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私立高等教育对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启示
发布时间:2019-08-11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要:在我国高等教育大众化过程中, 民办高校的发展问题越来越引起人们的广泛关注。目前, 民办高校在我国有了长足的发展,但总体而言, 由于我国民办高校尚处在发展与规范、提高与完善的探索发展期, 因而在探索的基础上, 研究和借鉴发达国家私立大学的经验与教训, 就显得十分必要。
关键词:美国私立高教民办高教现状与问题对策
一、美国私立高等教育成功的主要经验
1636 年, 哈佛学院在马萨诸塞州的坎布里奇建院,这既是美国高等教育的发端,也是美国私立高等教育的开始。[1]经过几个世纪的发展,美国已成为当今世界上高等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私立高等教育也雄踞世界榜首。美国名牌大学多为私立大学,使得各国学生都努力争上私立大学。美国的私立大学有哪些特点,发挥了哪些作用, 是很值得研究学习的。
(一)法律支撑
在美国私立大学的形成与发展过程中, 完善的教育立法、有效的政策落实对于私立大学的存在和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 成为美国私立大学蓬勃发展的决定因素。1791 年的《权利法案》奠定了美国高等教育多元化、多样化的基础, 为私立大学的存在提供了法律保障。
(二)管理体制
从教育管理体制来看, 美国联邦政府对私立大学的发展进行宏观引导, 实施间接管理。政府并非事无巨细, 只是从全局大方向出发予以引导, 不介入私立大学的具体事务, 更不干涉私立大学内部的管理。可见政府赋予私立大学的权利是很大的, 私立大学很少受到政府部门的控制。
(三)经费来源
现代美国学校教育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两种:一是政府拨款;另一个是学校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筹集部分资金。美国联邦政府对私立高等教育资助的主要目的有三点:①促进高等职业技术教育适应工农业生产的发展;②通过向学生提供贷款和津贴,资助适龄青年入学,做到教育机会均等,促进教育大众化、民主化。
二、我国民办高等教育现状及问题研究
(一)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发展的现状
1.对民办高等教育的认识不统一
首先,大家对于民办教育的认识还都只停留在宏观层面,主要认知还是来源于春秋时期开始兴起的私学上,忽略了民办教育一直不断地在教育体制改革过程中的发展与进步;其次,作为与公办教育相对应的体制,其在制度上、管理上的所表现出来的不同,不被大多数人接受和认同。
2.民办高等教育自身体制仍需完善
民办高等教育在教育制度创新发展的今天,对其自身的软件、硬件设施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自身体制还需要进一步改善。1)发展规模普遍偏小。以山东省2003年的调查统计来看,在全省139所民办高校中,规模过万的学校只有一所。[2] 2)管理不够规范。一些学校单纯以盈利为目的,收取高额的学费,教学质量不能保证。
(二)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存在的问题
1.民办教育政策法规滞后于民办教育的发展
从目前来看,由于私立教育发展非常迅速,政策发挥滞后于实践。[3]由于缺乏严格的政策法规的指导,下决定时往往无法可循,决定者的主观臆断常常占据主导地位,很容易造成最后决定的不客观性。
2.办学思想不端、缺乏科学管理
1)办学思想缺失
由于民办高校在经济上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方式,有些举办者将学校视为营利机构,办学动机不端正,功利性较强,办学不是为了培养人才,而是以获取某种利益为目的,导致教学投入不足、教学管理不够严谨、教学计划和大纲不齐全、缺少有效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等等,这种不负责任的做法给民办高校带来了极为不良的影响,甚至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因此,民办高校要健康发展首先必须端正办学思想。
2)内部管理亟待规范。
目前,民办高校普遍存在家族式管理、企业式管理等,缺乏民主和监督。例如,有些学校董事会形同虚设,有些董事会则常常不恰当地干预校务,举办者与办学者之间矛盾尖锐;人事安排上出现了“近亲化”的倾向,甚至有些办学者把学校视为己有,经费随意领支,手续不全,造成财务管理混乱等等。
3.师生待遇得不到保障
1)学生无法享受到应有的权利
《民办教育促进法》第33 条明文规定:“民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在升学、就业、社会优待以及参加先进评选等方面享有与同级同类公办学校的受教育者同等权利。”然而,由于民办高等教育的发展尚不成熟,社会认可程度还不高,使得民办高校的学生在享受待遇上仍然无法与公办高校的学生相提并论,这从毕业证书的实效性、学籍管理、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国家拨款对贫困生的资助、户口的隶属关系等方面可见一斑。
2)教师的待遇也得不到保障
《民办教育促进法》虽然法律上规定民办高校与公办高校教师享有同等权利, 但由于对民办高校教师在任职、休职、辞职、免职、一般权力、处罚条件等方面没有细化的规定, 使得民办高校教师的医疗保险、住房、职称评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问题往往不能得到有效解决。[4]
三、美国私立高等教育对我国高等教育的启示
(一)加强政策扶持,完善法律环境
制定和完善有关的政策法规,迅速改变法规建设滞后于教育发展的局面。通过立法,鼓励社会各界和公民个人出资办学,保证举办者、学校和教职员工的合法权益,规范民办教育举办者的办学行为。《民办教育促进法》只是对民办教育的主要问题作了原则性的规定,在措施上还显得不够具体,很难成为一部关于民办教育发展的母法。
(二)科学化管理,规范办学行为
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并按照规章制度自主管理。规章制度是现代教育管理的基础和基本依据。现代教育管理理论认为,无论是针对教育对象还是针对教职员工的规章制度,都不是为了束缚管理对象,让管理对象就范,而是为了让管理对象分清群己的界限,懂得行动的准则。[5]
(三)建立多样化的筹资渠道,保证资金链畅通
雄厚的经济实力是民办教育生存、发展的基础。民办教育发展到今天,只有高起点、高投入才能吸引学生,也才有大的发展。建立多样化的筹资渠道,保持稳定的经费来源,是民办高校得以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基础薄弱的我国民办高校更加需要建立多样化的筹资渠道,从而保证稳定的经费来源。学校要从可持续发展的角度看待问题,建立多元化的经费来源结构势在必行。
参考文献:
[1]刘娜,刘苏华,吕英芳.美国私立大学的概念、特点与功能[J].高等工程教育研究,2003(6):47.
[2]于龙斌.民办教育发展中存在的问题与对策[J].当代教育科学,2004(7):26.
[3]宋恩荣,吕达.当代中国教育史论[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4:384.
[4]南丰.民办教育vs择校:突破在即?[J].中国社会导刊,2006: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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