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生门_支付宝“罗生门”

发布时间:2020-02-16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支付宝是马云最钟爱的“儿子”之一,但其控制权一度几欲落入他人之手。如今天赐良机,他巧妙地完全将支付宝揽回了自己怀抱。      6月14日,杭州正值梅雨季节,大雨倾盆。
  阿里巴巴集团主席马云,头顶着“爱国流氓”的骂名,在一片嘘声中,从国外急急赶回杭州。
  他站在淘宝公司大会议室前台,面对五六十家媒体记者,表情纠结。
  此前,财新传媒总编辑胡舒立撰文,激烈批评马云,说马云及其管理层,未经大股东授权将支付宝股权私自转入马云自己名下的公司,有违商业契约精神。
  因为支付宝的股权转让,马云受到的指责,铺天盖地。
  “没有想到这件事情会变成这么一个结局,上升到契约精神、上升到诚信问题”。马云说, “我们做了一个艰难、不完美但必须要做的决定,也是唯一正确的决定”。
  “没想到这事会引来媒体如此误读”。平日里口若悬河的马云,在新闻发布会上多次将软银误说成了微软。
  支付宝的恩怨,马云、软银孙正义、雅虎杨致远三人多年的恩怨情仇,由此公之于众。
  
  诱人的摇钱树
  
  支付宝,是马云及其管理团队创造的一个奇迹,也是软银孙正义、雅虎杨致远悉心栽培的摇钱树。
  支付宝2004年建立,经七八年发展,成为国内最大的独立第三方电子支付平台,坐拥6亿用户,日交易额超26亿,日交易记录破1261万笔,支持12种货币交易,牢牢占据了国内第三方支付市场50%以上的市场份额。美国农业银行信贷证券公司曾经估值,支付宝值51亿美元。
  而且,随着支付宝获得央行发布的国内第一张《支付业务许可证》,它再无困绕与羁绊,前途一片光明。支付宝成了全球瞩目的金娃娃。
  这个金娃娃,当然首先是马云的心头肉。
  阿里巴巴内部流传着这样一个段子:阿里巴巴有4个孩子:老大哥B2B天资非常好,但起初家里穷,小学没毕业就要出来打工养活全家;现在二儿子淘宝已经大学毕业,不仅能养活全家,还有足够的能力,把老三支付宝培养成研究生,把老四阿里云培养成博士后。由此可知,“老三支付宝”,是马云最爱的“儿子”之一――马云通常喜欢把自己称为所创公司的父母,而喜欢把帮助它成长的风险投资机构称为“舅舅”。
  对于天纵其材的支付宝,两个“舅舅” 雅虎与软银,也付出了巨大心血。如果从控股角度来说,支付宝甚至更像是“第一大股东”雅虎的“儿子”了。
  “舅舅”的故事,要追溯到2005年8月。
  当时,阿里巴巴的最大威胁,是几乎横扫全球市场的电子商务巨头eBay,这家公司的市值达500亿美元。虽然它并没有进入阿里巴巴当时所擅长的B2B领域,但已经对阿里巴巴进行风险投资的高盛与孙正义担心,一旦eBay进入中国市场,阿里巴巴将难以抵挡。
  精明的孙正义找来了雅虎。孙正义先后向雅虎投资高达355亿美元,占股35%。经孙牵线,马云在美国的一个“数字中国论坛”上与杨致远见面。
  UT斯达康创始人之一、现中泽嘉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吴鹰也是在场人之一。吴鹰回忆,当时,杨致远的一句话打动了马云,马云接受了杨致远的投资――“咱们都是中国人,一块儿做点儿事情。”
  雅虎以包括雅虎中国资产在内、总计10亿美元,投资阿里巴巴集团,并以占股39%(2010年10月前拥有35%投票权),成为阿里巴巴集团的最大股东。马云及阿里巴巴管理团队为第二大股东,占股31.7%;软银为第三大股东,占股29.3%。
  支付宝与淘宝都是阿里巴巴集团的全资子公司,是阿里巴巴集团优质资产(投行人士认为淘宝估值超100亿美元)。雅虎当然也是支付宝与淘宝的第一大股东。
  在巨大的利益面前,矛盾很容易产生。雅虎成为第一大股东之后,与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团队的矛盾迅速升温。按照国际惯例,雅虎这个“第一大股东”,理所应当有对公司的控制权。但阿里巴巴集团一贯坚持 “客户第一、员工第二、股东第三”这一企业文化。马云最重要的创业理念之一,就是企业的使命,首先是为客户创造价值,然后是为员工创造价值,最后才是为股东创造利润。于是,雅虎与马云管理团队的激烈碰撞,突出地表现在了控制权之争上。
  在阿里巴巴集团,第一大股东对管理层没有控制权,公司重大事件的处置,也不是以董事会决议,而是以“纪要”方式进行备案。马云说:“自从孙正义、杨致远进入董事会之后,5年以来,支付宝都只有董事会纪要,5年来,每一件讨论的事情都会记下来,从来没有董事会批准、形成决议这样的流程”。
  随着矛盾加深及雅虎的衰落,马云及其管理团队并不希望让雅虎分享淘宝和支付宝的巨额收益,淘宝与支付宝这两大业务迟迟没有独立上市,这是一个主要的原因。不仅如此,马云还一直致力于提出回购雅虎股权。但雅虎不傻,到手的宝贝,怎么会轻易脱手呢?
  控制权之争持续多年,以“永不放弃”作为座佑铭的马云,终于等来了完全掌控支付宝的机会。
  
  乾坤大挪移
  
  这个机会是政府无意之中给予的,真是天赐良机。
  2009年4月16日,央行发布〔2009〕第7号公告,决定对从事支付清算业务的非金融机构进行登记。
  依据彼时银监会对商业银行外资持股的比例不得超过25%的规定,支付宝在进行获取牌照的政策解读时认为,需保持一定的中资比例,支付宝才可拿到牌照。支付宝命运走到了历史性的转折点上。
  2009年6月,阿里巴巴集团董事会口头同意支付宝股权转移(7月24日的董事会纪要也明确了这一点),由马云和另外一个自然人谢世煌发起设立的浙江阿里巴巴,以1.67亿元的对价,从国外注册的壳公司AlipayE-commerceCorp.受让支付宝70%的股权。
  2010年6月,央行又颁布了《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二号令),其中第九条规定,有外商投资背景的支付机构管理办法,包括业务范围,出资人的条件和比例由人民银行另行规定,报国务院批准。
  这意味着,企业只有按照要求调整为百分百的中资,才可能顺利获得牌照,否则要另行“报国务院批准”。
  于是,2010年8月,浙江阿里巴巴又以1.65亿元的对价,收购了支付宝剩余30%的股权。至此,支付宝名义上已是百分百的中资企业。
  这个股权转让的过程,马云说孙正义与杨致远是默许的。孙、杨二人当然知道在中国做生意必须要尊重中国的法律与政策的重要性。不过“默许”也并非无条件的,那就是公司要建立一个“协议控制”(VIE)的制度安排。而后来,马云对“协议控制”的单方解除,正成了支付宝风波的风暴眼。
  “协议控制”这种管理模式为新浪在千禧年前后为上市而创设。当时,信息产业部不允许内容服务业务(ICP)在纳斯达克上市,新浪便一分为二,将ICP转为纯中资持股的公司,通过与上市公司两者间的5项协议,将收入转入有国外风险投资培植的上市公司。
  “协议控制”诞生的初衷,就是为了规避中国法律。通过这一安排,外资大股东虽然无法直接通过股权控制企业,却可以通过设立特定公司以及特定协议获得企业的经营控制权。后来,搜狐、网易、腾讯、百度等公司也借鉴这一模式实现海外上市,它也就成为了从政府到行业企业都心照不宣的一个潜规则、一个灰色地带。
  “协议控制”极大地激励了外资对中国互联网行业的投资,从而也极大地促进了互联网行业的蓬勃发展。但这个灰色地带的长期存在,也有极为不利的一面。它不仅让资本市场持续地让最优秀的互联网企业IPO走出国门上市,而且在实际运转过程中,更是存在法律监管的空白与漏洞。
  “二号令”实施细则出台后,支付宝2010年12月即向央行提交了牌照申请。但牌照的发放,一直到5月26日才有结果。这个“拖”的过程,与央行与申请企业对于“协议控制”问题的沟通不无关系。
  马云说,今年第一季度审查资料过程中,央行要求支付宝做一个书面声明,即浙江阿里巴巴是支付宝中国网络公司唯一实际控制权人,没有境外投资人“协议控制”支付宝。
  而那时,浙江阿里巴巴由阿里巴巴集团“协议控制”,不符合央行规定。
  “协议控制”必须终止,马云不停地与杨致远、孙正义讨论,甚至吵架,但“杨致远、孙正义一直不表态”,马云说。
  但时不我待。马云决定先声明,先获取牌照,再谈价格补偿。
  3月31日,阿里巴巴一季度财报截止日,马云为确保支付宝获得第三方支付牌照,在董事会不表态的情况下,单方面由管理层向央行发表“支付宝没有‘协议控制’的书面声明”。马云说,有了这份声明,支付宝才顺利拿到牌照。
  “6亿用户,80%淘宝用户使用,(如果没有拿到牌照)归结为四个字,不堪设想。”马云一点政策风险都不想冒。
  第二天,马云把这件事,通知了雅虎和软银等股东。
  2011年5月26日,支付宝顺利获取央行颁发的国内第一张《支付业务许可证》。
  马云先斩后奏,迎来了“破坏契约精神”漫天讨伐之声。很多人都在咆哮:“马云错了!”
  马云真的错了吗?
  倘若阿里巴巴的有关股权转移的规定表明,须得集团自上而下的授权,那么马云此举,显然已经犯法。那不仅是错了。
  然而,根据阿里巴巴集团的公司章程,支付宝的股权转移只需要经过支付宝公司董事会的批准,并告知阿里巴巴董事会即可。由于支付宝董事会成员仅包括支付宝高层和阿里巴巴中方高管,并没有外资代表席位。因此股权变更顺利完成。马云的做法,的确有瑕疵,但目前还看不出来明显违背程序之处。
  如果按照事理本身的逻辑来推论,马云是否有错,问题的关键在于,“协议控制”能否绕开审批监管。如果不能,马云还能怎么办?这是一个因两者无法同时兼顾而带来的两难问题。
  
  “协议控制”之争
  
  孙正义提出,“协议控制”的方式能够满足央行对支付宝领取支付牌照的要求。
  据悉,腾讯财付通、盛付通、快钱都有外资股东,都是通过“协议控制”的方式满足了监管需求,顺利拿到了首批支付牌照。这让雅虎和软银一直相信,政策可以绕过去。
  “我说不可以就不可以,就那么简单。”马云说,“央行到现在还在问我们,到底有没有“协议控制”,别人肯定有“协议控制”的,我不管,别人犯法,我们不能犯法,我们不能这样做。”
  如果解除“协议控制”是支付宝首批拿到牌照的必要条件,那马云的“彻底守法”的确是“不完美但唯一正确”的。任何商业契约都必须建立在合法的基础之上,没有谁能够为了所谓的公司治理可以罔顾法律,任何一个商业契约是否能够得到履行,前提必须是是否能够在遵循法律基础上保证公司存活。
  有人说,应该坚持“协议控制”,哪怕为之付出拿不到第一张牌照的代价。这种说法是否有可操作性呢?
  这种坚持“协议控制”的做法,让人想起公元前638年宋襄公与楚军的“泓水之战”。当年11月,楚军渡河发动攻击,宋国的大司马公孙固鉴于敌众我寡,向宋襄公建议乘楚军半渡而击之,但宋襄公自命为仁义之师,不肯乘人之危而取胜,结果大败。宋襄公的“仁义”固然可敬,却成了千年笑柄。
  但马云不是宋襄公,他是掌握“以攻为守”独孤九剑精要的“风清扬”。孙正义的“协议控制”正想渡过央行设置的这条“泓水”之时,马云卒然出手,半渡而击。
  利益与商业契约,法律与商业契约,二者不可兼得之时,两害相权取其轻。马云审时度势之能,确非常人能及。对于马云来说,首先想到的应该是遵守法律和监管,让公司的发展不至于蒙受中途夭折的巨大风险。马云选择先合规,再谈判,这未必在一时内符合部分相关方的利益,但在整体和长远符合各方的最大利益。
  公允地说,支付宝的确承受不了拿不到牌照的后果。如果支付宝拿不到牌照,它几乎等同于一家有6亿账户的银行不能正常合法经营。它可能产生的连锁反应,正如马云对胡舒立表达的担心:“支付宝一旦瘫痪,我不仅是公司倒闭,而是进监狱。”
  马云实在不敢“存在任何侥幸心理”。
  还有人质疑央行对支付宝“协议控制”是不是真的很严厉。孙、杨二人对此问题最为关注。
  这个问题一直受质疑,但马云说了没人信,而央行又一直没有明确的回应。
  只有《中国企业家》杂志发过一条这样的微博:“一季度央行发函要求企业声明没有外资直接控制或者协议控制:若有,申报;若没有,声明,并盖公章。随后,口头通知,凡是外资控股、参股或协议控制,一概不受理”。不过,此论无从证实。
  不过,有两个结论还是基本上可以立得住的。一是央行此次发牌,本来就有规范第三方电子支付市场的深意。“协议控制”可能是“规范”内容之一。二是支付宝业务涉足金融敏感领域,而互联网行业存在许多模糊界限和法律空白,央行可能对其收紧监管。
  有这两条,可见马云的“难言之隐”并不虚妄。
  众所周知,支付宝拥有海量客户数据,基本可以反映出中国B2C电子商务的消费全貌,每笔交易的细节能够反映出国内B2C的发展状况,其数据重要性不亚于国家统计局的类似数据。此外,支付宝接入了银行系统的网关,关系金融安全。中央财经大学中国银行研究中心主任郭田勇认为,支付机构做银行间的支付,连接各家银行机构,掌握着银行的交易数据、银行的客户情况,它比银行更为核心。加上掌握的数据量非常大,所以对外资开放,须比银行金融机构还要谨慎。
  不过也有人质疑说,如果支付宝真的掌握了关乎国家利益和金融安全的核心数据,那这样的数据似乎应该交与政府掌管。而且,支付宝过去都在马云管理的外资企业下平稳运营,何时危及过国家金融安全?
  争论归争论,回到现实来,目前支付宝已拿到牌照,股权转移与“协议控制”解除事宜也已铁板钉钉。格局已定,是非难论,博弈各方最理性的态度,是回到谈判桌上来,谈如何补偿。
  
  补偿可能来自淘宝
  
  让支付宝通过完全合法的渠道,从海外股东的掌控下脱身,马云的拖刀计耍得近乎完美。事后,他在微博如此展现胜利者的喜悦:“昨晚蒙头大睡,醒来雨过天霁。心情莫名其妙的好……让快乐再飞一会儿吧。”
  胜券在握,主动权在手,接下来马云当然乐意谈补偿。
  支付宝提交牌照申请的第二天,马云就召开董事会,说“我们开放、积极地讨论整个利益补偿”。
  但孙、杨不高兴,谈补偿也不情愿配合。可是支付宝已经是内资了,已经为浙江阿里巴巴控制,谈还是不谈,马云不急,孙、杨急,他们需要给股东一个交待。
  有人说,最合理的办法,应是如此变通――让孙、杨在股份旁落后,还可拥有分红的权利。这条道路可免去对支付宝进行估值的烦恼,但它与“协议控制”又有多大的差距呢?马云怎么可能采用这种“开倒车”的办法呢?
  马云的思路,最可能的就是在号称估值100亿美元的淘宝上打主意。
  支付宝风波刚起,6月16日,阿里巴巴集团就宣布,将淘宝网分拆为3个独立的公司:沿袭原C2C业务的淘宝网、专注B2C业务的淘宝商城,以及购物搜索引擎一淘网。
  对这种分拆,虽然马云自称是为了“更精准和更有效服务客户”、“让团队变得更优秀”,并且“不排除未来集团整体上市可能”,但真实的目的应不仅在于此。
  马云这一招虚中有实,很难完全否定他们的说法。不过,就方案出台的时机巧合来看,淘宝分拆应是为支付宝股权之争服务的。
  “明眼人都明白,这次分拆是为了给淘宝商城单独上市做准备。淘宝网主体没法上市,它只要登陆海外资本市场,就会面临一堆的诉讼,比如假货问题。”资深互联网分析人士刘兴亮如此认为。新东方在线运营总监潘欣则更是一语点破,“对股东来说,这也许是和雅虎的谈判条件,也许不久之后就会有一个IPO的公司来回报股东。”
  一切尚待揭盅。
  
  马云夺“宝”是非大PK
  反方:
  胡舒立(财新传媒总编辑):马云在集团两大股东未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将公司核心资产转入自己名下,且转让价格超低,严重违反了股东之间的契约,践踏契约原则就伤害了市场之本。
  刘胜军(中欧陆家嘴国际金融研究院副院长):阿里巴巴管理层取消协议控制,属于明显违背契约的行为。在市场经济中,契约精神的重要性无需赘言。但在中国屡屡发生违背契约的现象,其根本在于违约的成本太低,违约成本太低则折射出法治的不彰。
  王冉(易凯资本有限公司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作为行业的领军人物,马云本来完全有机会选择通过捍卫公司治理的原则和底线,从而推动监管部门对过度监管做出某种有利于中国产业和经济长期发展的局部修正,但实际上最后却选择了触碰这样的原则和底线同时还顺带把所有采用VIE结构的中国公司悬在了半空。马云错了。
  正方:
  史玉柱(巨人网络董事长):支付宝涉及国家金融安全,法规不许外资持有。阿里巴巴集团管理层目前所采取的应对措施是势在必行的,而且也是最符合股东利益最大化原则的。支付宝的未来不可能寄希望于绕开法规,只有保证这个公司的安全运营,才是对股东利益最大的保障。
  虞锋(云锋基金创始人):支付宝这种新型金融工具在规定时间内发牌照,条件是中国人控股。违背国家要求的事,马云不敢干。面临申请牌照的最后期限,马云是应该混过再说?还是符合国家规定,商业条件随后谈?或者谈不成就不申请关门算了?
  吴鹰(中泽嘉盟投资有限公司董事长):孙正义投马云较早,对阿里巴巴确实有不小帮助,但回报已经巨大,在软银系的投资中,纯利已拿回3亿美元(五倍左右回报),仍持有阿里集团30%多的股份,至少值150亿美元。马云及管理团队持股才35%左右,过去10年,投资者奖励团队少,现在是依法办事,应该。投资人如果赚了大钱,但不关心团队,团队为什么要冒违法的风险来让投资人利益更大?
  
  来源:京华周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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