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级英模 [二级英模状告三厅局]

发布时间:2020-03-12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在海韵琴行的总经理陈荣和他的同行们看来,近几年,湖南省文化系统的政府采购乱象丛生。曾荣获对越老山战役二级英模称号的陈荣,在多次竞标未果遭遇不公后,选择以法律手段来维护合法权益。
  事实上,政府采购乱象并未局限于湖南。“天价空调”“天价硒鼓”“天价U盘”“天价制服”之类的“就高不就低”的政府采购黑幕,频频被曝光。政府采购似乎成为一块没有阳光的地方,不透明、有黑幕,不幸成为公众对政府采购最直观的印象。
  本报记者 侯斌雄 发自湖南长沙
  2010年11月19日,湖南省省直机关政府采购中心(下称“采购中心”)政府采购项目“湖南省文化厅(下称“文化厅”)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设备(乐器类)”正式开标。
  此次中标结果受到过半竞标供应商强烈质疑,参与竞标的湖南省海韵琴行贸易有限公司(下称“海韵琴行”)总经理、对越老山战役二级英模陈荣认为,此次招标不公,不仅侵害了其公司的合法权益,也损害了全国纳税人的权益。
  陈荣未曾想过,会因政府采购问题,与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对簿公堂。
  这起行政诉讼案的背后,聚焦着国人多年来关注的政府采购腐败现象。截至时代周报记者发稿时,此案仍未宣判。
  采购回避
  2010年9月29日,采购中心受湖南省文化厅委托,在中国湖南政府采购网发布“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设备公开招标采购”公告。采购公告规定,“即第6包至第15包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投标”,涉及乐器类的产品招标。
  此项规定迅速引起长沙市多家琴行不满,海韵琴行等乐器经销商纷纷向省财政厅投诉。
  海韵琴行认为,这项规定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下称“采购法”)第五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限制和禁止供应商自由进入本地区的政府采购市场”不合法,严重限制了代理商参与竞标,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本地企业参与竞争,因为无灰色成本有明显的价格优势,更有方便快捷的售后服务优势,正常情况下,本地企业中标的几率应该较大。
  陈荣称,湖南省本地没有一家乐器生产厂家,不让代理商参与竞争,实际上就是排斥湖南本地企业参与竞标。
  对此,湖南省新世纪乐器有限公司(下称“新世纪乐器”)负责人周耀南亦持反对意见。
  2011年10月8日下午,湖南省财政厅新闻宣传组一罗姓负责人和采购中心办公室副主任范红晖,先后回复时代周报记者:待海韵琴行状告湖南三厅局案一审结束,财政厅、文化厅和采购中心将联合举行新闻发布会,向外界说明此次政府采购的来龙去脉,在此之前,不接受具体、深入的采访。
  对于公告规定“第6包至第15包(即乐器类)必须为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投标”,湖南省文化厅解释,因此次采购的文化产品有近2000套,数量多,让生产厂家竞标,将甩开经销商的中间费用,节约采购成本;而且,生产厂家的产品整齐、质量有保证。
  对于限制湖南本地经销商参与竞标的规定,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黎永绿律师认为,此规定明显违反《采购法》第五条,阻碍了供应商自由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妨碍了市场主体平等公平地参与政府采购市场的竞争机制,属于违法规定,必须废除。
  耐人寻味的是,在被湖南本地乐器经销商强烈质疑后,采购中心于2010年10月12日更正了采购公告,允许湖南经销商参与竞标。
  不过,让竞标者惊异的是,在更正的采购公告里,增加了一条规定:“P2页和P25页,采购内容下注中增加一条:投标人投标报价必须在采购内容的预算单价范围内,凡超出预算单价上下限的投标报价,视为投标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在符合性检查时作为不合格,不能进入下轮评标程序。”
  这条新规定,再次引起海韵琴行、新世纪乐器等多家乐器商家的不满、质疑与投诉。
  海韵琴行明确表明,限定最低价,违背了《采购法》第三条公平竞争规定,无法反映招标产品的真实价格;也违背了第十七条采购价格低于市场平均价格、采购质量优良和服务良好要求的规定;和第二十五条政府采购当事人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的规定。
  海韵琴行认为,限定最低报价显然违背了《采购法》的初衷―高效节能的原则。限定了最低价就没有了价格竞争,可能导致高价采购,带来高额利润,为变相腐败提供了条件,为暗箱操作带来动力,损害了国家利益。最终中标结果,证实了高价采购质量不佳的后果。
  此外,海韵琴行断定,采购中心既不是其采购产品的市场经营者,也不是政府价格主管部门,无权在采购文件中规定投标产品价格下限,违反了《价格法》第三条关于国家实行并逐步完善宏观经济调控下主要由市场形成价格机制的规定。
  限制最低价条款,也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三条规定,是个无效条款,且自始无效,有关部门对该条款内容应当主动予以监督纠正。
  对上述质疑,湖南省文化厅就最低价条款,在回复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解释,《采购法》里没有规定不合法,所以就可以制定。社会上也有很多最低价设定招标,不是湖南省文化厅独创发明规定最低价。此次湖南省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设备采购活动,不是政府行为,是湖南省文化厅作为采购当事人,用政府的钱,进行的一种普通民事关系,湖南省文化厅和竞标供应商是平等的民事主体。
  对于湖南省文化厅的解释,海韵琴行和新世纪乐器等供应商予以反驳,这次采购活动就是政府行为,湖南省文化厅不能规定产品单价的上下限。
  广东晟典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黎永绿律师认为,根据《价格法》第三条之规定,本次政府采购的乐器为市场完全竞争产品,属于市场调节价的范畴,并不属于政府指导价及政府定价的范畴。
  即使湖南省文化厅要设定价格限制,也只能设定限制最高价而不是限制最低价,因为设立限制最高价才能保证政府采购到质优价廉的产品,提高政府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这才符合《采购法》立法的目的与初衷。
  而湖南省文化厅在政府采购中设立乐器产品的价格下限,限定最低价很有可能导致采购产品没有了价格竞争,导致高价采购,带来高额利润,为权力寻租提供了可供操作的空间。
  招标乱象
  2010年11月19日,“湖南省文化厅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设备(乐器类)”评标,来自北京、上海、深圳和湖南等地的全国供应商,携带78件样品参加。评标阶段,新的质疑声此起彼伏。
  评标前一天,长沙市天音琴行就招标文件第10包电子琴的技术要求条款提出质疑,但采购中心未按《采购法》和《供应商质疑处理办法》的规定,组织人员对质疑事项进行调查核实,也未组织相关专家论证,当场予以驳回。
  19日深夜,评标结果公布,众多供应商对其中两包投标项目的明显错误当场表示愤慨。第7包长号招标要求是C调,中标产品却是B调;第10包电子琴中标候选人的产品CT-220有两项指标参数没有达标却分数最高,分数位居第二名的海韵琴行同一品牌产品仅有一项指标参数没达标,而电子琴国家标准制定单位“美得理电子深圳公司(下称“美得理公司”)”的竞标分数更低。
  美得理公司一徐姓负责人告诉时代周报记者,他得知评标结果,当场气愤不已,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过半供应商向采购中心提出质疑后,得到采购中心关于质疑成立的认定。
  海韵琴行和美得理公司认为,这种错误的开标结果,说明评标委员会组成成员不能正确履行《招标法》第四十四条规定的职责,进行公平公正评标,应该对所有的乐器类产品重新招标。新世纪乐器对此评标也有异议,按照《采购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废标后,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应当重新组织招标。但是,第7包和第10包再没有重新评标。
  湖南省文化厅相关负责人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解释,发现错误的次日,已向湖南省政府采购办公室指出瑕疵,采购办和采购中心全面复查后,对第7包和第10包的招标结果予以作废;由于评标是分包评比,乐器类其他八包招标结果有效。
  此外,美得理公司、海韵琴行和新世纪乐器等多家供应商向时代周报记者指出,评标过程中的演奏环节用时不到半小时,竞标商各自的演奏员都没进行演奏样品,让评委会评判,甚至有的乐器样品包装都未拆开。演奏环节纯属走过场,必定影响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另外,海韵琴行和新世纪乐器等多家供应商,都对评委会成员均来自文化系统,感到十分诧异。对此,湖南省文化厅向时代周报记者解释,评委会成员均为2010年11月19日评标之前临时从专家库里随机抽取的。
  陈荣是中南五省最大的乐器经销商海韵琴行总经理,在他看来,本次湖南省文化厅中标总价3000万元,倘若公正公开竞标,合理总价大致为1500万元,悬殊太远。陈荣认为,竞标结果极大地侵害了其公司的合法权益,也严重地损害了全体纳税人的基本利益。
  陈荣先后向采购中心、湖南省文化厅和湖南省财政厅提出质疑和投诉,但均被驳回。海韵琴行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后者维持了财政厅驳回质疑的决定。随后,海韵琴行将省财政厅、文化厅、省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告上法庭。
  此案在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开庭后,陈荣告诉时代周报记者,9月29日,被法院告知延期开庭。但10月8日,时代周报记者先后到湖南省文化厅和湖南省财政厅采访时,却被告知,天心区人民法院已在9月29日对此案一审宣判。
  陈荣迅速向负责审理此案的天心区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求证,对方告知他,“择日开庭,定期宣判”。
  公开资料显示,1998年全国大部分地区开展政府采购试点工作时,全国政府采购规模为31.06亿元。2003年《采购法》正式实施,2010年政府采购规模增至8422亿元,是1998年的271倍。
  随之而来的是,政府采购行为频频遭受质疑。近年来,媒体和网络多次曝光高价采购、奢侈采购等违规违法政府采购个案。
  北川灾区高价采购丰田越野车,辽宁抚顺以采购U盘的名义购置iTouch4,苏州交巡警采购iPhone4手机做警务通,乌鲁木齐采购价值上万元的电动按摩椅,黑龙江公安厅采购价值4.1万元的笔记本电脑……
  最新的例子是,海口市一家无资质软件企业,注册成立不久连续中标政府采购。今年5月,这家企业以590万元的最高价中标海口市人民医院一项目,引发公众对当地政府采购行为的强烈质疑。
  连日来,时代周报记者采访2010年“湖南省文化厅乡镇文化站群众文化活动设备采购(乐器类)”乱局之余,多家乐器商家反映,湖南省的文化产品招标,从2005年开始,即乱象纷呈。
  新世纪乐器回顾说,湖南省文化类产品从2000年启动政府招标,至2005年一直都是阳光招标。之后,文化类产品招标就开始出现潜规则,乱象丛生。2007年7月,新世纪乐器参加“湖南省青少年校外活动场所设备采购项目”竞标,对招标结果不公向省财政厅提交投诉,得以确认。
  海韵琴行总经理陈荣详细讲述了公司2005年开始参加从湖南省一级单位到株洲市、长沙县等各级别政府采购招标,遭遇不公并维权的10桩案例,尽管道路艰难但是努力坚持。
  2005年12月31日,海韵琴行参加湖南省师范大学音乐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感觉遭受不公正对待,向省财政厅投诉,不服处理决定,向财政部申请行政复议。财政部经审议后撤销了湖南省财政厅的处理决定,责令湖南省财政厅重新作出处理决定。
  此后,再生波折,海韵公司便起诉湖南财政厅,由主管政府采购的石副厅长出面与海韵琴行协商,并承认是下面的人搞错了,让湖南省招标公司给予赔偿。海韵琴行撤诉。
  拒绝潜规则
  这么多年来面对招标不公,海韵琴行为什么一直能够坚持维权?总经理陈荣向时代周报记者剖析,首先由宁折不弯的性格和对越作战的特殊历程决定,其次,身为法人公民,坚持司法维权,更好地应和“法治湖南”的司法治理政策。
  陈荣自认为:“经历了战场上的生死考验,爱憎分明嫉恶如仇,认死理不信邪,不与腐败分子勾兑,拒绝招标潜规则。”
  当公司合法利益在政府采购中受侵害时,海韵琴行屡次走包括司法渠道的正当途径维权,期待湖南省文化产品政府招标的态势回归透明与公平、公正。
  陈荣神色严峻地显露出破釜沉舟的勇气,“只要能使‘法治湖南’理念确凿地实施,并对湖南政府采购大环境和中国法制进程有一点点推动,我深思熟虑,下定决心,状告湖南三厅局,以卵击石,哪怕粉身碎骨!”
  海韵琴行状告湖南三厅局,强烈地表达出总经理陈荣对“阳光采购”的激烈呼喊。
  为了支持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推进政府采购诚信体系,建设财政部9月份下发《关于开展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的通知》,决定从2012年1月1日起在中央本级和北京、黑龙江、广东等八省(市)开展暂定为期2年的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这是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的又一创新。
  我国政府采购实施多年来,不排除有的地方政府的采购机制很节能高效。今年南京市引入“网上竞价”机制,至6月初,9类产品共成交1493次,成交金额1814万多元,节约预算成本254万多元,节约预算12.29%。
  南京“背靠背”采购机制,主要指:采购方在网上竞价平台上公布采购需求时,只公布商品名称、规格、售后服务要求以及供货时间等,不公布单位名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等;竞价的供应商也只能发布价格等基本信息,不能公布企业名称、联系人和电话等;财政、监察等监督管理部门和政府采购中心等操作机构也同样无法看到上述信息;直到竞价成功后,才揭晓各自信息。
  实行“网上竞价”机制,有效地杜绝了采购方和供应商串谋的可能性。
  可是,缺少对违法采购的问责与惩处规定,《采购法》总体无法发威。政府采购在软约束失效的情形下,必然成为一些政府工作人员非法牟利腐败的幌子。来自财政部的消息,发挥《采购法》威力的《采购法实施条例》,力争按照《关于印发国务院2011年立法工作计划的通知》的部署,实现年内出台。
  关于政府采购透明性的迫切要求,我国学术界与法律界相关人士曾对媒体做过公开性探讨,及时完善《采购法》和《预算法》是当务之急。
  复旦大学选举与人大制度研究中心副主任何俊志讲,政府采购奢侈化违规现象的存在,与《采购法》和《预算法》存在的漏洞有关。《采购法》立法仓促不够严谨,《预算法》在现实中的实施是,人大或者其他组织机构和个人对预算进行事前监督,对于执行预算以及决算的关注力度不够。
  上海知名律师严义明也认为,审计部门要加强政府采购方面的监管,制定采购合理化的相关制度,完善政府采购方面的监管系统。
  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教授苏振华评述说,规范政府采购,需要解决两个环节问题。要严格审查预算,在制度上健全公共预算机制;之后完善采购环节,采取南京市“网上竞价”机制等技术手段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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