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药材出口问题研究

发布时间:2019-08-30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摘要:从中药出口总体情况、中药材出口品种、出口市场及出口企业四方面分析了我国中药材出口现状,发现我国中药材出口面临着中医药尚未获得世界市场的认可、药材质量问题频发、技术性贸易壁垒阻碍、中药产品技术含量低等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提出了相关对策建议。
  关键词:中药材出口;贸易壁垒
  中图分类号:F74文献标识码:Adoi:10.19311/j.cnki.16723198.2019.01.016
  1我国中药材出口现状分析
  1.1出口总体情况
  近年受主要经济体需求不振,价格竞争日趋激烈,中药海外注册、准入门槛高等诸多因素影響,中医药外贸出口步入低速增长期。据医保商会统计,2015年中药出口额达到37.7亿美元,2016年同比下降9.12%,2017年我国中药出口额开始回升,同比增长2.25%。
  我国中药产品主要包括中药材及饮片、植物提取物、保健品和中成药四种类型。据医保商会统计数据显示,在我国2017年中药出口总额中,中药材及饮片出口额占比达28.6%,植物提取物所占出口贸易份额最大。
  虽然在2017年出口贸易额结构分布上,中药材及饮片占比仅次于植物提取物,但近几年我国中药材及饮片不出口情况并不乐观。2015-2017中药材及饮片出口额连续三年呈现负增长趋势,2017年同比下降2.23%,出口额下降至10.02亿美元。
  1.2中药材出口的主要品种
  我国中药材资源丰富,出口中药材及饮片品种达数百种。以2016年为例,出口金额和出口数量较多的品种依然以滋补养生类为主。出口贸易额排名前10的中药材品种分别为:人参、枸杞、茯苓、地黄、党参、半夏、川芎、菊花、白术和当归。在前十中药材品种中,只有白术、当归的出口额呈小幅下降,其他大类均保持了稳定增长,其中2016年人参出口量同比增长79.81%,达2045.54吨,出口额同比增长25.23%,约达1.46亿美元;茯苓出口量同比增长43.62%,达6189.69吨,出口额同比增长58.62%,达3662万美元。
  1.3中药材出口的主要方向
  2017年1-6月我国中药材出口量排名前十的国家依次是中国香港、日本、韩国、印度、中国台湾、马来西亚、越南、美国、荷兰、德国。因此亚洲地区仍然占据我国中药材出口的主要市场。
  根据中国海关数据统计整理,2017年我国中药材出口亚洲的数量高达18.54万吨,出口金额约达9.71亿美元,出口金额占到85.28%;由于历史文化差异的存在,欧美国家对中药材的认可程度较低,所以出口到欧洲的中药材数量仅为1.86万吨,金额达9102.19万美元,出口金额占比7.99%;出口到北美洲、非洲的中药材数量分别为0.96万吨、0.74万吨,出口金额所占比例分别为4.30%、1.17%。
  1.4中药材出口企业情况
  我国中药材出口企业主要有三类,分别为国有企业、三资企业和民营企业。由中国海关数据显示,2017年从事中药材出口贸易的企业共有1209家,其中性质归属于民营企业的有1014家,对中药材出口总额的贡献率达到70.76%;三资企业和国有企业分别为116家、79家,他们对中药材出口总额的贡献率也相对较小。
  2我国中药材出口面临的问题
  2.1中医药尚未获得世界市场的认可
  我国中医药有着悠久的文化历史内涵,与西药在很多方面存在着文化差异。
  中药材属天然药材,成分复杂,很难通过技术检测来判断其出原有成分,因其具有非稳定的特质,很难像西药那样清楚地解释是哪种化学物质在发挥作用,因而不能对药物的有效成分进行量化分析和研究。另外中西药在质量标准上也存在差异,中医药进入国际市场时,被完全按照西方标准来衡量其质量,使得很多中医药不符合国际中药标准,导致大多数国家不允许中药材以药的身份进入医疗市场。中医药与西药明显的差异性是导致其国际认可度低的一大重要原因。
  2.2中药材质量问题频发
  近年来,各项利好政策助力中医药产业发展,中药材出口迎来大好发展机遇,国际化进程不断加快,然而质量安全问题也在日益突出。
  回顾历史,农药残留、重金属超标的中药材质量安全事件时有发生。2011年,香港发现国内著名药品“牛黄解毒片”中砷元素超标;2013年国际环保组织绿色和平组织称,在对美国、英国等7个国家的中药进行抽样检测时发现,产自中国的中药材产品出现农药残留现象,此次质量安全事件波及九大中药品牌。究其质量问题根源,大致原因有:受贸易技术壁垒影响、缺少对国外标准的理解与研究;中药材种植环节的标准化程度低、不科学施用农药化肥、中药材产地加工技术含量低等。
  2.3遭遇中药技术贸易壁垒
  我国出口的中药产品遭受重重贸易壁垒,其中中药技术贸易壁垒影响最甚。目前欧盟、美国拥有的技术标准分别多达10万种、1.5万种,且标准极其严苛,如欧洲药典(EP)、美国药典(USP),两者均对重金属含量、农药残留等有着非常严格的标准。然而目前我国的中药检测标准还远低于欧美国家标准,使得中药质量检测频频出现问题。作为技术性贸易壁垒中影响最广泛的技术法规壁垒,它对进出口中药的检测及质量控制都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固定下来。现今世界上已经公布许多GAP, GMP等质量控制标准和法规,这些标准与法规均对中医药产品的质量检测有明确要求。在专利和知识产权方面,我国和同区域的日韩两国相差甚远,经常遭遇专利技术壁垒。据商务部数据统计,日韩两国在国际中药市场上拥有的专利权产品已高达70%,而我国仅占0. 3%。
  2.4中药产品技术含量低,缺乏竞争优势
  我国中药产品具有产品附加值低、技术含量低的特点,导致我国出口的中药产品竞争优势不明显。作为三大中医药出口国的中日韩,占据了世界中医药的主要市场。日本和韩国拥有强大的研发和生产能力,而我国中药企业自主创新能力不足,研发技术落后。占据我国中药出口总额50%的植物提取物,其加工技艺简单、技术含量低,其他高附加值产品的出口额占比不到10%。2017年我国中药企业数量虽然多达1600家,但除同仁堂、太极集团、天士力等大型中医药企业外,大多数中医药生产企业规模偏小,产值低,自创品牌难度较大,难于形成规模效益,致使中药类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缺乏竞争优势,严重制约了我国中药产业的国际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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