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文化传播的例子_跨文化传播视角下跨国公司的中国式经营

发布时间:2020-02-23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摘要】经济全球化要求跨国公司必须实现国际化生存和跨文化管理。在这个过程中,人们试图分享彼此信息和意义的行为就是商业性跨文化传播,而跨国公司在中国特殊的儒家文化商业氛围中也必将完成其中国式的生存转型。本文从跨文化传播角度对跨国公司在中国的经营理念转变进行学理上的探讨,从文化休克、文化适应及交易性文化这三个方面还原“送礼”争端的跨文化传播过程。
  【关键词】人际导向 行为导向 文化休克 文化适应 交易性文化
  
  在中国的商业环境中,“关系”一词有着独特的意义,一个值得信任的合作伙伴要比合作本身的价值更值得珍惜,从一次性的合作行为上升为长期性的朋友意识是中国商人的经商之道。而在契约文化熏染下的国外跨国公司则有着不同的理念,在他们看来,只要遵守契约,那么一切人的亲疏远近关系都是一样的,都是可以信赖的对象。
  文化差异导致了传播过程中迥异的编码与解码范式。本文从跨文化传播理论视野出发,对跨国公司的中国式生存进行学理上的探索,以期能较为全面地还原该现象背后的跨文化传播过程。
  
  一、“关系”困局――中西方文化差异
  
  1、中国语境:人际导向文化
  梁漱溟认为中国是一个伦理社会,更重要的是,他认为关系皆是伦理;伦理始于家庭,而不止于家庭。每个人对于其四面八方的伦理关系,各负有其相当义务,同时,其四面八方与他有伦理关系之人,亦各自对他有义务。[1]如果把这一推论世俗化可以理解为只要有关系,一切事好办,表现出来就是在商业世界中往往不按固有的程序,而是依关系行事,不按常理出牌。当企业面临困难时,首先所想的是依赖个人所属的关系圈的力量来解决问题,这也决定了中国文化意义上的关系在商业行为过程中承担了异乎寻常的重要作用。马克思?韦伯在《儒教与道教》中指出,信任关系有两种方式:一种是特殊主义信任,以血缘性社区为基础;另一种是普通主义信任,以信任共同体为基础。中国社会的信任关系,大多建立在亲缘或类亲缘等私人关系基础上,所以中国人对“圈内人”有“特殊的信任”,对“外人”却非常不信任,如果有人向某种社会资源的拥有者提出请托,获取资源,资源持有者的第一反应一般是这个请托人与自己有什么样的“关系”,这种关系又有多强。因此即使在商业社会这种典型的生人社会,由于处事习惯的惯性、中国人也往往愿意先想想看能否通过人情、介绍等形成互相信任的关系,把对方纳入自己的熟人关系,然后再决定日后的交易,因此,商业信任与承诺很多情况下被局限在一个很小的“自己人”的范围之内,即便建立了契约关系,出于对熟人关系的经营与维持的习惯,也会继续深化与自己接触者的私人关系,加强与对方的心理契约程度,以获取利益。
  2、西方语境:事件导向文化
  在西方的商业环境中,商业关系作为一种脱胎于地缘关系而不是血缘关系的产物,是一种完全的契约性关系。建立在契约基础之上的人际关系完全是一种权利与义务的关系。在社会经济活动当中,人们纯粹依靠经济契约形成彼此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组织之间的关系同样如此,个体可以代表组织,但个人绝不是组织,组织之间的关系的开发与协商,都是依靠组织与组织之间的明确的契约来实现,这也正是和中国式商业环境最不同的地方,人只作为执行者存在,事本身的价值决定交易的最终结果。依赖制度而不是个人关系,就成了组织中关系建立的基础,组织并不会因为人的离去而影响彼此的关系,任何一个商业行为的结束也意味着其中执行人的关系也可以随之结束。这就决定了其事件导向而非人际导向的文化维度,其特点是普遍性的衡量标准,即“真”与“好”普遍性存在,在商业行为中,合作更多以契约形态存在,将一切视为契约,其社会关系呈松散性与暂时性的特点,在商业行为中、其着眼点也放在单次合作本身的量化利益分析之上而无碍情感上的定性判断,人们重视的是客观规则,商业活动遵循大家普遍同意的“游戏规则”,由于任何商业行为的中间变量都是信任与承诺,相比于中国多采用一种类似于人情的心理契约模式,西方建构于真正权利与义务契约之上的信任与承诺的重要性和适用范围与中国有很大不同,只要契约达成,彼此不会轻易改变,即使是初次交易的陌生人之间,也一样可以彼此信任对方所做出的承诺。
  
  二、跨文化传播――文化休克到交易性文化的妥协
  
  1、文化休克――“关系”意义的异质性存在
  对“礼”这一现象的不同评价标准恰恰反映出了“公德”与“私德”之间的博弈化存在,问题的产生就在于所有文化中的商务人员都是用他们自己的一套自我参照标准来判断人们的道德行为,也就是说,人们将自己对道德标准所下的定义应用到其他文化中的个体身上,并根据自己的标准来判断对方的行为是否符合道德伦理的要求。因此,商业运作的成败中的文化因素影响很难用“对”或“错”来衡量,而只能用是否适应该种文化环境来判断。也正是由于这种价值观上的差异,使很多在华跨国公司管理者出现了必须的迷惘期,即跨文化传播过程中的文化休克现象[2]。
  2、文化适应――“关系”现象的中国式语境
  具体到中国商业环境下的具体语境,黄光国认为中国社会共拥有三大人际关系,即情感性关系、工具性关系和混合性关系。其中情感性关系通常都是一种长久而稳定的社会关系,工具性关系与情感性关系对立,个人在生活中和家庭外与其他人建立工具性关系的目的之前,主要是为了达到他所希冀的某些物质目标。而混合性关系则是在中国社会中最常见的,即最可能以“人情”和“面子”来影响他人的人际关系,这类人际关系的特点是交往双方彼此认识而且有一定程度的情感关系,但其情感又不像原级团体那样,深厚到可以随意表现出真诚的行为。[3]一个合理的商业关系应该近似于工具性关系的范畴,建立在公平法则之上,但是对中国人来说,他会认为一种工具性的关系是非常危险的,或者说是非常不可靠的。费孝通认为,中国的社会组成是一种差序格局,以“己”为中心,像石子一般投入水中,和别人所联系成的社会关系,不像团体中的分子一般大家立在一个平面上的,而是像水的波纹一般,一圈圈推出去。
  其道德概念是以己为中心的外推过程,外推的维系路径是私人关系而非公共意志。这就造成了等差的私,而非统一的公,因此,中国人的行为评判标准,都要根据所实施的对象和与自己的关系加以程度上的伸缩。在差序格局主导下,一旦脱离于自己的圈子之外,中国人往往会表现出比外国人更加苛刻的公平要求,但关键差异在于这种公平要求并非来源于对团体的负责而是来源于一个个体对另一个个体的习惯性冷漠,换句话说,这种苛刻“公平”的表现其实是来源于“私德”的真空而并非来源于“公德”的维护。“拔刀相助”与 “各家自扫门前雪”的差异之玄妙就在于这圈子内外的不同。因此,一定要建立一个与对方的“混合性关系”就成为每一个商业行为中的参与者不得不为的中国惯性,因为一旦通过各种手段建立“混合性关系”,苛刻的公平就会迅速地转变为包容的不公平。
  3、交易性文化――“关系”博弈下的妥协性选择
  商业性跨文化传播的特殊之处在于文化的传播往往不依照于强势文化对弱势文化的扩散性导向,而依照于商业利益为出发点的环境性妥协,因此,世界上并不存在一种普适性的最佳企业管理与经营方法,只存在最适合运营环境的管理与经营方法。“最有用的社会资本并不是在传统的社团或组织下的管理能力,而应是组建新集团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合作的能力”。[4]在这种背景下,跨国公司的管理者往往会形成一种短期内的交易性文化,即来自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相互交往时表现在“舞台”上的行为可能会与自己的文化相悖,但是同他们持久性的内在文化相比,这种改变可以是短暂的。[5]而类似于跨国公司本土化的适应性存在正是这种交易性文化的产物。
  
  三、结语
  
  《圣经》中曾经有一个故事:创世之初,人类说着同一种语言,思想交流的畅通无阻使人类的智慧和创造力奇迹般地增长,于是人们想要建一座通天塔,直达天庭,然而上帝通过变乱语言造成的沟通障碍使人们的“通天梦”成为泡影,不同群体的文化冲突随之而来。如果我们将一种“放之四海而皆准”的商业规则比作通天塔,我们就会如故事中的人们一样,面对文化的界限,茫然无措。[6]也正是遵循了这样一种跨文化传播的理念,跨国企业的中国式转变才出现在我们的视野中,“做生意先做朋友”的理念也被很多跨国公司高管所接受,在跨文化传播的理念面前,“通天塔”并不是一个梦,它只是由一个不变的常量变成了一个永恒的变量。
  
  参考文献
  [1]梁漱溟,中国文化要义[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5
  [2]孙英春,跨文化传播学导论[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
  [3]黄光国,儒家关系主义[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4](美)萨默瓦?波特,跨文化传播[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
  [5](美)瓦尔纳,跨文化沟通[M].北京,机械工业出版社,2006
  [6](荷)冯?特姆彭纳斯(英)查尔斯?汉普顿?特纳[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
  (作者:首都经济贸易大学人文学院传播学专业2006级本科生)
  责任编辑:姚少宝 周蕾

相关热词搜索:跨国公司 视角 跨文化 跨文化传播视角下跨国公司的中国式经营 跨国公司中国市场传播策略 基于跨文化的视角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