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允若:五十年前的“汉阳事件”
发布时间:2020-06-09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这里追忆的是50年前发生的一桩触目惊心的大冤案。1957年6月,湖北省汉阳一中部分初中学生,因为对过低的升学率不满,不顾学校的劝阻,自发地到县政府闹事,随后被定性为“反革命暴乱”,曾经劝阻过学生的副校长王建国等人被诬为指使“暴乱”的“反革命集团”,最后导致三人被判死刑,十多人被判徒刑或劳动教养,二十多名教师和干部受到处分,三十多名学生被开除或勒令退学。这便是当年轰动全国的“汉阳事件”。
这桩冤案是在“整风反右”的大背景下发生的。此前不久,毛泽东在党内指示中已经声称:发动这次运动的目的,是“将可能的‘匈牙利事件’主动引出来,使之分割在各个机关、各个学校去演习、去处理,分割为许多‘小匈牙利’”。6月8日人民日报社论《这是为什么》正式发出了开展反右斗争的号令,刹时间烟尘滚滚,一场“反击右派”的风暴席卷全国。于是,四天后发生的这次学生闹事,就理所当然地被认为是右派挑起的反革命进攻,是典型的“小匈牙利事件”,并且同样理所当然地被同“民盟右派系统”挂起了勾,无中生有地说湖北省“民盟”主任委员马哲民是事件的“总后台”。政治形势就这样变幻无穷,掌握了政治主动权的人简直可以随心所欲地拿捏和操控局势。他们可以借全国范围的“反右斗争”,把一个普通的事件无限上纲;
而一旦上纲以后,又可以反过来为“反右”的“必要性和正确性”增添更多的理由。
但是,从长远来看,历史毕竟是不容扭曲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许多历史事实总会真相大白的,真的假不了,假的真不了。想要扭曲历史的人,到头来难免要遭到历史的嘲弄和唾弃。可叹的是那些受伤害的无辜百姓,死去的已饮恨黄泉、无法复生,幸存的人已年华不再,白受了几十年活罪,白白糟蹋了几十年光阴。生命对于每个人来说都只有一次,而他们付出的生命代价,能不能给国家和民族带来一点有益的教训呢?谁又能知道!
现在把《南方周末》1999年发表的关于这一事件的追记(作者蔡公作),刊载在下面;
此文转引自朱正先生所著《反右派斗争始末》(香港明报出版社)。
“小匈牙利事件”真相
闹事原因是升学比例问题
一九五七年春天,毛泽东主席先后发表了《关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问题》和《在中国共产党全国宣传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发动全国开展整风运动,很快在全社会形成大鸣大放、“大民主”的局面。汉阳县第一中学遵照上级的指示,六月上旬召开学代会,以民主形式给学校领导和学校工作提意见,帮助党支部整风,副校长王建国受校长韩建勋委托,作了题为“大家动手,勤俭办校”的报告,学生代表共提出整风意见三百四十多条,参加会议的县委文教部张副部长和到过会的韩县长,当时都说会议开得不错。然而就在学代会即将结束的时候,六月十二日上午,该校初三九个毕业班却因为要求提高升学比例而罢课闹事。
引发这场闹事的是该校青年化学教师李穗。她在初三(四)班上课时,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根据当年紧张的升学形势——〈教师报〉一九五七年四月五日的一篇文章中提到,当年“二十个初中毕业生中间,只有一个能升入高中;
一九五七年孝感专区下达的招生计划,汉阳县当年应为初中毕业生一千零一名,计划招收一个高中班(五十名),升学率只有百分之五——并就此向学生敲起警钟:“今年高中招生比例很小,二十个中取个把”,提醒学生用功。
哪知不提犹可,一提却触动了学生思想上最敏感的问题。学生们不等下课,就去找副教导主任杨松涛和校长韩建勋,询问升学率到底是多少。因为回答口径不一,学生怀疑校领导在欺骗他们,提出要到县教育局查看文件。韩建勋、王建国一再劝阻未能奏效。午饭后,初三(八)班一名学生敲响了集合钟,全校九个初中毕业班的部分学生涌向操场,一哄而出,到教育局去讨说法,沿途有的学生还写了一些要求升学的标语。涌到县人委会后,学生推出代表,要求县长接见。因为县长不在,教育局和其他办公室都没有人,学生翻不到文件,就扔办公用品,在墙上书写要求公布升学比例之类的标语,到邮电局给二中、三中学生打电话请求声援(电话未通)。不久,学生得知县长在县委会,又一窝蜂涌向县委会,见县委会铁大门关闭,便竞相推撞,冲进了县委院内,对在场批评他们错误行为的兵役局长和团县委一名干部进行“围攻”。
十三日上午,又有数百名学生列队上街,副校长王建国在阻止无效的情况下,布置两名副教导主任在校照管上裸的教师和学生,自己带着部分教师跟着学生做工作。学生代表到县人委会向县长韩茂林提出要求扩大招生比例,缩小城乡招生差别。韩茂林解释县里无权解决这个问题。有的学生不服,拉扯着县长带领他们去省教育厅请顾。有两名机关干部为保护县长,与学生发生冲突,被学生捆住,押经县委会门前时,被县委机关干部拦截下来,并扭打扣留了几名学生。王建国为防止事态扩大,赶来要求放出被扣留的学生,干部坚持不放,在干部与闹事的学生争吵加剧时,数百名工人来将学生驱散。干部、工人和学生在冲突中都有人被打。到此,学生再不敢妄动,陆续离散,有的学生被家长拉回家,事态即告平息。
定性:反革命事件
十三日晚,县委连夜召开紧急会议,认为一中学生罢课闹事属于“反革命事件”。十四日县委在一中分别召集教师、学生开会,宣布学生闹事属于“敌我矛盾性质”。公安机关随即进驻了学校。
十五日,孝感地委和汉阳县委调集了近百名干部组成“汉阳事件”考察团,进驻汉阳一中。按照已经定下的性质,考察团断定“前台”闹事是学生,幕后指挥是教师,发动全校师生大揭发,大斗争,要求人人交代,个个检举,按图索骥搜集“反革命罪证”,抓“反革命分子”。
找到了所谓的“小根子”
考察团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把矛头指向副校长王建国。王建国时年三十二岁,1950年从湖北革命大学毕业后分配到汉阳县工作,1952年调任县一中副校长,主持全校工作。由于出身富农,又有“三青团”的历史问题,申请入党一直被搁置。1956年韩建勋调任一中校长兼党支部书记后,教员中许多人认为他是“土改干部,吃党饭的”,在教学工作上仍然相信王建国。考察团认定教师的问题根子在领导,首先排除了韩建勋,把王建国端了出来。凡与王建国工作上接近的,曾在湖北革大同学的,有一般政治历史问题的,甚至一块陪客喝过酒的,都被列为“反革命集团”成员,而这个集团的首领自然是王建国,“骨干分子”则有副教导主任杨松涛、张良绍,原一中教导主任、当时县教育局副局长胡平轩,教研组长邹振巨,初三(七)班班主任、「革大」同学胡斌等人。
因爱眨眼成了反革命集团骨干
初中语文教研组长锺毓文有个爱眨眼的毛病,在一次揭批王建国的大会上,他坐在台前正眨眼睛,被台上的工作人员发现,当场揭露锺毓文在向王建国“使眼色”而宣布隔离禁闭,继而列为集团“骨干分子”。
找到了所谓的“大根子”
有了“首领”和“骨干成员”,在苦于找不到反革命背景的情况下,一个学生所写的交待材料使一位“有见识”的负责人如获至宝。这个学生交代上街时,经过县文化馆,向图书管理员杨焕尧讨开水喝,杨称没有开水,只有冷水;
向杨要电话打,杨称打电话应去邮电局。因为杨焕尧是“民盟”的成员,只要揪住杨不放就有了背景。加上杨曾按照县委统战部的意见,找过汉阳一中党支部联系“民盟”的发展工作,有过发展王建国为“盟员”的意向,就这样把王建国与杨焕尧硬拉到了一起。此时“民盟”中央已经揪出了“大右派”章罗同盟,湖北省的民盟主委马哲民也被打成“右派”,以马哲民为“总后台”,这个“集团”就有了份量。
由此,考察团得出结论:汉阳一中有一个以副校长王建国为首、纠合教师中的反革命分子、思想反动或有政治历史问题的分子组成的“反革命集团”;
这个“反革命集团”的“军师”是“民盟”成员、县文化馆图书管理员杨焕尧;
“总后台”是“民盟”湖北省主任委员马哲民;
是这个“反革命集团”在汉阳一中散布反动言论、捏造升学比例、利用“学代会”煽动学生搞“大民主”,制造了这场“反革命暴乱”。当时《人民日报》的报道称之为“马哲民策动的“小匈牙利事件”》(引者按:这是报道的标题)。
处理:连爱眨眼的那个人也判了死刑
“考察团”和汉阳县委对涉案人员一一提出了惩处意见,交有关部门分别执行。对于王建国等三人判处死刑的意见,县法院持有不同看法,即被指责为“右倾”,不予信任,县委直接派一名公安干部请省委分管文教和政法的书记许道琦对死刑判决签字,并由这名干部携卷上北京最高法院办理死刑核准手续。
九月六日,汉阳召开三级干部大会,宣布“汉阳事件”处理结果:以“反革命暴乱罪”判处王建国、杨焕尧、锺毓文死刑;
对胡平轩以及邹振巨、胡斌等九名教员和一名学生分别判处二至十五年有期徒刑;
将教师李穗等三人送劳动教养;
给三名教师戴上“坏分子”帽子;
韩建勋等十一名教职员和十名县直机关、政法机关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三十三名学生被开除学籍、团籍和勒令退学。
“汉阳事件”处理后,国内媒体纷纷发表消息、通讯、社论;
中央新闻纪录电影制片厂摄制了纪录片在全国各地放映;
汉阳一中的新领导被邀请到许多大专院校作“汉阳事件”的专题报告。与此同时,台湾当局也借机大肆进行反共宣传,妄称王建国等人为“反共义士”,在台湾开追悼会。匈牙利访华团以及路透社记者也先后到汉阳一中访问。“汉阳事件”的处理,在国内国外造成了严重影响。
张思卿主持复查“汉阳事件”
“汉阳事件”的复查工作,是由去年初刚刚离任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一九八五年担任湖业省委常委兼省政法委书记的张思卿同志主持的。
因“汉阳事件”判刑十年幸存的汉阳一中女教师胡斌,自一九七八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先后向有关部门写信八十九件,申述所定罪行与事实不符,要求复查。一九八五年春天,她与同乡同学、沔阳师范退休教师赵迪生分别上书中央,希望把“汉阳事件”的事实搞清,性质搞准,作出合乎实际的结论,让人们“胸襟开朗、心安理得”。
胡斌、赵迪生给中央办公厅的信,终于受到了中央高层领导的重视。一九八五年五月三十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发文,将胡斌等人要求为一九五七年“汉阳事件”平反的信批转给中共湖北省委,请省委牵头,对此案进行复查,结果报中央审批。
中共湖北省委书纪关广富,副书记钱运录以及王群、沈因洛等领导同志在收到中办函件后,及时进行了研究,批示省政法委组织力量复查“汉阳事件”。
一九八五年六月二十八日,省委常委、省政法委书记张思卿主持召开了湖北省暨武汉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联席会议。一个以省委名义组成的复查“汉阳事件”工作组在会上成立,复查“汉阳事件”的工作方案也在会上敲定。
一九八五年七月五日,由张思卿同志任组长的省委复查“汉阳事件”工作组,在最高人民法院两位法官的参与下,由省政法委秘书长谢杰民带队,赴汉阳县开展工作。
“汉阳事件”的档案资料和有关人员的案卷,是复查工作的重要条件和依据。经过一个星期的收集、清理,复查组从十五个单位,收集到了有关“汉阳事件”的大量资料,比较全面揭示了当年“汉阳事件”发生、发展的进程及定性处理情况。尤为重要的是,工作组还收集到了未归卷的大量原始证据和资料,这才是全面地准确地认定“汉阳事件”的铁证。
与此同时,复查组的同志们进行了度泛深入的调查,走访有关的一百三十余人,为弄清“汉阳事件”真相,判断事件性质,提供了充分确凿的证据。
复查组复核的重点问题是:汉阳一中是否存在以王建国为首的反革命集团,杨焕尧与王建国的关系,所谓策划“反革命暴乱阴媒”的几个会议,李穗讲升学比例是否制造谣言、蓄意煽动闹事,所谓“汉阳事件”中的反动标语口号以及王建国等人在学生闹事中的态度和表现等等。九月上旬,在张思卿同志主持下,省市政法各机关领导及汉阳县委主要领导在汉阳县听取了复查工作组的汇报,审查了关键性的证据材料,进行了反复认证,取得了共识:根本不存在所谓“以王建国为首的反革命集团”;
“汉阳事件”的实质是一中部分学生为升学率问题而自发地罢课、闹事,属于人民内部矛盾;
原来认定是“以王建国为首的反革命集团”策动制造的“反革命暴乱”,全部失实;
所谓“马哲民策动的‘小匈牙利事件’”实际是一起大冤案。
一九八六年元月上旬,湖北省委向中央报送的《关于“汉阳事件”复查情况和处理善后问题的请示报告》,得到中央正式批复。中央同意省委关于“汉阳事件”彻底平反的意见,并对处理善后问题作了明确指示。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五日《南方周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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