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标本接收
发布时间:2020-11-15 来源: 精准扶贫 点击:
实验室标本接收、登记、保存与使用制度
一、目的:为了确保病原微生物实验室检测工作的质量和生物安全制定本文件。
二、适用范围:病原微生物室相关检测项目。
三、职责:按实验室生物安全的要求接收高质量的样本,规范管理实验室标本的接收、登记、保存 与使用。
四、程序:
1、样品接收
1.1 含有感染性样品的包裹必须在具有处理感染源设备的实验室内由经过培训的、穿戴防护衣的工作人员打开,用后的包裹应进行消毒。
1.2 核对样品与送检单,检查样品管理有无破损和溢漏。如发现溢漏应即将尚存留的样品移出,75%酒精擦拭消毒处理样品管和盛器,其他的外包装需要高压处理,同时报告上级。
1.3 检查样品的状况,记录有无严重溶血、微生物污染、血脂过多以及黄疸等情况。如果污染过重或者认为样品不能被接受,则应将样品高压后废弃。并立即通知送样人重新取样本。
1.4 打开标本容器时要小心,以防内容物泼溅。样品处理时若内容物有可能溅出,则应在生物安全柜中戴手套进行。同时应戴口罩、防护眼镜,以防皮肤或粘膜污染。
2、样本登记
做好样本的接收登记,包括病区、床号、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送检医生、样品名称、样品状态、接收日期、接收人、备注。样品状态记载是否溶血、乳糜血、黄疸、微生物污染等基本情况。
3、样品保存
样本接收后应立即处理,如需要存放的按要求存放。
4、样本的使用: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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