丝路新政
发布时间:2018-06-25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国家邮政局
发布《关于推进邮政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作出的“一带一路”重大决策部署,推进邮政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充分发挥邮政、快递互联互通作用,更好服务国家全面开放新格局,国家邮政局发布《关于推进邮政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的指导意见》,从五方面推进邮政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
——推动基础设施建设,构建“一带一路”寄递服务网络。加强跨境网络设施建设,促进标准信息互联互通,建设邮政业“丝绸之路”。
——加快走出去和引进来,促进“一带一路”跨境贸易发展。推动企业加快走出去,扩大邮政业开放,促进跨境贸易发展。
——加强创新能力开放合作,培育“一带一路”邮政业发展新动能。推动行业科技创新合作,加强人才资源交流合作。
——推进政策沟通协调,深化“一带一路”邮政业国际合作。强化双边沟通合作,深化多边交流协作,打造交流合作平台。
——加强组织领导,抓好贯彻落实。成立邮政业服务“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督促工作落实。
陕西
出台《陕西省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意见》
近日,《陕西省推进绿色“一带一路”建设实施意见》出台。《意见》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推动绿色制造、绿色农业、绿色城镇化和绿色金融体系发展,有力有序有效地加强生态环保交流合作,搭建技术支撑、信息互通、产业合作平台,为推动绿色“一带一路”建设作出积极贡献。
《意见》明确要求,要坚持生态文明、共商共建、互利共赢、多元参与、统筹推进原则。把生态文明建设摆在重要的战略地位,推进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和可持续发展,推动实施“关中大地园林化、陕北高原大绿化、陕南山地森林化”生态战略,构建国家生态安全新屏障,动员全社会积极、共同参与生态环保合作,提升合作水平。
陕西
发布《关于加强和规范“一带一路”对外交流平台审核工作的通知》
近日,陕西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出台《关于加强和规范“一带一路”对外交流平台审核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一带一路”对外交流平台是指陕西省内各级党政机关在全省行政区域内外主办、协办的或与境外相关机构联合举办的以“一带一路”(或涉及丝绸之路经济带、丝路、新丝路、海上丝绸之路等字样)冠名的论坛、展会和节庆等活动。
《通知》强调,在国家《推动共建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的愿景与行动》、陕西省《推进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和年度行动计划确定的机制和平台之外,原则上不再新设对外交流平台。
陕西省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报省委、省政府审批的以“一带一路”冠名的对外交流平台拟设定名称和举办必要性提出初步審核意见,作为省清理和规范庆典研讨会论坛活动工作领导小组审批此类平台的前置条件。平台的合规性仍按中央及省内现行相关管理办法,由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核准。
内蒙古
从三方面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
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商务厅等联合出台《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我区企业境外投资方向实施意见的通知》。《通知》指出,支持区内有能力、有条件的企业积极稳妥开展境外投资活动,推进“一带一路”和“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深化国际产能合作,带动优势产能、优质装备、适用技术输出,提升技术研发和生产制造能力,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相关产业提质升级。《通知》从鼓励开展优势产能和高新技术领域、限制开展与国家战略和调控政策不符、禁止开展危害国家利益和安全等三方面引导和规范企业境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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