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我国化学教学论的学科发展史
发布时间:2019-08-07 来源: 美文摘抄 点击:
摘要 伴随着近代学校化学教育的出现与普及,我国化学教学论学科应运而生。发展至今,它已成为拥有多个分支的综合性教育学科。在文献考证和逻辑分析的基础上,分萌芽、形成、学习、稳定和发展5个时期重新梳理和论述了我国化学教学论的学科发展史。
关键词 化学教学论 学科发展史 学科内容 学科教材 文献考证?
了解学科发展史,不仅可以加深学习者对本学科内容体系和学科教育价值的深刻理解,还可以进一步激发学习者学习本学科的热情和动力。这一点在化学教学论领域已是共识,国内很多版本的《化学教学论》著作也都有“化学教学论学科发展史”的相关内容。纵观近三十年的《化学教学论》著作,我们发现:(1)不同版本著作中有关化学教学论学科发展的内容都只是在陈述史实,缺乏或没有对史实的分析与评论;相关史料组织松散,缺乏明确的逻辑主线;(2)就主要内容而言,多年来变化不大,且版本越早越详尽,版本越新越简单;近年来尤其是2000年以来的新版著作中,有关化学教学论学科发展史的内容要么删去不写,要么“复制”“粘贴”加“格式修改”,论述内容基本一致甚至完全一样,相关专家并未作更深入细致的考证和分析,也没有自己的思路和观点。鉴于此,笔者在大量文献重新考证和逻辑分析的基础上,分萌芽、形成、学习、稳定和发展5个时期重新梳理和论述了我国化学教学论的学科发展史。
1 萌芽期(1865—1931)
从我国近代化学教育开端到1932年化学教学论正式开设前的66年为我国化学教学论学科的萌芽期。1865年,清政府洋务派在上海创办江南制造局并附设机械学堂,并于其中开设了我国最早的化学课程,拉开了我国学校化学教育的序幕[1]。随后陆续兴办的一些新式学堂及各省区制造局和军事学校,如京师同文馆、天津中西学堂等,也都先后设置了化学课程,但课程简单不系统,多为中学程度[2]。1903年“癸卯学制”颁布以前,国内虽然对化学师资有一定的需求,但当时的化学教师多数延聘西人,国人任化学教师的尚少[3],还未见有专门培养或培训化学教师的机构和课程。“癸卯学制”颁布以后,我国建立了近代第一个学制,结束了沿袭两千多年的封建教育制度,化学教育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普及和重视,中国人自己的大学化学教师也因选派留学生出国学习而得到一定的补充[4],但由于癸卯学制的不彻底,我国化学教育一直到20世纪20年代末仍没有得到大面积的普及,化学师资的培养(培训)和化学教学论的研究也尚未引起人们的普遍注意。
归纳起来,这一时期我国化学教学论学科的发展主要表现在2个方面:一是个别学者以探索化学教学新方法的形式进行了化学教学论重要内容的研究,比如徐寿在上海格致书院作化学科学问题的演讲时,就已经用到了“课堂示教实验”这一新的化学教学方法[5];二是个别大学以举办各种科学教员暑期讲习会的形式开始了我国化学教学论学科的尝试开设,比如南京东南大学1923年举办的暑期学校、1924年至1926年清华大学联合中华教育改进社与中国医药会举办的科学教员暑期讲习会等等[1]。
2 形成期(1932—1948)
从化学教学论学科在大学的正式开设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前的16年为我国化学教学论学科的形成期。1932年,北京高等师范学校(北京师范大学前身)化学系最早把“化学教学论”作为一门学科正式开设,当时的名称为“中等学校化学教材教法”,其主要内容为:(1)化学之新发展(约占25%);(2)化学教学法及教材之研究(主要根据中学化学教材内容,介绍如何进行讲解,约占50%);(3)化学实验及设备之研究(约占25%)[1]。虽然当时并没有教材[6],教育部也并没有规定这门课程为必修[7],但“中等学校化学教材教法”的正式开设对于整个化学教学论的学科发展来说仍然具有里程碑的意义。它不仅反映了化学教学论在发展化学教育中的重要作用已日益为人们所认识,也标志着化学教学论学科已适应化学教育发展的需要,而初步形成[1]。事实上,这一时期我国化学教学论学科是正式开设和非正式开设并存发展。除部分大学正式开设外,为了提高化学教师的业务水平,当时教育部又于1935年颁布了《中等学校各科暑期讲习讨论会办法》,并在许多地方指定由大学和“教育厅”联合举办此类暑期讲习讨论会。就化学科而言,其讲习内容“化学的新进展”、“化学教育法和教材研究”、“化学实验设备的研究”等[1],与师范学校开设的“中等学校化学教材教法”课程内容基本一致。因此,从本质上看,这类暑期讲习讨论会实际上就是非正式开设的化学教学论课程。此外,1932年成立的中国化学会和1933年创办的《化学》杂志[8],也都为这一时期化学教学论学科的发展提供了较好的外部环境。然而,随着1937年日本对中国大规模侵略战争的爆发,中国社会进入战乱时期,国内化学教育开始走向更加艰难、更加崎岖不平的道路,化学教学论学科的发展也因此变得举步维艰,没有更多实质性的进展。
3 学习期(1949—1956)
从新中国成立到1957年国内第一本自编教材出版前的7年为我国化学教学论学科的学习期。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由于政治、经济的原因,我国教育事业的发展采取“一边倒”的策略,即在全盘否定西方教学理论的基础上,全面学习前苏联的教育经验。全盘否定西方的教学理论,就意味着将从20世纪20年代就传入我国的教育测验、心理测验和教育统计等内容看作唯心主义学术观点而排斥在化学教学论之外。全面学习苏联教育经验,具体在高等教育课程方面主要表现为:“从1952年秋季起,教育部规定大学从一年级起采用苏联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组织教师翻译苏联教材,成立教学研究组,学习苏联教学方法”[9]。在学习苏联经验的基础上,中央教育部于1954年颁布了我国《师范学院化学系暂行教学计划》,明确规定了设置化学教学法课程;于1955年初公布了《师范学院化学系化学教学法试行教学大纲》,在各高等师范院校中普遍实行[10]。总之,这一时期我国化学教学论学科在学习前苏联教育经验的基础上获得了比较大的发展。
首先,从学科地位上看,这一时期的教育行政部门以政策形式确定了“化学教学论”学科地位,促进了“化学教学论”学科在各类师范院校中的普及。
其次,从学科内容上看,我国学者在翻译引进前苏联化学教学法教材和讲义的基础上,初步明确了化学教学法学科所要研究的基本内容:化学课的任务、化学教学过程的一般原则、化学教学的方式方法、化学教学工作的组织、化学教学工作计划、学生成绩的检查与评价、化学课外作业、化学设备、各种内容的教法研究和化学总复习[11]。
4 稳定期(1957—1977)
从国内第一本自编教材出版到1978年改革开放前的20年为我国化学教学论学科的稳定期。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中苏两国开始出现分歧,“一边倒”不能再继续下去了,照搬苏联经验在教学中造成的许多问题也必须纠正。我国学者也因此开始了化学教学论学科内容体系的自我构建。
1957年初《人民教育》杂志分4期发表的《介绍刘景昆先生的化学教学经验》的文章[12]和1957年人民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第一本高等师范院校教材《化学教学法讲义》等,就是这一时期重视教学研究和系统地总结中国自己的教学经验并加以推广的代表之作。也正是这本书初步构建了我国化学教学论的学科体系。20世纪60年代以后,北师大和华东师大等高师院校各自编写了化学教学法讲义和教材,学科体系也大都与以前一致,而学科内容则有较大变化,整个课程除课堂讲授外,还配合大量实习活动,包括实验、讲习、讨论、见习、试讲、参观、制作教具等。除去“文化大革命”的10年,这一时期的化学教学法课程一直都是师范院校化学系学生的必修课,学科体系基本稳定,但正如其名称所示,这门课程比较重视“方法”而不够重视“理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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