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白宫 [阜阳“白宫”案的玄机]
发布时间:2020-03-16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连城区主要道路都坑洼不堪的阜阳,基础设施严重欠账,但它的市民却自嘲说:“我们有一座名震全国的‘白宫’,这里是‘中国的华盛顿’。”记者几次去“白宫”,的哥们一听,都笑,都有一肚子的“白宫”内幕。
“白宫”位于阜阳市区西北角,原址是一所破败的小学,“白宫主人”、颖泉区委书记张治安看上这块地盘后,斥资3000万元盖起这种形似美国白宫的建筑物,现在是阜阳市颖泉区委区政府办公大楼。这座看上去美轮美奂的大楼,被几家中央媒体曝光后臭名昭载5月初,记者再看到它时,安徽省有关部门已对其展开调查,坊间亦传得沸沸扬扬:“白宫”将易主,拍卖它用。
对于一般阜阳市民来说,“白宫”或许是钉在这座城市上的一个耻辱架,但对举报人李国福一家来说,它是“夺命金刚”,60岁的李国福在监狱“自缢身亡”,并引发连环官司,殃及妻子袁爱萍和女婿张俊豪。
此事已在网络上引发热议,多家媒体已不同程度予以关注。
亲历庭审张俊豪
李国福曾任颖泉区伍明镇党委书记,张俊豪迎娶其女李丽萍为妻,育有―儿,夫妻俩双双在伍明镇政府工作。今年30岁的张俊豪事发前任伍明镇团委书记,“多次被评为省级市级优秀团干部”,2001年6月起替因病不能胜任工作的妻子代理社会事务办公室会计工作。
去年8月,央视《新闻调查》栏目记者前往阜阳,将“白宫”作为地方政府违规建造豪华办公楼个案进行调查。山雨欲来风满楼。8月23日,颖泉区检察院检察长汪成找张俊豪谈话,言明“上级领导”已经知道其岳父是举报人,“他已犯了诬告罪,你要同党委、政府保持一致,与你岳父划清界线,及时报告有关他的消息”。
一顶“诬告罪”的帽子突然扣到岳父头上,张俊豪意识到了危险。8月26日,张俊豪开车送岳父、岳母“外出避祸”,车子行至阜南路口时,被颖泉区检察院人员拦截,3人同时被抓。李同福被带往阜阳市看守所,张俊豪和岳母则被带到一家宾馆,张俊豪被拘禁34天,官方对此的解释是,因涉嫌犯窝藏罪,监视居住。
9月29日,颖泉区检察院批准刑事拘留张俊豪,后被移往阜阳市看守所。因为张俊豪“不配合”检方调查,被安排到重刑犯房间,与杀人犯同居。值得一提的是,检方一直拖延批准辩护律师会见张俊豪,直到10月12日,律师才被批准见面,而办案人员当场出示逮捕证。“这就让我们家人及律师失去取保、提供新证据的机会。”张俊豪的哥哥、阜阳市第十中学教师张俊源对记者说。
2008年1月30日,检方以“贪污罪、帮助毁灭证据罪、窝藏罪”三罪并举向颖泉区法院起诉张俊豪,以“帮助毁灭证据罪”起诉其岳母。3月5日,张俊豪与岳母在颍泉区法院同时受审。此次庭审无果。3月13日,李国福“自缢身亡”后,检方随即向法院撤回二人“帮助毁灭证据罪”的指控。5月9日,颍泉区法院再次开庭审理张俊豪,本刊记者见证了庭审过程。
等待开庭时,张俊源告诉记者,4月21日,颖泉区法院院长杜魁找他淡话,他做了录音。那天一见面,社就说,对于个案,法院跟当事人家属去沟通“过去是从没有过的”,这足“领导安排”,“不管啥因素,有罪就是有罪,无罪就是无罪”,案子怎么判“得看领导眼色”,“你也得理解我们,你们不能为了这事,打死和尚要秃头”。这位院长透露说,4月18日区里专门开会部署,领导的意思是:张俊豪低头认罪就可以“从轻处理”,判缓刑。
上午9时许,戴着手铐的张俊豪被干警带入颖泉区法院一楼法庭,他穿着一件红色狱服,胡子刮得很干净,神色平静,他一边走一边扭头望向观众座席,并微笑着向近30位亲友点头致意。审判长是一位女法官,另有两位男法官当审判员,没有人民陪审员参与。庭审历时近70分钟,主要就“贪污罪”进行现场取证与辩论。
大多数时间,都是公诉力――颖泉区检察院代表在低头念“证据”,指控张俊豪替妻管理伍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小金库”时,贪污公款22239.05元,并一一列举贪污款项与事由。第一次庭审时,辩护律师提交了一份非常有力的证据――张俊源帮侄子找棉衣时,在弟弟的衣柜里发现了几张张俊豪在2004年记录的小金库的日常开支流水账单原本检方就这些账单,去调查伍明镇相关人员,所有人都否认,因此记者听到公诉方说得最多一句话是“答,没有”。
“张俊豪,有没有异议?”公诉方每列举证言否认一顶开支记录,审判长都会问,张俊豪从头到尾几乎都说“有”。张俊豪多次辩称,这个小金库的所有开支,他都是在时任伍明镇社会事务办公室主任的郑顶国的同意下支出,未贪污一分钱,这些钱基本上都是用来招待上级领导和给领导送礼的。但是,张俊豪却没有相关发票来证明这些款项是公款开支,很难证明自己的清白。
开支记录中,张俊豪记有:2004年4月9日下午,买相机、胶卷的3000元。张俊豪说,相机是买给郑顶国的。而郑顶国在接受检方调查时却否认说:“我个人买过,是我和张俊豪一起到阜阳办事结束后去国贸买的,我请张俊豪帮我参谋买的。”另有多项开支,郑顶国都承认由张俊豪陪同购买,但钱都不是从公款支付。
庭审至此,张俊豪激动了他忍不住用力拍打被告席桌子,斥责郑顶国等人“一派胡言”。台下的张俊源也很激动,他高高举起名手:“审判长,我要发言!”审判长严厉制止张俊源,不料激起众愤,现场谩骂声四起。审判长见状,连辩护律师的最后辩护都取消,宣布休庭。
审判长没有让张俊豪在庭审笔录上签字,干警强行将他拖走,亲朋们吵吵嚷嚷,一路护送张俊豪上警车,张俊源向弟弟挥手,大声喊话:“一定要坚持住!”张俊豪踏上车后,回头告诉哥哥:“放心。”
秘密消失37天
庭审过程,观众席中有一位妇女显得非常烦躁不安,多次骂骂咧咧地走出法庭,她就是张俊豪的岳母袁爱萍,现年58岁。去年8月26日被抓后,她被检方以涉嫌犯窝藏罪,监视居住在一家宾馆37天。
袁爱萍告诉记者,她和女婿一同被秘密软禁在一家宾馆里,只是二人被隔离,“我不知道他住哪个房间,他也不知道我住哪个房间”。袁爱萍住的房间,没有电话,没有电视,“就一个床,很简陋”。袁爱萍不知道她被谁抓,办案人员既不出示证件,也不告知身份,“就问话”,不断有人来“问贪污”,列出很多干部的名字,问她是否知道丈夫李国福收受这些干部的贿赂。袁爱萍回答最多的是“没见过”和“不知道”,这让办案人员怒不可遏。
一开始,办案人员“过几天就问问你”,问不到什么也就撒了。但中间一次,4个人轮流审讯袁爱萍5天5夜,“不让睡觉,超过了人的正常生理极限”。10月2日,袁爱萍被释放出来后,“精神恍忽,睡不着觉”,儿子李登辉不得不将母亲送往阜阳市第三人民医院(精神病院)治疗了两个星期。 本来,袁爱萍可以不被软禁37天的,只要她后来打电话叫李登辉“拿11万元来赎”。那时,颖泉医反贪局在抄家的过程中,发现了一张存折,署名是李登辉的女儿,上面有11万元存款,认定为“赃款”,便第一时间封存了该账户,然后叫袁爱萍给儿子打电话提供孙女身份证和密码,袁爱萍不答应,她认为,这是“企图栽赃于我丈夫”。
去年9月30日,苦寻母亲去向多日无果的李登辉突然接至Ⅱ颖泉区反贪局局长郑涛电话。郑说,只要交出11万元就把人放了。当时律师正好在身边,警惕地提醒李登辉不要上当,要李登辉反问“这算什么钱”,郑答,追缴赃款。李登辉在电话里拒绝了郑祷:“那是我的钱,不给。”
李登辉告诉记者,8月26日父亲、母亲、妹夫三人被抓后,他到检察院、纪委、刑警大队询问母亲去向都吃了闭门羹,刑警大队队长的回话更让他心里咯噔了―下:“他说这事你别问,我们知道了。”从李登辉的角度来说,母亲秘密失踪了,“人间蒸发了一样”。
10月1日,国庆节,袁爱萍被关押36天后,第一次被带离宾馆。郑涛等人将她带回伍明镇派出所,然后打电话叫李登辉过去“一手交钱,一手领人”。郑涛从派出所二楼走下来,“他说把身份证拿来,你妈就在楼上,可以马上带回家”。李登辉上二楼去看母亲,“瘦了”,没有力气,要两个人搀扶着才站得起来。
李登辉夫妇亦由父亲安排,在伍明镇政府工作,是一般工作人员。早年,他在厦门开大货车,存了近4万元。反贪局盯上的11万元,他说女儿高中毕业在家,是准备给女儿当兵开销用的,其余7万元还是跟亲朋借的。基于此,李登辉正告郑涛:“你去查,如果是贪污,你拿去。”李登辉说。
因为儿子“配合工作”,袁爱萍又被拉回宾馆关押了一天。第二天,郑涛亲自给袁爱萍做工作,“他说你儿子拿钱来你就走,不然班房就是你的家”,袁爱萍还是没有屈就。当天下午,郑涛宣布放人。袁爱萍一出来,便被儿子送去精神病院。出院后,郑涛3次请袁爱萍去他办公室谈话,“又问要11万元”,“又吓唬说,还要关我,一句话就让你进去”。袁爱萍一点也不惧怕威胁,反而对郑涛说:“我在家没有饭吃,你关我吧,我不走了。”
“他知道钱不是我老头的,要不走,也就放弃了。”袁爱萍对记者说。但至今,袁爱萍孙女的银行账户依然被冻结。
现在,袁爱萍身份证被扣押,在家被“监视居住”。依法,“监视居住”最长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从去年8月26日至今,已经8个多月。而且,今年3月5日,袁爱萍还经历以“帮助毁灭证据罪”在颖泉医法院受审的闹剧,丈夫“自缢”后,检方自动撤掉控诉,法院予以准许,并于4月11日下达“刑事裁定书”,罪名已不成立。但4月21。《中国青年报》记者在颖泉区检察院采访时,检察长汪诚仍然认为袁爱平有罪。
阜阳律师被迫退出
2008年5月12日,即第二次庭审张俊豪后第三天,颖泉区法院下达判决书。判处张俊豪两项罪名成立,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犯窝藏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这是一份长达12页的判决书,张俊源当即给记者指出其中的多处漏洞。比如,检方控诉张俊豪犯窝藏罪的理由是,去年8月26日,张俊豪明知李国福因贪污罪、受贿罪已被检查机关立案侦查,仍驾车帮岳父外逃。“李国福于去年8月27日才被刑拘,2008年3月13日死于看守所医院中,至今未审判、定罪,怎么明知是犯罪的人?”张俊源反问。
事实上,4月8日,颖泉区法院下达刑事裁定书,终止审理检方指控李国福“犯贪污罪、受贿罪、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伪造公司印章罪”的刑事诉讼。显然,法院比检察院更有法律常识,“审理查明”给张俊豪定窝藏罪时,只认为李同福“涉嫌犯贪污罪”,未给李国福定罪名。
张俊豪和家人不服判决,一项罪名也不认,5月20日,张俊源代弟弟写了“刑事上诉状”,上诉到阜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这份上诉状指出了一审时的一个问题,指出检方“办案避重就轻”。张俊豪所记的开支记录中“有一项6000多元的民政办包租机械等开支,时过近9个月了,他们查都没查”,却认定张俊豪将这笔款项占为己有。
对于“窝藏罪”,上诉状反驳说,“2007年8月26日我开车送我岳父外出举报坏人坏事,是法律和党章赋予我一个共产党员干部的权利义务,是合法合情合理的……他不是犯罪的人。8月26日我只知道他是一个退休干部,一个举报人。”
同时,张俊源意料中的一个事情发生了,决定上诉后,当地辩护律师取消了代理关系。张俊源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三换律师,第一位律师顶不住压力,终止合作。第二位律师是安徽民扬律师事务所的于孝兵,第一次庭审张俊豪他做现场辩护,表现卓越。
譬如,张俊豪所记的开支记录中,有2004年5月7日购买老人头衬衣2760元一项(给领导送礼),而且是在郑顶国儿子所开的服装店购买。在接受检方调查时,郑顶国说:“他叫我去的意思是因为这个店是我儿子开的,他想让我去多优惠点。”郑否认公款开支,辩解说是张俊豪的个人购物行为。
对此,于孝兵辩论说:“一方面。购买老人头衬衣之时,郑顶国还是张俊豪的顶头上司。如果作为下属的张俊豪为自己一次性购买2000多元的服装,显然是为捧场,以迎合自己顶头上司之意。既然是捧场,为什么还要拉着自己的顶头上司去打折呢?另一方面,为了能让自己的下属在自己儿子所开的服装店里多优惠点,郑顶国主任按照张俊豪会计的指示,不远数十里,亲自从伍明到商贸城找自己儿子说情,是不是有点上下颠倒、小题大做了呢?”
遗憾的是,这次庭审后,于孝兵就接到“知会”,他便告知张俊豪自己不能继续代理此案。5月9日第二次庭审张俊豪时,于孝兵叫自己的同事刘旭东帮忙出庭。5月20日,张俊豪决定上诉后,刘旭东亦向张俊源说抱歉。至此,三位阜阳本地律师因为压力不得不退出这场官司。幸运的是,远在北京的全国律师协会宪法与人权委员会主任吴革律师愿意提供法律援助,代理此案。
吴革一直在关注李家内外因为李国福举报“白宫主人”所遭受的报复性官司。此前李国福曾多次到北京举报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等问题。李系张治安的下属,曾任阜阳市泉北贸易区经贸发展局局长兼安曙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死亡前3个月,被捕入狱的李国福曾写信给张治安忏悔,请求张治安原谅。
李国福在举报信中称,张治安家族势力在阜阳“根深叶茂”――当兵转业回家后被安排在谢桥镇当武装部长,之后升至镇长书记一直到现在的颍泉区委书记;其叔张家旺因建八里河风景区也由农村村支书提至副县长,张治安的妹妹任颍上县法院副院长,其妹夫调至临泉县任副县长,其堂弟张治刚、张治勇都在颍上县委任要职,这个家族有多位县处级干部。
坊间对李国福的死因议论纷纷。关于阜阳方面认定李国福“自缢死亡”,吴革已从死亡鉴定书中“挑出骨头”。这份盖了“安徽省阜阳监狱医院”、“阜阳市看守所”和“安徽省阜阳市人民检察院检查技术处”三个大印的死亡鉴定书,竟然没有法医签名。而一般情况下,必须有两名法医共同签名。“没有法医的签字,只能说下的是政治结论,而不是技术结论。”吴革说。
据《安徽日报》报道,安徽省有关部门已经派员对李国福死亡事件进行调查。在这个背景下,张俊豪上诉,吴革能否“力挽狂澜”,关键之处或许在于阜阳的政治晴雨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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