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级林业和草原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发布时间:2020-08-09 来源: 精准扶贫 点击:
市级林业和草原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摘
要
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
二、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流程
三、严格公务接待费用管理
四、严格接待费用审核报批
五、严格公务接待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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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页 ××市林业和草原机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按照市财政局财行〔20××〕455 号、〔20××〕398 号文件和市委办公室、市 ZF 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全市公务接待工作的通知精神,严格遵守×央×项规定,省委 30 条、市 36 条规定要求,结合实际,制定市林业和草原局公务接待管理规定。
一、严格执行公务接待规定
1、公务接待指省业务部门、外地市相关业务部门、所辖县相关部门召集会议,检查指导、考察调研、执行任务、学习交流、请示汇报工作等公务活动需安排的公务接待事项。
2、公务接待严格按照市委、市 ZF 和市财政部门的规定范围、标准和程序办理。
3、公务接待严格遵守厉行节约的原则,避免铺张浪费。
二、严格规范公务接待流程
4、严格履行公函制度。公务活动确需接待的,派出单位应出具公函(含传真、电话记录等),无公函的公务活动一律不予接待。
5、公务接待由业务科室负责人持公函或者电话记录到办公室领取公务接待审批单,并报经分管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安排落实。
6、公务接待严格控制配餐人数,接待对象在 10 人以内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 3 人;超过 10 人的,陪餐人数不得超过接待对象人数的三分之一。
三、严格公务接待费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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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页 7、接待对象住宿严格执行差旅、会议管理有关规定,一律自行接算,局办公室可协助安排。会议应尽量安排在局本身会议室进行,确需在另作安排的,必须在市财政会议定点宾馆内确定。
8、公务接待需安排工作陪餐陪餐的,原则上一次活动只安排陪餐一次。每人每餐不超过 130 元。
9、公务接待实行预算管理,不得超支,不得在会议费中列支招待费,不得在会议费、培训费中转移、隐匿招待费开支,禁止向下级单位转嫁接待费用。
四、严格接待费用审核报批
10、公务接待审核报批严格实行四单合一的制度,结算时必须持有来宾单位公函、公务接待审批单、接待费用结算单和财务票据。
11、公务接待必须做到事前审核报批,严格开支控制,费用及时结算。
12、严格禁止在接待费用中列支应当有接待对象承担的差旅、会议、培训等费用。严格禁止私人事务用公款接待行为发生。
五、严格公务接待监督检查
13、公务接待费用自觉接受财政、审计部门的监督检查和群众的监督。
14、公务接待费用按照政务公开规定及时向社会予以公开。
15、局办公室要自觉落实公务接待规定,并认真对公务接待事项进行初步审核。
16、局计财科对公务接待报销手续要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符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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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 页 定要求,对不符合规定的,不予报销。
17、本规定从 20××年 7 月日起执行。上级有新规定时,再行修订完善。
20××年 7 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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