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图书馆【信息公平视域下的公共图书馆普遍均等服务】
发布时间:2020-03-07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摘要]详细阐释信息公平的深刻内涵,并对中国现阶段公共图书馆中普遍均等服务的开展现状进行总结,论述普遍均等服务在信息公平实现中的重要地位,在此基础上构建信息公平视域下的公共图书源普遍均等服务体系。
[关键词]信息公平 公共图书馆 普遍均等服务
[分类号]G250.76
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要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党中央提出的社会发展目标,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共同愿望。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又安定有序的、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社会公平是和谐社会的基石,它的内涵不仅包括政治、经济方面的公平,还包括了文化、教育等领域的公平,自然也包括了信息公平。如何实现信息公平,保障公民的基本文化权利,作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中的基础设施之一的公共图书馆将发挥主力军的作用。
1 信息公平与公共图书馆
1.1 信息公平是公共文化权利的核心内容
公平是人类所追求的最普遍的价值目标,它包含平等和公正两层含义。在信息公平这一概念里,我们更注重“平等”的涵义,平等是衡量公平的主要尺度,是指对某种资源的获取和分配过程中的平衡与对等状态。信息公平是指在一定的历史时期和社会环境中,人们对信息资源的获取和分配过程中所体现的平衡与对等状态。在信息的获取和利用领域,信息平等意味着社会管理者将信息资源当作可以衡量的物品,并按它们的价值在社会成员中均等地分配。每个公民在获取和分配信息资源的过程中都享有被公正和平等对待的权利,有自由获取信息的权利,这是社会公平价值在信息领域的延伸和体现,是公民公共文化权利的核心内容。信息公平这项文化权利的内容主要包括信息获取的规则公平、信息权利公平、获取信息的机会公平、信息资源配置的公平。这也是公共图书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在信息服务过程中需要重点保障的公民信息权利。
1.2 信息公平是公共图书馆服务公众与实现公共文化权利的基本原则
公共图书馆是实现公民基本文化权利的重要基础设施与机构,因此,信息公平自然是指导包括公共图书馆在内的公共文化服务的基本原则,公共图书馆普遍均等服务正是信息公平原则的集中体现,也是公共图书馆存在的社会目标与价值追求。信息公平内容在公共图书馆服务中主要体现在:图书馆制度与技术规则公平,为每一用户提供一个公平参与信息活动的制度环境;图书馆权利平等,承认并保证每个用户具有平等的知识权利、信息权利,不受信息主体的家庭背景、种族、性别以及资本占有状况等因素的限制和影响;图书馆信息资源获取机会均等,应优先保证信息能力低下的信息弱势群体。公共图书馆只有坚持信息公平的原则才能真正保障公众有效实现自己享有的公共文化权利,才能体现社会的公平、公正与和谐。
1.3 公共图书馆制度是保障信息公平的制度安排
近年来信息公平问题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其原因是多方面的,其中制度的不完善是重要的一个方面。要落实信息公平,政府信息公平的制度选择与建设是关键。实现信息公平的方法就是建立信息公平制度,防止对公共信息的垄断,保障弱势人群的信息获取,制衡商业领域的信息不对称及过度知识产权保护等。公共图书馆制度就是这样一种实现信息公平的国家制度安排。正如范并思先生所讲:公共图书馆不但是一种社会机构,而且是一种社会制度。蒋永福先生也提出:图书馆制度就是国家及其政府为了保障公民的知识权利而选择的一种制度安排。图书馆是图书馆制度的载体形式,是社会制度安排的产物,是信息公平的保障制度。事实上,公共图书馆制度一直在发挥保障信息公平的社会价值:一是公共图书馆贴近平民能为弱势人群提供有效的信息获取途径;二是促进民主政治,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利;三是为公众提供了自由接触信息的公平机会。
1.4 公共图书馆体系为信息公平提供了组织保障
信息公平除了需要有公共图书馆的制度保障外,还要有完善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来提供组织保障。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共图书馆独立或通过合作方式提供的图书馆服务的总和。保障普遍均等服务的公共图书馆体系具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全覆盖性,即保证所有人都能就近获取服务;二是包容性,即体系内的每个图书馆都不以经济、社会地位、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种族、宗教等因素排斥任何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一般是采取总分馆体系模式,总分馆体系的基本特征就是总馆和分馆共享同一个建设主体并隶属于同一个管理部门。在我国,由于受公共文化管理体制的约束,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总分馆很少隶属于同一个建设主体和主管部门,只能算是业务上联系相对紧密的准总分馆体系。而正是这种准总分馆服务体系为推进我国信息公平、实现与保障公民基本公共文化权利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
2 公共图书馆普遍均等服务
2.1 当前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现状评析
2.1.1 当前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现状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是社会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公民公共文化权利的组织保障。进入新世纪以来,在“科学发展观”的正确指引下,国家把发展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作为建设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建设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公共图书馆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国家图书馆和省(含自治区、直辖市)、市、县公共图书馆四级服务体系框架已基本形成,在保障城镇居民文献信息需求方面发挥了较好的作用。国家图书馆作为国家的总书库与文献中心及公共图书馆体系建设的协调中心功能得到了进一步加强,省级图书馆成为地区公共图书馆体系建设的龙头馆和指导中心,市县图书馆在公共图书馆体系中处于承上启下的枢纽作用,基层图书馆得到了进一步的普及与发展。特别是近几年,位于大城市中的省级公共图书馆掀起了新一轮建设的高潮,我国已基本建成了较为完善的省级公共图书馆体系。部分经济发达地区的市、县、区及基层图书馆的建设也取得很大的成绩,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正在以区域化的模式发展,有代表性的如,广东“流动图书馆”模式、上海“中心图书馆”模式、天津“社区分馆、行业分馆”模式等。这为构建全国范围的公共图书馆普遍均等服务体系奠定了基础。
2.1.2 当前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中存在的问题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在中国的城市和农村取得了很大的进展,但由于长期以来经济、地理、历史和文化的原因,区域基础薄弱,城乡差距明显,当前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远没达到普遍的程度,更无法开展具有普遍意义的均等服务,有许多难题需要解决:①图书馆布局不够平衡,普及率不高。空间布局上,东部图书馆的数量要比中西部多,部分西部地区有的省市图书馆结构还不健全;城乡布局上,图书馆资源主要集中在城市,农 村的图书馆事业薄弱,图书馆设施陈旧落后,无法实现普遍均等的公共文化服务要求;网点布局上缺乏对弱势人群等特殊人群的具体考虑;②体系结构不合理。上下结构比例失调,顶层图书馆建设完善,基层图书馆十分薄弱;类型结构安排失当,如成人图书馆多,少儿图书馆缺乏,研究型图书馆多,大众型图书馆少;公立与民办图书馆形态结构有待改善;③管理体制不畅通。建设主体多头多级,管理各自为政,造成条块分割,体制不顺、资源重复浪费,为普遍均等服务带来了极大的不利。特别是在新建设中过于追求“大而全”、“形象工程”,分散对整体图书馆网群的关注,忽略使用过程能耗过大等问题,增大了图书馆运营成本。
2.2信息公平的实现需要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
信息公平的实现需要普遍均等的信息服务,没有普遍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均等的服务内容、公平的服务制度、开放的服务方式,将无法实现信息公平的目标要求。普遍均等服务是世界各国公共图书馆事业的共同原则和目标,也是我国几代图书馆界前辈的梦想。但是,直到21世纪的最初几年,在建设和谐社会和新农村的背景下,我国公共图书馆事业才切实瞄准了普遍均等服务的目标。2006年9月13日国务院发布的《国家“十一五”时期文化发展规划纲要》第三部分“公共文化服务”指出:“以实现和保障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基本文化需求为目标,坚持公共服务普遍均等原则,兼顾城乡之间、地区之间的协调发展,统筹规划,合理安排,形成实用、便捷、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网络”。“普遍均等”作为公共服务的基本原则首次被中国政府所明文确定。所谓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可以保障居住其中的所有人,无论其经济、社会地位、年龄、性别、身体状况、种族、宗教等区别,都能就近获取其需要的知识、信息、文化资源以及其它图书馆服务。联合国教科文组织的《公共图书馆宣言》对普遍均等服务的表述是:“公共图书馆应不分年龄、种族、性别、宗教、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向所有的人提供平等的服务”。这是实现公民基本公共文化权利的要求,是信息公平的社会价值原则体现。
2.3 公共图书馆普遍均等服务的基本要求
2.3.1 服务范围的普遍、服务内容的均等 普遍均等首先是服务范围和内容的普遍性和均等性。“普遍”是对服务范围的要求,服务范围普遍就是要求我们的图书馆服务面向任何公民、在任何地方、任何时候都能提供公民承担得起接收得到的普遍服务,要求把图书馆服务当作一项公民基本文化权益惠及全国人民。这里的“普遍均等”至少包括三层含义:一是普遍的服务,二是均等的服务;三是全民的服务。“均等”主要是对服务的内容要求,是图书馆服务公共性的本质体现,只有在内容上保证服务的均等性,才能真正实现形式公共性的目标。服务内容均等指的是基本公共服务内容均等化,也就是说对于基本服务内容应该均等地提供给所有公民。内容均等的内涵主要包括三个方面:机会均等、结果均等、选择的自由。
2.3.2 服务制度与技术规则的公平社会公共服务必须坚持公平、正义和机会均等,图书馆服务也需要坚持公平与非歧视性原则,图书馆服务公平主要体现在制度公平上。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共图书馆宣言》指出:“每一个人都有平等享受公共图书馆服务的权利,而不受年龄、种族、性别、宗教信仰、国籍、语言或社会地位的限制”。没有服务制度与技术规则的公平,信息公平将大打折扣。例如,图书馆在办理借阅证时采取的身份限制就是对公平性原则的极大损害。信息主体参与信息活动,要求技术规则必须是公平的,只有在信息获取规则公平的前提下,才能实现信息权利的平等和机会均等。公平不仅体现在制度公平对待上,还应体现在具体的服务技术规则与服务质量上,公平要求所有读者在服务价格、质量和服务项目上都应得到平等、非歧视性的服务。
2.3.3 服务方式开放和结果的可获得性服务方式的开放是信息公平的重要表现,它为公民公平获取信息提供了均等的机会。只有开放的服务方式才能从形式上保证服务的公平、公正与均等,如果连形式上都无法保证公平、公正,那更别说是内容的均等与公平了。“开放”是一个全方位概念,不独指一般的开门服务,它体现于图书馆各项服务的公平、民主、宽松、和谐。普遍、公平、公益的图书馆公共服务必须保障所有民众无论何时何地都能够以支付得起的价格获得服务,即具有可获得性。虽然图书馆公共服务保证所有地区符合条件的所有人都能按同一条件、同一成本享受到某项服务,但是,并不是使所有人都能无偿享受和得到这些服务。这时就需要政府通过相应的援助制度或政策措施使特殊的困难群体同样可获得普遍服务。只有保证了服务结果的真正可获得,才能实现图书馆服务公共与公平的社会价值理念。
3 信息公平视域下的公共图书馆普遍均等服务体系构建
3.1 加强基层图书馆建设,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基层公共图书馆网点体系
向全社会提供普遍均等的服务是公共图书馆服务于民主社会的前提,而真正的“普遍均等”是指让所有人都能就近便捷地享用图书馆服务,要有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网点体系来支持。因此,一个国家和地区若要保证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就需按特定的布局标准设置足够密度的基层图书馆网点。基层图书馆网点是公众公平自由获得公共文化服务的最前端。近年来,基层文化设施建设的重点已经开始向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庄两级发展。这是普遍均等的公共服务在基层文化上的具体表现。要构建覆盖全社会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当前的重中之重就是加强基层图书馆网点建设,基层图书馆网点建设的主要任务又是加强街道/乡镇和社区/村庄图书馆(室)的建设。只有基层图书馆网点普遍了,公共图书馆服务才有普遍均等的可能,公众公平自由获取信息、文化、知识的权利才可能真正得以实现。加强基层公共图书馆网点建设:首先,要明确政府的责任,各级政府要把基层图书馆网点建设列入政府计划并保证公共财政支持;其次,要结合不同地区的人口分布特点有针对性的建设,要普及到每个街道/乡镇,有条件的还应扩展到社区/村庄;再次,要确定好建设主体与管理主体,建设责任主要在县(市)、区级政府,管理应该由街道/乡镇负责。
3.2 加强图书馆群建设,构建适合我国国情的公共图书馆共同体服务体系
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一般采用的是一种总分馆式的服务体系,这种模式有利于普遍均等服务的开展。严格意义上的总分馆体系是由同一个建设主体设置和维持、同一个主管机构管理的图书馆群(其中一个图书馆被指定为总馆)。然而,我国现有的公共图书馆遵行的是“一级政府负责一级图书馆”的体制,建设主体多头多级、管理相对松散而不集中,因此很难形成真正意义上的总分馆体系,图书馆群体关系不密切。这给构建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制造了难题。我 们必须采取创新的思维来重构总分馆体系,建设新型的公共图书馆群体关系,以适应我国公共图书馆服务的现实需求。近年来,我国公共图书馆界致力建设的具有一定的统一管理能力、服务相对规范、联系相对紧密的“图书馆共同体”正好适应了我国的国情要求。公共图书馆服务共同体是从管理与服务上加强各级公共图书馆问协作共享,在现有体制框架内加强公共图书馆问的共建、共享与共知,在总馆与其分馆之间通过协议明确各自的权责,以此建立起来的一种委托管理式的图书馆群体。当前的公共图书馆共同体模式基本上是通过自下而上或自上而下的委托管理方式而组织起来的。这种关系可以是自下而上的,即分馆或其主管部门将一定的经费委托总馆统筹规划使用,以保证图书馆共同体内所有成员馆正常服务的有序开展。也可以是自上而下形成的,是指地方政府以文件或其它形式将支持辖区基层图书馆建设的经费委托给当地最高级别的图书馆使用,并责成该馆为下一级图书馆配备资源,实施业务管理和服务协调而形成的一种总分关系。
3.3 加强图书馆网络建设,构建广泛的公共图书馆区域网络体系
图书馆网络是联系图书馆网点与图书馆共同体的桥梁与纽带。区域服务网络是当前形势下形成的一种新的行业网络合作形式,它已经突破了传统的图书馆网的内部业务合作,工作重点延伸到了信息服务领域,它把跨馆利用资源的权限直接交给了读者,使他们不管持有哪个图书馆的借书证,都可以自由利用网内任何图书馆的资源和服务,实际上是一个通过行业协调形成的图书馆之间的资源共享体系,使普遍均等服务有了更好的实现方式。近年来,各地正在探索这一区域服务网络体系的实现模式,比较成熟并投入使用的有一卡通借模式、一卡通借通还模式、分层通借通还模式。它们是指一个地区的图书馆在一定的协调组织、计算机管理系统支持和物流系统支持下,组成多级图书馆(市、区/县、街道/乡镇、社区/乡村图书馆)共同参与的网状行业管理结构,读者用一张借书卡就可以在网内全部或部分(分层通借通还卡)图书馆(通借卡)借还图书。但是,区域服务网络不等于通借通还网,我们应该根据本地区公共图书馆体系状况、地域特征、人口状况等因素,设计与当地情况相适应的公共图书馆资源区域共享网络,不应刻意追求通借通还的形式,关键在于区域资源共享的实现。
3.4 推进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构建完善的信息资源体系
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是一项重大的国家信息基础工程,必须由政府牵头花大力气才能解决。当前应当以数字资源建设为核心,以基层服务网点建设为重点,以多种传播方式为手段,以共建共享为基本途径,进一步推进国家、省、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从而为普遍均等的公共图书馆服务提供资源平台。比如,加强资源镜像站建设和特色数字资源建设,完善管理机制,做好对各级网点的组织协调、管理服务等工作。各级图书馆和乡镇综合文化站、社区文化中心要统一制式,合理分工,充实完善设施设备,成为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的各级分中心、支中心和基层服务点。结合国家、省、市数字图书馆建设,开发和建设地方特色信息资源库、农村实用信息库和优势产业信息资源库,开拓文化信息资源,丰富文化信息内容。加强共享体系内的资源配送和资源管理,将免费文化信息资源及时传送到因特网终端和基层服务网点。农村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要与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等相结合,实现共建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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