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想的课程设计模式探析】理想的德育课程设计

发布时间:2020-02-14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要】课程设计是课程理论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只有了解课程设计的概念、原则和模式,才能构建理想的课程设计模式,更加促进课程实施的有效进行。   【关键词】课程设计;模式;理想的
  【中图分类号】G632.3【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4309(2010)10―0059―1.5
  
  课程设计是课程理论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之一,也是课程实施的重要理论依据和前提条件,直接决定了课程实施的效果和我们教育的效果。因此,我们只有对课程设计有充分的认识,才能够建构理想的课程设计模式。
  
  一、课程设计的概念
  
  课程设计主要解决如何把课程论的思想内容转化为现实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教科书的问题。黄甫全认为课程设计实质上是人们根据一定的价值取向,按照一定的课程理念,以特定的方式组织安排课程的各种要素或成分,从而形成特殊课程结构的过程及其产物。这就是说,课程设计时基于对课程资源的选择、课程要素的优化组合以及目标和内容或学习经验的选择确定,旨在确定课程的组织形式和组织结构。
  
  二、理想的课程设计模式应该体现课程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理论基础的辩证互补原则
  实践表明,不能只依据一种课程理论来设计课程,否则便容易出现问题。我们应该吸取各种理论中的合理成分,将其共同作为课程设计的基础。自20世纪初,课程成为独立的研究领域以来,涌现出众多的流派。课程设计呈现一种摇摆状态,常常是先采取某一种流派的理念,待其弊端暴露,再换另一种尝试,循环往复。美国20世纪的课程演变就是典型的例子。20世纪初的进步主义教育占优势,经验课程风行;20年代末至30年代初,社会重建主义登场,核心课程盛行;50年代末至60年代初,学科结构运动;60年代中至60年代末,人本主义课程;70年代,回归基础,有代表性地体现出课程实践中的钟摆现象。一些课程专家注意到了这点,如美国课程专家施瓦布指出指导学校课程改革的理论不是单数而是复数的,并把根据学习的具体情况对课程理论进行分析选择的行为称为“择宜的艺术”。
  (二)为学生发展服务的原则
  教育是一项培养人的社会实践活动,其最根本的任务就是为社会培养人才,学校的一切活动都应以这点为中心。课程设计自然要以是否有利于学生发展为终极标准。
  (三)系统性原则
  在设计课程的时候,先要确立一套包含课程设计中的各个要素的设计程序,使课程设计按照一定的步骤进行。
  (四)多元主体合作原则
  在课程设计的过程中,会用到很多学科的知识,因此课程设计需要通过多元主体的合作才能够实现。在众多的参与主体中,课程专家、学科专家、教师通常是核心成员,学校行政人员、教育行政人员、学生、家长、有关社会机构等都可以成为咨询的对象。单纯以专家学者的理论为主的做法是不可取的,那样难免会造成课程设计的片面性。因此,不同成员在设计过程中既要从自己的专业出发,发挥自己的特长,也要相互合作,加强对话、协商,以达到课程设计的优化。
  (五)统一性与灵活性相结合的原则
  统一性是指课程体系中要求全部的学生都要进行学习的部分,它体现了对全体学生的统一要求。多样性是指适应地区差异和学生个体差异的非通用性课程。现在各国越来越呈现出课程的统一性和多样性的有机结合。
  (六)适应性与超越性相结合的原则
  适应性是指课程要适应当前社会的需要,超越性是指课程要对未来社会的需要负责。没有适应性也就没有实用价值,而没有超越性也就没有前瞻性,就会不利于发展,所以我们要找到适应性和超越性的最佳结合点。
  
  三、模式考察
  
  国外有几种典型的课程设计模式,包括泰勒的目标模式、斯滕豪斯的过程模式以及自然设计模式等。其中目标模式本身的提出、实行与改进都为课程设计的模式奠定了基础,产生了很大的影响。但也有一些缺陷,斯滕豪斯针对其缺点提出了过程模式,试图解决目标模式无法解决的问题,直接关注教育过程的不断调适,以使学生最大限度的学习和发展。自然设计模式的提出也是针对课程发展的目标模式提出的。在这个模式中,手段和目标是互动的,而不是完全有一个先后的顺序。自然设计模式十分注重课程立场的不同,课程设计人员由于课程立场的差异,很难开始就达成一致,因此需要反复讨论、协调、制定种种变通方案。因此,目标只是追求良好课程引导方案的引导因素之一,并不是起点,它更突出的考虑了课程设计的主体。
  下面是我国新课程设计示意图:
  四、理想的课程模式应有的特点
  
  第一,在吸取发达国家在课程设计方面的先进经验的同时,相关部门应集思广益,通过各种宣传形式,将国家和地方的课程标准在民众中传播,广泛征求社会各界对课程标准的意见和建议,通过这种形式了解人民群众对教育标准的意愿。这也是教育决策部门在课程设计中民主化、科学化的体现。
  第二,要充分考虑儿童、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来进行课程设计。未来的、现实的世界都是儿童的。因而,课程设计与改革需要以育人为本,需要给儿童纯真的心灵以庄严的承诺。
  第三,课程设计的主体是课程决策者、课程理论家、学科专家、中小学教师以及学生家长和社会大众。只有集思广益,从不同的角度,以不同的思维方式,对课程设计进行多角度、全方位的设计,集合专家的理论知识与教师的实践经验进行课程设计和课程决策。
  第四,课程设计者要有一个基本的共同课程理想、课程观,也就是要有共同的课程哲学观和课程变革的取向。而作为一种导向,要在课程变革中,有共同的课程设计平台,贯彻设计的指导思想。
  第五,关注微观课程的设计主体――教师。无论国家对课程的设计和规划是如何详细,针对具体学生的教师也必须进行再设计。尽管课程专家在课程设计中可以保证学科知识、逻辑结构的科学严密,体现社会需求、国家意志,保证课程足够的正统和主流。但是,他们却难以保证这种在形态上完美、理论上合理的课程设计能够为学生所认可。因此需要教师对课程的再设计。
  第六,要有一定的实证研究的积累。实证研究能够用直观的判断分析研究对象的现实结构以及要素特征,可以为具体的课程决策中的价值权衡与判断提供依据。
  
  【参考文献】
  [1]郭元祥.谈各种课程设计主体的有效结合[J].教育评论,2000(1).
  [2]孙小红.教师:不可忽视的课程设计主体[J].经济与社会发展,2005,3(7).
  [3]黄忠敬,李晓军.当代国外课程设计模式述评[J].广西师范大学学报,1998(2).
  [4]马其君,张万波.试析课程设计的基本问题[J].成都教育学院学报,2006(8).
  【收稿日期】2010年9月9日
  【作者简介】张金全:磐石市实验中学化学教师。 高丽红:磐石市实验中学化学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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