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责别人,反倒暴露自身缺陷:专业的性格缺陷测试
发布时间:2020-03-14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梅新育 经济学博士 商务部研究院副研究员 美国贸易代表署一年一度的《国别贸易壁垒报告》(以下简称《报告》)已于4月2日发布了。作为美国最大的货物贸易逆差来源地,中国继续“享受”特殊待遇:《报告》全文650页,总共指责了63个贸易伙伴的“不公正贸易行为”,其中关于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区和台湾省)的分报告就占了69页,远远超过欧、日等美国主要贸易伙伴的篇幅。在这篇分报告中,美方虽然承认了中国在推进贸易自由化等方面的长足进步,但重心仍然放在指责中国的“不公正贸易行为”上,洋洋洒洒列举了中国在进口政策、国内政策等上10个领域的数十项“贸易壁垒”。荒唐的是,这次的《报告》竟然将中国的“两税合一”也列为“贸易壁垒”。其实,这恰恰暴露了美国自身的严重缺陷。
缺陷一:根深蒂固的霸权主义意识。毋庸讳言,中国在基础设施相对薄弱、海外投资者对中国了解不多、面临严重外汇缺口的年代,赋予外资“超国民待遇”而对内资“逆向歧视”的二元企业所得税制度曾经发挥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和市场环境的根本变化,这种二元企业所得税制度的负面作用日益突出,不公正地削弱内资企业竞争力、扭曲企业和政府行为、助长“寻租”……,其弊端早已远远超过益处,而且形成了“真实税负偏高――增加税收优惠项目――通过税收优惠项目偷漏税收猛增――税率进一步提高――增加税收优惠项目”的恶性循环。终结对内资的“逆向歧视”,推行“两税合一”,将为中国带来一个更加透明、公正的市场秩序。美国贸易代表署无视这些显而易见的道理而指责中国“两税合一”,充分暴露了该国在国际经贸问题上的霸权主义行为。别国给予美资企业、美国商品超国民待遇,这是“公平”;在自己国内给予本国企业与外资企业相同的税收待遇,这就是“不公平”,如此逻辑,让人们更加清楚地看到了上世纪80年代以来美国高举“公平贸易”大旗的实质。
缺陷二:美国政府部门的工作效率太成问题。中国新的《企业所得税法》3月16日获得通过,到3月20日,中国全部的政府网站、主流媒体都已经全文公布了这项新法律。而《报告》是于3月30日提交给美国国会的,如果撰稿人有足够的责任感,即使把翻译环节考虑进去,两个星期的时间也足够他仔细阅读、分析中国这项新法律的正式文本,并写入《报告》了。但我们惊奇地发现,该《报告》中这部分内容完全是根据去年12月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的《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写成的,以至于其中竟出现了这样的段落:“由于该法律草案(指中国新《企业所得税法》草案)尚未公开发布,还不清楚现行有利于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是否会取消,或按照怎样的时间表取消”(《报告》第91~92页)。在世贸组织框架下与美国就中国钢材等产品出口开展的反补贴磋商中,中方也遇到了类似问题,发现美方指责中国的某些所谓“补贴”项目在中国的实践中早已不存在。
缺陷三:政府部门自相矛盾。美国贸易政策的形成实在是太容易受各个利益集团左右了,摇摆不定似乎是该国贸易政策的一大特色,不仅各部门之间的协调远远谈不上完美,即使同一部门之间也未必能够保持原则始终如一,从而导致他们对贸易伙伴的要求往往自相矛盾。在中美经济、政治交往中,我们已经不止一次看到美国自己造成这样那样的政策目标冲突,这一次指责中国“两税合一”也不例外。最近,美国对华反补贴正闹得满城风雨:2005年7月,美国众议院通过《美国贸易权利执行法案》,针对中国而规定,准许对来自非市场经济体的进口适用美国反补贴法;今年2月,美国贸易代表署向世贸组织申诉中国出口“补贴”,多项财税优惠措施名列其中;3月30日,美国商务部长古铁雷斯宣布对中国适用反补贴法,初裁对山东晨鸣纸业公司、江苏金东纸业公司出口到美国的铜版纸分别征收10.90%和20.35%的反补贴税,对来自中国其他厂商的铜版纸征收18.16%的反补贴税,开创了美国对“非市场经济国家”征收反补贴税之先河。问题是,在华外资企业出口倾向极为突出,出口占其营业收入总额比重通常超过70%,甚至接近100%,中国对美出口中有相当一部分属于外资企业出口,包括美资企业对母国的出口。贸易伙伴消除对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要被指责为“贸易壁垒”和“过度干预经济”;不消除对出口型外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又要被指责为“补贴”,那么,贸易伙伴怎么做才能满足山姆大叔的要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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