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零售业隐忧凸显]零售业加盟
发布时间:2020-03-14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中国经济安全吗 系列之十五 中国零售业对外开放,零售行业得到大发展,只用十多年时间就走完了国外零售业150年的商业历程;同时外资凭借压倒性优势,从“跑马圈地”到转向业内兼并购买;当前中国零售100强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仅为10%……
谁将主导中国零售业?
1992年,北京、上海等六个城市和五个经济特区开始试点合资零售企业,中国零售业开始了对外开放的试水,法国家乐福、德国麦德龙等国际零售巨头开始纷纷进入中国。根据入世承诺,2004年11月中国零售业全面向外资开放,外资零售企业大量进入。零售业对外开放,中国零售企业得到了长足进步,零售行业只用了十多年的时间就走完了国外零售业150年的商业历程,大型综合超市、超级市场、便利店、专业店、专卖店、家居中心、仓储商场等新型零售业态得到快速发展。然而在欣喜之余,零售业的安全隐忧日益凸显。
在外资零售巨头的进攻下,中资零售企业只好“卖身”
实际上,零售业的繁荣遮掩着诸多深层问题。中国零售业在服务理念、营销策略与方式、产品结构调整、规模与组织化程度、连锁化经营程度、物流配送水平、人才、现代信息技术应用水平、资金实力、经营管理能力、业态创新能力以及国际竞争能力等诸多方面,与外资零售巨头还存在着相当的差距。国内有专家认为,中国零售业的整体发展水平与发达国家相比,差距在50年左右,相当于发达国家战后初期的水平。
在规模上,近年来,虽然通过兼并重组涌现出了几个在国内堪称巨头的零售集团,但与国外零售巨头相比,相距甚远。2007年,沃尔玛销售额为3788亿美元,而中资零售业龙头上海百联为871亿元人民币,只相当于沃尔玛12天的销售额。在营销方式上,大多数中资零售企业规范化水平低,没有建立起完善的配送中心和信息系统;没有形成完善的、规范化运作的经营管理体制,从而阻碍了零售业连锁经营的发展。美国的连锁经营已占全国零售额的80%以上,而中国这一比重仅为25%左右。在绩效上,近几年,我国零售企业平均毛利水平在17%左右,平均纯利水平不到2%;而国外大型零售企业的毛利水平一般都在10%左右,纯利也有3.4%。
外资正是凭借其压倒性优势在中国大展宏图,由早先“跑马圈地”转向业内兼并购买。丰富的国际经营管理经验、雄厚的资金实力以及低成本高效益的运作,令国内零售商望而生畏乃至望风而逃,如今正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卖身”运动,卖掉自己、完成套现已成为中资零售企业的一种趋势与“最佳选择”。2008年1月安永发布报告称:中国零售业并购浪潮将五年不退。报告指出,目前中国零售业整合度仅有20%,远远低于其他发达国家和地区。而中国零售100强企业的市场占有率仅为10%,市场呈严重分散状态,需要强大的整合力度。然而问题是:谁在整合?谁将主导中国零售业?
问题多,压力大,
影响方方面面
加剧通货膨胀,影响宏观调控。此轮通货膨胀的一个显著特征是:消费者价格指数领先生产者价格指数;在消费品价格上涨中,食品价格领先一般消费物品价格;在食品价格上涨中,外资控制的食用油一马当先,而且是由外资零售企业提供“舞台”。中国粮食价格一直明显低于国际水准,又对成品油持续进行补贴,也就是说,在中国生产成本、运输成本没有明显增加的情形下,“结构性的物价上涨”就这样发生了。在短缺经济体制下,生产决定零售、决定消费;在买方市场条件下,零售决定生产、决定消费。零售业控制消费品价格的终端,消费品定价权正在向巨型零售企业转移,而且这些零售企业在中国大中城市的市场集中度不断提高,影响商品价格的能力在不断增强。早在中国全面开放零售市场时就有专家预计,一旦出现外资联合在价格和运营模式上有所动作,国家将较难控制。如今,这种情形正在出现。
增加社会就业压力,危及传统城市生活。零售业虽然集中小商小贩、经营规模小、提供的就业机会表面看微不足道,但是由于数量多,聚沙成塔,最终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而且,城内居住密度高,小商店方便了居民生活。以零售业为主体的流通业就业人员占就业人口比重,发达国家一般都在20%以上,而中国不到10%,这预示增长空间巨大。有研究表明,在美国,沃尔玛每创造1个就业机会,就会带来1.5个人失业;而在中国,至少会带来3个人失业。平均每家外资零售巨头开业后,就会有三家较大规模和30多家中小型国内零售企业关张。家乐福在上海的第二家分店开张后一个月内,其周围五公里内32家中小超市、百货商店的营业额下降了50%。法国前总统希拉克在当巴黎市长期间,就曾经下令不再批准新的超市进入城区。巴黎市政府对市内商业机构进行的研究表明,小型商店是保证、促进就业的手段,也是保留传统城市生活框架必不可少的手段。
挤压中资企业利润,侵蚀中国制造业基础。外资零售巨头的一个重要成功之道,就是“天天低价”,即充分利用其市场主导以及部分垄断经营优势,挤压供应链成本,实现价差策略。其利润主要来源是上游的供应商,而不是下游的消费者。从世界最大的日用洗涤、护肤品制造公司(宝洁公司)与世界最大零售商(沃尔玛)之间的博弈,足可见零售巨头所具有的竞争优势。2004年在宝洁514亿美元的销售额中,有18%来自沃尔玛在世界范围内5100家超市的经营业务;而沃尔玛2560亿美元销售额中的3.5%归功于宝洁的产品。显然,宝洁对沃尔玛的依赖更大。沃尔玛要求宝洁公司降低商品价格,宝洁公司加以抵制,于是沃尔玛发出警告:如果你们拒绝,我们就把高露洁的产品摆在你们产品的旁边,而且每样都比你们便宜,你们等着瞧。如此一来,宝洁不得不让步。像宝洁这样的著名公司都得屈从于零售商,那么其他供应商就可想而知了。中国制造业集中于劳动与低技术密集,竞争尤为惨烈,受外资零售巨头的挤压尤为残酷。有业内人士分析,上世纪90年代时,如果供应商在家乐福一年营业额100万,那么大概有10多个点的赚头,家乐福也会有10多个点的赚头(生鲜应该会高些)。现在呢?家乐福的利润不到10个点,而供应商大概只有五六个点。有报道显示,一些外资零售巨头担心中国品牌迅速成长而对本国相关知名品牌形成挑战,拒绝或有意抑制中国品牌的销售。
私自从事金融操作,扰乱金融秩序。外资零售巨头在进货上善于向供应商“借鸡生蛋”,通常与供应商签订3~6个月甚至9个月的付款合同。如此,货卖得越快,供应商往零售商那里投入的资金就越多。外资巨头将获得的周期性无成本短期融资投入企业的日常经营,或用于扩张并购,或通过变相手段转作他用,包括金融操作。在欧美发达国家,随着金融自由化,超市已成为重要的金融机构,既可参与资本市场,也能直接为企业提供融资。在中国,由于金融机制不健全,金融体系不完善,金融监管水平不高,相关操作因而被严格禁止。但是,有关外资巨头早就暗渡陈仓,或直接进入股市房市,或把资金直接拆借给企业,或通过外资银行进行相关金融操作。当前,中国境内热钱激荡,金融风险急速上升,当然少不了相关外资零售巨头的“贡献”。
谋求市场控制,实现行业主导。2004年11月中国零售业全面开放后,沃尔玛在中国的发展速度明显加快,在中国的发展战略是“占位居首,盈利其次”,公开声称三年不要利润,以本土收益补贴在中国境内扩张。在全面履行“入世”承诺时,中国相关主管部门很清楚,凭借中国零售业的现状和企业竞争力,根本无法抗衡外资零售巨头,因此设想,加强与外资巨头"联姻",吸取他们的管理经验,提高自己的竞争力。但如今,不断有媒体报道,这种"联姻"合作没有几个是成功的。例如,广百集团高层透露,其与法国家乐福的合作过程中,广百非但没有盈利,在管理和服务方面也未能学到外资的先进经验,而且广州五家卖场不断亏损,因此广百要求将其在合资企业中所持的25%股份减至5%。中资零售龙头上海百联集团董事长指出,在全国范围内,外商完全主导我国零售业的可能性非常大。多个报道显示,外资零售企业,除了带来一个品牌与相应管理外,其余全部经营要素包括资金、货品、人员都是中国的。外资零售巨头用足中国的资源,积极主导中国市场,赚足了中国人的钱。
不作为,乱作为,有选择作为
外资之所以能在华急速肆意扩张,与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的态度密切相关。相关部门、地方或个人为了自己的一点蝇头小利,罔顾国家利益,牺牲民族与大众利益,或不作为,或乱作为,或有选择作为,为外资在华肆意扩张提供便利。
不作为:对众多外资零售企业违规展业视而不见。在国内零售业未完全开放的背景下,家乐福就采取了诸如“违规”、“绕道”、“假合资”、“借道地方政府绕开牌照审批”等非常规手段,在华快速扩张。有数据显示,到1999年底,正式获得中国政府批准、能够合法进入中国的外资零售商业企业只有21家,但实际上进入中国的外资商业企业近300家。而我相关部门对众多外资零售企业违规展业,以及随意挤压中资企业利润,侵蚀制造业基础;私自从事金融操作,扰乱金融秩序等行为,往往视而不见。相比之下,家乐福韩国公司曾因从事不公平交易而被韩国公平交易委员会处以约146万美元的罚款。
乱作为:给予外资超国民待遇。外资零售商总是出现在中国一些城市最繁华的地段,业内人士分析,像这种地段,利润率极低的大卖场是无法支付昂贵地价的,因此肯定是得到了地方政府的“特殊关照”。地方政府为了政绩,通过廉价土地、优惠税收、便利融资等手法以吸引外资,降低外资零售巨头经营成本。这些给予外资变相超国民待遇,实际上使中资零售企业面临不平等竞争。截至2001年底,经国家正式批准的外商投资零售商业项目有49家,但是各地越权审批的达到316家。由于越权审批现象严重,各类外商投资商业企业大量涌入影响了国内商业的正常发展秩序。(注:数据相对“陈旧”,是因为近年来越来越多的相关部门总结“经验教训”,不再发布对自己不利的数据,以免大众“借题发挥”、“说三道四”)
有选择作为:在利益集团的影响下,有利可图则积极作为;无利则不作为,或少作为,或消极作为。2003年12月,某部门草拟了《外商投资商业企业管理办法》,将外资在中国商业领域投资过程中无违规行为的列为A级,有违规行为但予以规范的列为B级,违规且未规范的列为C级。《办法》规定,违规行为在进行规范后1年内,应该不能申请开设新店。在经历了一系列的博弈(八易其稿)后,《办法》终于出炉,然而对违规企业进行分级管理的条文因为外资企业激烈反对而被取消。中国的重要决策越来越容易受到外资的影响,我们的管理部门有何作为?
家乐福利用其局部垄断优势,收取供应商“进场费”早已是个公开秘密。“进场费”五花八门,包括“出厂价让利”、“法国节日庆”、“新店开张”、“老店翻新”等二十多项,所有企业无一幸免,特别大的特定客户,进场费只有5%,而炒货行业则高达销售额的30%。其实,这应是一种严重不正当竞争。上个世纪30年代中期,美国出现大型连锁超市向供货商乱收费的现象,全美中小制造商及经销商联合起来向美国联邦法院起诉,最终促使《罗宾逊波特曼法案》的出台,规定具有市场垄断地位的商家不得向供货商收取进场费等。法案有效遏制了超市乱收费的现象。相比之下,我们的管理部门有何作为?
经验表明,外资零售巨头一旦落地开张,一般会造成所谓的“三公里死亡圈”现象,三公里之内的同业态店铺都会受到影响。2006年12月底,北京一份报纸报道了一条小消息:因为传说家乐福要在北京北部一个庞大的居民区开业,结果导致一些中国超市纷纷撤离,因为他们无法与家乐福抗衡。美国有的州直接禁止沃尔玛这样的公司进入开业,有的州允许进入,但必须课以重税,并且在营业时间上有着苛刻的规定。对照之下,我们的管理部门有何作为?
上世纪90年代后期,法国经济界一句名言曾广为流传,即“谁控制了法国的商业流通业,谁就控制了法国经济,谁也就拥有了法国”。法国政府的确也如此作为,限制外资商业企业在法国的发展。很多国家的政府也是像法国政府那样作为的,法国家乐福集团因此在全球屡遭挫折:早在1993年就完全退出美国零售业市场;2005年亏损3亿欧元,退出日本市场;2005年退出捷克与墨西哥市场;2006年退出韩国市场;2007年退出瑞士市场。我们并非是要逼退外资零售巨头,而是要问:我们的管理部门,为国家经济安全做了些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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