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民主与民主政治发展
发布时间:2020-02-16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要:马克思主义经典理论认为党内民主是共产党党内活动的基本原则。利用党内民主推动国家民主政治建设,也是中国共产党推进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一贯方针。新时期推动国家民主政治建设,要深刻认识党内民主对民主政治发展的示范效应、制度保障作用以及合法性汲取作用。
关键词:党内民主;民主政治发展;政治发展动力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一、党内民主的涵义
马克思、恩格斯早在创立共产主义者同盟之初,便已经开始探讨党内民主问题。恩格斯早在1845年就指出:“民主在今天就是共产主义。……民主已经成了无产阶级的原则、群众的原则。……当各民族的无产阶级政党彼此联合起来的时候,它们完全有权把民主一词写在自己的旗帜上。”①
列宁在创建新型无产阶级政党的实践中,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党内民主的理论。列宁认为,所谓党内民主,就是说“党内的一切事物是由全体党员直接或通过代表,在一律平等和毫无例外的条件下来处理的;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成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产生的,必须向党员报告工作,并可以撤换”。②
以毛泽东为主要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在总结中国共产党自身建设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丰富和发展了党内民主的理论,认为“党内民主的实质,就是要发扬党员的自动性与积极性,提高党员对党的事业的责任心,发动党员和党员的代表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尽量发表意见,以积极参加党对人民事业的领导工作,并以此来巩固党的纪律和统一。只有认真地扩大党内民主,才能巩固党内的自觉的纪律,才能建立与巩固党内的集中制,才能使领导机关的领导上作臻于正确。”③
学术界对党内民主的涵义也做了不同的界定。有人从党内民主与一般民主的区别来界定党内民主:“党内民主是党基于自身的性质、任务和宗旨,依据民主集中制的基本原则,对党的组织、体制和过程做出的民主的制度规定以及由此形成的党内政治生活。”④有人强调党内民主主体权利的落实:“所谓党内民主,就是指全体党员有权平等地直接或间接地决定和处理党内一切事务,也可以说党员是党组织的主人或主体,党内事务归根到底由党员当家作主。”⑤还有人认为党内民主是制度规定层面和政治生活层面的结合,也有人强调权利与义务的统一。
上述关于党内民主的定义都有其精到之处。从概念本身来讲,“民主”是党内民主的内在含义,“党内”则是民主的范围界定。概念本身表明,党内民主是民主的多种形式之一。
因此,党内民主应该是这样一种制度规定: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其党员的民主权利能够得到保障,党内能够实现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讨论和民主监督。具体地讲,就是在中国共产党党内,根据党章和党内的其他规定,党员在平等的基础上,按照有关的民主程序和形式,享有对党的事务的参与决策与管理的权利,代表大会集体领导、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
二、党内民主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理论依据
现代政治孕育了政党,而政党也推动了现代政治发展。英国著名历史学家杰弗里•巴勒克拉夫说:“政党不仅是现代政治组织的独特形式,而且是它的中心”。在当今世界,任何以民主为取向的政治发展都有赖于政党的作用。因为在现代文明社会,一个民主的政党才是符合现代政治合法性的政党。现代政治体系的合法性不仅取决于意识形态和制度安排,而更多地取决于执政党的民主作为与民主风范,政治体系与执政党为社会提供适当的政治产品和绩效,即它的政治行为与政治绩效是否从最广大人民的需要出发,是否满足了社会中各阶层人们的需求。①
一般说来,一个政党内部的民主状况,并不必然对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产生决定性的影响。但是近现代形式的民主政治诞生以来,政党与民主就紧密联系在一起,民主政治是政党政治产生发展的基础和环境,政党政治是民主政治得以运行的关键环节。在现代民主政治中,无论是资本主义民主还是社会主义民主,都是由政党来领导和推动的。因此,在现代民主政治中,党内民主是其基本组成部分,政党的民主化也是政治民主化的一个重要环节。政党本来就是民主政治的产物,而且是民主政治的高级形式,是政党就必须有党内民主。
中共十三大报告明确提出,以党内民主来逐步推动人民民主,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切实可行易于见效的途径。
中共十四届四中全会在《关于加强党的建设几个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指出:“发扬党内民主必然推进人民民主,这也是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条重要途径”。中共十六大报告和十六届四中全会《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更是进一步提出:“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对人民民主具有重要的示范和带动作用”,“ 发展党内民主,是政治体制改革和政治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以发展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这一思路凸显了党内民主对推动国家民主政治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此后,十六大、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重申了这样的观点。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白皮书深刻指出:“中国共产党领导和执政本质是领导、支持和保证人民当家作主”。党内民主的不断发展必将带动整个国家政治生话的民主化。实践也证明,如果党内民主不健全,人民民主也会受到制约和破坏。党内民主的健全发展必将给人民民主的发扬提供力量,保证进一步促进人民民主的发展和完善。
邓小平曾经指出:“在我们党内和国家内,必须按照毛泽东同志提出的,要造成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这种局面首先要从党内造成,我们国家也要造成这样一种局面。但是,如果党内不造成,国家也造不成。我们党一定要造成这样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我们党内一定要有充分的民主。”②
胡锦涛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 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 十七大报告指出:“党内民主是增强党的创新活力、巩固党的团结统一的重要保证。要以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以增进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③这就为今后一个时期内建设国家民主,推动政治发展提出了一个主要的思路:把发展党内民主作为推动政治发展的力量,利用党内民主来推动民主政治发展。
以上论述表明,必须将发展党内民主作为推动国家民主政治发展的重要力量之一。在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现阶段,充分重视党内民主的发展,是推动国家民主政治发展的基本思路。
三、党内民主对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作用
具体到我国的政治体系中来看,在中国共产党内部发展民主,以党内民主推动民主政治发展,就显得尤其重要,这是由中国共产党的性质、地位和宗旨决定的。中国共产党作为先进文化、先进生产力和广大人民利益的代表,决定了党理所当然地应该成为推动民主政治发展的中坚力量。同时,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党在国家政治体系中的领导地位,决定了党内民主对民主政治发展的先导性。具体而言,就是要认识到党内民主对政治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制度保障作用以及合法性汲取作用。
(一)党内民主对政治发展具有较强的示范效应
在我国的政治体系中,对于中国共产党这样一个在政府、人大、政协、司法、军队中都居于领导地位的执政党来说,党内民主对于国家政治体制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党地位,党组织与国家机构具有相似的同构性、功能的紧密性,法定的独一无二的政治领导地位和长期执政的事实,以及中国共产党在中国政治生活中的核心地位以及其庞大而严密的组织体系,广泛的代表性等等,都决定了党内民主建设在整个国家民主政治发展中的特殊重要地位。发展党内民主必将起到牵一发而动全身的作用,从而带动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
从现实层面来说,党的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在党内生活中培养起来的民主意识、民主作风和民主习惯,无疑会对整个国家的政治生活产生重大的导向和示范作用。党的干部和广大党员在党内民主生活中具有了民主意识、民主作风和民主习惯,就会在自己的工作中以身作则,把党内民主的传统带到工作岗位上去,形成自己工作中的民主风气。党员的政治参与意识热情和能力,会直接影响人民群众政治参与的积极性和水平。作为执掌国家政权的共产党,只有不断健全党内的民主生活,才能在全社会形成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才能将人民群众的政治参与热情转化为推进政治民主化的强大动力。
因此,中国民主政治建设性的、可行的道路应该是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改善其领导方式,推进党内民主,把党的民主建设提升到中国体制内民主化的核心高度,以党内民主为示范,扩展到整个政治体系层面,推动国家民主政治的发展。
(二)党内民主对民主政治发展的制度保障作用
一般而言,国家基本制度必须在民主化之前得到建立和完善,否则民主化之后,很多制度就没有机会产生和发展。西方国家就是走了这条道路,基本制度都是在中央集权专制时代产生的,包括基本的官僚政治系统、法律制度、中央地方关系、社会保障等等。日本所有的近代制度也几乎是在明治维新后中央集权下造就的。①
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中国人民取得革命战争胜利后取得国家政权的,这与西方国家政党执政是完全不同的路径,也就意味着中国共产党在领导人民建立新中国后,还有一个艰巨的国家建设过程。因此,领导探索建设中国的现代民主政治体制机制,将人民民主充分体现在实际的国家政治生活中,是摆在执政党面前的一个重大历史任务。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革命和长期执政中,在全社会形成了高度的政治权威和严密有效的组织动员体系,这就使党有能力引导民主政治的有序健康发展,形成制度化的民主政治发展机制。但党领导国家民主政治发展并非一帆风顺。众所周知,党的八大特别是1957年之后,党和国家的民主生活越来越不正常,家长制、一言堂、个人专断、个人崇拜之风越来越严重,致使党内民主遭到破坏,特别是十年“文化大革命”期间,党内民主已是名存实亡,给党内民主和人民民主带来了灾难性后果。改革开放以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呼唤着健全国家的民主政治体制机制,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在党的领导下,人民权利得到充分保障,国家政治生活进一步正常化、制度化,国家民主政治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
事实说明,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受到削弱和破坏,党就会犯错误,国家民主制度的运行也会遭受严重挫折;什么时候党内民主坚持和发展得好,国家政治生活就充满生机和活力,即使党出现了错误和偏差,也能够及时得到纠正。建国以来的政治发展历史充分说明了这一点。
进入新世纪以来,尽管我国的市民社会随着市场经济而快速成长,但是社会力量的发育与结合水平还不高,中国社会的民主政治在客观上还需要有一个具有高度政治权威的强势力量来主导。由于中国共产党与国家权力的紧密联系所决定,党内民主所涉及的问题绝大部分都与人民民主有关,要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国家制度,就需要探索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的有机结合,并逐渐走向法治化、制度化。再者,在我国现有的政治框架中,由于人大的主要领导人及政府的首脑都是由党的领导人分别担任,如果党内民主生活不正常,集体领导不能得到贯彻,党委制形同虚设,甚至党内形成“家长制”、一言堂的状况,那就根本谈不上党委、人大和政府的权力制约问题。因此,国家政治生活的民主化,具有中国特色的权力制约机制的建构,都必须由党内民主来推动。
总之,党内民主的政治取向、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以及党内权力结构与权力授受关系等等,成为民主政治制度遵循的准则,为国家民主政治的长远发展提供了很好的制度保障。
(三)党内民主可以增加民主政治发展的合法性
美国政治学家S•M•李普塞特认为:“合法性是指政治系统使人们产生和坚持现存政治制度是社会的最适合制度之信仰的能力。”简言之,合法性就是指民众对于现存政治系统和秩序的认同、支持和拥护。如果一个政党或政权没能很好地解决自身执政合法性问题,就会面临合法性危机。
合法性认同作为现实社会的政治产物,己经成为执政党执政的重要政治基础。而执政党合法性认同的程度如何,取决于党内民主的健全和发展。在现代政治体系中,确立执政党权威的关键在于不断维护、开发、扩充执政资源,以增强其执政的合法性。
从社会主义发展进程的客观实际以及现实形势发展的态势分析,增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合法性,首先先在于党应该有较强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而发展党内民主归根到底是为了进一步提高党的执政合法性。因为党内民主状况,关系到政治体制的改革与发展,关系到政治生活中全面的制度安排,关系到民主执政的合法性基础。党内民主的实际意义体现在能够有效地维护政治统治的合法性,并使这种合法性真正成为执政党治理国家和整合社会的重要基础。党内民主通过塑造党内成员的合法性认同系统,并通过党员的认同、支持和忠诚,巩固自己的执政地位、行使自己的执政职能。这种认同、支持和忠诚构成了有效执政的重要资源。①因此,只有通过切实有效的党内民主建设,才能充分发挥全体党员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增强党的生机和活力,实现党的团结和统一;只有通过党内民主的发展,才能全面提升党的政策供给能力和水平,以党的群众路线和民主方式形成科学决策,从而为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大局把好方向;只有发展党内民主,才能使依法治国成为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真正做到将党的领导、依法治国、人民当家作主的统一;只有通过切实有效的党内民主建设,才能有切实调动各级党组织建设国家的积极性,使他们始终如一地运用手中权力,确保政治资源合理配置和运作。总而言之,通过发展党内民主,使党与时俱进,适应社会发展的要求,不断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体制,这对于增强党执政的合法性,意义尤为重大。
综上所述,通过发展党内民主来推动国家民主政治建设,是中国共产党发展国家民主政治的一贯主张。之所以重视党内民主,是因为它对推动国家民主政治建设有很强的示范效应、制度保障作用以及合法性汲取作用。现实是,社会各界对加快推进国家民主政治发展的愿望日益迫切,但理论界对于党内民主推动国家民主政治发展实现机理的相关研究仍然相对不足。希望本文提出的浅见,能对这个问题的理论研究和实践发展有所裨益。
相关热词搜索:民主政治 党内民主 发展 党内民主与民主政治发展 民主生活会是党内政治 民主集中制是党内政治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