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财力办大事_集中财力一定能出学术成果?
发布时间:2020-03-15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让我们先来看一家杂志上刊登的国内一所著名大学的简介: “拥有51个本科专业,87个硕士点, 47个博士点,10个一级学科授权点,11个博士后流动站。有国家重点学科11个国家基础学科人才培养和科学研究基地7个,省市级重点学科11个……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6人,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12人,国家级有突出贡献的专家11人,“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8人,博士生指导教师232人,教授501人,副教授642人。”
这基本上是目前各大学简介的模式,它亮出了各大学引为骄傲的“亮点”,也是各大学一拼高低的本钱,而比这一组组“数字化”的“亮点”更值得介绍的各大学的学术成果,尤其是原创性成果反倒不得而知。这些指标,例如,国家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是否就是原创性成果的代称呢?
随着中国的市场化进步,“审批经济”已成过街老鼠,但审批学术、等级学术却愈演愈烈。究其根本,在于行政机关垄断资源,并以审批方式分配资源。
谁来审批学术
规则很简单,谁掌握资源谁就有权审批学术。请看各类项目、工程、计划、奖励掌握在谁手中:
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其中又分为重点项目、一般项目、青年项目、一般自选项目、青年自选项目。
教育部:211工程;985工程;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基金;青年人文社会科学基金人文社会科学“十五”规划项目;人文社会科学基地重大项目;教育部跨世纪人才项目;教育部重点项目;高校青年教师奖;优秀青年教师奖励计划;高校骨干教师资助计划;高校博士学科点专项科研基金;高等教育国家级教学成果奖;教育部名师等。还有教育部受托管理的霍英东教育基金,曾宪梓教育基金、邵逸夫项目、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等。
科技部:863计划(国家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国家科技攻关计划;基础研究计划,如973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研究开发条件建设计划,如国家重点实验室建设项目计划、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计划;科技产业化环境建设计划,如星火计划、火炬计划,共五大类,各类又有若干子项。
人事部:博士后流动站;留学回国人员各类资助计划;专业人员资助计划,如跨世纪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原“百千万人才工程”)政府特殊津贴共四大类。
除各部外,各省、区、市也有许多名目繁多的项目、工程、计划、奖励,直至各级各类协会、学会、大学、院系,层层设立,级级评审,形成审批网络。
这些部门到底掌握多少学术研究的资源,无法准确统计,但可从下述数字略见一斑:如973计划资助额度分A类:3000万元以上,B类:1000万元~3000万元, C类:500万元~1000万元。自1998年启动以来,至2002年共立项133个,投入数百亿元。
211工程在九五期间共投入183亿。 98522程从1999~2001年各给清华北大18亿,将给人民大学12亿。连同上述各项目,行政部门基本上垄断了学术研究的国内公共资源。由于部门垄断,跑“部”前进一直是大学校长的必修课。
学术也有等级
审批学术的孪生兄弟是等级学术。等级学术的形成一是由于项目、工程、计划、奖励的审批权最终握在行政机关手中,而行政机关实行的是科层制,项目的等级取决于审批机关的级别;二是由于泛行政化思维,一些非行政机关如大学、学会也把项目、学术成果定级。等级学术演变至今也蔚为大观:
之一:大学等级,清华北大、985工程大学(10所左右)、211工程大学(共99所)、教育部直属大学、各专业部属大学、省属重点大学、省属大学、地市属大学。大学行政级别从副部级到处级。还有一流大学、高水平大学、一般大学之分。
之二项目等级,国家级项目(如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等“国”字号项目)、省部级项目、地厅级项目、院系级项目(习惯上不称县团级项目)。
之三:学科等级,国家重点学科(现有 964个,其中法学15个,分布在9个二级学科8所大学)、省部级重点学科、大学重点学科、一般学科。
之四:学位授权等级,各大学和研究机构授予学位的权限不同,权限内容分为:博士学位一级学科、博士学位二级学科(博士点)、硕士学位(专业学位)、学士学位(双学士),还有无权授予学位的大学。
之五:人才等级,这不是指职称等级,而是指各级政府和大学选定的人才级别,如“百千万人才工程”中百千万分别代表国家级人才、省部级人才和优秀人才。还有不同计划、奖励人选者也分为不同级别。在教授中,有院士教授和学科评议组成员教授、博导教授、硕导教授、一般教授。还有近年来各大学自己实行的与职务津贴相连的一、二、三级教授制度。
之六:刊物等级,分法不一,多称权威期刊(如中国社会科学、中国科学、法学研究)、核心期刊(如各综合性大学学报)、一般期刊。还有所谓国家级、省部级、一般刊物;所谓特类、一类、二类、其他类刊物。
之七:论文等级,大体与刊物等级对应,有特类、一类、二类、其他类论文。
之八:课程等级,如教育部精品课程、优秀课程、重点课程、合格课程。
之九:教材等级,教育部组编教材(如面向21世纪课程教材)、各专业部如司法部组编教材(如“九五”规划高等学校法学教材、高等政法院校法学主干课教材)、其他教材。
之十:奖励等级,国家级(如国家自然科学奖、教育部国家级教学成果奖)、省部级、校级、院系级。
由上可见,几乎与学术活动相关的东西都被划定等级。
成因与利弊
审批学术、等级学术的背景深厚,这就是长期的计划经济体制和与之配套的具有高度社会动员力的行政体系,但审批学术、等级学术的规模化并非由来已久,其兴盛于20世纪90年代,今天还大有加剧之势。在90年代前,因为人们对科学教育于兴国的意义体会不深,国家财力有限,对学术活动的投入较少,之后,在这两方而都有较大积极的改观,尤其是211工程、 973计划、985工程的提出。中国是一个资源有限、事域广阔的国家,如何用有限的资源办成尽量多的事情,如何建一流大学、如何实现诺贝尔奖零的突破,一直考验着各类决策者尤其是政府的集体智力。但决策者并未形成―套合适的管理利组织模式,而是主要沿袭旧的计划经济和行政指令工作思路:垄断资源、重点建设、层层报批,这―思路是建立在“集中财力―定能出重大成果”的假定之上,加上决策者“无政绩不升迁”的政绩冲动,因此,大量“计划”、“工程”涌现,便有从重点大学到211工程、985工程。
重点建设思路统治子中国几年,现已逐渐让位于通过市场来平等竞争。与这一主流倾向相反,在学术领域,重点建设思路仍居统治地位,还有强化的趋势。如前述,近十几年利-教的增加投入大部分垄断在各级政府和半官方单位手中,对这些资源的分配又严重地向少数大学、研究机构和少数人倾斜,少数大学不仅得到国家资金的重点支持,还通过国家特别授权如网络远程教育获取更多的利润。国家重点投资和特别授权又增加了这些大学吸纳社会资金的本钱,出于广告效应,企业、其他民间团体对它们厚爱有加,纷纷慷慨捐赠,并设立各种奖学金、奖励基金,国家、企业、个人都争着要“锦上添花”,而不愿“雪中送炭”。久而久之形成科教领域的收入、研究经费、工作条件严重的分配不公,如同为大学教授.因在不同的教育部直属大学任职,收入却相差一两倍;极少数教授将官方半官方所有重大奖项尽收名下;有的一流大学用于种草种树的资金就达上亿元。这是弊端之一。
弊端之二是审批项目、为学术定级的成本巨大。一方面可投入学术的资源有限,另一方面为获取这些有限资源的各种投入又惊人的大。有时一个二三万元的项目耗去的项目论证费、各级评审费、通讯费、旅差费、纸张及打印费、攻(公)关费差不多占去资助的一半。在国家级项目申请中,申请人及所在单位不计成本几成通例,大家争的是一个名,单位要达标、上台阶、创一流,个人要评职、评奖或保位子,少有人去关注成果水平本身是否为“国家级”。还有专司科研管理的机构,如全国和省级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各部科研司局、大学科研处,其专职人员每年的工资福利、办公开支恐与国家每年对哲学社会科学的投入相差无几。另外,审批的时间成本更是无法计算,一些名家评了东家审西家,才下眉头,又上心头,天知道他们一天半天如何读完十几份每份至少有万字的申请书,并划上上百个勾。一些主管科研的大学负责人更是常常泡在“计划”、“工程”的组织申请、论证、评审、攻(公)关之中。
弊端之三是腐蚀学术风气,降低学者人格。以今年博士点评审为例,以往是两年评审一次,大体的程序为各基层申请,大学评审排序,同行通讯评审,学科评议组评审,国务院学位办审批。由于多种原因本应去年进行的第九次博士点评审推至今年,又因为SARS学科评议组也采取网上评审。申请单位深谙“功夫在诗外”之硬道理,互联网外的攻关和争夺早就展开:某些地方大学领导班子集体赴京,行走于京城各评委要人之间;以大学名义慷慨为重要评委的基金会捐款;在大型学术会议上偃旗息鼓,生怕出言不逊得罪能影响评审结果的人……笔者相信这多非出自申请者的本意,实属无奈,大家都这样做,你不遵循这类潜规则,可能会遭封杀、或没人和你玩了。况且作为知识人,都有些清高,如此求人,正如有的当事人私下坦言的,颜面人格已降几等,苦涩不堪。但无论作何辩解,如此行为的各申请单位终究丧失了堂堂学府应有的尊严。
如何繁荣学术
“集中财力一定能出重大成果”的假定事实上已被证伪,至少在决策者不能拿出详尽的评估报告证实所推行的重大计划、工程取得了重大成果的情况下,就可以推定被证伪。且许多工程缺乏科学性、计划性,未有组织深入论证,如211工程尚未完成,985工程就上马,高校青年教师奖本来就是高校最高教师奖,现又有了教育部名师工程,它们是何关系,恐决策者也说不清。据悉,教育部还决定,从今年开始启动的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包括六项计划、十项举措。
其实,环顾中外学术发展的历史就会发现,繁荣学术,根本不在于庞大的政府计划,而在于创造学术自由的条件。繁荣学术而不是“繁荣”“计划”,必须处理好以下问题:
1.政府能干什么与不能干什么。政府干的主要是建立和维护基本的学术秩序,这包括设定建立学术机构、选任学术人员的标准,处理有关这方面的纠纷;其次是为公立学术机构安排和筹措资金,保证它们的正常运行;再次是制定必要的宏观的、框架性的发展规划;最后是设立尽可能少而精尖的奖励。这四者的重要性依次递减。至于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课题研究、教材编写与使用、学术评价、岗位设置等统统交由学术机构和民间团体自主处理。
2.大量越俎代庖的计划、工程应当减少或停止。各学术机构、学者之间有水平高低之分,但这应是公平竞争所导致的,而不应是人为评审的结果。特别是重点的终身制问题严重,我们搞重点建设已有几十年,却未闻哪一所重点大学被取消重点资格。政府应公平分配资源,更不应垄断资源。政府靠审批来约束大学,大学靠校长的谈判能力从上面获取资源的局面,再也不能继续下去了。
3.建立符合学术活动性质的学术评价机制。现行的以给人才、成果评定级别为中心的评价制度,错误地套用了物质生产中产品质量定级的标准,没有反映精神活动的特点。多采取民间评价、同行评价,尽量减少官方评价,不断刊物身份定论文水平。
4.学术机构“组织程度最小化”。与企业重效率,政府重公正不同,学术机构重自由,因而在内部管理上,不应无限追循企业和政府的管理和运行方式,也就是要降低组织化、程序化、形式化、数字化的程度,给学者以较大的支配空间,使自己能沉浸于学术创造之中。
18世纪德国启蒙主义哲学家伽渥曾有言:良知的声音是轻微的声音,它在尘嚣之中难以被听到。学术也是轻微的声音,它需要我们忘却世间的激越,一道在寂静中倾听。
宁静致自由,自由成学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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