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环境中民商法的构成作用
发布时间:2018-06-26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摘 要:民商法在市场经济中有着特殊的法律 规范,民商法是一种私法,是政府不干预市场经济的一种体现。追根溯源,民法最早出现于罗马时期,自日本维新传入我国,在我国它代表着对人权、人民的尊重。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维护着商户主体的利益,能使经济的公平与效率得以平衡,与商法共同促进经济的发展。民商法的构成在商品交易过程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经济作用,它在一定程度上体现着一个国家的政治、经济、社会的发展状况。
关键词:市场经济;民商法;作用
只要有商品交换和社会经济的发展就一定会出现民商法,民商法的构成与社会经济的发展有着紧密的联系,两者相辅相成。一方面,民商法以法律的形式对市场经济进行着规范与约束;另一方面,市场经济的发展也必然促进着民商法的发展。简而言之,只要存在商品交易性行为就一定存在和它相匹配的,对商品交易进行规范的民商法。
一、民商法的主要功能
在市场经济环境下,民商法主要有三个方面的功能体现:
第一,对于市场经济来说,民商法具有对社会资源进行优化的功能。民商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护商户主体的利益,在进行商品交易时,可以避免所可能出现的没必要的经济纠纷问题。同时还可以维护市场经济中商事法律主体的利益,有效地对社会资源进行优化配置的调节。
第二,顾名思义,民商法就是将民事与商事的法律相组合来说的。因此民商法对于民事与商事的法律关系的调节作用来考虑,民商法具有促进其平稳健康积极发展的功能。民商法对于市场经济的发展作用主要是从其对市场经济的法律关系主体的商事关系调节和规范作用来说的。
第三,民商法之所以在复杂的市场经济环境中发挥着无可替代的作用,最重要的一点是,它所体现的效率与公平的价值。在解决经济纠纷以及市场经济交易行为中,民商法始终秉承公平的原则去解决问题。在市场经济中,都有追逐利益的本性——趋利性,民商法就对此给予法律性的规定与约束。民商法还规定了商户具有自由、平等、自愿的追求自身利益和从事经济交易活动的合法行为,并且民商法将此行为作为一项商户的不被任何人侵犯的权利。有利于商户在市场经济环境中最大限度的追求利益,简单来说就是在合法合理的范围内将自己钱包装满。这样的规定也有助于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以及整个金融业的发展。
二、民商法与商户主体的关系
商户主体说的就是在市场经济中,用自己个人或一个团体的名义,在办理好各种营业执照的前提下遵守法律法规在一定的法律规定下,进行经济交易的商事活动,商户主体不仅有权利享受法律的保护,也要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此外,还有民事主体与商事主体。众所周知,民商法指的是民法与商法。那么,民事主体就是指在民法的具体规定下进行的民事活动,同时具备民事上的法律关系。商事主体指的就是根据商法的安排去展开商事行为的活动,具有商事的法律关系,因此成为商事主体。
民商法对于民事主体与商事主体来说具有很重要的作用,它以法律的形式对民事主体与商事主体进行保护和规范,同时也以法律的规定确立了民事主体与商事主体的法律地位。
民商法与商户主体的关系主要体现在,民商法对民商主体的营利化价值方面的体现,这也是民商法的本质功能的体现。商户主体的营利调节机制是民商法最擅长也是最重要作用的体现,在一方面商户主体的经济观念与营利想法得到了法律上的规范和保护。民商法对商户主体的这一调节作用既为社会经济的生产发展提供了法律依据,又为我国市场经济商户主体提供了良好的法律环境,使得利益主体能在合法的条件下最大限度的追求利益化,进一步促进社会经济的发展,并在一定程度上完善经济法律体系。
三、我国民商法的理论基础
1.市場经济理念为指导思想
新中国成立后,我国的经济一直在摸索中前进发展着,从“家庭联产成包责任制”、“经济公社化”到“大跃进”,都在寻找适合本国发展的经济政策。自改革开放以后,在邓小平的大力支持下,我国经济体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一改苏联的经济体制,在经济理念上产生了本质的变化,将我国的经济体制从计划经济转化为市场经济。经过这样大刀阔斧的改革,使人们对这种新兴的市场经济活动引起新的看法以及观念上的改变,甚至会利用新形势的经济体质进行一些违法的经济活动。所以,为这种新形势下出现的市场经济活动提供法律法规作为约束人们的法律依据就成为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的必然要求。通过民商法的不断改进,该法律逐步成为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核心力量。
2.以依法治国为基本理论
在我国任何层面、任何方面的发展都要依靠法律的建设,法律是一个国家发展的基础,依法治国是每个国家都应该具备,都必须实行的基本政策。因此,在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中也离不开法律文明的建设,而且是必须坚持的前提条件。而民商法就是我国市场经济法律建设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民商法以依法治国为基本理论指导思想,为我国的市场经济的健康有序发展提供了法律规定。经济的发展决定国家的发展,经济是一个国家综合国力的基础。在我国立法的相关部门,民商法的法律任务是最重的。不论是从财产利益的角度考虑还是从社会民事管理的方面考虑,民商法都要以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为基本理论为指导思想,促进市场经济体制的进一步发展。
四、总结
市场经济的发展依靠民商法的发展,民商法以法律的形式,为市场经济主体从事的经济活动进行法律规范。对市场经济环境下的商户个体提供了法律保护,为其的私人利益提供了保障。民商法的发展能够有效的促进市场经济的发展,同时也能促进国家的金融业的发展。在我国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民商法发挥的作用也越来越重要。
参考文献:
[1]鲍金君. 市场经济中民商法的构成作用刍议[J]. 法制博览,2016,07:226-227.
[2]徐凯桥. 保险法投保人如实告知义务规则研究[D].复旦大学,2012.
作者简介:
冯越(1986~),性别:女,籍贯:山东烟台,民族:汉,学历:研究生在读,研究方向:战略管理、新媒体、民商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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