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曙光:由孙大午案件看中国民企的“非法生存”

发布时间:2020-04-10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张曙光在业内向来以敢说而闻名,对于孙大午事件,他引申到对目前民众已经习惯了的一种生存状态“非法生存”的质疑,并以独特而深刻的见解获得众人的赞同和支持。

  

  他提出,“非法生存”是相当普遍的现象,我们很多是个人的权力,但国家把这个权拿走了,现在有很多审批的东西,没有批准下来你就是违法。以孙大午案件为例,集资是国家和集体的,要改变用途必须要得到国家机构的批准。金融是垄断的,是国家管制的。民间台汇等等都是非法的,因此,民间私人借贷肯定是不合法的。孙大午的罪名由此而生。

  

  农民只能生活在农村,想到城市生活就是非法的。农村子女在城市上学是非法的,农民建学校是非法的。在城市里,很多小商小贩可以看到警察驱赶的状态,他们也是非法的。城市里面人非法生存也不少见,北京车管条例,出租汽车是不能私有的,现在实际上道路上很多私有出租车都是非法的。就在最近,南京40万摩的(摩托出租车),是由下岗职工、劳教释放人员等组成,南京为了市容对“摩的”就取缔,为了市容,40万人的生活之道成为非法,想再生存就是“非法生存”。普通人可以在民间办一个报刊,但是新闻出版署不批准刊号,你要做就是“非法宣传”。

  

  那么为什么非法生存这么普遍?张曙光说了一句非常经典的话:“你把合法的活动当成非法,那么非法也就成合法的了。”政府的官员有可能违法,但违法的行为是合法的,所以你——老百姓合法的行为就变成违法了。具体到原因,张曙光解释说,一法制非常不健全,很多法律、法规只有原则性的规定,没有实施细则。法律就成了可以任人解释的东西了,失去了严肃性,因而成了各个政府部门甚至政府官员自我授权、任意裁量的工具。二是法律程序不健全。一些具体的法可以违背根本法,这是非常大的问题,行政机构可以解释立法机构的法律,甚至有些可以解释刑法,这是非常荒唐的。这就是很多合法行为作为非法加以治罪的原因。第三,我国的审批制给官员留下很多的空间,任何东西都来审批,审批就成了政府基本治理的一个方式,而官员掌握生杀大权,因此就成为他们贪污腐败、相互勾结、以权谋私的工具了。官员的非法行为造成了合法行为的非法生存状态。

  

  张曙光还十分尖锐地指出,现在国家和政府和个人之间的关系是非常失衡的。一方面是从上到下,无所不在控制着巨大资源的政府机构;
另一方面就是个人的依赖和感恩戴德。由此,部分官员的违法、跟老百姓“非法生存”状态就不难理解了。所以,孙大午的案例就十分典型,他所生存的状态,就是目前大多数民营企业、民间企业生存的典型状态,不改变这样的状态,民间企业的发展会受到非常大的限制,同时其发展也没有足够的保障,这对于中国的民族企业的发展是十分不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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