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辉南县农村垃圾治理的思考与建议
发布时间:2018-07-02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2018年2月,中共中央办公廳、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主要内容为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要统筹城乡发展,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以建设美丽宜居村庄为导向,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和村容村貌提升为主攻方向,动员各方力量,整合各种资源,强化各项举措,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到2020年,实现农村人居环境明显改善,村庄环境基本干净整洁有序,村民环境与健康意识普遍增强。
吉林省各地城乡垃圾治理的现状是普遍没有实现垃圾分类处理,在有些地方尤其是比较偏远的农村还可见到未经处理的垃圾随意堆放在村头、路口、河边和田间、林中,导致苍蝇成群、鼠害猖獗、疾病传播,甚至污染农村饮用水源,而且占用大量土地,造成耕地减少,土地生态结构变化,严重影响农民的日常生活,破坏农村生态环境。今年4月21日,央视就报道过一则新闻,“四川现百亩垃圾坑:一旦失足,都没有呼救时间”,令人感觉触目惊心,垃圾不但污染环境,还可能夺人性命。因此,农村垃圾分类治理,让所有的垃圾有归属,对建设和谐美丽乡村,实现乡村振兴战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无论乡村还是城市,垃圾都是放错地方的资源,是发展循环经济的潜力。我国的浙江省自2014年就开始了垃圾分类处理工作,现在已经形成了农户分类、分类收集、定点投放、分拣清运处理、回收利用的工作流程及农民可接受、财力可承受、面上可推广、发展可持续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我县可以借鉴利用他们成熟的经验,摸索出适合自己的治理模式。根据浙江省的治理办法及我县近几年开展的治理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1 着力提高与增强农民保护生态环境的意识
各级政府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电视、广播等媒体宣传、墙上刷标语、画宣传画、微博、微信发布,与农民垦谈等各种形式,把环保的理念深植到农民的心中,让农民做到爱护环境就象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着力改造农民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大力推行清洁生产和绿色消费,减少产生垃圾。
2 加快推进垃圾分类
无论城乡,做到垃圾分类存放并回收,才能真正把垃圾回收与利用落到实处。农村的垃圾原则上可分为可回收垃圾如日常消费后产生的矿泉水瓶、易拉罐,废纸等,可堆肥垃圾如餐厨垃圾、不可回收垃圾如人畜粪便、有毒有害垃圾如农药瓶等。垃圾治理必须明确各类垃圾的分类方法,分类后的去向。要综合考虑农村区域位置、人口状况、生活习惯等因素,合理选择机器堆肥、太阳能沤肥、焚烧等不同的垃圾分类处理方法。尽快制定适合农村的生活垃圾分类目录,制定垃圾分类指南,指导农民做好垃圾分类。
3 加强对农村环境连片治理项目的后续监管
我县前几年已经实施农村环境连片治理项目,要对这个项目加强监管,在每个村建设的堆肥垃圾处理场要运行起来,建设的垃圾箱要利用起来,发放的收集垃圾的车也要发挥转运垃圾的作用。
4 推进“村收集、乡转运、县处理”的垃圾处理模式运转进程
农村因为地域辽阔,村庄分散,人口相对稀少,处理垃圾相对不易,因此政府提出了由村收集垃圾,乡镇负责转运,县级负责处理,这是一个有效的处理农村垃圾的方法。在实际操作中,各地还需根据人口密度,分区域建设垃圾转运站,相邻乡镇可共建共享,所有建制村都要建设垃圾集中收集点,明确厨余垃圾、可回收物、其它垃圾、有害垃圾和专项分流垃圾的收运主体、操作规程并公示,配备收集车辆。
5 积极筹措资金,促进垃圾分类工作有效开展
一方面政府要有投入,一方面生产垃圾的村民要交垃圾处理费,每户每年可按50元标准交。按照环保法规,对随意倾倒垃圾的必须依法处理,违法交的罚款用于垃圾处理。还可以引进治理垃圾的环保企业投资,如建设垃圾焚烧场发电,生产有机肥等。
通过制定本县切实可行的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方案,要使垃圾分类回收、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等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通过推进垃圾分类,能够解决很多农民关心的民生问题;还可以为农民创造就近就地创业就业的机会和渠道,不断促进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民收入增加。一是农民可以利用乡村干净整洁带来的优美环境,发展采摘园、观光园,民宿,从而推动乡村旅游发展。二是可以培育农村物业。在农村设置可回收物服务点,由物业管理,村民将可回收物交售至可回收物服务点。物业管理把生态良好的潜在优势转化为产业发展的现实优势,积极培育农村养生、养老等新型业态,发展一批“美丽产业”。三是借力壮大美丽经济。利用农村垃圾分类带来的公众环境意识的提高和对自身权益的重视,发展景区经营、物业经营和配套服务等产业。把垃圾分类作为农村经济新增长点,鼓励农民创新创业,努力形成环境美化与经济发展互促、垃圾分类与农民富裕并进的局面。以推进农村垃圾分类处理为契机,逐步引导公共资源向农村倾斜配置,因地制宜地创新农民增收方式,加快发展农村各项社会事业,努力让农民共享现代文明成果。
(作者单位:135100吉林省通化市辉南县环境保护监测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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