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性,音乐性,师范性,时代性
发布时间:2019-08-07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 要:《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已执行,以其科学性、音乐性、师范性、时代性等特点受到广泛关注与推崇。
关键词:科学性;音乐性;师范性;时代性;指导纲要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2172(2010)02-0089-05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必修课程教学指导纲要》(以下简称《纲要》),自2006年11月29日由教育部颁布以来,已于2007年在全国各校开始执行,并以45所相关院校的音乐院系作试点,便于总结经验,发现问题,使之不断臻于完善。笔者作为一位普通高校音乐学(教师教育)专业的教师,经认真学习,认为《纲要》有如下几个特点,即:科学性、音乐性、师范性和时代性。
一、科学性
本《纲要》包括了11门必修课程的教学指导纲要,其科学性主要体现在按照现代课程论的基本框架来结构各门必修课程的教学指导纲要,形成了一个比较完整的课程论体系。
现代课程论一般包括课程目标、课程内容、课程实施、课程评价等。据此,《纲要》由如下3个部分组成:(一)课程性质与目标,1.课程性质,2.课程目标;(二)课程内容与教学,1.课程内容,(1)课程内容选编的基本原则,(2)课程基本内容,2.课程教学;(三)课程实施与评价,1.学时、学分,2.教学基本条件,3.课程评价。
为了对各门课程在课程体系中的位置有明确的认识,《纲要》在“课程性质”中,将12门专业必修课分为主干课程(如:声乐、钢琴),基础课程(如:中国民族音乐、外国民族音乐、学校音乐教育导论与教材教法),整合性基础课程(如:乐理与视唱练耳、多声部音乐分析与习作、合唱与指挥、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外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选择性必修课程(如中国乐器、外国乐器)。特别对整合性基础课程作了界定,如“《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指出:这“是普通高等学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的一门专业必修课程。是为适应培养高素质音乐教师教育工作者的需要,顺应作曲技术理论20世纪下半叶以来学科综合与交融的发展趋势,体现西方传统作曲技术理论在我国民族文化环境中的新创造,而将原作曲技术理论课程中基础和声学、复调音乐、曲式与作品分析及部分配器法常识中的基本教学内容,加以有机整合和拓展而建设的一门综合性的作曲理论课程。”明确地阐述了整合该课程的时代背景、学科依据和内容蕴含。又如《中国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西方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课程教学指导纲要指出:该两门课程“是普通高等學校音乐学(教师教育)本科专业的一门必修课程,是在原音乐教师教育课程体系中《中国音乐史》(《西方音乐史》)和《音乐欣赏》(中国音乐部分、西方音乐部分)两门课有机整合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新课程。其特点是将中国(西方)音乐作品的欣赏置于中国(西方)音乐历史文化的背景进行,同时使中国(西方)音乐史的教学更直观形象,促进学生的历史知识、感知能力与思辨能力得到均衡发展。”阐明了该整合课程产生的缘由、内涵和特点。
对于各门必修课程的课程目标,虽未明确以3个部分的形式出现,但是,都贯穿了“三维目标”的主旨,即:都蕴含了“情感态度与价值观”、“过程与方法”、“知识与技能”等3个维度。首先,根据教育的性质和时代特点,确定适应学生中心发展所必备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同时,对新时期的基础知识和基本技能概念进行重新界定,赋予其新的内涵。其次,强调学生学习的过程与方法,引导学生学会学习,关注学生学习的方式和策略,强调探求新知的经历和获得新知的体验,使这种经历和体验成为学生学习、成长、发展和创造所必需经历的过程,从而对丰富学生的内心世界、锻炼学生的意志、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起重要的促进作用。再次,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培养学生正确的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影响学生形成高尚的思想道德品质,具有社会责任感,树立远大的理想。
这种“三维目标”作为一个整体,在教学过程中应当相互依存、相互促进,通过实践使之成为三位一体的追求。
以《外国民族音乐》为例,在其课程目标中,对于促进学生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发展方面,主要体现在如下几点:一是强调培养学生对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音乐学习的兴趣,在生动活泼的实践体验过程中,树立理解和尊重多元音乐文化的观念,培养尊重他人、尊重自己的精神。二是培养学生具有乐于探究音乐艺术奥秘的志趣。三是通过对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音乐的学习,理解音乐作为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与自然、社会、历史、文化,尤其是人,有着十分密切的关系,进而理解音乐在文化整体中的位置以及各民族音乐之共性与特性。这就体现了音乐课程的情感审美特质和以情感人、以美育人的教学方式,以及以熏陶、感染、净化、震撼、顿悟等情感体验为特征的教育效应。
对于“过程与方法”的重视,主要体现在第一项的后半和第三项。第一项的后半指出:“初步掌握跨文化音乐比较研究的基本理论、知识和方法,以此来分析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及其特点。”强调运用跨文化比较研究的方法来提高学生的音乐兴趣和审美注意力,发展学生的音乐思维,培养他们分析音乐和评价音乐的能力。第三项:“通过对世界各地区、各民族多种多样音乐风格和丰富的音乐表现手法的了解,激发学生探究音乐文化奥秘的志趣,主动地进行研究性学习,培养和发展探索精神、创新意识,促进创造性思维能力的发展。”提倡学生在教师引导下,主动地收集资料、调查研究、分析交流、发现问题、探索问题,获得结论,使学习者保持独立、持续的兴趣,增进独立思考能力。
《外国民族音乐》课程目标对于“知识与技能”的关注,主要体现在第一项前半和第二项。第一项前半“获得有关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主要体裁、形式、乐器、乐曲和音乐形态特征等方面的基础知识。获得有关世界各地区、各民族的音乐传统、音乐文化观念以及音乐的形成与发展等方面的基本知识”,规定了学生应当掌握的学科本身的知识体系。第二项:“在比较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音乐文化的过程中,提高学生对音乐的分析和鉴赏能力。在初步的演唱演奏实践活动中,使学生感受世界各地区、各民族音乐的代表性乐器、乐曲的演唱、演奏的基本技能”,对学生所应具备的能力素质作了规定。
在此后的两个部分中,正是以对课程性质和课程目标的明确认识为基础,来结构课程内容与教学、课程实施与评价的。
在“课程内容”方面,一方面提出了课程内容选编的基本原则,另一方面对课程的基本内容作了原则性的提要。
“课程教学”,则从各门专业课程的特点出发,提出了诸如:“从感受、体验入手,感性认识与理性认识相结合;音乐与文化相结合”(中、外民族音乐),“音乐历史与社会、文化相结合;知识与观念相结合”(中、西音乐史与名作赏析),“学科知识传授与关注基础教育改革相结合”(各门学科),“充分开发和利用本地音乐资源”(多声部音乐分析与写作,中外民族音乐,中、西音乐史与名作赏析),“贯彻因材施教的原则,尊重学生演奏基础及能力差异”(声乐、钢琴、中外乐器)等。
“课程实施与评价”,明确规定了各门专业必修课程的学时、学分,教学基本条件,课程评价原则与方式等。
以上这些方面的指导性意见,在转型阶段音乐教育事业得以蓬勃发展的时期,对于保证音乐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的基本规格,应当是具有积极促进作用的。因为当今音乐教育事业面临着新办学校增多、众多学校扩招,需要用基本规格、基本目标、基本内容、科学的实施方法、科学的评价方式,来建构新时期音乐教师教育,以保证人才培养的质量。只有在整体上达到了基本的规格要求,才能谈得上解构,才能迎来百花齐放、五彩缤纷的局面。实际上,本《纲要》和“课程方案”,用“指导性”来代替过去的“指令性”,也就为各校提供了发挥主动性、积极性,突出地方、学校特色的充分余地。因此,如果说“科学性”,这也就是科学地处理基本规格、基本要求与发挥各地区、各学校积极性、创造性的辩证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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