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增收的财税分析] 财税收入分析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指出要始终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始终重视严格保护耕地和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始终重视维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始终重视增加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的收入。
“三农”问题一直以来是我国历届政府关心的重点问题。2004年初,中共中央、国务院就农民增收问题发出了“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农民增加收入若干政策的意见》,也体现了党中央对农民增收问题的重视。《意见》指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做好农民增收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认真贯彻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的要求,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调整农业结构,……要把解决好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要始终重视农业的基础地位,始终重视严格保护耕地和保护、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始终重视维护粮食主产区和种粮农民的利益,始终重视增加农民特别是种粮农民的收入。
温家宝领导的这届政府把“三农”问题作为工作的重点,突出解决民生问题。目前,我国农村经济、社会发展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财政支农取得了显著成效。本文试图从公共财政和共享财政的角度出发,分析当前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民负担、城乡差距及其原因等,全面分析我国农民增收的现状,在此基础上提出增加农民收入的方向性政策建议。
一、农民居民收入本身分析: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
下面,笔者从绝对值、指数值、实际增长率、历史阶段、结构等方面全面分析我国农村居民收入情况。
1、量方面:
绝对值上:从1978年的133.6元,增加到2006年的3587元,增加了近26倍。
指数值上:以1978年为基期的100,扣除物价指数的变动,实际购买力增加到2006年的670.7。
实际增长率上:1978年到1984年是农村居民纯收入增长最快的时期,年均增长率16.5%;增长率从1982年最高值19.9%。开始下降,直到1989年出现负增长,此后开始回升,分税制改革以来,增长率从1993年的3.2%,增加到2006年的7.4%,13年间,年均增长幅度6.66%。
农民收入的历史阶段:1978年以来,农村人均纯收入经历了4次高速增长期,即1978-1984年,我国经济高速增长开始启动,农村人均收入也增长较快;1985-1988年增长很快,主要劳动力转移和农产品收购价大幅度提高;1989-1992年在波动中缓慢增长,主要是农产品价格持续下降;1993-1996年反弹回升,也是由于为了抵消通货膨胀而两次提高收购价格;1997-2002年增长缓慢,生产力普遍过剩,乡镇企业竞争压力大,农村劳动力转移不太可能。农产品生产过剩,价格降低,就造成农民收入停滞,城乡差距扩大;2003~2006年,又一轮高速增长,年均增幅11%。
2、结构方面:
收入来源上,家庭经营性收入比重很大,依然是农民收入的主要部分,但其比重逐年在下降。其中虽然第二、三产业收入在总收入中的作用越来越大,比重在上升,但农业经营性收入占家庭经营收入的比重还很大,在60%左右,牧业在15%左右;考虑到农产品大都是必需品,价格弹性小,故其收入受价格影响关系很大,
工资性收入比重逐年在增加,从1990年的20.2%增加到2006年的38.3%,表明农民纯收入中工资性收入已三分天下有其一,与家庭经营?收入下降趋势相反,其16年间年均增幅4.1%。
财产性和转移性收入比重在8%以下,还无法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组成部分,但其比重逐年在增加,尤其是近年来增加对“三农”的投入力度后,其比重增长较明显。
下面从计量的角度用回归法来分析我国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结构情况:
设Y纯表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X工表示工资性收入,X家表示家庭经营性收入。由2000-2006年数据建立回归分析得:
Y纯=-116.379+1.193X工+1.068X家+0.979MA(1)(-6.620)(68.378)(54.864)(10.971)
“R2=0.99990=0.99980” SE=2.192758 DW=1.65368n=7(2000-2006)
模型中,各参数的t检验值都大于2,通过了检验。由R2=0.9999,模型拟合图与残差分布图(图5)可知,模型拟合很好;由于建模过程使用了MA,使得DW值=1.65368,不再存在自相关。模型残差除2001,2003年外,均在2倍标准差以内,说明模型参数稳定性较好。
研究结果表明:农民收入中源于家庭经营性收入和工资的收入的比重还很大,且系数均大于1,农业政策的支持作用也在逐渐增加。
二、农民人均负担分析
农民负担主要包括国家收缴的农业税收,村提留、乡统筹,农村义务工和劳动积累工,各种收费、集资、罚款、摊派等社会负担。限于篇幅,这里主要探讨农业税对农民带来的税收负担。
1990年农业人均税收负担为3.3%,1991年以来农民人均负担水平逐年增加,2003年增加到9.1%,12年间年平均增幅为8.89%。2003年农业税减免以来开始有所下降,到2005为8.5%,年人均负担水平年均降低3.51%,同期人均纯收入年均增长11.41%。2006年农民人均税收负担有所回升,达到9.3%。
狭义上的农业税及其变化情况:农牧业税总量上在2003年达到最高值334.22亿元,占农业总税收比重上从1986年的最大值99.3%,逐年下降到2005年1.4%,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从比重上可见农牧业税的全面取消,是历史的必然。
农村税费改革,特别是2006年全面取消农业税后,农民负担得到有效的削减,农林特产税、筵席税等税种不再重复征收,或被彻底废止,大量的乱收费现象得到遏止,同时将村提留以农业税附加的形式进行征收,既保证了基层农村政权的财政资源,又使农村收费走入了有序化的道路。
三、城乡差距
笔者从城乡收入差异、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等考察了我国城乡居民(生活水平、质量)差距变化情况,结果表明,我国城乡差距在拉大。城乡收入差异反映了生活水平上的差异,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的差异度反映了生活质量上的差异。
从城乡收入差异来看:总体上是逐年在扩大,从1985年的城乡收入差异最小1.86:1到2006年的3.28:1;如果考虑到城乡之间在教育、卫生、社会保障等方面的差距,则城乡间实际差距将远远大于城乡收入差异,将达到5:1。
从城乡生活水平上看:1978年到2006年,我国城镇居民人 均可支配收入增长迅速,28年间年平均增长幅度为13.45%;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平均增幅为12.47%,低于城镇近1个百分点;从2000年来看,农村6年年均增幅8.06%,低于城镇6年年均增幅11.02%的近3个百分点。农民收入增长幅度明显低于城镇居民;考虑到农民收入基数比城镇居民低,差距更明显。
从城乡生活质量上看:我国城乡居民恩格尔系数的差异度1980年到1992年在5%以内,生活质量上差距不大;1993年以来开始增大,除1999年外均在10%以内,生活质量差异较大。
考虑到我国城乡、农村内部地区间差距的具体国情,尽管农村居民恩格尔系数在不断下降,但由于少数农村居民不断增加的高消费,会拉高居民对于食品以外领域消费的平均数字,从而遮蔽大多数中低收入人群在这些领域实际消费不足的事实;再者,居民用于住房、教育与医疗消费的比重大幅增加,自然要降低其他消费的比重,这些表明恩格尔系数的下降并不能简单与人民生活水准有了质的提升画等号。有学者甚至指出:近年中国经济快速增长的结果基本是工业的现代化而非农业的工业化,是城市的现代化而非农村的城市化,广大农民没有平等地分享经济增长的成果。
四、差距的主要原因:二元经济结构
自20世纪50年代起,为了保障农业生产和粮食供应,保证国家工业化的优先发展,我国实行城乡分别管理的政策,实行了农产品统购统销制度、严格的户籍制度、资源分配制度、劳动力就业制度等。除了城乡分割的户籍管理制度这一条鸿沟外,促成了我国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还有三大剪刀差: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圈地价格剪刀差、农民工工资剪刀差。工农产品价格剪刀差是在建国初期为了积累实现工业化所必需的资金而采取的以农补工的措施。据测算,1979年前的29年间,通过剪刀差由农业部门转移到工业部门的资金5100亿元,平均每年176亿元;改革开放后到1994年,国家通过剪刀差为主的收入分配措施从农村提取了1.5万亿元资金,平均每年937.5亿元,是改革前年平均的5.3倍。农民人均剪刀差负担数1985年比1978年增加了41.9元,1992年又比1985年增加了125元。在1989~1991年间,剪刀差平均负担额达到了1631.4亿元,农民人均负担205元。有的学者认为,2000年以来剪刀差在农民总负担中的比例已占到40%以上,成为农民负担中的一个沉重部分。
国际上通常用城乡二元对比系数来衡量一国的二元经济状况。城乡二元对比系数: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非农比较劳动生产率。存在二元经济的国家,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低于1,非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高于1;伴随二元经济逐渐向一元经济转化,非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趋向1。我国非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向1逼近较明显,与国际变化趋势大致符合;但农业比较劳动生产率向1逼近还有较大距离。一般情况下,城乡二元对比系数从质上反映了二元经济结构,对比系数越小,两部门的差别越大,二元结构越明显。发展中国家的二元对比系数通常在31%~45%之间,发达国家一般在52%~86%之间。我国城乡二元对比系数在20%左右,远低于发达国家,也低于发展中国家通常值,二元结构显著,对应于库兹涅茨按人均国民收入分组最低一组系数水平。具体来说:1978年我国经济的二元对比系数小,为16.22%,我国经济的二元性在改革开放前是很大的。伴随两步走的二元经济结构转化战略的实施,与1978年相比我国经济的二元性在缩小。1996年以来二元对比系数下降,2003年将至最低为14.9%,比1996年低了8.86个百分点,表明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状况加剧,农业产值在GDP中所占比例下降的同时,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转移的速度还偏慢,转移农业劳动力的任务还十分艰巨。
由于二元社会结构的长期存在,加剧了城乡隔离和城乡分治,工农之间、城乡之间相对独立,各自发展,使得我国城乡人口率没有随着国家工业化进程而发生根本性变化,农业仍然是一个庞大的传统部门,农村滞留的劳动力多,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扩大,城乡发展不协调、农业经济不发达,农民负担依然很重。
五、农民增收的财税政策建议
我国“三农”问题的产生,在很大程度上与我国的城乡二元结构有关。城乡分割的二元结构,又与我国的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生产力水平和国家政策选择等紧密相联。从长远看,要想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民收入的快速、稳定增长,就需要改变我国二元经济结构。而改变城乡二元结构的主要方面就在于发展现代农业和农村劳动力的转移。
促进农民增收的总体思路:一要发展现代农业,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能,开拓农产品市场,谋求自身收入增长;二要减少农民,使劳动力由第一产业流向第二、三产业,发展县域经济。充分利用税收优惠、财政支出、财政补贴、转移支付等财税政策措施,来让穷人的收入增长快于富人的收入增长。
1、发展现代农业方面:
近年来,农业发展、农村繁荣和农民增收,一直是党和政府关注的重点。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四年颁布涉农的“一号文件”,有力地推动了“三农”工作的进展。党的十六大提出了建设现代农业、十六届五中全会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六中全会提出了构建和谐社会的历史任务与宏伟目标,指明了我国“三农”工作在未来较长时间发展的基本方向。发展现代农业就是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加快变革传统的生产方式和经营方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始终要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以发展现代农业为重要着力点;发展现代农业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最终目标在本质上是统一的。发展现代农业是实现“生活富裕”、增加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现代农业的方向是产业化。它的推进,将促使集中在种植业、养殖业的部分农业劳动力向农产品加工业、社会化服务业等方面转移就业,这样不仅能够扩大规模经营收入,还能增加农民工资性收入和非农收入,改善农民收入结构。
2、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转移、减少农民方面:
北京大学林毅夫教授表示,教育是解决中国“三农”问题的关键,提高农民收入、缩小城乡差距的根本途径是将富余的农村劳动力转到非农产业。胡鞍钢指出,中国存“四农”问题,其中农民工问题是核心。2006年3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中指出:解决农民工问题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任务。农业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转移,是世界各国工业化、城镇化的普遍趋势,也是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我国农村劳动力数量众多,在工业化、城镇化加快发展的阶段,越来越多的富余劳动力将逐渐转移出来,大量农民工在城乡之间流动就业的现象在我国将长期存在。必须从我国国情出发,顺应工业化、城镇化的客观规律,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
笔者认为,农村劳动力向第二、三产业迁移,首要的问题是就业,同时建立健全覆盖农民工在内的社会保障制度将减轻农民迁移的成本,有利于劳动力的迁移。考虑到农民工的消费结构,绝大部分支出用于住房、子女教育和父母医疗,因而建立覆盖农民工在内的住房公积金体系、义务教育体系和合作医疗保险制度也是很有必要的,农民工的就业、住房、子女教育、医疗等有关经费,要纳入正常的地方财政预算支出范围,切实解决农民工住房难、就业难、子女上学难、父母看病难问题。
(姜永华系中国财政学会常务理事;文少兵系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研究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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