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妓运第一人】台湾艳妓奇谈完整版

发布时间:2020-03-24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她确实是一代名妓,不但是因为她在性工作专业化方面的表现和发展,更因为她在推动妓权运动上的重大贡献。      8月1日,是官秀琴的忌日。   “秀琴”,一个普遍且道地的台湾女子名。1954年,出生于台湾北部宜兰县矿工家庭的她,从来就没有想过,自己将来会成为一名公娼斗士,甚至台湾第一名妓。
  疾病与贫困捆绑着她的前半生。14岁时,父亲病逝;23岁时,母亲罹患重病。为替妈妈支付医药费,官秀琴选择了出嫁,这样她可以“赚取”18000元台币的聘金。婚后3年,却因枕边人有外遇而离婚。为了养活子女,她29岁下海,在台北市万华区卖淫,成了一名合法的“公娼”,靠皮肉钱来换取一家温饱。
  1997年9月,官秀琴投入性工作的第14个年头,前台北市长陈水扁断然宣布废除公娼,政治法令箝制了人类天性的“合理性”活动,让官秀琴走下了“红灯户”的“小姐床”,毫不掩饰地走上了街头,展开了历时9年、500多场大小活动的台湾妓运抗争史。
   “一二”、“一二”。
  1997年9月11日,数十名戴着帽子、口罩、墨镜的台北市公娼姊妹们,彼此手牵着手,拉成一排,齐声喊着口号向前迈进。她们“蛋洗”着台北市政府大门,要求政府撤回“废除公娼”的决定,并争取两年的废娼缓冲期。此时,43岁的官秀琴一个人走到了电视镜头前,“唰”地一声,拉下了贴身黑长裤露出镶着蕾丝边的白色内裤,以及遭到警方殴打后的瘀青丰臀与大腿。
  “我不怕‘见笑’(台语:丢脸),我站出来让大家围过来看,我今天有这个勇气走出去,就是觉得我的工作并不是见不得人。”身兼单亲妈妈、公娼、妓运斗士多重身份于一身的官秀琴说,以前她也想过,自己做这一行,不知道别人会怎么看她,但是自从政府宣布废娼之后,她就没有顾忌了,决定站出来组成公娼自救会,为性工作者“除罪”。
  她站在一堆受过高等教育、身兼律师的妇运领袖旁,高声疾呼着:“阮(台语:我)不是爱做公娼,只是要有工作!”
  她总是顶着一头乌黑的大波浪卷发,化着红唇艳妆,参加娼妓国际会议,拍摄纪录片写真集,她争取将台北市归绥街139号的公娼馆――“文萌楼”列为文化古迹。在此同时,她还因不满台北市议员杯葛市府的缓废娼案,与公娼姊妹们吞药自杀,幸而获救。
  官秀琴不止一次说过:“一旦(娼妓)变成非法,什么人都可以骑在阮头上,阮(台语:我)只有低头,求人手势拿高,放阮一马。”
  2001年,台北市政府正式执行废娼政策,自始于1956年的公娼走入历史。原本合法的性工作转入地下化,官秀琴只好在台北万华区,与四个小姐合作经营私娼馆。实时年过半百,她依旧要下海当“小姐”。等到“老客人”捧场享受片刻温存,下了床之后,她又重新走上街头,为性工作“除罪化”疾声呼吁。
  2000多个争取妓权运动的日子里,官秀琴一肩承担各种交际应酬,地方势力、黑白两道、警察取缔、邻里关系,都需要靠钱打点,支出愈来愈庞大,没想到店里一位姐妹却积欠地下钱庄庞大债务而“落跑”,而官秀琴刚好是她的保人。如同蜘蛛网的借贷连动系统,官秀琴只好不停地挖东墙、补西墙,被迫向地下钱庄借高利贷,每天要支付9000元台币。终日忙着接客、标会还债、应付警方的查缉,让她疲于应付。
  2006年7月30日,一位朋友提醒官秀琴,说:“政府拼治安要抓色情,台北市又有暑期加强取缔色情项目,你们到9月底前都最好不要开店。”闻言之后,官秀琴的心情跌到了谷底,一旦无法开门做生意,又该如何填补眼前庞大的债务黑洞呢?
  隔天,官秀琴打电话向朋友吐苦水:“我和政府苦战这么多年了,却等不到(娼妓)合法化。就算国民党上台,照现在这样取缔,合法化遥遥无期。”
  2006年8月1日凌晨,官秀琴找来了与她最要好的客人,苦笑着告诉他:“今晚的消夜是最后一餐。”她随即失踪了两天,直到8月3日,浮现在台湾北部基隆水?洞的海浪中。在岸边礁石上,警方发现她的皮包,里面有一张纸条。坠海前,她写下了姓名和出生年月日。
  “公娼斗士官秀琴,基隆投海身亡,日日春’姊妹不舍”。 2006年8月17日,被称为“官姐”的她,只在台湾媒体版面上“复活”了一天。报道这样写道:1997年,台湾第一位公开现身、高喊“我是公娼,我要工作权”的女性“官姐”,因改做私娼后生活艰困债务缠身,在基隆跳海自杀身亡。
  自杀的不止是官秀琴。在1997年陈水扁废娼之际,一位公娼阿玲因房贷缴不出来,又不敢做私娼,投河身亡;其间因就业困难的前公娼,有两名割腕,两名吞服安眠药。
  时至今日,台湾性工作者争取除罪化之路,仍未停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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