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方教辅”是乱象之根|青岛小学官方教辅书

发布时间:2020-03-25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政府部门在带头做这教辅生意。在权力和利益因素交织中,教材和教辅的利益链已经形成,这就是教材和教辅乱象越治理越混乱的原因。      近年来,乱订教辅成为饱受诟病的社会问题。教育部有关负责人指出,目前,教育部与新闻出版总署正在加紧修订《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教辅材料的编辑、印刷、出版、发行工作。
  针对教辅之乱,有关部门表示要加以规范,这似乎合情合理。但是,教辅之乱,分析起来,根源却在于官方直接介入,又是“管理”又是“规范”,造成的结果是,被官方“规范”、“认可”的教辅,登堂入室,“名正言顺”地由学校组织征订、家长和学生则“被征订”,纵使有投诉,也因其官方背景,而不了了之。
  不妨来看今年4月教育部等七部委出台的《关于2011年治理教育乱收费规范教育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意见》明确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对教辅材料出版、印制、发行等环节的监管,继续开展对盗版教辅材料专项整治工作,坚决打击侵权盗版和非法出版行为,切实提高中小学教辅材料编印质量。而根据《中小学教辅材料管理办法》,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订购、中小学校不得组织学生购买、发行部门不得向学校征订或随教材搭售一切形式的教辅材料。将这两份文件对照起来,意味深长。
  其实,只要严格执行《办法》,任何教辅书都不能通过学校征订,进而,教育部门也根本就不用去操心教辅市场的事儿,有哪些出版机构出什么书,读者买不买,那是读者自己的事。可是,七部委的《意见》,却分明指出要加强教辅的监管,而监管的基本方式之一就是由教育部门的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以验明教辅的正身,如此一来,获得审定的教辅,就具有了“官方背景”,也于是,买不买教辅,就不再是读者自己的事了。
  现实中教辅的操作也正是这样。以前,为“规范”教辅,地方教育部门“组织力量”,专门编写了教辅目录,供当地中小学选用,地方政府部门将其作为“为学生减负”的措施,并解释这只是推荐不是强制,但这就是变相让教辅进学校合法化,而由于教育部门拥有编写目录的权力,又获得新的权力寻租空间。在《办法》规定不得编写教辅用书目录之后,地方教育部门采用的方法,则是在新学习工作部署中,要求各学校选用经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的教辅。据央视《新闻1+1》报道,安徽省教育厅在其印发的安徽省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中强调,“进入学校使用的教辅材料必须经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通过”(央视9月1日)。依据《办法》,安徽省教育厅的做法,是有违规嫌疑的,既然不得以任何形式强迫学校订购,为何还要强调使用的教辅材料必须经审定?可如果依据《意见》,安徽省教育厅的做法,却又是在履行监管职责。
  “欲拒还迎”,这就是地方政府部门对教辅十分暧昧的态度,这背后其实是权力和利益的考量,而不是真正为学校教育和学生的负担考虑。―调查显示,不少通过审定的教辅,都是当地教育部门下属机构编写、出版的。政府部门在带头做这教辅生意。在权力和利益因素交织中,教材和教辅的利益链已经形成,这就是教材和教辅乱象越治理越混乱的原因。
  从发达国家的经验看,教材是由出版机构自主出版,没有政府部门“统编”之说,是否选用教材,选用哪一机构出版的教材,是由学校教师委员会和家长委员会确定,也不由政府部门指派。简言之,教材的出版、选用,实行的是市场机制,通过市场竞争,促使教材编写提高质量,同时,也通过教师、家长参与选用教材,体现学校自主性,促进学校财务管理透明。而在我们这里,教材编写由行政机构主导,政府部门直接组织或委派几个专家编写,然后再由其领导的教材委员会审定,并规定相关学校必须采用,这种编写教材的机制,注定教材编写难有高质量,同时由于极为庞大的教材使用量,有着巨大的经济利益,也就制造出教材利益链。教辅的利益链,也是同理。
  治理教辅乱象,必须打破利益链,这需要的不是政府介入加强管理、规范,而是要放开。不仅治理教辅乱象应如此,治理教材的利益链,也该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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