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商周历史

发布时间:2017-02-04 来源: 历史回眸 点击:

夏商周历史篇一:夏商周历史年代问题

夏商周历史年代问题

历史从神话传说时期迈进有文字记载可征的信史时期,首先遇到的就是年代问题。年代是历史的尺度。历史之有年代,犹如地理之有经纬线。必有经纬线,然后知其地之在何处;必有年月日,然后知其事之在何时。对某一历史事件,如果不知其时。也就不能知道它与其他历史事件的前后关系。研究中国古史,也必须搞清它的年代。

我们知道,西周共和以前无纪年,就是说中国古代有确实可靠的纪年是从西周后期共和元年,即公元前841 年开始的。到周的灭亡即周赧王五十九年(公元前315 年),是五百二二十六年。共和以前,还有西周初期和中期,从周武王到周厉王,共有十个王。他们的历史,在文献和铜器铭文中大部分可以找到证明,但是他们的在位年数,却难肯定。武王伐纣在哪一年,更是聚讼纷坛。在武王伐纣之前,还有商代,它的后期历史由殷墟发掘中可以得到证实,其前期历史由甲骨卜辞和郑州二里冈中可以得到一些间接的证明,但它的年代,就很难确切知道。至于夏代,更在商代以前,目前出土的地下资料尚难完全证实,它的年代就更难说了。历史年代,要求具体的数字,要求清楚地说出夏代多少年,商代多少年,周代多少年。在这种情况下,过去学者所拟定的年代,多是根据距今二千年前而又不甚可靠的刘歆的《世经》。《汉书·律历志》引用他的说法,把武王伐纣定在公元前1122 年,因此周的总年数是八百六十七年。加上商的六百二十九年,夏的四百三十二年,那么夏的开始应当就是公元前2183 年了。但是刘歆所说的年数并非是根据某一材料计算出来的,而是依据“三统历”的推算方法勉强求得与历史的历谱的一致,也就是说,他把历史事实推前挪后,加以改变而成,因而是不可靠的。正如《后汉书·律历志》载尚书令陈忠批评刘歆所说:“横断年数,损夏益周,考之表纪,差谬数百。”《晋书·律历志》也说:“刘歆更造三统以说《左传》,辩而非实。”这些批评距离汉代较近,可以看出刘歆的材料不甚可靠,因而《世经》的年数也是不能作为主要根据的。

比较可靠的资料,应该是晋太康二年(公元281 年)发现的《竹书纪年》里的年代。此书在宋代已经佚失,现在通行的是后人编辑起来的,其中的西周年代有错误,武王伐纣在哪一年无法确定。因之,整个年代,仍旧搞不清楚。不过,根据其中的一些材料和古器物铭文,参以目前学术界的研究成果,对于夏商周三代的年数,我们还能做出一个较为可信的大数。

关于夏年运用新的科学资料,特别是考古发掘资料来研究中国古史纪年,这是一个新的课题。 自本世纪五十年代,美国学者w·F·利贝发现了用放射性同位C14 测定考古学年代方法以来,世界各国竟相采用这一新的科学方法,测定古文化遗址的考古学年代,并且取得了很多成果。从六十年代以来,我国的一些科学机关和高等学校也相继建立了C14 实验室,运用科学方法对古代文化遗址进行了测定,至少已经发表了近千个测定数据。这些数据,为解决中国古代文化的考古学年代及其发展序列,进而解决中国古史上的疑年问题,提供了新的科学资料。但是,C14 年代测定法本身目前还不很完善,尚有一定的误差。因此,我们对待C14 测定法所提供的年代数据,不能把它绝对化,更不能只是根据几个数据就来判断二里头文化就是夏文化,并且以此来确定夏的年代。因为关于二里头文化中的一至四期是完全属于夏文化还是前几期属于夏文化范畴;

三、四期属商前期文化,一、二期属夏文化问题,正在争论之中。在这种情况下,就更应当同时参照当时的物质文化和后来的文献资料去分析研究,才能做出比较正确的论断。

关于夏代的积年,在古代文献中历来就有不同的记载。古本《竹书纪年》说:自禹至桀十七世,有王与无王,用岁四百七十一年。

《史记·夏本纪》《集解》和《索隐》并宗此说。《路史·后纪》第十三卷下注云:“十七世,《汲纪年》并穷、寒四百七十二年”,与古本《纪年》相差一年。《汉书·律历志下》引《帝系》

则云:“天下号曰夏后氏。继世十七王,四百三十二岁。”《初学记》九引《帝王世纪》皇甫谧注亦云:“自禹至桀并数有穷,凡十九王,合四百三十二年。”①① 《路史·后纪》第十三卷下注云:“十七主,通羿、浞四百三十二年。”《路史》引《易纬稽览图》说:“夏年四百三十一”,相差一年。以上大体分为两种,即一为四百三十一年或四百三十二年;二为四百七十一年或四百七十二年。《孟子·尽心下》说:“由尧舜至于汤,五百有余岁”,去掉了尧舜,夏世也当在五百年左右。

《晋书·束皙传》说:“夏年多殷”,而古本《竹书纪年》却说夏代四百七十一年,商代四百九十六年,夏代反比商代少了二十五年。这可能是由于《竹书纪年》是从黄帝开始的,也可以把尧舜的年数都算在夏代里,与《尚书》中把《舜典》都算在《夏书》一样,所以夏年多于殷。目前不少学者把夏代的起讫年代定于公元前二十一世纪到十七世纪,由于它是根据《世经》以公元前1751 年为伐桀之年,加上夏之四百三十二年,作为夏代的开始的,因此虽然可以作为一种大体可信的年代,但还不能视为绝对的标准。

商代纪年商代纪年不仅是商史研究中的一个重要课题,而且也是解决前述夏代纪年的一个前提,在我国古史研究中有着重要意义。但商代纪年在目前史学界尚未取得一致的看法。其主要分歧可以归纳为两个方面:

第一,关于商代积年问题,主要有以下三说:

(一)四百余年说,即将商代纪年定为公元前1562—1066 年①① 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修订本第一册。。此说的主要根据是古本《竹书纪年》所载:“汤灭夏以至于受,二十九王,用岁四百九十六年。”

(二)五百余年说,即将商代纪年定为公元前1600—前1028 年①① 陈梦家:《殷墟卜辞综述》

第六章《年代》。。此说的主要根据是《孟子·尽心下》:“由汤至于文王,五百有余岁。”

(三)六百余年说,即将商王朝纪年定为公元前17 世纪——前1208 年,认为商代纪年“大体为六百年左右”②。目前史学界持此说者较多,但各家对于它的终始纪年各不尽同。此说的主要根据是《左传》宣公三年:“祭有昏德,鼎迁于商,载祀六百”③。近年来,通过对二里头、二里冈和殷墟文化等商文化三个不同时期的典型遗址的C14 测定的年代分析,勾划出整个商文化之考古学年代的大致轮廓如下:商代早期公元前1800—前1600 年;商代中期公元前1600—前1400 年:商代晚期公元前1400—前1100 年。根据这个考古学年代,推断商汤建国的年代在公元前18 世纪,盘庚迁殷在公元前14 世纪初,商纣亡国约在公元前12 世纪末。整个商代纪年约为600 余年,与前述的第三种主张基本一致④。第二,关于周武王灭商的年代,也是一个众说纷坛,莫衷一是的问题。过去胡厚宣在其《古代研究的史料问题》中,曾经作过统计,约有十二说。近年来,有的同志又作统计,共有十八说之多⑤,而其具有代表性的则有以下三说:(一)公元前1122 年说。董作宾在其《殷历谱》,以刘歆《世经》中关于商代纪年的记载推算而得。

(二)公元前1066 年说。最早为日本天文学家新城新藏在《周代的年代》中所提出,后为范文澜《中国通史简编》、齐思和等人所编《中外历史年表》等所采用。此说主要是根据汉世所传《殷历》①中关于周代纪年的记载,以及陶弘景《古今刀剑录》中的有关材料。

(三)公元前1027 年说。此说最早是梁启超在其《最初可纪之年代》②② 郭沫若:《中国史稿》第一册,第156 页注①。提出,其后雷海宗的《殷周年代考》、陈梦家的《西周年代考》等均采此说。郭沫若主编的《中国史稿》第一册出版后,此说更为许多学者所采用。此说主要依据《史记·周本纪·集解》引《竹书纪年》:“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五十七年也”,推算而得。前引C14 测定的商代晚期公元前1400—前1100 年,与此说也相吻合。

近年来,一些学者通过对天象和地下出土的西周铜器铭文的研究,对《竹书纪年》关于西周纪年的记载提出了疑议,并认为把武王灭商的年代定为公元前1027 年是不可靠的。这些说法,

当然可以继续讨论,但他们所采用的治年方法,是值得重视的③③ “载祀六百”的“载祀”为复词,意渭殷商有六百乐耳。《汉书·律历志下》引刘歆《三统历》又曰:“自伐桀至武王伐纣,六百二十九岁,故传曰殷,载祀六百。”。

④ 参见杨宝成:《商代纪年新议》,《吏学月刊》1983 年第3 期。

⑤ 何幼琦:《周武王伐纣的年代问题》,《中山大学报》1981 年第1 期。①

“殷历”历谱的制定时间,据朱文鑫《历法通志》的考定,约在二千三百年以前,比《竹书纪年》还要早一些。但是关于历史年代部分,今天能够看到的,都是汉人的记载。这些材料虽然已经隐晦,但还可以整理出来。“殷历”的年代是刘歆以外的唯一说法,是汉代相传的旧说,可能也是战国以来相传的旧说,因而是比较可靠的年代。从这些说法里可以看出:商的开始时期是由公元前1567 年(汤的十三年)向上推十二年,即公元前1579 年,到周文王伐崇那一年(公元前1083 年)正是四百九十六年,与《竹书纪年》的殷代年数相同。参见唐兰:《中国古代氏史上的年代问题》,《新建设》1955 年第3 期。

② 《饮冰室合集》第十二册。

③ 张钰哲:《哈雷慧星的轨道演变的趋势和它的古代史》,《天文学报》第19 卷第1 期;赵光贤:《从天象上推断武王伐纣之年》,《历史研究》1979 年10 期。

西周积年《史记·周本纪·集解》说:《汲冢纪年》曰:“自武王灭殷以至幽王,凡二百七十五年也。”

对于这条材料,有人认为四周的总年数太少了,一定有错字;另外一些人则认为《竹书纪年》应该是比较可靠的,既然其中有了夏、商和西周的年数,就可以百事俱了,不必怀疑。这个问题所以一直没有得到解决,主要是与西周共和以前各王的在位年数迄今尚无定说有着直接的关系。因此,自古以来就有不少学者在注意探索西周王世的年代,即从武主克商至厉王诸王在位起讫的绝对年代。现将近五十年来至“文化大革命”前关于诸王在位年代的不同说法,选择一部分列表如下(见下页表)。

上述的这些纪年体系,大体说来,都没有超出宋代邵雍《皇极经世》的格局,即武王七年,周公七年,成王三十年,康王二十六年,昭王五十一年,穆主五十五年,共王十二年,懿王二十五年,孝三十五年,夷三十六年,厉王三十七年。吴其昌是全部照抄,其他各家则是就邵雍编制的诸王在位年数,作了一些或多或少的加减。所谓邵雍的格局,就是先拟定克商之年,求得积年后再分配给各王。在诸王的年数中,以穆王五十五年和厉王三十七年成为显著的标志。只有陈梦家摆脱了《皇极经世》,是按《史记·周本纪·集解》所引说的西周纪年另行分配的。他还用西周金文作西周年代考订的资料,证明某王的存在和诸王的世系,以及由铭文所记年数证明某王至少的年数,或由有关的一些铜器而组成的铜器群证明某王的至少年数。

近年来,一些同志又根据铜器铭文中有年、月、周、日的五十余器,对于西周诸王的在世年数,做了一些研究。例如:荣孟源根据《两周金文辞大系图录考释》所载彝铭,对照各家推步的历表,参考古籍和各家研究的成绩探讨了西周纪年。他从共和元年上推,以探求西周各王年数和武王克商之年① ① 《试谈西周纪年》,《中华文史沦丛》1980 年第1 期。。

刘启益说:过去有人曾经根据一些带有年、月、日相和日的干支四个项目的铜器铭文,推算出西周的历法,判定西周各王的在位年数。但是,他们或者由于对西周铜器断代缺乏研究,或者由于对月相缺乏正确的理解,或者由于搬用后世的“三统历”来计算,他们推算出的西周历法是不能令人情服的,因而他们所制定的西周各王的年数也是不可靠的。通过实践,他体会到,要想正确地运用西周纪年的铜器资料,关键在于弄清楚月相词语的内容。在他看来,所谓“月相”,就是指月亮圆缺的变化。阴历每一个月中,月亮都要经过一个月出(■)、月圆(望)和月没(晦)

的变化。西周金文中的“初吉”、“既生霸”、“既望”、“既死霸”四个词语,就是分别表示月亮这一变化的词语。月相词语所代表的日期确定以后,就可以寻找纪年铜器之间的关系了。他又说:西周时期行用的是阴阳历,当时是按大月、小月相间的次序排比一年中月份的。因此,一件铜器只要确定了一个月的朔日干支,一年十二个月的朔日干支,大体上是可以推算出来的。如果两件纪年铜器是一个王世制作的,他们的朔日子支就应该是相衔接的,至少应该是相邻近的;反之,如果两件铜器不是一个王世制的,他们的朔日于支就应该是不相衔接的,或者说距离较远。按照这个道理,他利用了纪年铜器朔日子支之间的关系,确定了西周纪年铜器的绝对年代后,进而排比了武王至厉王的在位年数②,确定了西周时代的积年。

何幼琦认为,郑重地研究历史,必须尊重客观事实,由于文献的不足,能够论证西周年代的可靠资料,只有铜器的纪时。他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创造出了“月周正朔抉算法”和“集中数器推断元年法”。他把这两种方法结合起来,整理出了一个完整的西周各王的在位年数和西周积年①。

他们根据各自的方法整理出来的西周诸王的在位年数和积年,可以列成表(见下页)。他们提出的西周诸王的年数,能否成立,尚需得到进一步的证实。

根据他们的材料和分析,我们认为夏商周三代的积年,大体可以做出如下估计:夏代四百七十一年商代六百余年西周时代二百六十年至三百年左右我们相信,随着田野考古工作的进一步开展,大量的古文化遗物的出土,以及中国古代年代学研究的不断深入,将会为解决我国历史上西周以前的疑年问题,带来可喜的前景。

战国的起讫年代战国时期的结束年代,在秦始皇统一六国的公元前221 年,这是没有问题的。但是,关于战国的开始年代,从来就有许多不同的说法:

(一)司马迁在《史记·六国年表》中认为:战国起于周元王元年,即公元前475 年。

(二)宋代的吕祖谦在《大事记》中认为:战国起于鲁哀公十四年,即公元前481 年。这是为了上接《春秋》的记载,也就是因为名为《春秋》的鲁国编年史是终于鲁哀公十四年。

(三)司马光在《资治通鉴》中认为:战国起于魏、赵、韩三国迫使周② 《西周纪年铜器与武王至厉王的在位年数》,《文史》第13 期,① 详见《西周的年代问题》,《江汉论坛》1983 年第8 期。他所说的“月周正朔换算法”,有两个步骤:第一步不改周名,只改月份和日辰,换算为“正月某周某日辰”。其办法是先在于支周期表中宣到铭文的日辰,作为起点:再接铭文的月份另照另表的千支数,在于支周期表上向后顺推,推到的干支,就是正月同周所求的日辰,第二步是把“正月某周某日辰”换成“正月某日至某日朔”。其办法是在于支周期表上,以第一步求得的日辰为起点,根据铭文的周名按威烈王承认列为诸侯之年,即公元前403 年。

(四)清代林春溥的《战国纪年》和黄式三的《周季编略》中都认为:战国起于周贞王元年,即公元前468 年。春秋战国之交是我国历史上的一大变革时期,这种变革的性质,目前学术界还没有取得一致的看法。这个变革是不平衡的,因而明确指出它的具体时期是不可能的,一套悠久传统的政治、经济和文化体系的崩溃并不是一朝一夕的事。何况中国幅员广大,各地有先后快慢之别。例如山东半岛的邹国,到了战国中期,仍然保存有邦国时代的残霞余辉。

论者或谓“三家分晋”,是晋国政权易手的标志。但是从新出土的《孙子·吴问篇》前来看,在“三家分晋”之前,六卿早已分晋,并且从孙武对答吴王阖闾的活中,可以看到六卿不同程度地对田制和税制进行了改革,破坏了以前的井田制度,确立了一种新的土地制度,因此六卿的政权已属封建性质。后来的“三家分晋”,只是新兴地主阶级内部兼并斗争的结果。论者又说“田氏代齐”,是齐国政权易手的标志。也就是说,公元前481 年田氏杀死齐国国君齐简公,就推翻了齐国的奴隶主阶级的统治,代之以地主阶级专政。而在此以前,和齐国相邻的鲁国,新兴地主

阶级早已取得政权。公元前562 年鲁国季孙氏、叔孙氏和盂孙氏的“三分公室”和后来的“四分公室”,就是这样的性质。因此沦者们认为,公元前481 年,继鲁、晋之后,新兴地主阶级在齐国取得政权,这标志着中原地区普遍地进入了封建社会,用这个年代来作为战国时期的开始,是比较合适的:。

周元王元年(公元前475 年)是《史记·六国年表》开始的一年。依据司马迁的意思,从这一年趄成为一个时代,也就是战国的开始。司马光《资治通鉴》的开始年代要晚些,是起于周威烈王二十三年(公元前403 年),王命韩虔、魏斯、赵籍为诸侯一事算起,比《六国年表》晚七十三年,司马光所以故意推迟几十年,可能表示不敢衔接《春秋》的缘故。其实,从这一年前后所发生的许多大事来看前,为了分期方便起见,司马迁在其《六国年表》中的提示,比较明朗一些,也就是说春秋以后就是战国时期,不会有一个非春秋、非战国的一段时间。

夏商周历史篇二:夏商周时期的文化

夏商周时期的文化

淮河流域与中原邻接,夏商周中原发达的古代文明对淮河流域古代社会文明化进程产生了广泛而深入的影响,形成了本地区善于吸收、融会、发展各种文化因素的优良传统,并使这一地区的文化面貌呈现出南北交汇、东西交融的复杂状态。考古发现揭示出夏商周中原文明对淮河流域古代文明的发展有很大影响,宏观探讨夏商周中原王朝礼制文明对淮河流域古代文明的辐射和影响,以期从这一侧面透现出淮河流域古代社会文明化进程的特色。

夏部族在中原地区的活动中心和夏王朝建立后的统治中心地带在现今的豫西和晋南一带。其实,夏王朝的统治区域是相当广阔的。其统治势力已拓展到淮河流域,夏与淮河流域关系密切。

考古发现也证实淮河流域的大面积地区受中原夏文化的影响。在淮河重要支流颖河两岸,二里头早期文化对其有重要影响。程窑遗址二里头文化期的遗物就蕴含有夏文化因素。在登封王城岗遗址中,包含有完整的二里头文化、郑州二里岗早商文化、晚商文化及周文化,颍河上游地区的二里头文化在承袭当地龙山文化晚期因素的基础上,深受豫西二里头夏文化的影响,部分陶器器形发生了明显的形态嬗变。

河南周口地区1978年的地面调查发现二里头文化遗址16处,商代遗址19处,西周遗址12处。周口地区多处二里头文化遗址的发现,说明中原夏文化对该地有广泛而深入的影响,甚至还影响到了器物的组合,使二者的文化性质有很大的相似性。

中原夏文化还拓展到江淮地区。目前在安徽江淮之间、霍山以北地区发现了不少夏商文化遗存。如属斗鸡台文化的斗鸡台、薛家岗、含山大城墩、青莲寺等遗址中都包含有二里头文化因素。但仅有中原夏文化晚期的文化因素出现于此,且文化因素的影响仅停留在个别器物的具体形制上,说明夏文化对此地的影响晚且较肤浅。

淮河流域的岳石文化具有强烈的地方特色,但豫东、鲁西的岳石文化中却包含有中原夏文化因素。在最能反映文化特质的陶器遗物中,鸡冠耳盆、觚形杯、舌状足三足罐等具有明显中原二里头文化特征的器物广泛存在于上述地区的岳石文化中,应该是受二里头文化影响所致。豫东、鲁西、鲁北地区正是夏代初年夷羿族团对夏战争失败后东退的活动地区,由于夷羿族团势力的减弱,使得夏及周围其他部族乘虚而入,使这一地区的物质文化受到夏及其他外来文化的剧烈冲击。而在鲁中南、鲁东南及胶东地区,由于东夷集团自身稳定,实力较强,因而受到外来文化的影响较少[7]。这一考古学现象,很可能是夷羿族团对华夏集团征伐失败、夏族大举东进造成的。

由此可知,中原夏文化对淮河上中游地区存在着直接的强烈的文化影响,又间接地影响到了豫西、鲁东、皖北的淮河下游地区。这种考古学观察反映了夏与东夷、淮夷集团势均力敌,中原夏文化与淮河流域的古代文化如岳石文化等基本是同步发展的。夏与东夷、淮夷之间的关系,总的说来是相邻的两族如夏与淮夷关系密切,而彼此较远的两族如夏与东夷则关系较疏远。

公元前17世纪后期,商代夏而兴。考古发现证明商文化的对外扩张体现了一个明显的动态过程。比较二里岗上、下层文化的分布,可以看出商文化主要是向东进行了大规模的扩张。这种扩张态势一直延续到殷墟早期,并成为商王朝最

强盛的历史时期。

随着王朝势力的拓展和军事殖民,在十里铺遗址商文化层中,出土有商式陶器、石器、骨器和青铜刀与青铜镞,并发现有铸造青铜器的陶范和冶铜坩埚等,说明这里很可能是一处商代的冶铜作坊遗址。

商王朝的崛起与对东土的经略,对海岱地区东夷社会的发展产生了决定性的影响。考古发掘揭示出,在商代前期和后期出现了两次商文化东进的浪潮,从而使淮河流域的政治地理逐步改观。说明此时商王朝向海岱地区的扩张并不限于一般的武装殖民,而是在这片新拓展的土地上推行王朝礼制文化并迫使土著接受,还建立起新的统治网络,使之成为商王朝在政治上可以直接控制的“东土”。商文化第二次东进浪潮是在考古学上的殷墟文化期。商王朝势力在淮河下游海岱地区北部已达胶莱平原的东部;从贵族墓葬如青州苏埠屯大墓的葬制看,几乎完全反映了商王朝的礼制文化;而从一般遗址或中小型墓葬材料看,则是商文化因素与土著文化因素共存。该地区地方传统文化因素较多,与中原商文化差异较大。胶东半岛和鲁东南地区仍是东夷文化的统治区。

殷商一代,商族人居于海岱和徐海地区,本就与东夷、徐戎、淮夷杂处,先进文明对于落后文明的影响是不争的历史事实。淮河流域的徐淮地区在政治上完全接受商王朝的统治,成为商朝的藩属。象征王权威仪的礼乐文明随着王权势力的扩张明确地推行到淮河流域,商代青铜礼器的发现已证明了这一点。商代礼乐器的出现,证明淮河流域的青铜器铸造应是在中原商文化的影响下产生的,表明了淮河流域商代青铜礼乐文明与中原地区礼乐文明的融合与发展[30]。

上述考古学观察反映出商灭夏后,加强了对东方地区的控制。在商文化的冲击下,东夷、淮夷文化的格局与内容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反映了商王朝统御范围的广大,商文化的波及之处,既有商王朝的直属统治区,也有间接统治或王朝文化的影响地区。商文化的影响促进并带动着淮河流域土著居民的文明化进程。西周是宗周文化和势力的极盛时期,周王室统治区域和文化影响范围空前扩大。分封制的进行,又促使淮河流域周方国众多。宗周文化及政治势力的强大使无论分布于何地的青铜礼器的形制、铭文及书写位置等都高度一致。这一方面反映了西周文化的高度一统性,另一方面也反映了周王朝在广大区域中强制推行王朝礼制文明的结果。

承殷商遗续,周初已将淮河上游纳入周王朝的统治范围内。西周对淮河流域的统治是建立在商朝对东夷征伐的基础上的。西周继承了商朝,并扩大了统治,直到东夷最后完全融会到西周文化中去。

淮河下游的徐国在西周时期是一个可与宗周抗衡的大国,其疆域南至洪泽湖周围,西至安徽东北部,北至山东南部,国都在今天的泗洪县境内。 从吴文化蕴含有西周文化因素的事例中,也可说明西周中原文化对淮河下游地区必然存在着强烈的影响。在吴文化的四期中,宗周文化对前二期有显著

夏商周历史

的影响。其第一期为西周早期,文化内涵表现出承袭湖熟文化传统和深受中原周文化影响的特征,青铜器的造型、纹饰和铭文多以中原风格为主,有的可能直接来自宗周。第二期为西周中期,本期文化吸收了中原周文化和太湖流域的文化因素,属于吴文化的发展期。青铜器中宗周器少见,大多为仿宗周器。第三、四期为吴文化极盛后急剧衰落的时期,基本不见中原文化因素的存在,青铜鼎、甗、缶、罍、尊等多具南方青铜器特色。这种局面的出现,是由于东周时王室衰微,王朝力量削弱,诸侯坐大,僭越礼制,从而导致礼崩乐坏,所以考古学文化因素的多元化正反映了当时国家政权的分裂。上述吴文化青铜器的发展过程证明其青铜铸造深受中原

周文化影响。从文化传布的强弱与距离远近成反比的规律看,西周中原文化极可能要通过淮河下游传布到江淮地区,淮河下游所受的周文化影响不会弱于其南方地区。

在历史时期,王朝国家政治因素对古代文化有着重大影响,从一定层面上说,不同的地理因素使考古学文化具有多元性,而政治因素却使考古学文化具有强烈的统一性。虽然目前淮河流域周代遗址发掘较少,但从其墓葬制度和丧葬习俗等方面却可反映出西周王朝文化的强烈影响。西周时期,中原葬制中仍盛行口含习俗,且对淮河下游地区有较广泛的影响。 “琀”的出现,反映了商周时期中原丧葬习俗及意识形态对淮河流域古代社会文明化进程的影响。

综上可知,进入阶级社会后,淮河流域古代社会文明化进程吸收和融合了包括中原夏商周文化的多种因素,并进行改造和创新,从而为繁荣强大的淮河流域古代文明的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夏商周中原文明不但影响了淮河流域古代文明的面貌,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改变了淮河流域古代居民的结构和成份,并对本地区青铜时代族属的最终形成产生了深远意义。从地理上看,夏商周中原文明的浸润由西而东递减,土著文化因素递增;从社会层次上看,对中原王朝礼制文明的接受程度,则由社会上层而下层递减。当然,文化的交流是互动的,在中原地区夏商周文化的遗存中也发现有淮河流域古代社会所特有的几何印纹硬陶和原始瓷等,但所占比例甚小,且主要集中在郑州商城、殷墟等城市遗址中,可见中原地区与淮河流域古代文明的交流并不是对等的。淮河流域考古学文化的特质明显地表现出其输入和接受功能远远大于其输出和辐射功能。这正印证了中国古代文化是一开放的而非封闭的动态体系,在各个分支文化系统中都可见到大量存在的文化传播的事实,各考古学文化之间大量存在着文化渗透、融合、同化和分化的特征,从而使中国古代文明形成了不同谱系的多元结构。当然,夷夏融合和多源一统的中国古代文明的最终形成,并不是在某一代就能完成得了的,在夏商周之后还有很长的路程要走。具体到淮河流域古代文明化进程而言,夏商时期是其积渐发展时期,西周时期则在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构成格局中大放异彩,其地位非同一般。

夏商周历史篇三:夏商周

初识夏商周

— —《吴姐姐讲历史》之《夏商周》

冯宣迪

夏传子,家天下,四百载,迁夏社。汤伐夏,国号商,六百载,至纣亡。周武王,始诛纣,八百载,最长久。

— —题记

历史的长河滚滚向前流淌着,原始社会在尧传给禹帝位时落下了帷幕,从此开始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奴隶社会,用"家天下"取代了"公天下"。

夏朝建立于公元前2070年,开国之君禹仁厚贤明,深得民心。他看到洪水泛滥,百姓遭殃,心里十分难过。于是,他疏通河流,建造河道,为名造福,曾"三过家门而不入"。经过不懈的努力,终于平定了洪水,让老百信安居乐业。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大禹治水”,千百年来为后世所称道。大禹时代,夏朝国泰民安,人寿年丰。

如果每一位君王都能像大禹一样爱民如子,为民造福,那么我们中华民族在世界上一定是最强大的,中华民族的历史就要改写了!可是就有很多帝王贪图享乐,穷奢极欲,最终导致民不聊生,国家灭亡。比如商朝的亡国之君—— 纣,商朝就是因为他而灭亡。纣荒淫无度,发明了许多可怕的刑罚,其中,最残忍的就是的“炮烙之刑"了。他先造了一个巨大的铜鼓,然后在铜鼓下点上火。最后再叫犯法的人在大铜鼓上来回走动。这多可怕呀,一不小心,就会掉到火海里,而且就算没有掉进火海也差不多被烫得奄奄一息。俗话说,"大夫不上刑",但是 "炮烙之刑"连文武官员也不例外。接下来,纣越来越猖狂了。他把酒装满了整个池子,在酒池里洗

澡,渴了就喝一口美酒。他还把各种动物的肉挂在巨大的树林的每一棵树上,在骑马射箭时拽下来尝,这就是所谓的“酒池肉林”。纣残暴统治、穷奢极欲,最后的结果可想而知——商朝灭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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