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科举“顶替”惩罚严|科举作弊惩罚
发布时间:2020-02-27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前不久“副处”小官王峥嵘竟能打通层层关节,让其女儿冒充湖南考生罗彩霞上了大学;湖北的郑飞连高考也没参加,居然“顶替”了“录取生”王俊亮进入大学殿堂。可以相信,这样的事深挖下去,还会有更奇妙更精彩的版本。
就人才的选拔与培养、使用而言,今天的高考制度类似于过去的科举。因为一纸定成败,自有科考以来,种种作弊现象就源源不绝,奇招迭出。然而,在确保公平公正上,古代对科考作弊的防范、监管微细严密,让人叹为观止;而拥有高科技手段的今天,科场监管的漏洞和舞弊的恶劣,大有“前无古人”的味道。从古代科考的操作和惩处违规的手段,比较今天腐败的层出不穷,很有意思。
中国科举起于隋唐,其公平选拔人才的主旨,让贫寒子弟越过“下品无豪门,上品无寒门”的坚壁,实现“朝为田舍郎,暮登天子堂”的理想成为可能。事关皇权社稷的盛衰,科举从一开始,其制度设计就趋于严谨,“一切以程文定去留”,明代更是推出标准化的“八股”命题。而防范舞弊措施之严密,更是到了穷尽一切手段的地步。
有人将科举考规总结为七句话:“锁院(提前封锁考院和出题考官)以防漏题,搜检以防夹带,监考以防偷看,糊名誊录(考卷上交后由专人誊写再送阅,以防阅卷官通过笔迹辨认考生)以防关节,内外帘隔以防串通,场后复试以防冒名,考官回避以防徇私。”
古时秀才的录取名额,是按各地文化发展的差异分配的,文化发达的地方名额多些,如江浙一带;一般地方名额相对少些,不发达地方则会给予照顾,如贵州。但是,名额多的地方考生也多,江浙人如果把自己的户籍变为贵州(类似今天的高考移民),考取的机会就大大增加。也有人试图找人“替枪”应试,但可操作性很低,因为考生的姓名相貌等信息,是要在户籍地发榜公布的,有的地方还要求考生出示族谱,在“熟人社会”里,“冒籍”和“冒名”很易被发现。
考生的实名担保制度盛行了很长时间。致力科举文化研究的近代名人齐如山,在其《中国的科名》中介绍,考生听到学政(省里主管教育的长官)点名,不但要大声应答,还须走到学政面前喊“某人保”。这保人通常是考生花钱请来的廪生(明清两代经考试入府、州、县的学者,由公家给以膳食。通名生员,习称秀才),这廪生也要接着应答“某人保”。有的地方还要层层作保,甚至每一层都要多人担保。考生如有“冒籍”、“冒名”,保人是要革除功名并下大狱的,因此买通保人找“替枪”十分困难。
考生科场作弊,统统取消资格;已考中的则取消名额,“执送刑部问”甚至“禁锢终身”。考官没有尽责导致考生“冒籍”、“冒名”成功,轻者降级调用,重者革职查办,直至流放、问斩。
被流放的犯人多是充军和苦役,没有朝廷特许不准回来,往往意味着就此终老。清代东北的流放地很多,最著名的是位于黑龙江省海林与宁安的宁古塔。那时宁古塔尚未开化,气候严寒,人烟稀少,号称“荒徼”。而据史载,仅在顺治年间,因科场案、浙东通海案(祁班孙兄弟等的复明抗清被捕案)等被流放到宁古塔的多达数千人,尸骨永埋宁古塔的流人不知凡几。可见当时的科场舞弊,罪同谋逆。
惩处虽重,仍有人抵不住功名诱惑,1000多年来科举舞弊案源源不断,手法屡见翻新。但在政治清明时代,科举风气总体上还较为端正,只是到了明末,官吏腐败,科场舞弊风才越吹越烈。清王朝恢复科举取士,科场积弊也随之沿袭下来,并在顺治年间达到顶峰,酿成丁酉系列舞弊大案,大狱四起,株连甚广。
顺治十四(1657)年,岁次丁酉,顺天考场爆发大型科场舞弊案。主考官李振邺、张我朴等人公开受贿,致众议沸腾,考生集体到文庙哭庙。刑科任克溥上疏:“北闱榜发之后,途谣巷议,到处都有不满怨言,此中弊窦甚多。”吏部?都察院会审,审出李振邺赃证有据;吏科给事中(行使稽查六部职责的官员)陆贻吉与居间博士蔡元禧?进士项绍芳以及行贿中试举人田耜?邬作霖等舞弊属实。7人俱立斩,家产籍没,另有108人流徙宁古塔。
咸丰八年的戊午顺天乡试案―――主考官大学士柏?听从家人嘱托而替人换卷,副主考程庭桂之子程炳采收受关节条子,交家人带入场内。结果5人先后被斩,数十人被流徙?革职?降级调用?罚俸。柏?成了清代科场案中唯一被斩处的一品大员,也是科举史上死于科场案的职位最高的官员。
纵观科场舞弊,有两点比较明显。一是打击扩大化,案情往往没那么严重,冤死的官员不少。有学者就认为,清初科场案的轰动,与载垣?端华?肃顺等人为排除异己,深文周纳,罗织罪名有关。二是舞弊虽多,但像“罗彩霞案”那样的冒名顶替,尚罕有敢于尝试的。今天科场的舞弊已舞到深层,连姓名、身份证和档案也可改掉,唯一的解释只能是,监管虚设和问责空缺下的潜规则腐败。
(摘自《羊城晚报》2009.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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