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传和环境对婚姻的影响]遗传和环境对人的影响
发布时间:2020-03-03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摘要 遗传和环境是影响人的两个根本因素,人的心理和行为是在二者及其共同作用的基础上逐渐发展的。婚姻是大多数人一生中最重要的事件之一,同样也受到遗传和环境的制约。文章从择偶、婚姻质量、离婚等婚姻生活的不同方面着手,回顾和评价了进化心理学、社会与文化心理学和行为遗传学对婚姻中遗传和环境影响因素的研究。
关键词 婚姻,进化心理学,社会与文化心理学,行为遗传学。
分类号 B849:C91
天生和教养,是心理学史上最大的争论之一,从强调环境决定一切的行为主义到强调遗传的重要性的生物流派,各个学派都有自己的观点和主张。然而事实上谁都无法完全否认在人的心理和行为中遗传和环境作用的共存――无论是被称为极端环境论者的B. F. Skinner,还是强调遗传作用的生物学家E. O. Wilson。到了20世纪后期,随着科技的发展,人们有了更进步的技术和手段来探讨遗传和环境作用的关系。人们开始意识到遗传和环境是两种可以左右人心理和行为的不同的因素,一种是自身可以控制和改变的(changeable)因素,一种是不可控制的先定的(determined)因素,二者的交互作用才决定了人发展变化的走向。
婚姻同样也不能跳出这一规律。婚姻是人一生当中最重要的过程,几乎所有的人都会经历,因此研究婚姻的影响因素,对于提高人的生活质量和实现人的发展有着重要意义。大量研究已经验证了个体品质的差异与婚姻质量有关,个体所处环境的变化也会对婚姻产生影响。遗传和环境在婚姻中到底起到了怎么样的角色,文章将对这一问题的研究进行回顾和展望。×
1 进化心理学的研究
最近十几年来,进化心理学逐渐发展成为西方心理学的一个新的研究趋向。它以生物学的进化为基础,将当代的进化理论与目前对心理现象的系统阐述加以综合,把适应和自然选择作为核心概念解释人的心理行为,认为人的心理行为也是进化的结果,是人类的祖先在适应环境的过程中形成的并以基因形式传递给后人的一种定式[1]。婚姻这一涉及到人类繁衍的行为,受到了进化心理学家的格外的关注。
1.1 择偶标准和策略
吸引是择偶的开始。从进化论的角度看,男人要满足种族的需要,最好的办法就是尽可能多的繁殖;而女性则是要让自己以及孩子有安全的保障。因此,进化心理学假设,有较高生育能力的女性就会吸引男性,而有安全感的男性则会更受女性青睐。我们的祖先对这些有吸引力的人获得了可以外部观察的证据:年轻、外表更加美丽和行为有活力的女性是有较高生育能力的;而有一定社会地位、负责任的男性则是有安全感的。
已有很多研究为进化心理学提供了证据。对美国未婚成人的调查发现[2],男性更喜欢年轻的女性,而女性则更喜欢年龄大一些的男性。在一项跨文化的研究中,研究者在37种文化群体中观察了配偶选择的性别差异[3]。研究结果为进化心理学理论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持,表明择偶偏好并不是某种文化环境的产物,这种趋势是具有相当的普遍性的,而不论文化和社会标准如何。
在人类进化历史中,不论男性或是女性都希望获得利益大于代价的结果,因此在择偶过程中,男性和女性都会选择一定的策略来实现这一目的。由于男性和女性在进化过程中所解决的择偶的具体问题不同,男性和女性也形成了不同的性别策略。例如,在短期交配的背景下,男性希望能得到更多的异性的接触,偏爱那些容易接近的异性,尽量避免令自己纠缠不清的异性;而女性会追求立即获得资源和好处,并且会利用短期策略提供一个候补的配偶,或者获得一个新配偶摆脱一个旧配偶[4]。
1.2 父系不确定和婚姻冲突
进化心理学家解释了夫妻背叛所导致的夫妻冲突的遗传性根源所在。从进化论的角度来说,每一个男性都希望自己有尽可能多的后代,但是每个男性又都不能确定后代是不是自己的。进化心理学家将其称之为“父系的不确定性”(paternity uncertainty)。因此,男性尤其不能忍受妻子对自己有身体上的不忠诚,而妻子则更加看重丈夫精神上对自己的不重视。有研究表明[5],在各种文化之中,男性的性嫉妒都引起了很多的夫妻冲突和谋杀事件。性背叛被认为是引发性嫉妒的主要原因,而性嫉妒产生的根源则是由于父系不确定性的存在,男性在长期进化过程中形成的一种保证自己利益的繁殖策略。
2 社会与文化心理学的研究
2.1 社会文化和择偶
社会文化影响人们的知觉和行为。不同的社会文化对人们的择偶有着一定的影响。对于择偶标准的形成,社会学习理论者持“白板(Blank Slate)说”,他们认为人类的天性就像白板,无所谓先天的心理择偶机制,男性寻找年轻、有吸引力的女性,女性寻找年龄大一些的、有经济保障的男性,这些都只是后天社会化作用的结果,不同的文化之间会存在择偶标准上明显的差别。乐国安等人在中美择偶的比较研究中发现[6],中国人相当重视婚姻关系承诺性的个性心理特质,而美国人则更加关注精神性和享乐性的个性心理特质。这可能是由中美两国的不同文化背景所造成的:中国文化中强调婚姻的稳定性,夫妻之间可以白头偕老;而美国文化中则更加强调个性的发展和生活情趣。阎晓军在中日大学生择偶心理的比较研究中发现[7],日本大学生非常重视“爱情取向”,而中国大学生则注重“家庭取向”和“社会取向”,因此,中国大学生择偶特点总体表现为“实惠型”,而日本大学生则表现为“感情型”。
2.2 社会关系和婚姻满意感
当伴侣选择彼此作为自己的婚姻对象,与此同时,他们也选择了对方的社会关系。夫妻的社会关系会影响夫妻的婚姻状况。
夫妻间社会关系的共享及相互依赖与婚姻适应及婚姻满意感之间存在着积极的线性关系。Kearns等人利用纵向研究分别探讨了家庭关系和朋友关系对于婚姻的影响[8]。结果表明,婚后,夫妻各自的朋友和家庭成员之间都会出现互动的增加;横段研究中,夫妻的婚姻质量与关系的共享有显著的相关。朋友和家庭关系的互动会影响婚后一年时妻子对婚姻质量评价,而妻子的婚后一年的婚姻质量评价会影响婚后两年时的朋友关系。
对于社会关系对婚姻的影响,有人提出了模型予以解释[9]。Lewis提出了两维度模型来描述他人对婚姻影响的机制。第一个维度是支持维度(support dimension),是指外人可以促进婚姻满意感。而另一个维度则是干扰维度(interference dimension),是指外人对婚姻起到破坏作用。Bronfenbrenner提出了交互式系统模型(interactive systems mode),这个模型认为,外人对夫妻婚姻的影响是受夫妻对自己婚姻的表达和评价影响的,两者是交互作用的。例如,夫妻对外人有关于婚姻的积极的描述,则可能会得到外人积极的回应,从而更加肯定自己的婚姻。
2.3 文化、宗教和离婚
不同的文化也会导致离婚率的差异。已有的中美两国离婚的比较研究表明[10],中国的离婚率大大低于美国的离婚率,究其原因很大程度上在于中美两国的文化差异。中国的传统文化强调婚姻应以家庭幸福为主要目标,强调婚姻的承诺性;而美国文化以个人主义为价值取向,社会整合的方向是减少人们的一致性,将个人置于家庭和社会之上。此外,同一国家的不同民族之间由于文化的不同也会产生离婚率的不同。徐安琪等人对新疆维吾尔族聚居区的研究表明[11],此地区的离婚率是中国平均离婚率的3.4倍,这与伊斯兰民族的宗教文化有着一定的关系。
个人的宗教信仰也会对离婚产生一定的影响。一些研究表明,参加教会活动的夫妻更加不容易离婚,并且在宗教信仰测量中得分高的人表现的更加的快乐,婚姻也更加的稳定。Sullivan认为[12],宗教对于婚姻的影响会随着婚姻的发展而变化,相对于新婚夫妇而言,宗教信仰对于已生儿育女的夫妻的婚姻可能有更多的促进作用,使其离婚倾向性更低;宗教信仰及宗教活动会影响人们的态度,有宗教信仰的人对婚姻的责任感更高,对离婚的态度更加保守。
3 最近行为遗传学的研究
行为遗传学是在遗传学、心理学、行为学和医学等学科发展的基础上形成的一门交叉学科。它以解释人类复杂的行为现象的遗传机制为其研究的根本目标,探讨行为的起源,遗传对人类行为发展的影响,以及在行为形成过程中,遗传和环境之间的交互作用[13]。
行为遗传学利用基因信息技术(Genetically informed techniques)探索遗传特性和后天环境对于个体心理和行为的影响[14]。它以有不同相似程度基因型的配对个体为被试,主要是亲子、双生子、收养子女,通过比较配对被试的数据关系,或是比较各对被试之间的数据关系,来获得对基因和环境两大影响因素的有关信息。同卵双生子有相同的遗传特征和共同的抚养环境,因此双生子之间的不同可以归因于非共享环境的作用;异卵双生子则有一半相同的遗传特性和相同的抚养环境,通过同卵双生子和异卵双生子的比较可以得出遗传和环境大致的作用机制。还可以通过结构方程模型对双生子进行分析,分离出遗传和环境对婚姻影响的相对大小。已有的研究表明,婚姻是受到遗传和环境共同影响的。但是遗传和环境对婚姻的影响范围以及影响水平的估计,各研究之间仍然有所差异。
3.1 行为遗传学对择偶的研究
Lykken和Tellegen利用双生子样本对择偶受环境和遗传的作用机制进行了探讨[15]。研究结果表明,尽管双生子在生活的很多方面会做出类似的选择,这反映出了遗传和共享环境的相似性的作用,但是他们对配偶的选择却是一个例外。尽管人们通常会选择与自己类似的人作为伴侣,但是双生子在选择他们的配偶时,并没有由于遗传和共享环境所造成的类似的品质而做出类似的选择。同卵双生子在评价彼此对方的配偶时,39%表示喜欢(like),但有38%表示不喜欢(dislike);仅有5%表示会爱上对方(fall for),然而有9%坚持自己宁愿单身也不会与之结婚。同卵双生子在评价彼此的配偶选择时也没有比异卵双生子报告更多的认同,两种双生子所报告的对彼此择偶选择所持的积极态度和消极态度在数量上都差不多。这表明,共同的遗传因素和共享环境对人们择偶的影响是有限的,在择偶过程中人们更多是受即时情境的左右。人们择偶并不是一种理性的选择,而更倾向于受一种即时情境所引起的浪漫的直觉的作用。
3.2 行为遗传学对婚姻状况的研究
Trumbetta和Gottesman以参加二战和朝鲜战争的男兵双生子为样本,研究了遗传和环境对“稳定的婚姻”(pair bonding)(保持稳定的异性恋的婚姻)和“再婚”两种婚姻情况的影响。结果表明,与再婚情况相比,稳定的婚姻受遗传影响较大;但是两种婚姻状况中,非共享环境的影响都能够解释大部分的变异[16]。
Jerskey等人研究了遗传和环境对婚姻状况和离婚可能性的影响[17],结果发现婚姻状况并没有受到遗传的影响,而离婚可能性则受到遗传影响。Johnson等人通过调查双生子的婚姻状况研究了遗传和环境的影响[18]。研究中以二分名义变量“婚姻情况”作为因变量:“已婚”、“离婚”和“丧偶”均归为已婚一类,“从未结婚”归为未婚一类。双生子婚姻情况的相关表明,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都呈现出明显的遗传作用。模型分析结果也表明了相同的结果:包含可相加性遗传因素、不可相加性遗传因素和非共享环境(ADE)的模型拟合度要优于包含共享环境、可相加性遗传作用和非共享环境三者(ACE)的模型。ADE模型所估计的遗传性的总估计值为0.70。以上结果均表明,婚姻情况在很大程度上是由环境和遗传特性所共同影响的,并且遗传特性的影响更大一些。
Spotts等人对婚姻质量的个人评价以及夫妻双方对婚姻质量评价的一致性进行了遗传和环境影响的研究[14]。双生子相关结果表明,遗传和非共享的环境因素对于婚姻质量的个体评价是有一定作用的。此外,共享环境可能对情感表达、心理亲和有一定影响,但是对于婚姻质量的影响并不显著。非共享环境是影响婚姻质量个体评价的最大的因素。研究者采用最大似然模型对遗传和环境的作用进行了进一步分析,结果表明,遗传和非共享环境对婚姻质量的个体评价有影响,而共享环境对于婚姻质量的评价是很小的,最优选择模型中仅包含遗传和非共享环境两个因素,其中非共享环境是最重要的影响因素。此外,Spotts等人还分析探讨了夫妻间婚姻质量评价的一致性受遗传和环境作用的情况。结果发现,与婚姻质量的影响情况相同,只有遗传和非共享环境对夫妻婚姻评价一致性有影响,共享环境的影响不显著,并且非共享环境是最主要的影响因素。
3.3 行为遗传学对离婚的研究
Jerskey等人在研究中发现,离婚可能性受到遗传因素的影响[17]。McGue等人以双生子夫妻以及夫妻双方父母为样本,对离婚所受的遗传和环境影响进行了研究[19]。结果发现,离婚事件53%左右的变异量可以由夫妻中一人的遗传特性所解释,而且离婚是具有家族性的,遗传和环境在其中都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一般认为,夫妻中一方对于离婚事件的解释量的平均值应小于50%,而且非遗传因素也会对离婚产生影响,因此Tuikheimer等人认为,遗传性因素对离婚的解释量应该低一些。在一项研究中,他们获得的遗传因素对离婚事件的解释量是McGue等人得到数值的一半左右[20]。
Jockin等人以“曾经离过婚”和“从未离过婚”的二分变量为因变量,来研究遗传和环境对于离婚的影响[21]。不同类型双生子离婚情况的相关比较表明,无论男性还是女性,遗传因素对离婚的作用都是显著的;此外,非共享的环境因素对离婚也有着较大的影响;而共享环境因素的作用很小,其估计值为0甚至是负值。所建立的最优模型中也仅仅包含可加性的遗传因素和非共享环境因素。Jockin等人又通过模型分析,得到更为精确的结果:对于女性,遗传因素对其离婚事件的贡献率为59%,环境因素的贡献率为41%;对于男性,遗传对其离婚事件的贡献率为55%,环境因素的贡献率为45%。他们还通过研究人格中的遗传和环境影响,来进一步说明遗传和环境对于离婚的作用机制。结果表明,对于女性来说有30%的离婚遗传可能性可以解释为遗传对人格变量的影响;而对于男性,这一比例为42%。然而环境对离婚的影响方式并非如此:对于女性来说只有3%的离婚遗传可能性可以解释为环境对人格变量的影响;而对于男性,这一比例仅不到1%。这表明环境因素对人格和离婚事件的影响与遗传因素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
4 评价与展望
已有的研究已经证明了遗传和环境对婚姻的影响,尤其是行为遗传学在这方面所作的研究,为我们了解遗传和环境对婚姻的作用打开了更加清晰的视野。
4.1 遗传和环境的交互作用
遗传和环境对于婚姻的影响是具有交互性的,不同的环境和不同的遗传因素的相互作用可能会导致不同的婚姻结果。遗传和环境的交互作用,将最终影响到人类正常与异常的行为的产生和发展,并决定各种行为的个体差异。遗传和环境对于婚姻的作用大小究竟是如何,各项研究没有一个共同的结论或者解释。例如,Jerskey等人认为婚姻状况并没有受到遗传的影响[17],而Johnson和Spotts等人却发现遗传因素和非共享的环境影响着婚姻质量[14,18]。遗传和环境的交互作用可能就是一些研究之间结果不一致的原因所在。Plomin提出了遗传环境互动的3种形式[22]。首先,相同的环境会对具有不同遗传特性的人产生不同的作用。同一个动作或者言语,有的伴侣可能会毫不介意,而有的伴侣可能会有强烈的反应,这便可能会造成婚姻质量或者婚姻结果的不同。在此情况中,遗传因素是以一种被动的方式来与环境因素相互作用。此外,具有不同遗传特性的个体会引发环境中的不同的反应。不同气质的人会让其伴侣产生不同的态度反应。这种情况下,遗传因素又以一种主动的方式来与环境相互作用;第三,具有不同遗传特性的个体能够选择和创造不同环境。由于个体在与环境的互动中可以发挥其主动性,因此,遗传因素可以左右环境的产生。从某种意义上说,很难界定个体是环境的接收者或者创造者。
4.2 遗传和环境作用机制的不同层面
Lykken和Tellegen对于择偶的双生子研究结果表明[15],择偶的过程中更多的受到了即时情境所产生的浪漫的直觉的影响,而没有什么择偶规律所遵守。但是其中的某些结果却支持了进化心理学的某些观点,例如女性同卵双生子的丈夫对于自己妻子的同胞姐妹的评价有更多的认同和满意,这可以解释进化心理学所认为的男性更加关注女性身体的吸引,因为同卵双生子的外表几乎是相同的。从此可以推论,遗传和环境对于婚姻的影响可能有不同的层面。进化心理学是从宏观的层面的来探讨遗传对于婚姻的影响,而Lykken和Tellegen在其研究中则是从微观的层面,以个体为出发点来探讨遗传和环境对于婚姻的影响。
4.3 研究展望
对于婚姻中两种因素共同作用机制探讨的研究从研究设计上来看,更多采用的是双生子的基因信息设计,此种设计是以基因型之间的关系为基础做出假设。在这种设计中,测量的误差被纳入到了非共享的环境因素中,这可能会夸大非共享环境的作用。通过收养子女的研究也可以探讨环境对于个人及人际关系的影响。收养子女间的基因型是完全不同的,因此,如果收养子女间的数值较大的相关可以看为是由于共享环境所导致的。收养子女的研究可以与双生子条件相结合,来组成更多元的设计方案,以此,可以对遗传和环境因素进行更清楚细致的探讨[23]。
此外,现有的研究中,更多的是对现象的描述,而没有对这一现象做出解释。在遗传和环境对婚姻共同作用的研究中,人们更多的是描述遗传和环境对婚姻影响的状况,而没有对这一状况做出进一步的解释。发展心理学家就人的发展中的遗传和环境的作用过程做出了有关的解释[24] ,社会心理学家可以就婚姻过程中,遗传和环境的作用过程进行探讨。此外,分子遗传学、分子生物学等新型学科及技术的发展也为婚姻的表现型和基因之间的微观关系的探讨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可以对改善婚姻关系有更为重要的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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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fluences of Heredity and Environment on Marriage
Zhang Lu,Zuo Bin
(School of Psychology, Central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Wuhan 430079, China)
Abstract: Heredity and environment are two essential influential factors on human minds and behaviors. Marriage, as the most important event in many people’s lives, is restricted by heredity, environment and their interactions as well. This article reviewed some research on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social and cultural psychology, and behavior genetics, explored the influences of heredity and environment on different aspects of marriage, including mate selection, marital quality, divorcing, and many more.
Key words: marriage, evolutionary psychology, social and cultural psychology, behavior genetic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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