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专用条款附件17:廉政协议
发布时间:2020-10-12 来源: 精准扶贫 点击:
廉政协议 发包人:
承包人:
为了在
项目
工程施工个过程中保持廉政自律的工作作风,防止各种不正当行为的发生,根据国家和
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和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特定立本协议如下:
一、 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应当自觉遵守国家和 XX 市有关建设工程承发包工作规则以及有关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
二、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承包人索要和收受回扣等好处费。
三、 发包人工作人员应当保持与承包人的正常业务交往,不得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在承包人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四、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家属和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等提供方便。
五、 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向承包人介绍家属或者亲友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六、 承包人不得为谋取私利擅自与发包人工作人员就工程承包、工程费用、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变动、工程验收、工程质量问题处理等进行私下商谈或达成默契。
七、 承包人应当通过正常途径开展业务工作,不得为获取某些不正当利益而向发包人工作人员赠送礼品、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等。
八、 承包人不得以洽谈业务、签订经济合同为借口,邀请发包人工作人员外出旅游和进入营业性高档娱乐场所。
九、 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者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家电、高档办公用品等物品。
十、 承包人如发现发包人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向发包人领导或发包人上级单位举报。被举报的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找任何借口对承包人进行报复。发包人对举报属实和严格遵守廉政协议的承包人,在同等条件下给予承接后续工程的优先邀请投标权。
十一、 发包人发现承包人有违反本协议或者采用不正当的手段行贿发包人工作人员,发包人根
据具体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追究承包人工程合同造价 1~5%的违约金。由此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的损失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用不正当手段获取的非法所得由发包人单位予以追缴。
十二、 本廉政协议作为总承包合同的附件,与施工承包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协议经双方签章后立即生效。
十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发包人:
承包人: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时间:
时间:
热点文章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