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社“黑车放贷”调查:信用社什么时候放贷
发布时间:2020-03-06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今年春节前的一天,一年届六旬的上访者,向记者诉说了一个“信用社用走私黑车作贷款发放给贷款人”的离奇故事。老人名叫张仁学,是一个体建筑老板,湖北郧县杨漆镇财神庙村人。他反映的信用社是十堰市信用社城区联合社。
记者为此走访了一些银监局人士和法律专家获悉,尽管现在的商业银行法还没有认定银行用货物当贷款发放属于违法行为,但用货物当贷款发放肯定是不对的;用走私黑车抵贷款,更是触犯了刑律。事情真相到底如何,近日,本刊特派记者奔赴十堰展开了调查。
举报人言之凿凿
2004年,张仁学的“谷城县华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挂靠谷城县华盛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承接了十堰市冠伸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冠伸公司)的商宅楼工程。2005年5月,张仁学全额垫资完成整个商宅楼建设,冠伸公司却无钱付款。
冠伸公司决定找十堰市城区信用社贷款,想以在建房产为抵押。但由于商宅楼是由张仁学全额垫资兴建,未经张仁学的许可,房产局是不会给冠伸公司办理抵押权证的。冠伸公司于是私刻了“谷城县华盛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印章,仿冒张仁学签名,从十堰市房产局办出了抵押权证,冠伸公司的业务经理何明向十堰市城区信用社白浪分社贷款100万元,冠伸公司业务经理徐涛向十堰市城区信用社贷款106万元。
2005年6月20日,白浪信用社为何明办理了100万的贷款手续。随后,十堰市城区信用社也为徐涛分四次办理了106万的贷款手续。然而,他们却没有见到如数的现金。
张仁学向记者提供了一套有关十堰市城区信用社和白浪分社用小车抵款发放的书证。其中何明2006年9月29日的证词是∶“……本人于2005年6月20日在白浪信用社给冠伸房地产开发公司贷款100万元。实际贷出现金40万元……其余60万元在本月22号中午11时(信用社)给了三台小车,一台灰色1.6型奥迪,一台黑色3.0型别克车,一台黑色2.3型广本小车。”徐涛写于同一天的证词说明了同样的遭遇,106万元中有79万元是用四辆小车抵款的。
记者问张仁学∶“除了书证外,你有没有直接接触过当贷款发放的车?”张仁学肯定地说:“有”,并讲述了当时的具体经过。2005年6月23日上午,冠伸公司通知张仁学到白浪信用社提三台小车抵他的工程建筑款60万元。上午11时左右,张仁学等来到白浪信用社,放贷经手人郑爱明把他们带到一个仓库,向他们移交三台无牌照的小车。担心车子是黑车,张仁学于23日下午到郧县交警大队核查,交警大队的人在网上查不到这三台车的资料,明确地说这是黑车不能上户。张仁学当时就拒绝接收抵60万元工程贷款的黑车。
第二天,张仁学去白浪信用社取冠伸公司付给他的34万元现金时,还遭遇了更加奇怪的情况。信用社工作人员先是不给取,说他的账户被冻结了。后来经张仁学好说歹说,郑爱明才同意支取7.4万元,但只给5万元现金,强扣了2.4万元。张仁学一气之下于当天下午3时直接来到十堰信用社联合社,向马泽军主任举报了白浪信用社用走私黑车放贷、强扣现金的违法事实。马泽军当即派联社纪委干部到白浪信用社调查,但并没有什么调查结果出来。
2006年8月,张仁学开始向公安机关举报十堰信用社用黑车抵贷的问题,但十堰市茅箭区公安局一直不予立案。直到2007年6月,在张仁学的强烈要求下,茅箭区公安分局刑警大队才扣押了何明处的一辆黑车,并于2007年7月11日下午向张仁学出具了接受案件回执单。
信用社拒绝正面回应
为了弄清张仁学反映的情况是否属实,记者多次同十堰信用社联合社办公室曾小春主任联系,希望当面采访马泽军主任,但对方一直未予明确答复。
7月18日早上8时,记者赶到白浪信用社,碰到当时为冠伸公司办理贷款手续的郑爱明。当记者出示证件说明来意后,郑爱明回答∶“关于这个事,我没有权力回答。你们去茅箭城东信用社问我们的领导。”
几经辗转,记者找到了城区信用社的主任何林。何林说他联系一个了解情况的社领导,由他给我们一个准确全面的答复。何林所说的领导是风险管理部的经理彭钢。
7月19日上午,记者如约赶到城区信用社,见到了彭钢。彭钢不仅没有给出“准确全面的答复”,反而质问记者∶“你怎么知道(冠伸公司办理在建工程抵押权证采用谷建公司的)公章是私刻的?你怎么知道(郑爱明给的)车是黑车?黑车现在什么地方?”记者反复解释,我们来采访正是希望了解事实真相的。
记者又来到十堰信用社联合社总部,终于在三楼理事长办公室“堵”住了马泽军主任,记者问:“2005年6月24日下午3点钟,张仁学来向你举报白浪信用社郑爱明私扣存款,以及用小车抵扣贷款的事,你当时很重视,安排纪委两名干部去查,有这个事吗?”马泽军当即予以否认:“没有这个事,我不认识张仁学这个人,你们有什么事一级一级来,不要一下找到我这里。”
已经立案尚待侦破
7月19日上午,记者来到十堰市公安局找到政治部余行洲主任,提出希望采访经办案件的警官,余解释:“公安部门正在侦察的案件,不便接受媒体采访。但已经立案的案件,肯定会有一个结论的。”7月20日,记者再次同余电话沟通情况时,余告诉记者:“我已经将你的名片通过市局督办科交给茅箭分局刑警大队,要求他们在案件侦破的第一时间告诉你结果。”
在十堰市银监局,记者采访了主管信用社监管的监管三科凌光平科长。凌光平说:“用物资当贷款发放肯定是不对的,但在商业银行法中,还真找不到相应的处罚条款,这说明我们的法律还不完善。我们将根据你们反映的情况,派人去查一查信用社贷款的具体流向。如果有问题,不可能不留下痕迹。”
记者在十堰采访期间,一直同市政法委办公室联系,想采访政法委领导,但始终未能如愿。记者离开十堰前,市政法委执法监督科领导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一方面表示此案非常复杂,一方面表示会加强案件的督办。
这起在举报人张仁学看来再简单不过的“走私黑车抵贷案”,经过记者的几番调查之后,似乎变得更加扑朔迷离。倔犟的张仁学气愤地对记者说:“我就是弄不明白,何明已经承认并交出了黑车,警官只要传讯信用社经手人郑爱明一对质,情况不就弄清楚了?可他们说要等上级的指示和信用社的回话,这是哪门子的办案道理?”对于马泽军主任拒不承认张仁学向他举报一事,张仁学更显激动:“我敢拿我的脑袋担保,我说的每一件事都是真的。
对于张仁学的愤怒与疑问,只能期待公安机关早日用侦破的结论做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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