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的下一条“血路”:杀出一条血路是指
发布时间:2020-03-05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策划/本刊编辑部 执行/罗满元 策划人语 1978年年底,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决定把全党全国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经济建设上来,从而拉开了我国改革开放的序幕。
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刚结束几个月,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就批准在广东深圳等地建立经济特区。他对时任广东省委书记的习仲勋说:“办一个特区。过去陕甘宁边区就是特区。中央没有钱,你们自己去搞,杀出一条血路来!”
30年来,我们从特区而内地,从沿海而全国,“摸着石头过河”,扫除障碍,突出重围,真的杀出了一条让全世界为之瞩目为之惊叹的“血路”:中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得以初步建立,而且正在生机勃勃地向前发展!
与此同时,我们一直随着整个改革发展的进程积极稳妥地推进政治体制改革,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也取得了辉煌成就。
只是,相较于经济体制改革,人们对政治体制改革感觉不那么明显,而且即便是谈论这个话题,也似乎给人有点讳莫如深、过于“敏感”之感。
其实,改革已经成了我国复兴、崛起的不二选择和不竭动力,政治体制改革自然也就无法回避。如果有人要问:中国改革的下一条“血路”是什么?毫无疑问,这条“血路”就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
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政治报告中指出,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党始终不渝的奋斗目标。政治体制改革作为我们全面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不断深化,与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不断提高相适应。
今年是改革开放30周年。“家事国事天下事,事事关心。”以“记录我们的时代”为己任的我们,在这样伟大的历史时刻,不可能不用热情和赤诚去关注、观察和畅想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我们的观察和畅想,只是民间、民众的视角和立场。我们愿以此来表达我们对改革开放30周年的由衷纪念和美好祝福。
(执笔/罗满元)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畅想曲
□罗满元
30年的激荡改革,30年的风雨兼程,中国已然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为之感到欢欣鼓舞。
我们杀出了一条经济体制改革的“血路”,收获了累累战果,创造了“中国奇迹”,我们同样要杀出一条政治体制改革的“血路”,并对此充满自信充满期待充满梦想。
我们的梦想在哪里?温家宝总理说,要问开化的大地,要问解冻的河流。大地和河流不在别处,就在我们每一个人之间!
①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作为中国整体改革的关键环节,始终是一个备受国内外、党内外关注的敏感话题。多年来,一种较为流行的观点认为,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经济、社会发生了巨大变化,但政治体制却没有实质性变化,党和政府采取的是“先经济,后政治”,甚至是“经改政不改”的策略。
这是对中国整个改革的一种很大的误读和误解。事实上,十一届三中全会之所以能够拉开中国改革的大幕,就在于当年的真理标准问题讨论造就了思想解放的氛围和民主政治的发展。也就是说,我国的改革一开始就是在民主政治的推动下起步的。事实上,在30年的改革历程中,我们既可以看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战略和策略,也可以看到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实践和成果。
30年来,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从战略和策略上相结合,把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结合起来,并且以经济体制改革的名义推进;把发展民主与健全法制结合起来,强调民主要制度化、法律化,坚持依法治国;把政治体制改革与尊重和保障人权结合起来,依法保证全体成员平等参与、平等发展的权利;把发展民主法制与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和改善民生结合起来,让人民群众在改革中享受到直接的实惠;把执政党依法执政与参政党依法参政结合起来,完善了中国特色的政党政治;把党内民主与人民民主结合起来,以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法律监督与公民直接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和完善了公民舆论监督和信访制度;把选举票决民主与协商民主结合起来,完善了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形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实行,司法系统和司法制度的恢复完善,新阶层政治身份的定位,“村官”直选,民主党派参政制度的完善,领导干部终身制的废除,公务员的公开招考,纪检监察系统的重建,举报制度的建立,“直选”和“差额选举”范围的扩大与层级的提高等,都是这些“结合”的具体产物,同时也是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成果和对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力支撑。
所以,胡锦涛总书记说,如果把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所取得的成就,仅仅归因于中国进行了经济体制改革,这显然是不全面的,也是完全不符合实际的。事实是,从1978年以来,中国进行了包括经济体制改革、政治体制改革、文化体制改革等在内的全面改革。凡是对中国有比较深入了解的人就会得出这样的结论。无论是在经济体制改革方面还是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中国都取得了重要成果。中国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的事实也表明,中国的政治体制是基本适应中国经济发展的要求的。
当然,这并不是说我国的政治体制已经完全适应了我国经济体制的改革和发展,不再需要深化改革。恰恰相反,在我国经济和政治体制改革过程中,我们在看到成果和优势显现的同时,也看到了问题的存在。这正像一个铜币的两面一样,比如沿海先于内地改革带来了地区差别和收入差别的扩大;“分步走”的渐进改革带来了既得利益者的产生以及既得利益者想方设法阻碍新的改革;“双轨制”的改革带来了权力寻租和政府的趋利化,使腐败产生和蔓延的土壤和条件得到不断“优化”;先易后难的渐进改革带来了社会矛盾的积累和后移;类似于“先上车后补票”的改革带来了法治的滞后,使社会无序化的现象到处存在等等。所有这些问题,让我们把目光最后聚焦到了政治体制改革上,看到了政治体制改革与经济体制改革之间还存在着许多不平衡、不匹配、不适应的地方,看到了加快和深化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而要解决这些问题,实行民主政治是一把总钥匙。
我们必须继续向民主政治靠近。我们确实存在很多问题,但我们知道我们要走的方向。
②
我们要走的方向在哪里呢?
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告诉我们: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反映并反作用于经济基础。我国已经初步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与之相适应,我国也应当初步建立起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这也应当是我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总方向、总目标。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应当主要包括哪些内容,或者说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应当主要从哪些方面着手呢?我国民主政治发展的历程告诉我们,关键要在四个方面齐步推进:一是以选举民主为主要标志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二是以协商民主为主要标志的政治协商制度;三是以直接民主为主要标志的群众自治制度;四是以党内民主为主要标志的党的各项制度。而且,推进这四种民主,必须依靠法治。这就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基本内容和政治体制改革的基本任务。
政治体制改革的方向有了,目标明了,任务清了,改革的步子怎样迈呢?
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表明,渐进式路径是一条符合国情、高效稳健的改革之路。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要走渐进式之路。大家知道,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形成和建立,就是一步一步、一点一点探索和积累得来的,从商品经济是计划经济的“有益补充”到“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市场经济”这四个字可谓是呼之欲出又呼之不出,再到最后喷薄而出,这中间不知经历了多少挫折和阵痛,也不知经历了多少利益的博弈和调整,时时处处都是“战场”,最后终于杀出了一条“血路”。同样地,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的建设之路,每走一步,也会充满利益的争夺,也会充满“路障”,而要清除“路障”,突出重围,杀出一条“血路”来,也只能一步一步往前走,渐渐形成气候,艰难曲折地前行,最终走上坦途。我们不能有“路障”而停下脚步,我们也不能轻视“路障”而盲目“闯关”。
我们知道,开弓没有回头箭。历史发展是一条“单行道”,一旦搞错了方向、走错了路,想回头代价就大了。政治体制改革是我国整个改革中情况最复杂难度最大进程最不容易掌控的改革,所以必须格外谨慎,格外稳妥,其中一个最重要的前提,就是不能为改革支付过大的社会成本。具体实践中,到底是民主多一点还是集中多一点,必须根据国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的进程来适度把握,选好时机,抓住机遇,有序操作,扎实推进,绝不能走极端,搞“休克疗法”。任何一种形式的极端都会造成灾难。渐进式地推进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在一个短时间内看,似乎步子迈得小了,前进的速度慢了,但如果一步一步扎实地走,不发生大的曲折和反复,从一个较长的时间段来看,从总体和全局看,前进的步伐可能并不慢。前苏联和东欧的一些社会主义国家进行政治改革时,在方法和步骤上采取剧变的方式,结果不仅丢掉了社会主义的方向,而且造成了长期的政治、社会动荡,最终遭殃的只能是人民。
③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目标是要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现的是“中国特色”、“中国风格”和“中国气派”,走的是共产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中国道路”。在这条道路上,那些不利于共产党领导、不利于人民当家作主、不利于依法治国的“路障”、“绊脚石”都应当得到“清除”,“清除”就需要“战斗”,要“战斗”就会有“流血”有“牺牲”,因此,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之路,虽然是条大路,但同时也是一条“血路”,而不杀出“血路”,就走不上大路。
改革开放30年来,我国的社会生产力得到了极大发展,人民群众也得到了极大的实惠,这是改革开放之所以能够得到人民群众拥护和支持的根本原因。但不可否认,30年的改革开放,也在各行各业各个领域产生了一大批既得利益者。在这些既得利益者当中,大多数仍然充满社会良知和责任,仍然是改革的排头兵,但有的却已经走到了改革的反面,成了改革的破坏者,而有的为了维护自己的既得利益,想方设法阻挠新的改革或者将新的改革继续“为我所用”攫取新的利益。现在,不少地方出现“行政权力部门化、部门权力利益化、部门利益法制化”和经济权力“绑架”政治权力等现象,就是明证。有人把这种局面称为“一个人的革命”,而“这个人”就是资本。很多时候,我们看到的资本和权力的结合是这样一种方式:资本用不多的钱买通一个政治代理人,这个人在制定政策或立法的时候就会考虑他的利益,在执法的时候也会考虑他的利益,在行政的时候会给他一路绿灯。很多时候,我们也会看到资本精英直接在政治舞台上翩翩起舞。这就意味着,中国的政治权力已经部分打上了资本的烙印,资本在一定程度上通过权钱交易掌握了立法权、执法权、行政权。如果任这种趋势发展下去,中国的政治就会沦为“黑金政治”。因此,我们要进行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的改革,必须坚定地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底层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而决不能把政治体制改革的进程弄成既得利益者新的“跑马圈地”运动,把党代会、人代会、政协会等等开成董事会。“如果我们的政策导致两极分化,我们就失败了;如果产生了新的资产阶级,那我们就真的走上邪路了。”邓公的警告言犹在耳,我们必须保持警醒。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不能受资本的支配,同时也不能照搬照抄他国模式。民主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不同国家实现民主的形式和途径各不相同。凡是采取别国形式,到了自己国家不加批判的民主,没有一个成功的例子。西方人,特别是美国人,把西式民主这个特定的政治模式认定为人类发展的共同方向,把所谓的两党制或多党制、普选和三权分立等等这些东西作为民主的标签到处乱贴,并用导弹和坦克强制输送,或者用“胡萝卜”和“颜色”进行“和平演变”,结果西式民主并没有像他们想象的那样到处开花结果,伊拉克人没有敲锣打鼓夹道欢迎美国民主的武装开进,俄罗斯人在“休克”醒过来之后也不再在自己的民主面包上蘸粘美国的民主奶油。中国是西方人特别是美国人重点“西化”的对象,他们动不动就拿民主、人权什么的来说事,矛头直指中国的政治制度;而中国国内也有一些向往西方民主的人士,他们也时不时提这个“主义”那个“主义”、这个“模式”那个“模式”,并以此来“救中国”。可他们就是不知道,用西方的概念来说中国的理,不是不伦不类,就是开错了药方;他们就是不知道,即使把故宫拆了建成白宫,西方民主也不会在中国成活。因为历史事实早已证明,完全照搬西方民主,中国只能变得四分五裂、一盘散沙。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要沿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目标前进,既要与资本作斗争,又要同“西化”拼刀枪,要杀出一条“血路”来,任重而道远。
④
中国的政治体制改革,虽然没有像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那样,有一个纲领性的决定,但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早已成了人们的共识。为了促使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如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经过了艰苦探索和实践一样,改革开放30年来,全国上上下下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实现范围、实现途径和实现方法,一刻也没有停止积极有效的探索和实践。
进入新世纪以来,特别是党的十七大以来,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蓬勃发展,随着科学发展观、和谐社会理论的提出,人们对政治体制改革的愿望变得更加强烈,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热情变得更加高涨。在这样的历史和现实背景下,以广东、重庆、湖南、江苏等地为代表的许多地方,掀起了新一轮的政治改革热潮,为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注入了新的活力。
如果说此前的政治改革实践大多与经济改革结合进行、偏重于“还利于民”的话,那么,新一轮政治改革的探索实践则剑指政治体制改革的核心――人民民主,偏重在“还权于民”。“还权于民”,就是要切实际保障中国共产党真正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做到党的利益和人民利益的高度一致;“还权于民”,就是要切实保障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利,做到从各个层次、各个领域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提高人民群众参政的积极性,深化政务、厂务、校务、村务公开,保障人民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还权于民”,就是要切实保障人民民主权利不受非法侵犯,做到依法治国,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实现社会的公平和正义,让人民依法管理国家事务和社会事务,依法有效地批评和监督政府。新一轮政治改革探索实践的最大亮点之所以在“还权于民”,就在于“还权于民”探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最深处,也触到了政治体制改革的最痛处。之所以叫“还权于民”,是因为过去有些属于人民的权利被有些执政者“代收代管”以至“代用”了,或者根本就舍不得“放”舍不得“给”更舍不得“还”;被有些既得利益者蚕食了掠夺了占有了,并且还想继续维护和扩大他们的既得利益并“合法化”。因此,要“还权于民”,对有些执政者来说,就是“自己革自己的命”;对有些既得利益者来说,就是把“吞”下的民主权利或主动或被动地“吐”出来或者至少就此止步;而对建设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来说,则是对那些非民主的执政者说“不”,对那些不愿“还权”的既得利益者进行“讨还”。因此,进行政治体制改革,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每一步都障碍重重、异常艰难,每一步都得真刀真枪才能逆难而进,但退缩没有出路,只有杀出一条“血路”才能勇往直前。
好在人们已经有了共识,新一轮政治改革热潮掀起后,全国各地动作频频、亮点多多,公开竞选局长处长、一定级别一定范围候选人的公开电视辩论、差额选举县区长、直接竞选县区人大代表、市县党代表试行常任制……这些新探索新尝试,为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全面深化提供了新的实践基础,让人们看到了实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幅幅美丽的新图画。
⑤
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是与经济体制改革一同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不断发展,对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全面发展提出了现实要求。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必须循着渐进式的路径前进,必须坚持社会主义的正确方向,必须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必须是独具特色的“中国道路”。30年来的探索积累特别是近年来的新实践,让我们进一步看到了建立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的灿烂前景。
中国人民是最具有创新和创造能力的。曾几何时,世界上许多人特别是西方人,把社会主义和市场经济看成是水火不容的对立面,是中国人民创造性地将这两者有机地结合了起来,创造性地建立起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中国改革开放30年最伟大的成就,这也是中国人民改革开放30年最伟大的“原创”杰作。因此,我们有充分的理由相信,中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一定能够全面建立。而且,我们有更充分的理由相信,中国和中国人民一定会与时俱进,不断创新,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民主政治体制不断推向更加完善更加美好的新境界。
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的生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我们始终不渝的奋斗目的。民主是个好东西,集中也是个好东西,既有民主又有集中则是更好的东西。毛泽东主席早就为我们描绘了实行社会主义民政治的理想图景,那是一个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自由又有纪律、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
这样的生动局面,我们不仅向往,而且也会创造出来!
改革30年中的31件改革大事
30年改革,30年探索,30年奋进。盘点30年来的中国改革大事,真可谓数不胜数,我们从中挑选出有代表性的31件排列在这里,一是想以此让读者看到30年改革历程的一块块里程碑,二是想以此让读者感到新一轮改革一定会在坚实的基础上竖起一块块新的里程碑。
1.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
1978年12月18日至22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这次全会重新确立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实现了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工作重点转移的决策,实现了政治路线的拨乱反正;形成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集体,取得了组织路线拨乱反正的最重要成果。全会作出的实行改革开放的新决策,开始了中国从“以阶级斗争为纲”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从僵化半僵化到全面改革、从封闭半封闭到对外开放的历史性转变。
2.1979年:设立经济特区
1979年7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省委、福建省委关于对外经济活动实行特殊政策和灵活措施的报告,决定在深圳、珠海、汕头和厦门试办特区。1980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批转《广东、福建两省会议纪要》,正式将“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改革开放之初,在缺少对外经济交往经验、国内法律体系不健全的形势下,设立经济特区为国内的进一步改革和开放、扩大对外经济交流起到了极为重要的作用。
3.1982年: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确立
1982年1月1日,中共中央批转《全国农村工作会议纪要》,指出目前农村实行的各种责任制,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1991年11月25日~29日举行的中共十三届八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农业和农村工作的决定》。《决定》提出把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的责任制、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作为我国乡村集体经济组织的一项基本制度长期稳定下来,并不断充实完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作为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第一步,突破了“一大二公”、“大锅饭”的旧体制。
4.1984年:“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提出
1984年10月20日,中国共产党十二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一致通过《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提出:进一步贯彻执行对内搞活经济、对外实行开放的方针,加快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改革的步伐,是当前我国形势发展的迫切需要。改革的基本任务是建立具有中国特色的、充满生机和活力的社会主义经济体制,促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决定》首次提出了“有计划的商品经济”,明确了改革的基本目标和各项要求,为打破计划经济体制创造了条件。
5.1986年:全民所有制企业改革启动
1986年12月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的若干规定》。《规定》提出全民所有制小型企业可积极试行租赁、承包经营。各地可以选择少数有条件的全民所有制大中型企业进行股份制试点。《规定》的出台是推动城市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步骤,对于进一步简政放权,改善企业外部条件,扩大企业经营自主权,促进企业内部机制改革,具有重要意义。
6.1987年:“一个中心、
两个基本点”基本路线提出
1987年10月25日~11月1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三次全国代表大会举行。大会报告阐述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提出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制定了到下世纪中叶分三步走、实现现代化的发展战略,并提出了政治体制改革的任务。
7.1988年:“科学技术
是第一生产力”论断提出
1988年9月5日,邓小平提出了“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著名论断。1985年3月13日,中共中央作出《关于科学技术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从宏观上制定了科学技术必须为振兴经济服务、促进科技成果的商品化、开拓技术市场等方针和政策,促进了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以及高新技术产业化的发展,揭开了科技体制改革的序幕。
8.1992年:社会主义
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确立
1992年10月12日~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四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江泽民作《加快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步伐,夺取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更大胜利》的报告。大会通过《中国共产党章程(修正案)》,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写进党章。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模式。把社会主义基本制度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这是我们党的一个伟大创举,是十多年来党进行理论探索得出的最重要的结论之一,也是社会主义认识史上一次历史性的飞跃。
9.1993年: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1993年11月11日~14日,中共十四届三中全会举行。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会指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同社会主义基本制度结合在一起的。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要进一步转换国有企业经营机制,建立适应市场经济要求,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
10.1993年:进行分税制改革
1993年12月1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实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的决定。我国于1994年进行了分税制财政体制改革,从1995年开始又对政府间财政转移支付制度进行了改革,加之2002年的所得税收入分享改革,我国基本上建立起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财政体制框架。
11.1993年:提出金融体制改革目标
1993年12月25日,国务院作出《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定》。金融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在国务院领导下,独立执行货币政策的中央银行宏观调控体系;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离,以国有商业银行为主体、多种金融机构并存的金融组织体系;建立统一开放、有序竞争、严格管理的金融市场体系。1995年八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通过《中国人民银行法》。从1996年12月1日起,我国实现了人民币在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
12.1994年:外贸体制综合配套改革
1994年1月11日,国务院作出《关于进一步深化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决定》,提出我国对外贸易体制改革的目标是:统一政策、开放经营、平等竞争、自负盈亏、工贸结合、推行代理制,建立适应国际经济通行规则的运行机制。1996年4月1日,我国对4000多种商品进口关税进行大幅度削减,关税总水平降至23%。
13.1992年/1994年:
医疗、住房市场化改革施行
1992年9月,卫生部根据国务院意见,提出医院要“以工助医”、“以副补主”。随着政府卫生投入比重不断下降,产权改革、“国退民进”,到2005年,中国医疗产业的总市场价值达到6400亿元。
1994年7月18日,国务院作出《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明确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基本内容,其中包括把住房实物福利分配的方式改变为以按劳分配为主的货币工资分配方式、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等。《决定》的出台,开启了城镇住房商品化的大门,逐步完成了我国住房私有化的进程。1998年7月3日,国务院下发了《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从而确立了商品房的市场主体地位。2007年8月7日,国务院出台了《国务院关于解决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的若干意见》,将调控方向由调市场转向调保障,首次明确廉租房取代经济适用房,作为住房保障体系的中心。
14.1995年:提出
“两个根本性转变”目标
1995年9月25日~28日,中共十四届五中全会举行。全会提出,实现“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关键是实行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性转变,一是经济体制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转变,二是经济增长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两个根本性转变,标志着我国经济建设将朝着深化体制改革、提高质量的方向发展。
15.1996年:外汇管理
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1996年12月1日,中国开始接受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实行人民币经常项目下的可兑换。提前达到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协定第八条款的要求,标志着中国外汇管理体制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16.1997年:提出党在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
1997年9月12日~18日,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北京举行,系统、完整地提出并论述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纲领: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政治,就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在人民当家做主的基础上,依法治国,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文化,就是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以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为目标,发展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的,民族的、科学的、大众的社会主义文化。这个纲领,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基本路线在经济、政治、文化等方面的展开,对于动员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把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面推向21世纪具有重大意义。
17.1999年:明确
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
1999年3月5日~15日,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北京举行。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明确非公有制经济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大大促进了社会生产力的发展。1997年,党的十五大将非公有制经济纳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框架内,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得到了前所未有的重视和肯定。
18.1999年:提出西部大开发战略
1999年3月22日,《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若干意见》提出了进一步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十条意见。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提出和实施,有利于培育全国统一市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有利于推动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促进地区经济协调发展;有利于扩大国内需求,为国民经济增长提供广阔的发展空间和持久的推动力量;有利于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用好国内外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具有重大的经济、社会和政治意义。
19.2001年:中国
正式成为世贸组织成员
2001年11月10日,在卡塔尔多哈举行的世界贸易组织(WTO)第四届部长级会议通过了中国加入世贸组织法律文件,它标志着经过15年的艰苦努力,我国终于成为世贸组织新成员;但入世也给中国政府和企业带来挑战,对政府加快转换职能,依法行政,企业提高技术水平,加快结构调整,提高企业管理水平提出了新要求。
20.2002年:确定全面
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
党的十六大立足于我国已经解决温饱、人民生活总体达到小康水平的基础,进一步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构想,即在本世纪头20年,集中力量,全面建设惠及十几亿人口的更高水平的小康社会,使经济更加发展、民主更加健全、科教更加进步、文化更加繁荣、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阶段,是实现现代化建设第三步战略目标必经的承上启下的发展阶段,提出这一奋斗目标完全符合我国国情和现代化建设的实际。
21.2003年:“振兴东北”战略提出
2003年9月1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实施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战略,提出了振兴东北的指导思想、原则、任务和政策措施。2003年9月29日,中共中央总书记胡锦涛在北京主持召开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会议指出,支持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振兴,是十六大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全局着眼提出的一项重大战略任务。
22.2004年:“国九条”颁布
2004年1月31日,《国务院关于推进资本市场改革开放和稳定发展的若干意见》:俗称“国九条”)颁布,明确指出大力发展资本市场对我国实现本世纪头20年国民经济翻两番的战略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23.2004年:国有
商业银行进行股份制改革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分别于2004年8月26日和9月21日成立。两家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国家控股的股份制商业银行。
24.2004年:保护私有财产入宪
2004年3月14日,十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第四次宪法修正案,“公民的合法私有财产不受侵犯”、“国家尊重和保护人权”等内容写入宪法。它适应了保护私有财产的客观需要,扩大了私有财产的保护范围,进一步完善了私有财产保护制度。
25.2005年:农业税条例废止
2005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通过《关于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税条例的决定》,新中国实施了近50年的农业税条例被依法废止,一个在我国延续两千多年的税种宣告终结。九亿中国农民彻底告别了缴纳农业税的历史。
26.2005年:提出建设社会
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
2005年10月11日,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了今后5年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奋斗目标和行动纲领,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为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三农”工作指明了方向。这是党中央统揽全局、着眼长远、与时俱进作出的重大决策,是一项不但惠及亿万农民、而且关系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举措,是我们在当前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关键时期必须担负和完成的一项重要使命。
27.2005年: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启动
经过国务院批准,中国证监会2005年4月29日发布了《关于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宣布启动股权分置改革试点工作。股权分置改革启动一年后,中国资本市场在股权分置改革、提高上市公司质量、证券公司综合治理、发展壮大机构投资者以及健全和完善市场法制等五个方面取得了重大进展或阶段性成果。
28.2006年:作出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重大决定
2006年10月8日~11日举行的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在我们党的历史上第一次把“提高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能力”作为党执政能力的一个重要方面明确提出。这一重要论断的提出,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的重要丰富和发展,是我们党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又一次理论升华。
29.2007年:《物权法》出台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于2007年3月16日由十届全国人大第五次会议通过,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物权法是我国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的一部基本法律,关系着坚持和完善国家基本经济制度、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和维护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30.2007年: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将科学发展观写入党章,这是党的十七大对科学发展观作出的科学定位,也是党的十七大的一个重要历史贡献。
31.2008年:推进
农村改革发展决定出台
2008年10月9日至12日,十七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了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力推动城乡统筹发展的新战略。《决定》提出了到2020年我国农村改革发展的基本目标任务,要求我国农民人均纯收入2020年要比2008年翻一番。
中国政治体制改革放谈
没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没有民主就没有现代化,而我们致力发展的,应该是、也只能是符合中国的历史和今天国情的,能够真正给中国人民带来安定和幸福的民主道路和民主形式,那就是要建立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制。
――中共中央党校副校长李君如
中国现在最需要的是进行必要的政治改革,以便各项政策能够通过制度性的公共选择获得必要的正当性。在当前的中国,仅仅打着“改革”的旗号,已不可能使一项政策得到人们的普通拥护。毕竟,一个人不可能总是一边光着身子,一边又指望人们赞美他的“服饰”。
――华东政法大学教授 张雪忠
实现民主的方式并不只有一种,中国现在需要的是摆脱外来的、未必是一个完美的概念体系和分析框架,以更开放的思维来探索中国民主的路。
――香港中文大学政治与公共行政系教授 王绍光
实际生活中,无论东西方的政治制度,都存在着自己的缺陷。在中央集权制度里,一般政权由于缺乏监督机制,所以总会存在各种腐败现象。而西方政治制度,却由于任免权完全下放,根本无法形成类似东方的行政机构的强大手段,从而各种社会问题也不能从根本上解决。所以,政治体制改革必须着眼于摒弃各自的缺陷,建立一种新的体制。
――中国原子能科学研究院 曹泽新
中国的民主政治建设要有利于生产力的进步、社会的安定团结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普遍提高,它的发展方向必然是共产主义。它的最终目的根本区别于西方的民主政治发展,它是为了实现社会的全面进步和人类的彻底解放。中国的民主政治不是少数人的民主,而是最广大人民的民主,要始终致力于不断满足人民的多方面需求,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国家行政学院教授 许耀桐
中国在地方选举、司法改革以及加强监督上的试验,都是向更为法治化体系转变的一部分。中国社会向着开放和多样化的转变,也同样如此。而这些,将逐渐创造一个公民社会。
――清华大学教授、美国布鲁金斯学会主席 翰桑顿
民族主义问题,毛泽东立了大功;邓小平改革开放三十年,解决了十三亿人的温饱问题,这很了不起;现在是民权问题,谁彻底解决了民权问题,谁就要在中国历史上立下一个大功。
――《炎黄春秋》杂志社社长 杜导正
没有政治体制改革的深入和发展,就没有经济体制改革的成功,就没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快速稳步的推进。因此,我们既要增强政治体制改革的自觉性紧迫性,又要增强走符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发展道路的自信心自豪感,千万不能自乱前进阵脚,自毁政治根基。
――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副主任方立
相关热词搜索:血路 中国 改革 中国改革的下一条“血路” 为改革开放杀出一条血路 杀出一条血路来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