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双宁:关于银行业和谐发展的思考
发布时间:2020-06-02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一、我国银行业发展总体上是和谐的
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发展,我国银行业逐步趋于健康,自身纵比越来越好,目前总体上是和谐的。
我国银行业改革始于80年代,经历了三个大的阶段:1984-1993年的原始发展阶段,既快速发展又积累了大量显性、隐形和“机制”风险;
1993-2003年的规范整顿阶段,一方面抑制风险,另一方面风险的滞后效应仍然不断显现;
2003年至今的规范发展阶段,显性风险大部分得到化解和控制,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始从机制体制上进行改造升级,和谐度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主要表现在十个方面:
1、风险状况逐步改善。不良资产显著减少,不良贷款率降到7.5%左右;
风险拨备显著增加,有些商业银行拨备覆盖率已经超过100%;
实行资本充足率管理,达标银行逐步增加,达标银行资产超过四分之三。
2、管理水平逐步提高。三大风险的防范能力明显增强,其中防控信用风险的能力提升较快,防范市场风险的能力已经提上日程,防范操作风险的能力也在逐步提高。
3、公司治理逐步完善。主要商业银行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构建了公司治理的基本架构;
上市银行按照公司治理的要求进行运作,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层各司其职,董事会下设的专业委员会及战略投资者、独立董事等开始发挥作用;
公司治理的效能提高。
4、竞争能力逐步增强。随着改革的逐步深入,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内部运行机制开始转换,业务创新能力有所增强,盈利能力不断提高,各项经营指标逐步向好。特别是一些银行在境内外公开上市,接受市场检验,竞争力明显增强。
5、服务水平逐步提高。银行业对金融消费者提供的金融服务品种、服务方式、服务手段日益多样化,对金融需求的满足能力逐步提高。特别是在小企业贷款和“三农”贷款方面取得突破,一定程度缓解了中小企业贷款难和农民贷款难问题。
6、员工素质逐步提高。改革银行业从业人员录用制度,培训在职人员,实行人才市场化招聘,职业银行家队伍正在逐步形成,国际专门人才大量进入中国银行业。
7、银行文化逐步形成。“依法经营、稳健发展、内控第一、重在公司治理”的银行文化已经开始深入人心,并在实践中逐步体现。
8、适应宏观调控和应对经济波动的能力逐步增强。一方面银行信贷是国家宏观调控的两大闸门之一,另一方面主要银行业机构特别是大银行在经济波动中的表现越来越理性。
9、监管手段逐步完善。以《有效银行监管的核心原则》和巴塞尔协议为标杆的中国银行业监管正在同国际接轨,监管理念逐步清晰,监管目标逐步明确,监管方式和手段日趋完善,监管力度在逐步加大。
10、外部环境逐步改善。银行业改革发展的政策环境、法制环境逐步好转,自主经营行为越来越受到社会尊重;
国民经济持续稳健发展也为银行业的发展创造了一个相对良好的外部经济环境。
二、我国银行业现实发展中存在不和谐因素
在肯定我国银行业发展总体和谐的同时,也要看到仍然存在的不和谐因素,主要表现为三大不平衡。
一是机构发展不平衡,大银行改革发展相对较快,中小银行特别是小银行改革发展相对滞后。
近几年,虽然金融体制改革在整体推进,但由于大银行在我国经济金融中的特殊地位,国家将改革的重点实际主要放在大银行的改革上,先后投入了大量财力物力,加上自己的努力,使各项指标显著改善,公司治理架构基本建立并开始发挥作用,下一步主要是深化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增强自身竞争力的问题。与大银行的改革相比,中小银行特别是小银行改革发展相对滞后,在很多方面存在差异。主要有:
历史包袱化解措施有差异。对大银行的历史包袱,中央政府采取了综合措施进行化解,先后两次对不良资产进行集中处理,1999年一次性集中剥离1.4万亿元,近两年帮助处置不良资产7000多亿元,使工、中、建、交四家股改银行不良资产比例下降到4%左右。而中小银行的不良资产主要依靠自身消化,部分由地方政府协助处置,由于各地对处置中小银行不良资产的重视程度不同,相应采取的措施各异,至今相当一部分机构的包袱并没有得到化解。
资本金补充方式有差异。对大银行,国家通过发行特别国债和动用外汇储备,以及财政注资等方式增加资本金,使资本充足水平显著提高。工、中、建、交四家股改银行资本充足率均超过了10%。而中小银行的资本金主要依靠股东增资和自身积累,部分上市银行则主要依靠上市融资。由于各类机构的资本补充能力和措施相差很大,资产质量状况差别也较大,因此,资本充足状况很不平衡,相当一部分中小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未能达标。
信用状况有差异。大银行具有国家信誉,无论是对国内外投资者,还是金融消费者,都具有很大的吸引力。国外战略投资者对入股大银行表现踊跃,国内百姓对在大银行存款也深信不疑。
政策环境有差异。大银行改革发展始终得到国家政策的支持,各方面对其改革发展创造了较好的条件。与之相比,中小银行的政策支持比较缺乏,在办理存款、结算、不良资产处置等方面还存在不合理的歧视性政策,比如有的规定预算外资金必须存在大银行,住房公积金及其配套贷款只能在大银行办理,财政、军队、社保等存款不能存入中小银行机构等,不仅限制了存款业务,也影响中间业务的发展。
二是地区发展不平衡。东部地区改革发展较快,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改革发展相对滞后。
由于种种原因,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地区经济发展差距迅速扩大,形成了东部、中部、西部、东北等不同的经济带,不同经济带之间的金融发展也存在严重的不平衡。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
存款资源分布有差异。存款反映的是一个地区的金融资源。资料显示,银行体系资金来源区域分布不均衡,大部分存款集中在东部地区。2005年末,东部地区本外币各项存款占全国的比重为61%,其中储蓄存款占55%,企业存款占70%,外汇存款占83%。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不仅存款数量小,而且结构相对单一,主要是储蓄存款。资料还表明,这种差距仍在继续扩大。
贷款投放水平有差异。贷款反映的是投入一个地区的信贷资金量,体现的是对该地区的支持力度。2005年末,东部、中部、西部和东北地区金融机构人民币各项贷款余额分别为11.1万亿元、2.9万亿元、3.2万亿元和1.5万亿元,东部地区集中了全国大部分的信贷资金,贷款占全国的比重达到57%,而中、西、东北地区分别仅占14.9%、16.4%、7.7%。
机构数量有差异。中资银行中,5家大银行和12家中型商业银行的总部全部设在东部,中型银行分支机构主要在东部;
外资银行机构中,14家外资法人机构全部在东部,189家外资银行分行中177家在东部。
三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城市金融改革发展较快,农村金融改革发展相对滞后。
城乡经济发展的二元性,使得金融发展的二元特征十分明显,主要表现在八个方面:
改革时间先后有差异。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进程是农村先于城市,而金融体制的改革却是城市先于农村,城市金融改革启动相对较早,力度相对较大,步子相对较快。目前,城市金融机构股份制改造基本完成,正在推进公司治理改革,初步开始实施经营企业化,管理集约化,业务垂直化,机构扁平化。相对于城市金融而言,农村金融基本还是按照行政区划设置机构,业务单一,管理粗放,风险突出,改革滞后,基本上落后10年左右,有的地区甚至更长。
资金投入水平有差异。2005年末,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存贷比为56.3%,全国为69.02%,县以下比全国低12.72个百分点;
农村地区人均贷款余额不足5,000元,城市人均贷款余额超过50,000元,差额10倍多;
县以下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年均增长率为9.72%,全国为15.66%,相差5.94个百分点。
网点覆盖程度有差异。2005年末,全国银行业机构网点约17.5万个,平均每万人1.34个;
而其中农村银行网点仅为2.7万个,平均每万人0.36个。全国平均每万人金融服务人数城市为43人,县及县以下为11人,行政村平均不到1人。
业务发展水平有差异。全国城市金融创新较快,业务品种相对丰富,银行卡,电子银行,代客理财,衍生产品,资产证券化等新的金融产品层出不穷,基本能够满足城市居民的需求。而目前农村金融只能提供基本的存、贷、汇“老三样”服务,农村金融创新能力不足,业务品种缺乏,服务方式单一,结算手段落后,难以满足多元化的金融服务需求。
风险程度有差异。一是农村金融机构的资产质量普遍不高,2005年末整体比城市金融机构高20多个百分点;
二是农村金融机构的资本充足率严重不足;
三是农村金融机构的操作风险严重,案件数量普遍高于城市,仅农村合作金融机构案件数量就占整个银行业的一半以上。
从业人员素质有差异。城市金融机构员工的学历普遍较高,年龄相对较轻,整体素质较好。而农村金融机构员工文化程度低,高素质人才匮乏,年轻员工占比低,年龄趋于老化,人力资源结构性矛盾和队伍素质问题日渐突出。其中,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员工大学学历占比不到1%,平均年龄接近40岁。
内控管理水平有差异。城市金融机构基本建立了公司治理架构,内控制度相对健全,经营机制比较灵活,具有良好的管理信息系统,IT覆盖率基本达到100%;
全部实行了贷款5级分类,部分大银行已经开始12级分类。农村金融机构的公司治理普遍存在缺陷,内部控制薄弱,经营机制不灵活,IT覆盖率较低,辖内尚未联网。
经营发展环境有差异。一是竞争环境不平衡。城市金融的整体发展水平较高,金融机构之间主要是服务水平和质量的竞争;
农村金融一般是低水平竞争,且恶性竞争比较严重。二是信用环境不平衡。城市的征信体系已开始建立,理性消费群体初步形成,信用环境相对较好;
农村尚未建立征信体系,逃废债现象严重,执法环境差,信用环境建设落后。三是行政干预情况不平衡。城市金融主要以“条条”管理为主,行政干预较弱;
农村金融主要按照行政区划设置,行政干预比较严重,在目前农村信用社的管理体制下,已经发现由于行政干预造成潜在风险的状况。
三、促进我国银行业和谐发展的思考
(一)加快中小银行改革和风险处置步伐,缩小机构发展差距。一是加大机构重组力度。鼓励和引导达到一定经营规模、管理水平较高的地方金融机构跨区域经营;
允许城市商业银行按照市场化原则兼并收购周边地区的城市信用社。二是加快业务创新,支持中小银行在有效防范风险的前提下推出符合当地特点的金融服务产品,为城乡经济、中小企业和城乡居民服务。三是强化公司治理,支持合格的境内外战略投资者入股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地方性中小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设立和股权改造,推动公司治理建设。四是加大风险处置力度,加快城市信用社重组改造步伐,力争用三年左右的时间基本完成城市信用社整顿工作,通过多种方式推动实现停业整顿(撤销)的城市信用社平稳退出市场。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加快高风险城市商业银行和股份制商业银行的处置进度。五是改善中小银行机构发展环境。抓紧研究建立中小银行机构市场退出机制,积极推动建立存款保险制度,配合有关部门研究中小银行发展的配套政策。
(二)加快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金融改革发展步伐,缩小地区发展差距。一是鼓励中资银行业机构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设立机构,发展业务。对在西部地区投资、收购、新设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适当放开市场准入的资本范围限制,审核时设立绿色通道,同等条件下优先审批;
适当调低注册资本、营运资金的最低限额;
适当调整投资人资格及入股限制;
适当调整业务准入条件与范围;
适当调整高管人员及从业人员资质要求。二是继续鼓励外资银行机构到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发展。银监会将继续积极支持外资银行在中西部和东北地区的发展。三是优化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金融发展环境。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扶持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金融发展的政策。建议中西部和东北地区各级政府高度重视信用环境建设,严厉打击逃废债行为,提高执法水平,营造本地区良好的信用环境。
(三)加快农村金融改革,缩小城乡发展差距。总的目标是,按照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加快构建“功能完善、分工合理、产权明晰、监管有力”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形成各类银行业金融机构支农的合力。一是按照产权股份化方向改革农业银行,经国家扶持、自身重组,改造为继续姓“农”的大型股份制商业银行。二是按照功能扩大化方向改革农业发展银行,扩大业务范围和服务领域,增强支农服务功能。在支农上政策性金融服务要发挥更大的作用。三是按照经营现代化方向改革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用5至10年时间将绝大多数农村合作金融机构分期分批改造为现代金融企业;
不具备商业经营的地区逐步以代理政策性业务为主。四是按照机构企业化方向改革邮政储蓄机构,组建邮政储蓄银行。根据邮政储蓄银行组建进程和管理能力,逐步开放资产业务,增加农村资金投入总量。五是利用商业银行流动性过剩的机会,向商业银行发行支农特别国债或特别政策性金融债,由政策性银行投向农村,由农信社代理,重点解决农村基础设施和贫困县种养业的资金需求。(作者为中国银监会副主席,学习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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