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级农场 [如何让更多农民成为城镇人]
发布时间:2020-02-12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主 持 人:孙明强(当代贵州杂志社副总编辑) 特邀嘉宾:陈英华(锦屏县委书记) 张曦(贵阳市南明区区长) 罗凌(省委政策研究室农村处处长)
【话题背景】
“农民城市化”符合中央提出的“统筹城乡发展”,“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的要求,是我们在新阶段面对“三农”问题,解决“三农”问题不可忽视的一个重要环节。就西部欠发达地区来说,用“农民城镇化”这一概念可能比用“农民城市化”的概念更贴切一些,更符合“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的特点。
在过去相当一段时间内,城镇化建设相对滞后,人们在认识上也存在偏差。一些地方搞的是土地的城镇化和城市的美化,与农村人口的城镇化关系并不紧密。资源要素从农村大量流失了,可是农村人口并没有同步转化为城镇人口。目前农民工已经成为产业工人的主体,但他们依然很难融入城市生活。
主持人:在农民市民化的初期阶段,政策选择和制度引导将对农民的市民化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请问罗处长,在政策层面上,我们应注意哪几个方面的问题?
罗凌:在农民市民化的初期阶段,政策选择和制度引导将对农民的市民化起着极为重要的作用。但目前仍面临重重障碍,主要有认识障碍、政策障碍、制度障碍、信息障碍和农民的素质障碍。如何正确对待和解决这些障碍将是我们首先寻求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在政策层面上,我们应该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各级政府部门首先要改变观念,从战略高度认识农民市民化的重要性。二是解决失地农民的安置问题。既要从保障眼前农民生活需要出发,研究解决征地补助费用标准过低,就业困难等问题,又要从保障农民长远的根本利益出发,研究深化体制改革、从根本上解决问题的对策。三是以提高农民素质和技能为重点,加快劳动就业制度的改革创新,扩大征地农民的就业。四是加快社区管理制度改革和社区文化建设,促进社区管理由农村范式向城市范式转变。五是改革传统的城乡二元治理体制,在法律咨询、就业服务、医疗保障、居住条件、子女教育等方面为农民市民化提供有力的帮助,建立有利于农民市民化的新体制,从根本上保障农民市民化后利益不受侵害。
主持人:面对中央出台的一系列指导政策和措施,作为省会城市中心城区之一的南明区有什么打算?
张曦:今年中央一号文件呈现三大亮点:一是把统筹城乡发展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一个根本的要求。二是把改善农村的民生作为调整国民收入分配的一个重要内容。三是把扩大农村的需求作为拉动内需的一个关键举措。围绕这三个方面,南明区主要做好几方面的工作。
第一是在区域发展思路上,进一步优化我们的城市规划,做强城市的综合承载力,把农村城市化进程作为当前发展的重点。
第二是把适应农民转化成城市人的一些政策配套工作做好,为吸纳农村人口向城市集中打好基础、作好准备。
第三是在产业发展中,去年省政府明确把乌当区的永乐乡和花溪区的小碧乡划过来后,南明区新增用地125平方公里,新增农村人口3.5万左右,由此南明区也形成了一个新的经济格局,不光有城市经济,还有一部分农业经济。在发展农业经济的过程中,南明区紧紧围绕城市经济这个主流,把培育近郊农业、观光农业、生态农业、旅游农业作为根本点,不断充实和壮大村民的经济结构,提高村集体的经济成分。经过一年的努力,2009年全区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6713元。如果加上新划拨的两乡,农民人均纯收入也达到5600元。
主持人:一项调查显示,39%的农民被访者选择“不愿意将户口迁入城市户口”,32%选择“无所谓”。在“您不愿迁入城市户口的原因”一项中,40%的人选择“不想失去农村的土地”,32%的人选择“农村居住条件好”,16%的人选择“怕迁移户口后不能平等享受市民待遇”。
请问陈书记,除了土地之外,据你了解,还有什么原因导致当前一些地方的“农转非”进程受阻?
陈英华:“农转非”从本意上讲就是把农村户口转变成城镇户口,在实际工作中我们发现主要有四个方面的难题。
第一是农村老百姓的生产技能的问题。他们从农村到城市之后要按城市的需求去就业,很多人不具备这个条件。很多村民认为,虽然可以拿到城市户口,但是找不到工作收入又很低,还不如在农村守着土地做点农活日子好过一点。第二个问题和第一个问题有点接近,那就是村民自有资金的问题。对于农民来讲,土地是最主要的生产资料。如果没有资金,想做点什么经营也不太可能。第三是一些政策上的不公平。比如说养老保险、廉租房、子女读书等优惠政策,城里人有而多数农村人则没有。第四个是担心遭到歧视的问题。因为农村人跟城里人有很多不一样的地方,包括习俗、生活习惯,文化素质等,他们担心到城里来会受到歧视,我祖祖辈辈在农村生活得好好的,干嘛到城里来受你的白眼呢?
要解决这些问题,也要从这四个方面来解决问题。比如增加农民的收入,针对城市需要的工种(包括家政、理发、修理、美容等)对他们进行培训,让他们有生活的本领。政策上在子女入学、就业、就医、买房等方面尽量平等。另外,在对待农村人这个问题上,城市人要学会宽容、平等、关爱、尊重,不能歧视他们。
主持人:让“农民”转变为“城镇人”不仅仅是一个身份和称谓的问题,还要让农民切切实实享受到与城市人同样的生存环境、生活环境、发展环境和保障环境,同时又能够具备相应的素质和能力来适应新环境、创造新生产力的问题。对于这一点,张区长是怎么看的?
张曦:从我们辖区来看,很多外来务工的农民已经融入到城市环境中。比如,老干妈公司聘用的全是外来务工的农民,有的已经在那里生活、工作了六七年,他们有稳定的收入和稳定的生活环境,也很愿意留在城市继续生活。
我认为,农民要转变为城市居民首先要解决好城市的承载力的问题。其实是政策的吸引力的问题。第三是进城农民自身的生存能力以及我们能为他们提供的保障能力的问题。
在提高城市承载力这个方面,这几年特别是最近一两年,南明区通过国家和省市一些重点工程建设,通过调整城市的总体规划和城区建设规划,在规划的引领下做了一些具体工作。比如原来的云关、后巢两个乡一共10个村,我们选了其中26个点编制了村寨规划,不仅为这些地方城郊结合部今后的建设提供了科学的规划和依据,同时也是提升城市承载能力的一个有效的办法。
主持人:陈书记,我一直有一个困惑,农民进城以后,一系列惠农政策,如家电下乡、农村低保、危房改造等,农民还能不能继续享受?这方面,锦屏县采取了什么措施?
陈英华:农民进城前和进城后不一定会发生很大的变化,要真正融入城市生活还需要一个很长的过程。
我认为这一系列惠农政策,不应该在农民进城之后就马上改变,应该有一个过渡期。中央鼓励农民进城的目的是想他们生活好,生活质量提高,至少在过渡时期应该让他们享受国家政策带来的实惠。刚进城的农民跟长期在城市生活的人还是有一定差距的,生产、生活都会面临一些困难,能不能实行“双重户籍”制度让他们吃个“定心丸”。包括惠农政策等优惠政策,可不可以实行两条腿走路,不要一刀切。
户籍制度改革我们县没有搞,农民进城以后,在农村该享受的优惠政策到城里来以后依然可以享受。
主持人:现在成都、苏州等地已突破“先征地后转为建设用地”、“集体土地使用权不能抵押”的制度约束,越过国家管制,引导土地大量流向非农用途。请问陈书记,你怎么看这个问题?
陈英华:土地政策在我们国家分为两块,一个是国有土地,一个是集体所有土地,但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它们的地位是不平等的。比如,国有土地可以直接拍卖,可以用于建设用地;而集体土地既不能抵押又不能拍卖,在土地的公用价值上会受到很大的约束。农村要发展经济,需要招商引资、需要融资,但是现在集体土地连抵押都不允许,我认为在政策层面上应该有所突破。
关于“先征地后转为建设用地”这个问题,我觉得可以区别对待,比如优势产业、好的项目,在规划先行的前提下,可以适当先征用土地,让优势产业尽快落地。但是,这一点在实际操作上很难。
主持人:张区长,我曾看过一份资料,资料上显示,从2004年开始,南明区就已实行辖区所有公办学校对农民工子女免收借读费、择校费的政策,最大限度地接收农民工子女入学。在这方面南明区是怎么考虑的?
张曦:南明区一直把解决农民工子女就学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经过几年的尝试,现在贵阳市中心城区接近9万名农民工子女就学,在南明辖区就学的达到5.6万人,占总数的70%左右。同时,我们还逐步加大农民和农民工就业技能的培训,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为农民真正转为城市人提供更多的机会。
我们常说“十年树木,百年树人”,思想观念的转变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身份变了,称呼变了,并不完全意味着就真正成为城市人了。我们要从生活消费方式、社会交往方式、思维方式、价值标准等方面对他们进行引导和教育,帮助破除陋习,树立健康文明的生活理念,在实际生活中一点一滴地与城市文明接近、趋同,成为名副其实的城市人。(策划:彭奇伟 整理: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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