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费用提取
发布时间:2020-08-24 来源: 精准扶贫 点击:
《安全生产费用提取、使用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建立公司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1.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1.3 主要法律法规及依据 1.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3.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1.3.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1.3.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
1.3.5《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 1.3.6 《山西省山全生产条例》。
1.4 术语 安全生产费用:是指企业按照规定标准提取,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的资金。
2 管理职责
2.1 财务部门负责建立安全生产费用账目,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计提标准计提;
2.2 安全部负责制定年度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按照安全生产实际需要上报各种材料计划。
3 实施程序
3.1 安全生产费用管理按照“规范提取、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
3.2 年度安全生产费用投入与使用计划报送厂长审批。
3.3 财务部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生产资金,纳入年度财务预决算,实行专款专用。
3.4 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由总经理签字,财务部确认,方可使用。
3.5 财务部建立“安全费用”科目,按时入帐。
3.6 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以上年度实际营业收入为计提依据,采取超额累退方式按照以下标准平均逐月提取:
序号 全年实际销售收入 提取标准 1. 营业收入不超过 1000 万元的 按照 3%提取 2. 营业收入超过 1000 万元至 1 亿元的部分 按照 1.5%提取 3. 营业收入超过 1 亿元至 10 亿元的部分 按照 0.5%提取 4. 营业收入超过 10 亿元至 50 亿元的部分 按照 0.2%提取 5. 营业收入超过 50 亿元至 100 亿元的部分 按照 0.1%提取 6. 营业收入超过 100 亿元的部分 按照 0.05%提取 4 安全生产费用应按照以下规定范围使用:
4.1公司所有作业场所监控、检测、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泻压、防毒、消毒、中和、防潮、防雷、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 或者隔离操作等安全防护设备、设施的完善、维修和改善支出。
4.2 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4.3 安全生产检查、评价(不包括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评价)和咨询及标准化建设支出。
4.4 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事故隐患的整改支出。
4.5 安全标志、告知牌、安全生产宣传画、横幅等安全生产宣传支出。
4.6 安全培训教材、资料、课时费等安全教育培训支出。
4.7 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4.8 安全生产知识竞赛、安全生产评比等安全生产活动支出。
4.9 安全设施及特种设备及其附件定期检测支出。
4.10 防暑降温费、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人员保健费和职业健康体检支出。
4.11 安全生产技术措施项目整改支出; 4.12 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4.13 安全生产费用优先用于满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企业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措施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要求的所需支出。
4.14 年度结余转下年度使用,当年计提安全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4.15 公司为职工提供的工伤保险、医疗保险所需费用,不在安全生产费用中列支。
5 附则
5.1 本制度由财务部门、安全部负责解释。
5.2 本制度至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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