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科技国企援助【政府援助国企并非天经地义】
发布时间:2020-04-08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美国政府的做法将要开一个恶劣的先例:私人部门获取利润,而公共部门承担风险。 美国两大房产贷款企业房地美和房利美都是公私合营企业,因为次贷危机而陷入困境,美国政府立刻表态要施以援手,这引起了诺贝尔经济学奖得主约瑟夫?斯蒂格利茨的不满。他近期为英国《金融时报》撰稿说,美国政府的做法将要开一个恶劣的先例:私人部门获取利润,而公共部门承担风险。
斯蒂格里茨讽刺说,在没有足够消防设施的情况下,没有哪家保险公司会承保火灾险;也没有保险商会依赖“自我监管”。但美国政府却在金融体系上扮演了这样愚蠢的角色;它的做法完全不符合这一类公共资助体系应该遵守的一些基本原则。这些原则应该是:
首先,完全透明:纳税人需要了解他们承担的风险,以及被援助的股东和债权人拿到了多少钱。其次,它应该具有完全问责性。管理层、股东或是债权人,所有应该对过失承担责任的人都应该承担后果。当股东受到保护时,纳税人不应被要求再多掏一分钱。最后,纳税人应该为他们面临的风险得到补偿。风险越大,补偿应该越多。前不久美国援助破产的贝尔斯登银行,已经违反了所有这些原则。新的援助计划比贝尔斯登援助方案更烂。斯蒂格里茨说,曾监管失败、接着又不恰当地援助贝尔斯登的同一个政府,现在又要求美国民众开出一张空白支票。他们宣称:“相信我们。”是的,我们能够相信政府――会给纳税人带来另一个不公正待遇。
在中国,政府用纳税人的钱援助国企被看作是天经地义的事情,即使因此造成了损失,当事人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斯蒂格里茨对美国政府的批评,正应该成为中国人的镜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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