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新贵:社会分层与民主权利的实现
发布时间:2020-06-07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当今中国已分化为四个阶层:国家管理人、资本家、中产阶级、劳动者,其中劳动者又分化为发展型、温饱型、贫困型三个子阶层。整个劳动者阶级在社会结构中所占的比例为90%左右(发展型10%、温饱型70%、贫困型10%),中产阶级占7%左右,国家管理人占2.1%,资本家占0.3%以内。①各阶层如何公平的实现本阶层应有的政治民主权利和经济权利?其基础性的因素之一是人大代表中本阶层的代言人所占的比例与本阶层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是否相当。毫无疑问,只有本阶层的代言人才会竭尽全力的维护本阶层的利益,其他阶层的代言人至多是从公平或社会发展、社会安全的角度呼吁一下。很明显,劳动者阶级已沦落为弱势群体,其根本性的原因是在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中匮乏对劳动者阶级利益进行有效保护的制度性安排,正是这种制度性的缺陷,使劳动者处于不利的社会地位,而这种制度性安排的缺陷,正是由于劳动者阶级的代言人在各级人大中所占的比例与本阶层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不相当所造成的。
改革是对制度的变革和扬弃,制度归根结底是对各阶层政治、经济、文化利益的规范性安排。各阶层因其自身需求的不同,对制度的需求和期望也就不同。制度如何才能公平的体现各阶层的意志,这是各阶层实现本阶层利益的基础性保障。
各级人大的主要职责是选举各级行政的主要领导人、审议和通过财政预算报告、依法制定法律等等。当选的人大代表是哪个阶层的代言人,决定了他(她)将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人大代表对社会的政治、经济、文化的基本看法、对社会现状的基本认识、持何种价值观念、他(她)本人关注的社会焦点问题及本人的基本态度、当选后将如何开展工作等等,没有强制性的法律规定他(她)必须向选民或代表进行说明,如此,选举、被选举以及监督权的实质意义就被大大削弱,事实上,只要代表本人不要违法乱纪,他(她)如何工作是不受监督和制约的。
在当今中国的财政支出中,与劳动者阶级的利益密切相关的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支出等在总支出中所占的比例不仅低于发达国家,甚至低于一些经济发展远不如我国的国家,而横向比较自有其显示公平程度的意义。2005年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占财政收入的12%。在发达国家中,社会保障的支出一般占到财政支出的30%左右。在英国中央财政支出总额中,社会保障支出约占32%,卫生及社区服务支出约占17%,教育支出约占12%;
②2004,我国用于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的支出总量占财政支出的比例为25%,新自由主义的典型代表美国为75%;
近年来,我国每年在基本民生的公共投入占GDP的比重逼近世界倒数第一,除了柬埔寨、津巴布韦等国比我国低之外,绝大部分国家都是高于我们。③例举一个实例可能更为直观,据《南方》杂志报道:21岁的玛丽萨是黑人,5年前从贫穷的巴西东部农村来到首都巴西利亚。她结婚后与丈夫住在郊区,两人靠打零工维持生计。3年前玛丽萨怀孕,7个月时儿子早产,需要放到保温箱护理,玛丽萨和家人不用花一分钱。住院期间,她和陪住的丈夫还可以免费享受一日三餐。由于属于低收入家庭,玛丽萨的儿子一直到8岁前都可以免费从政府领取奶粉。巴西虽然是拥有1.8亿人口的发展中国家,但早在上世纪90年代就赶上发达国家的城市化水平,并且实行全民免费医疗、全民免费义务8年教育和全民社会保障制度。④
我国的财政支出中医疗卫生、教育、社会保障支出等为什么会低许多?除了历史惯性的原因外,劳动者阶级的代言人在人大代表中所占的比例过少且原远远不能与其在总人口中所占的比例相当,是一个重要的原因。尽管劳动者阶级是名义上的领导阶级,但在人大——这一最高权力机关中并不占优势甚至是根本无力与强势阶级对抗,人大作出的各种决议自然也就远离劳动者阶级的利益,劳动者阶级沦落为弱势群体也就很自然了。
人大代表的选举,按规定是由各政党、社会团体、选民联名推荐候选人。很明显,有组织的政党比无组织的选民个人更有能力推荐自己的代表并使其在选举中获胜。在当今的四个阶层中,国家管理人、资本家、中产阶级都不乏其组织,而劳动者阶级的组织,工人的工会,从整体上说名存实亡,不论是在国家或地方的重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制定过程中没有实质性的影响力,即使在具体的事件中,也听不到其有力的声音。血汗工厂、华为辞退员工、山西黑砖窑等等,工会组织都无所作为;
至于农民,则无政治组织,浙江温岭市的农民要成立温岭农会保护自己的权利,从本世纪初至今,不仅未获得批准,甚至至今未获得不批准的书面决定,这使他们无法将此事进入司法程序,他们连起码的程序性权利都未获得。劳动者阶级一盘散沙的无组织状态,是其实际上的政治地位与名义上的政治地位严重不相符的主要原因。
社会大系统由政治、经济、文化三个子系统共同有机组成,,经济从来就不是独立的经济问题,经济学只能称其为政治经济学,在政治、经济、文化三个子系统的相互作用中,在一个具体的历史时期,政治具有先导性的作用,尤其在我国——政府主导型的社会更加明显。政治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先导性作用,不论是在1949年、上世纪6、70年代、1978年开始的改革,以及此后不同的历史时期,政治对经济、社会的先导作用都是首要性的因素。毫无疑问,劳动者阶级能否在政治上公平的实现本阶级应有的权力,是其实现经济、文化权利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康新贵 《当代中国社会四个阶层的划分与阶层矛盾》 中国社会学网 2007年9月;
2.齐志宏,《多级政府间事权划分与财政支出职能结构的国际比较分析》,中国论文下载中心,06年3月24;
3.中国经济周刊,《专家建议:每年3000亿建立初级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人民网》2006年8月7日;
4.《南方》 中共广东省委主管、主办,2005年第11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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