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都是国家的小公民|国家为公民都是交的什么险

发布时间:2020-02-22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2006年《世界儿童状况》报告中认为,相对其他儿童来说下列情况被视为儿童受到排斥、被忽略:他们被遗漏保护他们免于暴力、虐待以及剥削环境之外,或者无法获取必需的服务和物品,并危及他们将来充分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
  
  联合国儿童基金会(UNICEF)是世界促进实现儿童权利的主要国际组织,1989年通过的《儿童权利公约》成为人类历史上受到最广泛认可的人权协议。60年风雨,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全世界已拥有7000多名工作人员,他们都在为提高和保护儿童权利而努力工作。张亚丽就是其中一位。
  已过不惑之年的张亚丽1993年进入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中国办事处。她喜欢孩子,也打算把维护儿童权益作为自己终生的事业。作为一名行动计划和促进儿童权利处的项目官员,她很庆幸自己能接触到各种各样的孩子,特别是有机会关注那些被主流社会排斥、忽视的孩子。
  
  
   儿童问题是门综合学问
  
  《环球慈善》:“权利”一直被看作是成年人独有的资源。
  张亚丽:权利不等同于政治权利,它是一个很具体的概念,它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儿童不应该被看作是被动的接受者,他是一个权利的主体,他拥有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和参与权。
  《环球慈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如何履行向处境最困难的儿童提供特殊保护这一承诺?
  张亚丽:儿童的生存、保护和发展不仅仅是慈善事业关注的范畴,更是长期的法律义务。我们没有把自己看作是慈善性的组织,我们是发展机构。这里的区别在于,我们一方面给儿童提供服务,另一方面很注重孩子自身能力的发展。
  《环球慈善》:作为能在全球范围影响决策者和社会各阶层合作伙伴的权威机构,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在中国做了哪些尝试?
  张亚丽:维护处境不利儿童的权益不是简单地建几所学校、给贫困孩子打一次疫苗,就事论事就能解决问题的。我们需要从关注儿童权益的角度出发,研究国家、地方政策,把工作渗透到机制方面,找到综合性解决手段。只有影响到政策层面,效果才会被放大很多倍。
  比如说,2001年我们在无锡、石家庄这些试点城市开办了“保护流动儿童权利培训班”,把市长、教育局局长、卫生局局长这些政策的执行人、制定人召集起来培训,让他们了解孩子有哪些权利,和这些权利相关的责任人有哪些义务。领导的观念改变了,加上得力的措施,市民就会慢慢接受这一观念。
  《环球慈善》:为配合宣传、培训工作,是否也采取了一些具体的措施?
  张亚丽:2001年,我们在无锡建立了第一个流动儿童登记系统。流动儿童登记是为方便政府为流动人口提供服务的基础。只有政府知道在辖区有多少流动儿童,才可能知道需求有多大,才能调配相应的资源满足儿童的需要。如果没有足够的资源就谈不上提供平等的机会。
  
  中国有个特点,习惯按各个行政部门的职责对儿童做人为的界定:3岁前归谁管,3到6岁归谁管。其实,儿童问题是一个跨学科、跨部门的学问,需要政府、社会联席讨论解决。
  
   引领孩子融入社会
  
  《环球慈善》:现行体制人为地给儿童的发展带来一些障碍,这是否会影响他们的成长?
  张亚丽:由于缺乏了解,很多处境不利的儿童都面临融入社会的问题。
  环境造成的心理扭曲一旦爆发是很可怕的。2004年马家爵重大杀人案震惊全国,马加爵是个穷孩子,他强烈压抑的情绪,促使他对同学痛下杀手。虽然不是所有处于不利环境下的孩子都会有极端行为,但阴影对孩子的学习力、创造力都会有影响,是一生的影响。
  《环球慈善》:对这些处境不利的孩子,社会是否应该对他们格外关注和心理疏导?
  张亚丽:对这些孩子,不需要社会给予他们特殊的照顾,而需要给予他们同等的机会。孩子一生下来,就是一个社会人,他和其他孩子一样是祖国的花朵,享有平等的权利。不需要特殊化,更忌贴标签,弄个某某儿童之家,某某儿童心理咨询室。
  至于心理关爱,这是一个高度个体化的问题,需要一批训练有素的人来从事这项工作。为此,应该有一种专业的社会服务体系建立起来,不能一哄而上。
  
   多给孩子一些陪伴和尊重
  
  《环球慈善》:现在很多领域都开始关注这些处境不利的孩子,期待给孩子最好的照顾。但对孩子来说,最基础、最不可或缺的照顾应该来自哪里?
  张亚丽:从儿童个体来讲,孩子出生第一个环境就是家庭。父母不仅有权利而且有义务给孩子一个最佳的生长环境和健康成长的基本条件。我们建议父母多和孩子在一起,多与孩子沟通。父母对孩子的亲情,就像母乳一样是不可替代的,无论何种原因,都不要和孩子分离太久。
  《环球慈善》:目前很多年轻的父母都在打拼生活,能和孩子在一起的时间太少了,这是现实生活中不可避免的。
  张亚丽:为什么把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作为《儿童权利公约》基本原则?简单地说,只要是一个社会人,在和儿童相关的问题上,先要考虑儿童的利益。儿童和成人相比,他们是一个发展中的人,不是很成熟,需要特殊的照顾。监护人是否在身边,保护意识是否强,都是很重要的因素。现在,我国儿童自我保护能力还很不够,不能说家长没讲,但所讲内容很不实用,又缺乏操练,所以孩子不会自我保护,导致人身伤害、性侵害时有发生。
  《环球慈善》:孩子的监护人应该如何帮助孩子加强自我保护的能力?
  张亚丽:这是一个教育方法的问题,最好采用体验试的教育。比如对防火、防电、防陌生人等问题,用一个生动活泼的设计,用角色扮演的方式,让孩子在一个模拟的环境下体验预防伤害的方法。体验过的东西和概念性的说教是两回事。《儿童权利公约》赋予儿童参与的权利不是一句空话,要让孩子主动参与日常生活的方方面面。
  《环球慈善》:这些年我们不缺乏对儿童权益的宣传,但大多数人仍然不会从参与的角度去考虑孩子的利益是否受到侵害,甚至认为这就是生活。
  张亚丽:中国文化是根深蒂固的,孩子怎么可以和父母、和长辈平起平坐?家长更多地把儿童看作自己的私有财产,把自己的意识强加给孩子,认为安排孩子的生活轨迹,操控孩子的一举一动是理所当然的事情。所以,当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被迫随父母迁徙时,很少有家长问问孩子的选择。我相信每个家长都是爱孩子的,所作所为是为了孩子好,但有时往往适得其反。关键问题是没有尊重孩子的想法,不相信他们的判断力,没有给他们参与的机会。
  《环球慈善》:我们总是在小看孩子?
  张亚丽:在学习《儿童权利公约》的时候我也曾怀疑,那么小的孩子有什么判断力?2001年我的女儿降生了,她让我对儿童的理解有了质的变化。参与可以激发孩子的智慧,培养他们健全的人格,使他们在不利的环境里也能自我保护。
  我曾经在女儿身上做了一些尝试。在她一岁多时,我带她去商场买鞋,没想到她真会自己选择鞋子,我发现她选择的鞋子手感还真不错。其实保护孩子的这项权利,就是在生活点点滴滴的小事里多给他一些选择的机会,多给他一些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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