争锋,小科员乔东鸽 小科员的“生意经”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2009年12月,一封关于重庆市沙坪坝区中梁镇大量违规开发小产权房的网络举报热贴,进入了沙坪坝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的视线。经办案人员缜密侦查,揭开了这些小产权房能大肆修建的神秘面纱:该区国土局监察科职员陈刚,利用临时借调到区整治违法建设工作办公室(下称“整违办”)之便,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大肆收受186.1万元贿款,为当地的小产权开发商大开绿灯。
  
  “生杀大权”当成生意做
  2007年10月初,在重庆市沙坪坝区国土局监察科任职的陈刚,接到上面的通知,被借调到区“整违办”任组长。这虽是一个临时机构,但工作人员如接到举报,或是在巡查中发现了违章建筑,可直接下达停工通知,并报经“整违办”研究,对其进行拆除。
  第二年5月,担任巡查一组组长的陈刚,在开车巡查时,发现中梁镇在建的“山水苑”,在没有办理任何许可证件的情况下,就开始边建边卖了。同时,他和同事在不远的地方,又发现了“洪湖秀景”和“麒麟香山”,都属于违规开建的小产权房。其中“洪湖秀景”虽名为安置房,但实际建设的体量,已经远远超过了规划许可的体量。老板将多建的房子,直接拿来对外销售。
  当天晚上,陈刚和同事回去连夜赶写好材料,向上级汇报。6月初,沙坪坝区委区政府下发文件,要求这3个小产权项目全都立即停工。
  停工无疑断了这些小产权房开发商的活路。因为没取得土地证和规划许可,他们建房子不能向银行贷款,唯一的途径就是从私人手里借高利贷。停工影响工程进度,每天借款的高额利息让他们焦心。
  为此,3家开发商急得团团转。后经人提醒,说这事只要“整违办”的组长陈刚睁只眼闭只眼不管,他们想啥时候恢复开工都行。3家开发商这才知道,掌握着他们各自项目“生杀大权”的人,原来是这个巡查小组长。
  2008年国庆,3家老板四处找人托关系打听,得知陈刚的老婆在都市花园开了家叫“江湖爆炒”的饭店。于是,大家选派开发项目最大的“山水苑”老板陆东,直接到饭店去找陈刚勾兑。
  陈刚没想到,陆东居然找到老婆的饭店来了。考虑到影响,他赶紧让陆东上了饭店外自己的越野车上。
  “这是我们3家项目对你的意思,请你关照一下。”上了车后,陆东将一个大牛皮纸包放在排挡的位置。陈刚知道里面是钱,就让陆东下车离开了。他当时心里砰砰直跳,赶紧将车驶离了老婆的饭店,找了个僻静处将车停好,打开纸包一点:里面是8万元现金。
  那一夜,陈刚躺在床上,久久没法入睡,想着自己一个月辛辛苦苦下来,也只有两千多元工资,而这些小产权开发商一出手,就是好几万元,也不知他们的利润究竟有多大。
  “反正‘整违办’是临时成立的,自己过一段时间,还得回自己原工作岗位去。”陈刚最后决定将这些钱收下。在他看来,自己这样做,也就像在经营一门生意,而且比这些小产权开发商来得更快更轻松。
  陈刚收下钱后,陆东和另外两家小产权房开发商等不及过完国庆,就让工地上的机器赶紧运转起来。
  事实上,陈刚收钱后,确实没再带人去检查和干涉“山水苑”、“洪湖秀景”和“麒麟香山”的施工建设。
  然而,陆东却仍感觉不怎么踏实。他认为,与其让对方再次找上门来,还不如主动出击。于是,他再次联系上了陈刚。
  有了上次的主动奉送好处费后,陈刚认为陆东是个很够江湖义气的人。这次他没有了顾虑,应邀去了茶楼。
  “请多多关照我的‘山水苑’项目。只要你不带人来查处,让我尽快修建完工,我再给你100万元好处费。”两人都心不在焉地喝了会儿茶后,陆东直接说出了这次见面的目的。
  从8万元上升到100万元,这个过程只有短短两个月。陈刚吓了一跳,却故作镇定。他再次在心里盘算着自己的“生意经”――只要一点头,这笔巨款就可轻松到手了。他来不及去考虑后果,就直接答应了:“可以!”
  见陈刚“爽快”,陆东随即表示,让自己一次拿100万元出来有点困难,只能分期拿给他。陈刚答应,只要陆东能在工程完工之前,将这100万元付给自己就行。
  从2008年年底开始,陆东就陆续分很多次,兑现自己的承诺。每次,陈刚都选择了不同的收钱地点。每次收受的金额多则30万元、少则5万元不等。
  
  老板被逼借高利贷
  有钱作润滑,陈刚与陆东的往来一次比一次更加肆意,而算盘也打得越来越精妙。
  2009年,陈刚听说陆东准备买辆好车,他当即打电话告诉陆东,要把自己那辆有一大块擦伤的车卖给他。陆东心里虽不情愿,但不敢不答应。最后,那辆已经开了三、四个月的车,陈刚竟以68万元的价格卖给了陆东。
  因为是一次性现金支付买了陈刚的车,陆东的工程资金出现了很大的窟窿。不得已,陆东只得找到陈刚,希望能借100万元给自己,利息为5分(100万元每月支付5万元的利息)。
  因为陆东开出的利息高得诱人,陈刚半信半疑。为了降低自己的风险,他称自己借不出这么大笔钱,但可以帮陆东找自己前妻的嫂子张丽借。陈刚和张丽约定利息一人一半。
  当张丽把钱交给陈刚拿去给陆东时,陈刚从中扣除了5万元作为第一个月的利息,同时还扣了10万元,作为陆东答应给自己的“山水苑”好处费。对此,借100万元实际只拿到85万元的陆东,并没表示异议。
  当陆东还了张丽的钱之后,没多久资金再次告急。他又找到陈刚,说能不能继续借100万元给自己,条件不变,同样是5分的利息。
  借100万元,一年就能拿到60万元的利息,陈刚决定这次自己拿钱来借给陆东。和上次一样,陈刚实际上仍只给了陆东85万元。
  
  扩大“生意”范围
  钱来得如此容易,让陈刚盯上了更多的小产权房开发商和违规建厂的老板。
  2009年7月左右,一名叫林均的人,通过别人介绍,约陈刚出去一起喝茶。见面后,陈刚才知道,对方就是几天前自己在井口镇南溪村巡查,发现一处手续还没办下来就在施工建房的老板。因为这个老板当时在外地,陈刚直接给这个项目开了停工通知单,要求必须把手续先办了才能恢复动工。
  想到手续办起来很麻烦,至少要花几个月时间,从外地赶回重庆的林均听到坊间到处流传,陈刚只要拿了好处费,就可网开一面。于是,他也决定走这条同行们走出来的“捷径”。
  “先让我把工程搞起来,手续我会抓紧办的。”林均小心试探着,“我给你两万元,请别再来管这个事。”
  陈刚没有反对,但说给整数不好,要他给2.1万元。
  林均按陈刚的意思给了钱,工程复工后再没人来巡查过问。
  2010年年初,陈刚又例行巡查,发现一家摩托车配件有限公司的在建厂房,属于违法建设,当即通知了当地镇政府下发了停工通知。回到“整违办”,陈刚和小组成员研究,决定拆除这个违法建的厂房。没过几天,当地的村干部找到陈刚勾兑关系。陈刚表示,要厂里拿8万元“打点关系”。摩配公司只好乖乖照办。
  对于陈刚来说,在众多小产权房开发商中,自己最喜欢跟老熟人陆东打交道,因为陆不仅为人爽快,出手也大方。
  2010年初,陆东从别人手里接下了中梁镇另一个小产权房项目,又找到陈刚,请陈刚给予照顾和支持,并表示要给陈刚50万元好处费。陈刚当即表示没问题。3月,陈刚收到陆东送的25万元。5月,陈刚接到通知,他借调到“整违办”工作结束,要回原来的岗位工作。他赶紧给陆东打电话,和他结清了所有的账目。之后,两人就没再见过面。
  就在这期间,沙坪坝区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的办案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将陈刚纳入侦查范围内。
  2010年8月15日,检方对陈刚正式羁押。12月22日,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以受贿罪,依法判处陈刚有期徒刑13年, 没收全部赃款,并处罚金3万元。
  国土局一名小小职员,利用借调到临时机构所握有的权力,在短短两年多时间里,竟然受贿186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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