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制度破解“治庸”难题】乡村振兴仍面临哪些制度性难题?
发布时间:2020-03-26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领导干部,廉洁守法只是基本要求,如果在岗位上无所作为,则是一种“隐性失职”。 最近一个时期,“治庸”一词颇为抢眼。湖南、新疆、山西、武汉等多省相继掀起一场“治庸”“治懒”“治散”的官场整肃风暴。 4月18日,武汉市 “治庸办”开出首笔“治庸罚单”: 39人被问责,其中调岗7人,辞退1人。庸官懒政成为公众焦点,在多家媒体的首页刊登。
公职人员是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公务的主体,法律授予政府职权的根本目的,是为了使政府更有效地为公众和社会提供服务和福利。然而,这样一个浅显的道理,我们的一些公职人员并未真正搞明白。一些行政机关高高在上,只讲管理不讲服务,不给好处不办事,把行政许可作为自己手中的特权,享受权力带来的利益;少数领导干部在其位不谋其政,“领导召见不献一计,同级会商不见一词,下属请示不发一令”;一些公职人员“混”字当头;个别地方和部门的领导班子“集体不作为”,遇到矛盾绕道走,终日尸位素餐,基层眼巴巴盼着答复却迟迟没有回音,许多急需解决的矛盾和问题日积月累,不仅耽误了事业和工作,有的还把小事酿大,最终不可收拾。
庸官懒政之所以形成风气,与当下某些机构设置不尽合理、岗位职责不清、用权不负责任、工作责任制不落实不无关系。而对于庸官懒政不断滋长的原因,湖南省社会科学院政治与党建研究室主任周湘智认为主要有三大原因。首先是竞争“短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方式缺乏民主性和科学性,尚未形成竞争择优的管理机制。第二是问责“短路”,现有制度对于那些得过且过的“隐性失职”行为,尚未实行有效问责制度。第三是考评“短腿”,公众对领导干部的任命、升迁乃至考核、评价缺乏实质性的权力,甚至投诉无门,使那些没有“硬伤”的干部没有压力、没有敬畏之心、没有危机感。
针对庸官懒政问题一些地区进行了积极探索。笔者以为,要彻底解决此问题,还需制度。首先,要建立正确用人导向制度,引导广大干部把心思用在工作上,情感贴在民心上,作风落在务实上。同时要明白,作为一名肩负执政为民使命的领导干部,如果在岗位上无所作为,不仅算不上称职,而且是一种“隐性失职”。其次,要完善现有的考核办法,建立科学的职位分类体系,责任自负、奖勤惩懒,使庸官失去生存的土壤和市场。第三,要强化公职人员的监督管理,把政务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交给人民群众,让接受政府服务的民众去监督公职人员。在新的形势下,我们要坚持“有错是过,无为也是过;有错要问责,无为也要问责”的理念,建立健全一套有效的“问责”机制,用制度破解庸官懒政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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