处理”,尽管其主题重大,只能给出四星的评价。
炫目度:★★★★
同样,媒体的“冷处理”,加之仍未脱离理论界的圈子,未引发官方公开介入,因此给出四星的评价。
何龙之争
在2005年8月21日广州花都进行的汽车论坛上,中国WTO谈判的主将龙永图与中国最资深的汽车业专家、原机械工业部部长何光远在自主品牌的观点上发生辩论。
龙永图表示,“关于汽车的自主品牌或者说民族品牌的问题,我认为我们不能够为自主品牌而搞什么自主品牌。如果其中许多核心零部件和核心的技术都是在中国开发在中国使用的,那么它叫什么名字就已经不重要了。”
当时在场的何光远则明确说,“刚才龙永图部长的观点我不太赞成。”“现在我们在一个合资企业当中,我们的企业在产品问题上基本没有发言权,这个不是我们奋斗的目标。”此事通过网络在第一时间报道后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间成为所有媒体和网站共同关注的热点话题。
论战虽因汽车而起,但讨论更多转向中国需不需要自主品牌和自主创新。这一边竖起民族大旗,强调发展自主品牌的重要;那一边指出,没有外资的进入也不会有今天的奇瑞和吉利,不要对外资搞运动。批龙方显占上风。
事过半个月,龙永图称,他在花都汽车论坛上提出中国汽车“不要为自主品牌而自主品牌”的观点,并非不鼓励国内汽车业搞创新和开发自主品牌,而是强调国内车企遍地开花大搞自主品牌的时机还远远不够成熟。由此引出新一番论战。一方叫阵论敌开始胆怯,批驳“时机论”;另一方则为主将大呼委屈,力挺WTO先生。
随着时间推移,何龙之争在喧嚣两个多月时间后逐渐沉寂。而余音绕梁,2005年12月初科技部官员严辞批判“市场换技术”的失败(特别是轿车领域),小范围内再次引起热烈讨论。
口水度:★★★★
从逻辑严谨的技术讨论一直发展到恶言恶语的人身攻击,大家辩得热闹、瞧得热闹。
炫目度:★★★
相关网页超过6300篇;在搜狐汽车频道为两大阵营投票者超过60000人,论战时间持续数月。
房产品牌暴利之争
有关房产品牌应否暴利的争论实际是近年来房地产业是否暴利争论的延续,不幸的是房地产商自己引火烧身。
在2005年11月举办的“2005首届中国地产品牌价值评估与品牌评选活动”论坛上,北京华远集团总裁任志强扔下一枚重磅炸弹,他说,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理由是“没有巨大的利润支持,无法建设品牌,因此房产品牌就应该是具有暴利的”。
此语可谓一石激起千层浪,舆论和学者群起而攻。以易宪容为代表的反对方认为,房地产暴利本质是掠夺。他还在自己的博客(网络日志)上撰文写道,不论开发商如何叫嚣,房地产市场存在暴利早已是不争的事实,现在开发商在利用计划与市场两者的弊端为其牟取暴利,权力与市场的共谋是房地产存在暴利并持续获得暴利的本质原因。
就在争论进行之时,期间还有消息传出,任志强收回了自己的暴利说,这似乎为暴利说争论画上了一个“圆满”的句号。但对此任志强予以了否认,他仍坚持自己“房产品牌就应该具有暴利”的观点。这种“硬挺”在网上遭到了一片反驳声,众多人士无不力挺易宪容,这使得争辩形成了一边倒的态势,也使得关于暴利的讨论达到了一个高潮。
但也有观点认为,房地产业确实是一个高利润行业,但是这种高利润是与长周期、高成本投入与比较高的政策风险相生相伴的。房地产业本身还相当年轻,绝大多数地产企业发展并不成熟,确实存在个别项目或者个别企业暴利的现象,但是纵观全行业来看,暴利并不存在。
口水度:★★★★
论题有爆炸性,但一面倒的“讨伐”减弱了争论的激烈。
炫目度:★★★★
大众及舆论广泛参与,但明星只有一个。
(摘自2005年12月31日《经济参考报》,标题有改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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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分置”:是指中国股市因为特殊历史原因和特殊的发展演变中,中国A股市场的上市公司内部普遍形成了“两种不同性质的股票”(非流通股和社会流通股),这两类股票形成了“不同股不同价不同权”的市场制度与结构。股权分置问题本质是非流通股与社会流通股之间的产权关系不清,其隐含的子问题之一是非流通股的价格确定方式缺失,非流通股失“价”了,所以每次非流通股试图寻找定价方式,就难免产生了与流通股股东一系列的利益矛盾冲突。
经济适用房:是指政府为解决低收入者的住房问题而作出的、给开发商以免交土地出让金等优惠政策同时要求开发商将开发利润率控制在3%以内,从而达到为收入中低阶层提供其买得起的商品房的政策。国家计委、建设部出台的《经济适用房价格管理办法》中将其定义为“经济适用房是指纳入政府经济适用房建设计划,建设用地实行行政划拨,享受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向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供应的普通居民住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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