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发布时间:2019-08-21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http://img1.qikan.com.cn/qkimages/xijj/xijj201707/xijj201707134-1-l.jpg
  摘要:本文通过一个简化的例子分析”营改增”对企业的影响,进一步的基于局部均衡理论下的税负归宿视角分析企业面临税负变化时所采取的税负转嫁手段,认为改革是否加重企业负担与企业的收入和可以抵扣成本比重相关,与企业所属的行业相关,要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需要企业加强管理同时也需要政府更新管理理念。
  关键词:税赋转嫁;营改增;福利效应
  中图分类号:F810.4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07-0-02
  一、引言
  1917年美国耶鲁大学教授亚当斯最早使用类似于“增值额”概念的 “营业毛利”这个名词来表述对“营业毛利”征税的思想,1927年德国的西蒙斯正式提出“增值税”这个名称。增值税正式开征于1954年的法国,后来逐渐推广到世界,现在全球共有一百多个国家开征增值税。
  我国增值税最早从1979年在部分城市的部分行业开始试点,到1994年开始全面铺开,在1994年改革前我国增值税、营业税、产品税三大流转税并行,增值税采用税目税率表的方式来确定具体的征税范围和税率,改革后用增值税全面产品税,简化税率,实行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分类管理。这次增值税改革可以说是正式确立了增值税作为我国第一大税种的地位。但是这次改革这个阶段主要存在的问题是,当时实行的是生产性增值税,并且营业税和增值税两税并行,后续的改革就是围绕着这两个不足所展开的,即增值税从生产型向消费型改革的“转型”改革和增值税全面取代营业税的“扩围”改革。
  “转型”改革首先于2004年在东北地区的部分行业进行试点,增值税从生产性改为消费型增值税后企业所购进的固定资产所含的进项税可以抵扣,这有助于增加企业的投资意愿。到2009年我国开始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增值税“转型”改革。而“扩围”改革从2012年开始进行两税合并改革试点,到2016 年3 月23 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颁发了《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从2016 年5 月1 日起将“营改增”政策的范围扩大至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等所有营业税纳税人,增值税的增值税范围为在我国境内销售货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至此,实现了全行业征收增值税,实行多年的营业税从此退出历史舞台。
  在改革之前,营业税和增值税长期并行,最初的两税并行对国民经济的影响较小,但随着经济的发展,两税并行的缺点逐渐暴露出来。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以后以来我国的第二产业有了长足的发展,成就了中国“世界工厂”的美名,到2010年我国的产业格局发生了重大变化,第三产业超过了第二产业,而第三产业促进就业的能力远远高于第二产业,在中国经济发展进入到新常态后,就业成为民生之本,大力发展第三产业日趋重要,但是我国的第三产业比重仍然偏低。制约第三产业发展的因素有很多,其中一个重要的因素就是税收因素。首先,增值税和营业税并行,打断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使得税收不再“中性”。其次,营业税是价内税,除少部分项目外,对营业额全额征税,没有抵扣项目,这就形成了重复征税,税收负担的加重,不可避免的会抑制企业的投资意愿,从而制约了第三产业的发展壮大。
  可以说,内外部因素都需要对我国的增值税体制进行改革, 2016年的这次增值税全行业扩容就是在这种情况下产生的,增值税扩容除了能够提升产业结构以,某种程度上还能减少企業的税收负担。
  但是改革后有一些企业认为,实行全行业的营改增实际上增加了企业的负担,而国税总局认为这总体层面实现了减税。对于营改增这个不能仅仅从减税这个角度来观察,因为改革本身具有一定的成本,如果仅仅出于减税这个目的,那完全可以在设定的总体减税目标下,调整税率,这样做改革的成本相比于全行业的营改增要小的多。
  二、“营改增”后税收负担是否真的增加了
  程子建(2011)分析了“营改增”对减少重复征税和降低产品税负的影响,分析了改革所带来的福利效应。认为,仅仅将增值税扩围到生产性服务业虽然也可以改善居民福利,但具有累退性,更有利于高收入人群;而全面扩围后,增值税将具有累进性。
  汪蔚青( 2012) 通过研究研究交通运输行业后得出:交通运输业的小规模纳税人税收负担下降约0.1%,但同时认为,通过降低重复征税问题,总体上能够减轻总体税负,但对于某个具体企业而言则未必。
  田志伟,胡怡建(2013)运用CGE 模型,发现即便是通过调整税率等方式在短期内使得“扩围”行业税负平衡,但是在长期中部分行业的税负仍然会加重,但是税负的加重不等于企业利润的减少,如果产品价格相对于其成本能够适当上升的话,不仅不会减少利润反而会增加利润。
  倪静洁、万红波(2016) 分析了2009—2015年中国A股制造业上市公司数据后认为 “营改增”后制造业上市提高了企业绩效,面对“营改增”制造业企业要加快与服务业融合发展的步伐,同时不要盲目扩张。政府要适度降低试点行业增值税税率。
  孙正(2016)1998-2014年共计17年的数据,运用面板向量自回归模型, 实证检验“营改增”改革对促进了我国产业结构优化,可以提高了第三产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
  通过上述的文献可以看出,大部分研究认为改革是有必要的也是有益经济发展和企业利益的,“营改增”可以促进第三产业的发展,对于我国调结构促增长有着重要的意义,并且“营改增”以后,打通了增值税的抵扣链条,扩大了可以抵扣的增值税范围,总体上来看能够减轻企业的负担,但是具体到某个微观的行业、企业可能会由于行业、企业自身的原因在改革的过程中增加税收负担。比如,以下例:
  假设某个企业销售收入为S,成本为C,成本中可以抵扣部分的比率为a,并且改革前后不发生变化。假设营业税税率为t,城市建设和维护税和教育费分别为7%和3%,增值税销项税税率为11%(营改增后大部分为11%税率),增值税进项税税率为17%

相关热词搜索:上市公司 影响 营改增

版权所有 蒲公英文摘 www.zhaoqt.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