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林环保被谁借壳了 [“区域限批”:亮出环保铁拳]

发布时间:2020-03-22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环境保护,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更是我们不可推卸的责任。“既要金山银山,更要绿水青山”,经济的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不能以掠夺子孙后代的幸福为前提,这也成为了一种社会共识。
  可当环顾周围的世界时,我们发现伴随着物质世界的丰富、经济的发展,人类也正在把自己一步步地拖入到生存危机中,人类的生命之网已经在不断地破损:破损的臭氧空洞、生物多样性丧失、酸雨区蔓延、荒漠化、水土流失、全球气候变化、持久性有机物污染……
  在近30年的改革开放中,中国创造了世界经济的奇迹,但为此付出的环境污染的代价也是沉重的。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上指出,一些地区的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已经到了相当严重的程度,必须引起我们高度警醒。鲁思•格林斯潘•贝尔女士(Ruth Greenspan Bell)是美国环境保护智库“未来资源”(Resources for the Future)的资深研究员,她也坦言,中国环境污染已经到了非常严重的地步,亟待治理。
  新年伊始,环保总局就通报了在刚刚结束的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核查和新开工建设项目环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中发现的82个严重违反环评和“三同时”制度的项目,这些项目涉及全国22个省市钢铁、电力、冶金等12个行业,投资达1123亿元。这是继2005年、2006年两次环保风暴之后,环保总局发动的第三次“风暴”,并且这次首次使用“区域限批”的行政处罚手段,对唐山市、吕梁市、莱芜市、六盘水市等4个城市及国电集团等4家电力企业处以“区域限批”的制裁,以遏制高污染产业盲目扩张,同时,建议监察部门追究有关人员的行政责任。
  
  “区域限批”引领环保“行动年”
  
  国家环保总局副局长潘岳曾表示,以往环保行动中被叫停的项目往往补办手续先过关,然后用各种手法拖延或拒绝兑现环保承诺,使一次次声势浩大的环评执法效果有限。这一次,国家环保总局使用了更为严厉的措施。潘岳说:“采用‘区域限批’政策就是一项针锋相对的有效措施。” 这次环保总局的“区域限批”政策,显然是想将原来的“弱势权力”强化为压倒性的权力。“停止审批违规的行政区域、行业和大型企业的除循环经济类项目外的所有项目,直到它们的违规项目彻底整改为止。”潘岳表示,这些行政区域、行业和大型企业要想解除限批,就必须对环保问题进行彻底整改,否则一律免谈。
  实际上,去年潘岳就曾指出今年要重点从规划环评、行政复议、公众参与、环评执法、区域监管、机制创新、典型示范、能力建设这8个方面全面强化环评工作,并希望区域监管要有新举措,针对一些环评执行率低或“三同时”违法现象严重、整改无效的地区,坚决实行“区域限批”的政策。而这次的“区域限批”本身就是最大限度的处罚。一天不整改完,他们的其他项目就一天不能建。这就没有退路了。潘岳也表示,在监管层面,这次将调动环保总局新成立的五大督察中心的力量,一个一个项目去盯,全局上下联动,共同完成监督工作。为此,对23个“三同时”违规项目,环保总局将责令其限期办理验收手续、限期改正或停止试生产。依据《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对改建铁路新乡至日照线菏泽至日照段增建第二线工程等5个久拖不验违规项目,责令限期办理环保验收手续,逾期不办,将责令停止试生产并罚款;对内蒙古鄂尔多斯(4.98,0.10,2.05%)电力冶金有限责任公司4×330MW发电机组等18个“三同时”违规项目,下达限期改正通知书,逾期不按要求完成整改,将责令停止试生产并处以罚款,对其中的铁路、港口项目逾期未完成整改要求的处以罚款。对于59个未批先建违规项目,环保总局将责令其停止建设或生产。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山西振兴集团2×200MW火电机组等51个未批先建违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已建成投产的,责令停止生产,由具有审批权的环保部门下达限期补办环评审批手续,逾期不补办,将处以罚款;对河北唐山滦南华瑞钢铁有限公司钢铁项目等8个未批先建且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准入条件的违规项目,责令停止建设,已建成投产的,责令停止生产。
  国家环保总局局长周生贤也曾表示,目前有15个调查组正在全国各地进行调研,一方面既要对各地减排目标的完成数据进行核实,另一方面更要分析各地究竟为什么没有完成任务。并且从今年开始,环保部门将联合相关部门每半年公布一次全国和各地主要污染物的排放情况。他特意声明,从今年起,任何地区未经国家核准不得自行公布减排的数据。这些都表明了环保总局治理环境的决心和积极寻找解决办法的态度。
  但“区域限批”的政策在实际运作中产生的效果更是我们所期待的。有些地方历来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在一个个违法违规项目和污染事件的背后,我们都能看到地方政府包庇的影子。他们往往打着“以地方百姓利益为重”的旗号。这次被“叫停”的地方或企业会不会故技重施,“绕”过国家环保总局,仍然未批先建?在污染与发展齐飞的现实下,这种担心并不是多余的。我们对违法违规者的处罚、对环境污染的治理必须要稳、准、狠。更要使处罚落到实处。
  可喜的是,这次“榜上有名”的大唐、华能、华电、国电四大电力集团在获悉被列入环保“黑名单”后,都已经关停了大部分的违规项目,并都表示采取切实措施整改,将全面加强节能降耗减排工作。
  
  重拳出击,事出有因
  
  “区域限批”是环保部门成立近30年来首次启用这一行政惩罚手段。潘岳介绍说,2006年是中国环境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全年发生严重环境污染事故161起,平均每两天一起;环境投诉已达60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30%。国务院年初提出的能耗降低4%、污染物排放降低2%的目标并没有实现,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制约中国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瓶颈。这也就意味着,2006年的环保考试依然没有过关,“十一五”期间单位GDP能源降低20%的目标必须在余下的4年内完成,每年要降低5.4%。环保风暴的再次刮起也就事出有因。
  问题也许不仅仅是这些。环保总局的资料显示,2006年,建设单位共报批项目820个,总投资额32574亿元。环保总局对不符合受理条件的56个项目不予受理,投资额达2183亿元。对163件作出不予批准或缓批的决定,投资额达7746亿元。加上这次的82个项目,其数量是“令人叹服”。“当前,非法开工建设和运行违反了国家产业政策项目的情况到了一个高峰,严重扰乱了国家宏观调控和产业结构调整,给当地资源环境带来巨大的压力。”――潘岳对媒体称。实际上,在每年的环保检查工作中,均能发现很多建设项目违反“三同时”的要求,在没有环评或环评未过关时就擅自开工。潘岳告诉记者,这次违法违规的项目也集中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钢铁、冶金行业不符合产业政策、未批先建和越权审批现象严重,违规项目高达30个,占违规项目总数的37%。二是火电项目“三同时”违规现象严重。环保审批虽严,但跟踪监管能力不到位,导致许多项目正式投产后都未兑现当初的环保承诺。在当地政府的庇护下,使环保“三同时”制度流于形式。三是部分违法项目毫不理睬环保总局责令停止建设和限期改正的要求,继续建设和运行。实际上,如果经济增长方式没有根本转变,项目的违法违规建设就无法根治。而且,在这次涉及的项目中,固定资产投资仍然保持很高的比例,其中很大一部分也仍然是高耗能、高污染行业。
  当然,大量违法违规建设项目的落马,更深的层次是扭曲的政绩观与民生之间、局部发展与全局规划之间的矛盾,更是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博弈。
  
  环境污染,不可承受之痛
  
  2006年是中国环境形势最为严峻的一年,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不降反升。这可以从几个主要的环境指标中得到证明。目前,我国2/3城市人口生活在中度和严重的大气污染环境中,城市空气质量处于较重的污染水平。世界银行说,中国经过20年高速度的经济发展后,有20个城市被列为全球污染最严重的30个城市之中。中国二氧化硫的排放量2005年达2550万吨,比2000年增加27%,中国也因此成为世界最大的二氧化硫排放国家。随着私家车拥有率的大幅度攀升,相关资料表明,预计到2010年,即使采取严格措施,汽车排放的氮氧化物仍将比2000年增加30%左右。而且,常规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的任务还未完成,机动车尾气污染、农村水源污染、有毒有害有机污染等问题也日渐突出。
  水是人类的生命之源。可就是在长江,“住在江边没水吃”这一残酷的现实已经摆在了人们面前!国家环保总局提供的环境统计数据表明,长江污水排放量呈快速增长之势。1998年全流域废水排放量为113.9亿吨,2001年为138.3亿吨,2005年为184.2亿吨,短短7年的时间,废水排放量增加了70亿吨。“过去一直认为长江水质总体尚好,局部污染严重。现在的形势是局部污染得到控制,整体水域污染仍在加剧。”“位于长江下游的上海市,符合饮用水水源国家标准的地表水只剩下1%,水质劣于五类的已占68.6%;无锡市区内已很难找到合格的地表水。长江中下游地区有水不能吃的现象普遍存在。”长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局翁立达教授曾对媒体表示。相关资料显示,中国主要河流有机污染普遍,面源污染日益突出,全国七大水系中近一半河段污染严重,86%的城市河段水质普遍超标。各大淡水湖泊和城市湖泊均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一些湖泊呈富营养化状态。沿海河口地区和城市附近海域污染严重,赤潮发生频次增加,面积扩大。
  城市生活垃圾和固体废物污染也日益突出,这都将成为重大的环境隐患。潘岳在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近年来,我国城市化发展迅速,但城市中绝大多数的污水管道不配套,污水处理厂绝大部分形同虚设;600多个城市中,只有270多个城市有污水处理厂,但其中有60%以上没有使用。城市垃圾大部分采用简单填埋,小城镇和农村垃圾基本上是露天堆放。”何况,还有源源不断的“洋垃圾”涌入我国。英国的天空电视台报道称,素有“欧洲垃圾箱”之称的英国,每年向中国倾泻大量的垃圾废物,仅2006年数据显示,英国向中国输入垃圾量达190万吨。
  环境污染突发事故还频频发生。松花江的苯污染、广东北江和湖南湘江的镉污染、黄河的柴油污染是一浪接着一浪。据国家环保总局提供的资料表明,近年来,我国每年发生环境污染事故高达1500-2200起,每年发生的环境违法案件竟多达2万件左右。这些环境污染让进入资源能源瓶颈的中国不堪重负。
  
  环保之路,步履维艰
  
  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严重的症结就是因为地方政府没有很好地落实科学发展观。由于GDP指标在官员考核体系中居于主要地位,大多数地方在以发展经济为第一要务的同时,放松了对环境污染的考虑。最近又有一起“逼官招商”事件被媒体爆料,除却其他方面,我们可以想象,在这种压力下所招来的项目,其经济发展的结果必定是环境污染的伴随。
  产业布局不合理也直接导致了环境污染的产生和增加了污染治理的困难。环保人士在谈到黄河污染问题时,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计划经济时代的规划失策是导致黄河污染的历史原因。在松花江重大水污染事件后,国家环保总局迅速展开了化工行业的污染调查,结果却发现:2万多家石化企业基本在江河边和人口稠密的饮用水源地。更为严重的是,45%的化工企业存在严重环境风险隐患。把高污染的企业偏偏建在江河边上,环境污染能不发生吗?而区域发展中的城市冒进也让城市规划陷入了一个急功近利的状态,这也导致了产业布局的不合理,引发了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以上几个方面也直接导致了环保欠账的越来越重。
  中国企业是以零成本拿到了排污权,环境资源被无偿占有,而且从排污费的角度看,我国现行排污费征收标准仍然偏低,与环境的真实成本或环境治理所需的资金相比差距很大。据环保部门综合测算,目前这种标准仅相当于治污成本的20%左右。这客观上使得一些企业宁愿缴纳排污费,也不愿意治理污染。而且中国实行的是“先排污,后收费”的排污费征收方式,环保部门无法对所有的企业或者企业的全部生产行为实施有效的监督。就算是出现了环境污染事故,最多只交点罚款,不用为投资巨大的生态修复埋单,而且法定罚款的上限非常低。最近,环保总局有关官员证实,近期该部门向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简称吉林石化)下发了《松花江水污染事故行政处罚决定书》,对该公司处以100万元的罚款。尽管这已经是法律允许环保部门开出的最高罚单,但环保专家认为,区区100万元罚款相对于吉林石化给松花江流域所造成的损失而言是不值一提的。而对一家企业动用最高限额的行政罚款,对环保总局来说也是鲜见的。当企业的违法成本远远低于守法成本时,企业也就当仁不让地选择了“宁愿认罚也不治污”。而且,一段时期内,环保部门只能对违法企业的同一违法行为处罚一次,不得多次处罚。另外,由于环境污染具有长期性和隐蔽性的特点,污染者的责任认定难也是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
  管理的不力、环保力量的薄弱也使环保之路步履维艰。据有关资料透露,国家环保总局仅有250名员工和3亿元人民币的财政预算。与之形成鲜明比对的美国环保署,不但拥有18000名员工,而且拥有60亿美元的财政预算。而且,我国各级环保部门的权力行使,事实上始终受制于从上到下的各级政府,并不能独立行使环保职权。另外,多部门的管理却让各职能部门从局部利益、单一目标出发,对环境治理进行“分而治之”,不能形成合力。世界环保事业的最初推动力是来自公众,可中国社会中公众对环境污染基本的知情权和侵害请求权都被漠视,缺乏伸张的渠道和条件,不能有效地监督,结果是想“参与”而不能,想“推动”却无力。幸是国家环保部门在2006年已经出台了“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这为公众成为环保部门的强大助力提供了保障。
  
   “区域限批”彰显环保分量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指出,2007年要使节能降耗、保护环境成为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应当说,环境保护正在成为落实宏观调控的重要力量。
  国家环保总局2006年初进行的全国环境安全大检查表明,化工石化行业等高耗能、重污染行业存在较明显的布局性、结构性环境隐患。由于我国产业布局不合理、产业结构不平衡,随着经济持续高速增长,在今后相当长的一段时期内,布局性的环境隐患和结构性的环境风险,将取代个体的污染,成为我国环境安全的头号威胁。特别是随着区域协调发展战略在我国的确立,各地城市化进程呈现狂飙式的发展势头,这也带来了区域经济布局的重复和混乱,各地的资源得不到良好的配置,产业和工业项目建设也处于不合理的安排之中。因此,要实现环境保护、污染治理与经济的协调发展、互惠共赢,要促进宏观调控,要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要优化资源的配置,就必须加强环保的力度。据相关资料显示,在刚刚过去的2006年,国家环保总局停批缓批对环境有影响的项目,投资额达7700多亿元,其中50%以上是钢铁、火电、石化等高耗能、高污染项目。潘岳也曾表示,有了规划环评这项法律制度,就可以把环境因素纳入到国民经济与社会发展的综合决策之中,作为国家宏观经济调控的重要手段。环保部门可以按照环境资源的承载能力和容量要求,对区域、流域、海域的重大开发活动、生产力布局、资源配置,提出更加科学合理的建议,以保证经济社会健康有序向前发展。
  高污染的项目上马确实能拉动地方GDP的增长,但对环境的影响也是可想而知的。对环境脆弱的地区来讲,有些项目很可能就是压垮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整个区域甚至国家的环境安全都将受到严重的威胁。对人民群众来说,其生产生活环境也得不到基本的保障。相关资料显示,我国近50%的城市出现了中度以上的污染,其中18%的城市出现过重度污染。此外,环境污染事故呈高发态势,平均每两天就发生一起突发性环境事故。群众环境投诉以每年30%的速度递增。要改变这种状况,实现区域、国家的环境安全,满足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环境的要求,不用重典是无法实现的。“区域限批”政策的出台正是回应了这些呼唤。
  实际上,环境污染已经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发展中的问题,而正成为危及安定的社会问题。地方政府的经济发展战略的失策却常常需要老百姓来买单,甚至保护和支持污染严重的企业肆意排放污染物,人民的安危被有些领导抛到九霄云外,这也导致了因环境问题的抗议事件时有发生。而且,在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地方政府常常是未能进行良好的危机处理,人民群众是怨声载道。“2006年,全国重大环境污染事故161起,平均每两天一起。环境投诉已达60万人次,比2005年增加30%”,面对触目惊心的数字,每个公民也都很难无动于衷。“区域限批”等环境保护政策无疑是社会矛盾的“减压器”,也将深受老百姓欢迎。
  相关学者对2007年的环境保护作出了展望,认为2007年将是环保的“行动年”,环境保护方面将采取更加具体的行动来推进历史性的转变,“环境战略”、“环境法”、“加强基层环保年”等将会是2007年的关键词。我们期待这些措施能在现实中产生实在的、可触可摸的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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