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转型社会的政治支持探析] 社会转型名词解释
发布时间:2020-02-16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要:本文阐述了政治支持的不同类型及其行为结果,在此基础上,对我国转型期政治支持的现状进行分析,指出在社会转型过程中政治支持资源的开发需要通过政治社会化培养健全的政治人格和对政治系统的情感支持,需要提升行政效能来获取特定支持,更需要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与转型社会相适应的、散布性政治支持与特定政治支持共同提高的多维网络结构。
关键词:政治支持;政治参与;政治社会化;行政效能;协商民主
中图分类号:D62 文献标识码:A
政治支持作为解释政治系统何以存续的重要因素,自行为主义政治学发展之后受到极大关注,尤其是被用于转型社会的研究。转型期意味着社会各阶层利益的重新分配和调整,也意味着政治系统的稳定性面临着威胁。何种改革会加强或削弱原有的政治支持,从而促进或威胁社会的稳定和发展是目前转型社会研究的重要议题。在俄国和其他改革比较成功的东欧国家,相似的价格自由化和大规模的私有化政策产生了截然不同的结果,在这里政治支持在经济和社会转型中所发挥的作用不可忽视。一方面,没有政治支持使公民对改革带有敌对情绪;另一方面缺少支持降低了改革措施的有效性:如果人们不相信、不接受这些改革措施,则这些改革措施的效果一定会大打折扣,因为改革本身的可信度降低了。因此,转型社会中各项改革能否取得预期的效果,能否真正促进社会的稳定都与政治支持有很强的依存关系。
一、政治支持的类型分析
政治支持是政治系统与公民之间的关系变量,这一概念由伊斯顿在《政治生活的系统分析》中正式提出。可以从两个维度对其进行分类:
一方面,从政治支持的来源及对象的角度出发,首先将政治支持分为特定支持(specific support)和散布性支持(diffuse support)两类。前者主要“来自为系统成员提供某种可感知的或可觉察的报告”,并因此而表现其自我利益感,是一种“取性的或自由浮动的支持”;后者来源于“认同或服从一个高尚事业或目标的精神满足”,是一种“无条件的支持”,这种支持“构成了一个友好态度或善意的蓄积池,它将帮助成员承认或容忍那些他们反对的或认为会违背其愿望的输出”。[1]从这个意义上来讲,散布性支持是旨在针对公民对主导价值、标准及当前政体制度结构的一般态度;而特定支持更多地指向执政当局,更侧重于公民对当前政治权威的政策绩效的评估,因而更具有易变性。
另一方面,由于政治支持是政治主体在与政治体系的相互作用中,在政治认知的基础上做出判断和评价,形成对政治体系的价值认可、赞同和确信,进而做出的行为反应。它体现的是政治主体的政治认知、情感、信仰及行为的统一,因此,从表现形式上,政治支持包含了以行动表现出来的显性政治支持和以思想等方式存在的隐性政治支持。由于“行动的一切动力,都一定要通过他的头脑,一定要转变为他的意志的动机,才能使他行动起来”。[2]因此,对隐性政治支持的分析是理解政治行为的重要维度。然而,政治支持作为公民与政治系统的关系,当然不应只限于意识范畴。隐性支持只有转化为显性的政治支持行为才能对政治系统产生直接影响。政治支持的研究大多都认为政治支持通过对个人的政治行为产生重要影响,从而影响到政治系统的稳定。而以行为方式所表现的政治支持主要就是政治参与行为。公民对政治系统的不同态度只有通过公民的政治参与行为才能被当局感知,才能对政府绩效的改善,对政治系统的稳定或变迁提供直接影响。因此,我们说政治参与是隐性支持转变为显性支持的重要行为路径和条件,是公民与政治社会保持一致并提供支持的重要方式。总的来说,“支持的产生或获得,可能在当局从政治上相关成员中或取得的暗示中被发觉。……例如,在政治状况允许的地方,它们可能采取日益增加对当局的政治批评、敌意的冷漠、和平的示威或指派代表、拒付租税、爆发激烈的反对意见,出现反当局本身的一个活跃的和怀有敌意的精英,或者出现一系列的反叛行动。不采取这些行动,接受或默许已在进行中的政治目标,提出表达政治目标背后的团结的明确行动,这些常都是积极支持的表现。这些行动都是当局可能注意到的那种暗示,当局反过来可能对这些暗示做出反应,以便获得它们可能以为合适的支持水准”。[1]
二、政治支持的结果导向
散布性支持与公民个体或团体对政治系统的情感以及政治制度是否公正的信仰有关,而特定支持是公民对系统输出即当局政绩的直接反应,但二者并非毫无联系的。公民对当局执政效能的积极或消极态度是否会构建或削弱他们对政治体系主导价值的信仰?这种影响如果存在是即时的还是延迟的?它们又会对政治系统的稳定带来何种影响?表1反映了不同政治支持的组合对政治系统稳定性的不同影响。
首先,高散布性支持-高特定支持(I),所体现的参与指向是高度政治问题而不是个人利益之间的算计,是理性公民与良好制度的结合,其行为表现是民主制下理性的政治参与,因此政治稳定可以很好得到实现和维持。
第二,低散布性支持-低特定支持(IV):公民对现政权有效性的不满与对政治系统合法性的质疑并存。社会发生无序政治参与,社会极易动荡。政治稳定受到严重的挑战,政治系统面临崩溃的威胁。
第三,高散布性支持-低特定支持(II):这种参与行为表现为体制内的维权型参与,即参与人大代表竞选、法律诉讼、新闻媒体、互联网等合法手段。这种参与是以认同主流意识形态、现行法律和政治制度为前提条件的。此时,散布性支持仍然可以作为特定支持的蓄积池为政治系统提供其稳定和发展所必需的支持,但如果这种状况持续下去,那么散布性支持会被低水平的特定支持所侵蚀,从而使政治稳定受到严重威胁。但如果执政党和政府对公民的不满能够给予善意的回应和积极的吸纳,就会增强他们对主流意识形态和现行政治制度和法律的信任,进而增强政权的政治合法性。[3]
第四,低散布性支持-高特定支持(III),即公民认可政府效能但对制度的合法性存在怀疑,此时公民政治参与指向低的政治倾向问题,指直接与公民个人生活相关的,与社区事务以及工作场所相关的政府或政治当局的决策。包括公民对个人生活状况、社会地位的满意度,公民对地方事务的兴趣,以及公民对与地方事务相关的公共政策的评价。由于散布性支持不足,一旦体系不能很好满足公民的特定支持所需求的利益需求则极易产生非制度化甚至非法的政治行为,此时政治系统的稳定性是易破碎的。不过,尽管政体的稳定性受到社会骚乱的威胁,由积极的行政绩效所产生的特定支持可以在持续的社会化帮助下转化为情感支持(散布性支持),因此,也可以逐步实现政体在风险之中的稳定。
对于两种政治支持的关系及作用,韦伯做出过精辟的论断,“秩序掌握在(至少部分掌握在)行为者手中……通常,一个因纯粹的权宜动机而被遵守的秩序,较之在纯惯例基础上受到拥护的秩序更少稳定,因为相应的行为已经变成了习惯。后者是一种更为常见的主观倾向。然而,即使这一类秩序,比起一个具有约束力,或具有可称之为‘合法性’的声望的秩序来,仍是缺少稳定的。态度取向的转变――从出于传统或权宜动机而服从一个秩序转到相信这种的合法性――必然是个经验上的渐进过程”。[4]也就是说,一方面散布性政治支持是政治系统的重要和稳定的来源,另一方面,散布性支持的获得依赖于人们对特定支持的经验累积。正如日本学者山口定所说:“从短期角度来看,没有‘正统性’的‘政治系统’和‘政治体制’,可能会因其能够满足多数公民和多数有实力的利益团体对‘效用’和‘效率’的期待而继续存在下去;反之也是同样。从长期角度来看,即使是缺乏‘正统性’的‘政治体制’,只要它能长期成功地满足人们对‘效用’的期待,其‘效用’不久就可能转化为‘正统性’(西德的‘基本法’体制的巩固、在日本国宪法问题上的所谓‘明文改宪’论者的失败就是两个典型的事例) 。反之,如果长期在满足‘效用’方面连续遭到失败,那么也很可能会使其原来具有的‘正统性’受到损害乃至全部丧失”。[5]
三、政治支持的量度――以政治参与的不同类型为指标
政治支持包括了隐性的态度支持与显性的参与行为支持,政治参与是隐性支持转变为显性支持的重要行为路径和条件,是获得公民对政治系统支持度的重要指标。因此,政治参与的不同类型可以反映出政治支持的不同水平。
(一)不同政治参与行为的政治支持意涵
在《公民文化》一书中,作者分析了五国政治参与及政治文化的不同特点,认为,在德国和意大利,参与能力的意识伴有对系统的功利有效性的更高的评价而不是更深的整体承诺,即公民的参与基于对政体的特定支持而非散布性支持。墨西哥的情况正好相反:参与意识伴有对系统的更强烈的自豪感,而不是对它的行为的更高的评价。[6]“参与并不是与墨西哥政府的日常工作紧密相联的,实际上,一个高度活跃的参与意识和爱国主义,与对现实政府运行的低评价是同时并存的”。[6]对公民试图选择何种参与方式来影响地方政府的调查结果如表 2。 [6]
虽然两种不同的支持类型与参与方式的选择不一定是线性关系,但表2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我们的假设,即具有较强散布性支持的社会,公民倾向于信仰型的参与,在参与能力上表现为强的政治能力,即影响立法的能力,在参与行为选择上更偏向于建设性的合作行为,其参与一般指向高度政治性问题;而散布性支持不强的社会,公民倾向于功利型参与,在参与能力上表现为强的行政能力,即通过影响法律的实施或者是在行政官员那里得到公正对待的能力,在行为选择上更偏好于个人的单独行为。这是由于在缺乏信仰的政治社会中,公民在“充满现实意识的内心小圈子里,对日常生活所作的大部分决定……涉及的都与他直接有关的事情,包括有关他自己,他的家庭,他的职业,他的嗜好,他的朋友和敌人,他亲自观察得到的事情,他熟悉但不是报纸告诉他的事情和他能直接施加影响和管理的事情”。[7]
注:试图谋求他人支持的方式包括:组织一个非正式团体、呼吁朋友和邻居来写一份抗议书或在请愿书上署名,通过一个政党来行事,以及通过其所属的一个正式群体(工会、教会、工作单位)来行事;单独行动的方式包括:直接与政治领袖(被选举的)或报界联系、拜访或向一个地方政府领导人写信、直接与行政官员(非选举的)联系、与律师磋商或通过法院进行上诉、在下次选举中投票反对犯错误的官员、采取某种暴力行动、抗议或其他行动。
(二)中国转型社会的政治参与及其政治支持意涵
对当前中国转型社会政治支持现状的考察依赖于对政治参与状况的分析。基于以上考虑,我们将中国当前的政治参与分为两大类:其一是与散布性支持有关的制度内、高政治性的参与,包括公民自愿参与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活动、参加听证会、对立法的参与、对立法议案的讨论、积极参与陪审制度等相关活动。这是由于取消了选举的强制性因素之后,我国目前地方人大代表的选举更多地成为“人民拥护政府的象征”。[8]这类政治参与的增加是散布性政治支持增强的重要表现。其二是与特定支持相关的“问题型参与”,是公民为了谋求个体或团体的利益所进行的利益诉求型参与,不仅包含非制度化甚至非法的政治参与形式,如群体性越级上访等,而且包含公民为谋求个人利益而与官员的私人接触(写信、打电话等)。这些参与行为是公民对当局执政问题的直接反应,二者是负相关的关系。即“问题型参与”越少,表明当前公民对政府效能越满意,反之“问题型参与”的增多表明当局的特定支持存在威胁。下面我们来具体分析我国政治参与的状况及其所隐含的政治支持意涵。
首先,以听证制度为例,2000年全国人大制定的《立法法》规定,公民可以参与某些重要立法的听证。2000年广东省人大举行了第一次立法听证会,立即获得广泛发展。2002年,由国家计委主持的部分铁路旅客列车票价涨价方案听证会公开举行。到2004年底,立法听证正在地方人大成为一项公民参与立法的普遍制度,全国有20多个省市都开展了立法听证。2005年7月8日,全国人大公布《物权法(草案)》,向全国征求意见。在短短的半年时间内,仅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收到公民的意见就有11543件,还有不少公民通过网站、通过地方人大提出各自看法与意见。[9]听证会的广泛召开和公民的广泛参与与我国公民对政治体系的散布性支持密切相关。
第二,公民在与个体或小团体利益相关的事件中更多寻求与官员进行个别接触的参与方式。① [注:陈义平所著的《政治人:模铸与发展――中国社会转型期的公民政治分析》(安徽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第226-227页)一书引用了1989年所做的一次调查,中国公民遇到问题时,向政府有关部门反映的人数占被调查总人数的25.9%,向本单位领导反映的占15.1%,向人民代表反映的占14%,给领导人写信的占2.8%,向报刊电台反映的占8.8%,这几种方式加起来超过了65%。也就是说,我国政治人在通过政治参与解决问题时,更多的是依靠组织依靠领导。]表3列出了1995、1997、1999年不同政治参与行为的发生频率[10],从一定程度上反映了我国公民政治参与的上述特征。
在政治参与中,与官员接触行为的增多与我国公民普遍法律意识不强,公民通过政治参与满足利益需求的渠道还比较狭窄,政府控制社会生活的范围过宽,利益群体不够发达且缺乏自主性,社会自治程度低有关。把公民对当局的特定支持与领导人的反应紧密联系,在谋求公民个体利益时对领导人的过多依赖会增加当局和领导人个人的压力,也增加了寻租和创租的机会。
第三,上访成为转型社会中公民寻求实现个人利益的重要参与形式。2001年国家信访局受理来信214508件,2002年370219件,2003年394334件,2004年488974件。根据国家信访局信访简报,近年来群体上访大量增加,2003年国家信访局接待群众集体上访批次和人次,分别比上年上升41%和44.8%。其中,50人以上的集体上访批次和人次,分别比上年上升33.3%和39%,单批集体上访人数最多的达到800多人。2005年国家信访局受理来信48.6万件,来信来访总量为60.3万件(人)次,同上一年基本持平。上访的社会热点由过去国有企业改制工人生活没有保障,农村乱收费和教育乱收费,部分军队转业干部和教师要求解决待遇,农村执法粗暴等,发展到对司法不公和司法腐败问题,强制拆迁问题,以及农村基层民主选举和村干部腐败问题等。[11]正如上文所述,公民的谋求个体或团体利益的功利性参与与特定支持呈负相关。因此,上访人数的增加表明随着经济发展当前政府面临的特定支持受到了挑战。
总之,政治支持的上升需要散布性支持有关的参与活动的增加,以及与特定支持有关的参与活动的减少。通过对以上两大类政治参与行为的分析可知,近年来与两类政治支持有关的参与行为都有上升的趋势,一方面公民参与地方选举、参加听证会等活动的增加表明我国公民在市场经济和政治民主化建设进程中参与意识的不断增强,对国家的认同不断上升和散布性支持的增强;另一方面增多的个人接触型参与以及上访数量的增多不仅是公民主体意识增强的表现,也暗示了现存的社会问题的紧迫性,特定支持面临着挑战。同时,如果这些问题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势必会消解散布性支持。
(三)中国转型社会政治支持面临的挑战
对当前中国的政治支持进行进一步的社会人类学特征的考察表明,具有较高散布支持的人主要是老年人、男性、文化程度不高的个人、声称对自我经济地位评价比较高的人以及中共党员。这是由于他们对社会稳定的情感倾向、更为强烈的爱国主义情感以及对全国性政治事务的兴趣。由于散布性支持的获得不仅源于对当前政绩的满意,更要求对政治系统的稳定的情感判断;而且,社会转型期所面临的全球性共时性危机以及西方思想对民族感情的冲击,使青年一代的思想意识发生变化,因而为政治社会化以及公民教育提出了紧迫的任务。而具有较高特定支持的人主要是那些认为自己属于中产阶层的人以及政府官员。[10]可以分析这与他们自身的经济地位有关,由于特定支持直接源于公民对当局政策的功利性思考,其他社会成员对政治体系的特定支持的缺乏则反映了政府在贫富分化、就业、反腐败等社会敏感问题上的政策输出不足,也反映了经济发展带来民众对政府的高期望与系统反馈能力不足之间的矛盾。
这进一步暗示,散布性支持的下降与政治社会化的功能失调有很大的关系,如果政治系统不能培养全体公民特别是青年一代对政治系统的认同和政治自豪感,那么随着社会的发展,新的一代人成长起来,政治系统会遇到信仰危机,即散布性支持的下降;同时公民对当局的特定支持会随着个人社会生活以及对地方事务的评价而迅速改变,当前的领导人如果不能有效地解决与民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低的政治倾向性问题,那么对当局的特定支持会下降,即体制外的政治参与会增多,这虽然在短期内不足以威胁到政治系统的存亡,但其长期后果却足以引起高度重视。
四、政治支持资源的开发
(一)政治社会化的情感支持。政治社会化是按照主流意识形态来培养“政治人”,说到底是培养公民的爱国主义情感,开发公民对政体的情感支持。这一过程并不是在成员中产生直接与物质报酬、满足或者是强制相连接的支持,而是倾向于对人们的政治价值和信仰的培养,从而产生散布性支持。因此,各国当局都在尽最大可能“倡导系统成员对爱国主义表示更大的信仰和忠诚,……制定法律、要求传授一个国家的历史,要求举行各种仪式(如向国旗致敬),同时利用举行仪式的时机展示当局的象征,或者灌输与典则相联系着的各种教条”。[1]然而,由于国内外环境影响以及我国政治社会化自身存在的问题,使得目前我们的政治社会化并没有收到良好的效果。“尽管在政治社会化的过程中对国家的信仰和忠诚这种参与动机被反复突出和强调,但大多数人对此的接受仍是勉强的,并且其号召力、动员力随着市场经济所激发出现的个体意识的发展而有逐年下降的趋势”。[12]经济学家诺斯曾指出,大凡成功的意识形态必须是灵活的,以便得到新的团体的忠诚拥护,或者作为外在条件变化了的结果仍能得到旧的团体的忠诚拥护。[13]也就是说在通过政治社会化来提升公民对政治系统的散布性支持时,要注重政治社会化思想内容上的包容性和弹性,注重其在教育方式上的多样性和有效性。目前,十七大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吸引力和感召力,[14]也就是要通过树立起新的意识形态领导地位,使人们对最基本的政治伦理秩序发自内心地认同和在行动上自觉自愿地遵从。然而,散布性支持的有效获取不仅取决于政治社会化所进行的政治人格的培养和公民的政治介入,其长期的增长也依赖于特定支持的累积效果。
(二)提升行政效能的特定支持。行政效能与政府政策合法性、公民的支持以及政体的稳定都密切相关,涉及政府在履行职责以及处理同社会的关系时所采用的方式,[15]涉及到政府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进步的能力。
西方学者肯尼思•纽顿对芬兰、瑞典、新西兰和日本社会资本与经济政治绩效对政治支持的影响进行了分析,结果表明政治支持与社会经济及政治绩效具有强的正相关关系。[16]因此,提升公民对当局的政治支持重要的是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发展。在我国当局获得公民的政治支持必须坚定不移地进一步推进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全方位多渠道地努力实现我国经济的现代化,不断促进先进生产力的发展,构筑政治支持的经济和利益基础,解决人们由于经济需求难以满足造成的对政治支持的减弱。
同时,社会公平感的培养是公民政治支持的重要来源。在同一个研究中,肯尼思•纽顿发现,日本在1980年到2000年政治支持一直较低且持续下降,这不仅与这一时期日本经济低速增长相关,而且与公民对政府官员的公权私化行为的日益广泛关注有关,随着经济的发展所带来的不断扩大的收入差距和社会不公正感也会使公民对政府当局丧失信心和支持。因此,提升公民的政治支持需要对官员进行美德教育,从而增加信任这一社会资本的存量。这包括公共官僚阶层的素质、他们对当时政府目标的承诺同其自己的组织目标或个人目标相对立的程度即公共权利的私有化程度。
2002年12月在对“北京市城区社情民间的调查”中,腐败(18.2%)、收入差距过大(16.1%)和下岗失业(14.7%)成为“对公民的情绪影响最大的社会问题”。[17]这要求政府在促进经济发展的同时,建立公正的社会分配制度和各种福利政策,着力解决当前国内存在的贫富差距、腐败、失业、社会保障等问题,关注最广大人民的利益,重视对弱势群体的救济,使经济发展的成果可以惠及社会全体成员。大量事实证明,发展中世界的民众真正需要的是一个有效的政府,一个能够帮助穷人,兑现自己承诺的诚实而坦白的政府。换句话说,政府不仅要是民主选举出来的,奉行民主的一套制度,而且还是能有效地推行对民众切实有益的公民计划。[18]
(三)协商民主的程序支持。社会的正常运行是建立在公民对现有秩序的支持与自觉遵守的基础之上的。而要获得公民的支持,从根本上实现公正价值在全社会的分配是十分重要的。在转型中实质性公正不能很快满足的情况下通过协商民主,扩大公民有序政治参与,也有利于政治支持的提升。也就是说,“种种政策应该由某种民主政治程序来决定,并且它们应该尽可能地在地方和地区团体的合作与共同负责下执行。”[19]转型经济研究表明,“只有当一项制度成功地服务于私人利益和公共利益时,才能获得政治支持和合法性”。[20]社会资本理论的重要代表普特南认为,以信任为核心的社会资本主要有两个来源,一是互利、互惠的规范,二是公民参与网络。他认为由公民参与的横向关系网络所体现出来的社会资本会提高政府绩效,促进经济发展。“对于政治稳定、政府效率甚至是经济进步,社会资本或许甚至比物质和人力资本更为重要”。[21]在中国转型社会,社会资本的获取更多的依赖于公民社会的培养和政治制度的不断完善。因此,当务之急是继续深化政治体制改革,不断完善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不断完善各项具体制度规范,建立起比较完善的公民权利保护机制和公共权力制约机制,使人民群众在实践中自觉深化对社会主义制度和政府当局的认同,更多地实施理性的支持行为。
总之,政治支持的获得需要政府在以下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发展经济,强国富民;改善收入分配,维护社会公正;坚定不移反腐败,努力建设廉洁政府和透明政府;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服务;培养勤政廉正公道正派的为官之德;发展选举民主和代表制民主;推进协商民主和公民参与决策;建设法治国家。[22]
邓小平把“人民支持不支持、拥护不拥护、答应不答应”看作是党执政的重要原则,党的十七大进一步指出,和谐社会的建设不仅仅是政府的事,更重要的是社会力量,是增加民众对政治系统和政府当局的支持的前提下才能完成的事。政治支持的来源包括绩效、意识形态、传统、法理、体制、结构、个人品质等等诸多方面。而政治支持的外在参与行为直接影响着政治系统的存续,因此,只有通过多种渠道提升政治支持,促进其参与行为的有序化、体制化,才能为转型社会提供发展动力和群众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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