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20-07-10 来源: 精准扶贫 点击:

 珠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珠海市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公务员队伍建设~规范公务员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广东省公务员考核规定,试行,》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实施和参照《公务员法》进行管理的各单位科级以下,含科级,工作人员考核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公务员考核坚持客观公正、注重实绩的原则~实行平时考核与定期考核相结合、定性考核与定量考核相结合~强调上级考核与自我评议相结合、职位考核与绩效管理相结合、分类考核与综合考核相结合。按照规定的权限、条件、标准和程序进行。

 第四条 市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公务员考核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结合自身情况~积极稳妥地开展考核工作。

 第二章 考核主体

 第五条 考核主体分为考核人和审定人。

 考核人为考核对象的直接上级和其更上一级的领导。两名考核人的考核权重按照 5:5 设定。

 审定人为单位负责人或者单位负责人授权成立的考核委员会。

 第六条 考核人负责对考核对象进行平时考核~并在年度考核中对其德、能、勤、绩、廉进行综合评价~提出年度考核等次建议。

 —1—

 第七条 审定人负责对考核对象进行年度考核~并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依据本办法制定本单位公务员考核的实施细则,

 ,二,审核考核人对考核对象的综合评价及等次建议~确定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等次,

 ,三,受理和审核考核对象对年度考核结果的复核申请,

 ,四,撰写考核工作分析报告~提出绩效改进建议。

 第八条 考核人可由单位根据实际确定~ 每个考核对象原则上由两名考核人负责评价~考核人一般按以下情形确定:

 ,一,科长由局长及分管副局长考核,

 ,二,副科长、主任科员由分管副局长及科长考核,

 ,三,副主任科员、科员和办事员由科长及分管副科长考核。

 第九条 授权成立的考核委员会由单位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和公务员代表等组成~总人数应为奇数~任期一年。

 公务员代表人数按单位公务员总人数的一定比例确定~总人数在 40 人以下的单位~公务员代表人数为 1-3 人,总人数在 40 人以上的单位~公务员代表人数为4-5 人。

 公务员代表须经无记名投票的方式产生。公务员代表一般来自不同层次人员~且同一内设机构的不超过一名。

 第三章 考核内容

 第十条 公务员考核以职位职责和所承担的工作任务为依据~全面考核其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和工作能力。

 —2—

 德~是指思想政治素质及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等方面的表现。

 能~是指履行职责的业务素质和能力。

 勤~是指责任心、工作态度、工作作风等方面的表现。

 绩~是指完成工作的数量、质量、难度、效率和所产生的效益。

 廉~是指廉洁自律等方面的表现。

 第十一条 对德、勤、廉进行定性考核~对绩、能进行定量考核。由考核人根据本办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以及工作质量、数量、难度标准按照职位层级和职位类别~结合所完成工作任务情况对绩能进行百分制评分~并提出考核对象考核等次建议。

 第十二条 各单位应当按照机构三定方案所确定的职责和公务员管理的有关规定制定公务员职位说明书,附件 1,~明确各职位的职责要求~并结合本单位年度工作任务~明确考核对象的年度工作目标和每季度的工作任务,附件 2,~确定考核标准~细化考核内容。

 第四章 平时考核

 第十三条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公务员的绩与能~采取阶段性考核方式~绩的考核为季度考核~能的考核为半年考核。

 第十四条 绩的平时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每季初~考核人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及工作实际下达年度及季度工作任务,附件 2,。

 ,二,考核对象每月根据考核人下达的季度工作任务、要求和安排~认真填写《工作记录和自评表》,附件 3,的工作任 —3—

 务及要求。

 ,三,每月末~考核对象对当月工作任务的实绩进行自评。

 ,四,每季度末~考核人对考核对象各月度的自评结果进行审核~听取群众意见后~综合评定考核对象的季度工作实绩~填写《工作实绩季度考核评分表》,附件4,。

 第十五条 绩的评价按以下方法进行:

 工作质量分为“很好、好、正常、较差、差”~对应的评价系数是 1、0.85、0.7、0.55、0.4。

 工作数量分为“大大超量、超量、正常、较少、少”~对应的评价系数是 1、0.85、0.7、0.55、0.4。

 工作难度分为“难、较难、正常、容易”~对应的评价系数是 1(2、1(1、1、0.9。

 ,一,绩的自评分数换算标准为:

 每项工作任务实绩自评得分=100×,质量评价系数+难度评价系数,/2

 每月工作任务实绩自评得分=,每项工作任务实绩自评得分总和?工作任务总项数,数量系数×100,?2

 季度工作实绩自评得分=月度工作实绩自评得分总和/3。

 ,二,考核人在季度末审核考核对象的工作实绩自评结果~综合各方面因素~参照上述标准~评定考核对象的季度工作实绩~其中~得分为 85 分以上的考核对象不应超过考核人负责评价总人数的 50%。

 第十六条 能的平时考核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根据职位层级~将考核对象分为科长、副科长与非领导职务 3 个层级。根据职位类别~将非领导职务分为综合管 —4—

 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 3 个类别~分别对应不同的工作能力要求~具体内容见《职位分层分类工作能力表》,附件 5,。

 ,二,每年年中及年末~考核对象对自身工作能力进行自评~填写《职位工作能力考核表》,附件 6,。

 ,三,每半年考核人在审核考核对象自评结果后~综合评定其工作能力得分。

 ,四,年末~考核对象进行能力自评后~须填写《工作能力提高途径一览表》,附件 7,~并报送考核人。

 第十七条 能的评价按以下方法进行:

 ,一,考核对象在年中及年末结合所完成的工作任务情况~对自身工作能力进行逐项自评。

 每项工作能力的评价分为 “很强”、“强”、“一般”、“较弱”、“弱”~分别对应的评价系数是 1、0.9、0.8、0.7、0.6。

 每项工作能力自评得分=100×评价系数

 半年度工作能力自评得分=每项工作能力自评得分总和/能力总项数

 ,二,考核人在年中及年末审核考核对象的工作能力自评结果~综合各方面因素~参照上述标准~评定考核对象的半年度工作能力~其中~得分为 85 分以上的考核对象不应超过考核人负责评价总人数的 50%。

 第十八条 在平时工作实绩和工作能力考核中~若考核人的评分与考核对象的自评得分相差超过 10 分~考核人必须主动与该考核对象进行绩效沟通。

 第五章 年度考核

 第十九条 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 —5—

 称职四个等次。

 第二十条 各单位的公务员年度考核工作应于下一年度的一月底之前完成~并按以下程序进行:

 ,一,考核对象进行个人总结~并在一定范围内述职,

 ,二,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写出评语,

 ,三,审定人确定考核等次,

 ,四,公示 5 个工作日,

 ,五,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六,单位人事部门以书面形式将考核结果告知考核对象,

 ,七,单位人事部门归档。

 第二十一条 每年末~考核对象对自身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表现进行书面总结~在一定范围内述职~填写《珠海市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附件9,。

 第二十二条 考核人在听取群众意见和考核对象本人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考核对象年度内德、勤、廉表现和绩、能年度得分情况~两名考核人经协商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并写出评语。

 各单位应当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考核人听取群众意见的具体方式和范围,对担任单位内设机构、派出机构、直属机构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必要时可进行民主测评。

 第二十三条 考核对象绩和能的年度得分以考核人平时评分为依据~计分方法如下:

 年度工作实绩得分=季度工作实绩得分总和/4

 年度工作能力得分=半年度工作能力得分总和/2

 年度绩能总得分=年度工作实绩得分×70%+年度工作能力 —6—

 得分×30%

 第二十四条 考核人依照下述情形对考核对象的德、勤、廉表现进行考核~并填写《德、勤、廉评价表》,见附件 10,:

 ,一,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建议评定为“基本称职”: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

 2(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差、违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为等~年度经查证内容属实被投诉达到 3 次的,

 3(无正当理由~在全年已出勤工作日内有迟到或早退现象累计 15 次至 19 次的,

 4(在全年应出勤工作日内无故缺勤连续 3 个工作日或累计 8 个工作日以上,

 5(工作有较大失误、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较大社会影响的,

 6(有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行为的,

 7(有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的其他情形的。

 ,二,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建议评定为“不称职”:

 1(思想政治素质差~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

 2(违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诋毁党和政府形象,

 3(工作中年度经查证内容属实被投诉达到 4 次及以上的,

 4(全年已出勤工作日内有迟到或早退现象累计 20 次及以上的,

 —7—

 5(全年应出勤工作日内无故缺勤连续 5 个工作日或累计 10 个工作日以上,

 6(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7(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行为情节较重的,

 8(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9(不依法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10(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

 11(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

 12(违反规定~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任职务的,

 13(参与赌博、色情、吸毒活动或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14(拒绝参加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仍不参加的,

 15(有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的其他情形的。

 ,三,因上述基本称职或不称职情形受到处分的~按照本办法有关处分规定处理。

 ,四,凡德、勤、廉考核中同时具有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情形的~考核按照最低等次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第二十五条 在德、勤、廉方面未被评定为基本称职或不 —8—

 称职的考核对象~由考核人根据考核优秀比例规定参照下述分值标准向审定人建议考核对象的年度考核等次:

 年度绩能总得分在 85 分以上可为“优秀”~70 分以上可为“称职”~60,69分之间为“基本称职”~59 分以下为“不称职”。

 第二十六条 审定人参照考核人的建议~综合考虑各科室和公务员个人的职责、工作量等因素~通过无记名投票方式~确定考核对象年度考核等次。当审定人为单位负责人时~直接由单位负责人确定考核等次。

 各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优秀总数一般控制在参加考核总人数 15%以内~如当年在综合性评比中被授予荣誉称号~或中央部委、省委省政府给予“先进集体”等荣誉称号~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该单位优秀等次人数的比例可提高5%。小数点后的数按“四舍五入”的原则处理。

 审定人应综合考虑工作任务、责任、难度等情况~在各科室、各职位层级和职位类别之间合理分配优秀指标。

 第二十七条 公务员考核等次~应在本机关,单位,范围内进行公示~公示期为 5个工作日。

 第二十八条 公示完毕~将本机关,单位,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汇总呈报表和名册表,见附件 11、12,~按照管理权限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审核备案。

 第二十九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确定后~机关人事部门应将《年度考核登记表》反馈公务员本人签名,公务员拒绝签名的~机关人事部门应在其《年度考核登记表》中予以注明~并由经办人签名证明。

 第三十条 各机关,单位,人事部门应及时将《年度考核 —9—

 登记表》存入公务员个人档案。

 第三十一条 年度考核结果为不称职的公务员~如对年度考核结果有异议~可按《公务员申诉规定,试行,》的有关规定申请复核或申诉。

 第六章 考核结果运用

 第三十二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的结果作为调整公务员职务、级别、工资以及公务员奖励、培训、辞退的依据。

 第三十三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符合晋升工资条件的~晋升工资,

 ,二,确定为称职以上等次~且符合规定的其他任职资格条件的~具有晋升职务的资格,连续三年以上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晋升职务时优先考虑,

 ,三,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当年给予嘉奖,连续三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记三等功,

 ,四,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三十四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基本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对其诫勉谈话~限期改进,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一年内不得晋升职务,

 ,四,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三十五条 公务员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10—

 ,一,降低一个职务层次任职~并按规定调整其工资,

 ,二,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级别和级别工资档次的考核年限,

 ,三,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的~予以辞退。

 第三十六条 公务员不进行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不定等次的~除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的情形外~本考核年度不计算为按年度考核结果晋升工资的考核年限~不享受年度考核奖金。

 第三十七条 对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不称职等次而又无职可降的公务员~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无级别可降的~应予降低一个以上级别工资档次,如果其职务、级别、工资档次均处于最低状况~则不再降低~但须给予严肃批评教育。

 第三十八条 经确认属考核不实的~应重新确定考核等次~并及时更改有关待遇和奖励。

 第三十九条 审定人须对本单位公务员考核的整体绩效进行总结分析~结合内部组织人事管理的具体情况~及时总结新经验、发现新问题、提出新建议~向公务员主管部门提交公务员考核绩效分析报告~为加强和改进公务员管理工作提供科学依据。

 第四十条 根据考核对象的工作能力状况和《工作能力提高途径一览表》,附件7,的有关信息~由所在单位及相关职能部门制订针对性强的能力培训计划~加大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其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公务员主管部门应当予以监督落 —11—

 实。

 第七章 特殊情况的处理

 第四十一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参加本年度考核:

 ,一,被免予刑事处罚、被劳动教养或收容教育仍保留公职的,

 ,二,病、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三,非单位所派~但经单位同意外出学习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四,出国,境,探亲超过考核年度半年的,

 ,五,考核年度~因其他原因工作未满半年的,不含调、转任,,

 ,六,考核年度内到龄退休~已办理或尚未办理退休手续的,组织批准留任者除外,。

 第四十二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参加本年度考核~但不确定考核等次:

 ,一,新录用的公务员在试用期内参加本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确定等次~考核情况作为定级、任职的依据,

 ,二,涉嫌违法违纪被立案调查尚未结案的~参加年度考核~不写评语、不定等次。结案后~不给予处分或者给予警告处分的~按规定补定等次。

 ,三,受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处分的期间~参加年度考核~只写评语~不定等次。在解除处分的当年及以后~其年度考核不受原处分影响。

 第四十三条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12—

 ,一,对无正当理由不参加培训或在培训中考试、考核不合格的公务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二,受警告处分的当年~参加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等次。

 第四十四条 其他特殊情况公务员考核档次的确定:

 ,一,当年的军队转业干部~由接收安置单位根据工作表现和转业时的鉴定确定考核等次。

 ,二,调任、转任的公务员~由现所在单位征求原单位意见的基础上写出评语~确定等次。

 ,三,挂职锻炼或参加扶贫、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等专项工作的公务员~时间半年以上的由挂职、扶贫或服务单位进行考核并提出确定等次的建议。考核材料及建议送派出单位~由派出单位研究确定考核等次~可不占派出单位优秀等次名额。不足半年的~由派出单位进行考核。

 ,四,单位派出学习、培训的公务员~由原单位进行考核~主要依据其学习、培训的表现和成绩确定等次~有关材料由负责学习或培训的单位提供。

 第八章 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五条 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全市公务员考核办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将定期对各单位公务员考核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检查。

 第四十六条 各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本系统公务员考核的组织实施、指导和督促工作。

 第四十七条 各单位在考核实施过程中须以客观事实为依据~全面、准确、真实地确定公务员考核结果~并加强绩效 —13—

 沟通和绩效反馈,避免因考核不公、工作不细而影响公务员的工作积极性和本单位的和谐发展。

 第四十八条 公务员主管部门将建立公务员考核信息管理系统~对公务员考核工作实行信息化管理。

 第四十九条 相关单位或公务员在考核工作中~如有不按此考核办法实施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的~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者处分。

 第五十条 在考核中如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违反考核规定行为的~一经核实~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第九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各单位处级干部的考核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另行规定。

 第五十二条 横琴新区、各行政区、各经济功能区~以及公安、检察院、法院系统可以根据本单位实际~结合本考核办法~自行制定实施办法。

 第五十三条 本办法由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办法自 201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14—

 附件 1 职位说明书

 编号:

 内设机构 单位名称 名称

 职位名称 职位级别 职位类别

 职责任务

 工作标准

 任职条件

 —15—

 附件 2 下达年度及季度工作任务表

 考核对象 所在科室 职务 姓名

 年

 度 工

 作 总

 任 务 考核人: 年 月 日

 第

 一 季 度

 年 度第 工二 作季

 总 度

 任 务

 第分 三解 季 度

 第 四

 季

 度

 此表考核人可根据工作实际需要在考核结束前随时调整和修改。

 —16—

 附件 3 工作记录和自评表, 年 月,

 考核对象姓名: 所在科室: 职务:

 质量评价 数量评价 难度评价 工作要求 每项工月度工作,包括时间大实际完作实绩实绩自评要求、工作序号 很正较大超正较较正容工作任务 成工作自评得得分 流程描述、好 差 少 难 的时间 分,自动,自动生好 常 差 超量 常 少 难 常 易 重点和难生成, 成, 点, 量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17—

 附件 4

 工作实绩季度考核评分表

 考核对象姓名: 所在科室: 职务:

 月度工作实季度工作实绩考核人评定的考核人 1 考核人 2 季度 月份 绩自评得分 自评得分 季度工作实绩评价 评价 ,自动生成, ,自动生成, 得分,百分制,

 1 月

 2 月 第一季度

 签名: 签名: 3 月

 4 月

 5 月 第二季度

 签名: 签名: 6 月

 7 月 第三季度 8 月

 签名: 签名: 9 月

 10 月

 11 月 第四季度

 12 月 签名: 签名: 说明:优秀,85 分以上,、称职,70 分以上,、基本称职,60-69 分,、不称职,59 分以下,。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18—

 附件 5 职位分层分类工作能力表

 领导职务 科长 副科长

 业务能力 业务能力

 通用能力 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

 沟通协调能力 沟通协调能力

 组织管理能力 组织执行能力

 岗位能力

 激励示范能力 参谋辅助能力

 非领导职务 综合管理类 行政执法类 专业技术类

 业务能力 业务能力 业务能力

 通用能力 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 学习能力

 沟通协调能力 沟通协调能力 沟通协调能力

 执行能力 依法行政能力 技术操作能力

 岗位能力

 公共服务能力 公共服务能力 公共服务能力

 ,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各类职位的五项能力下增设二级能力指标,

 —19—

 附件 6 职位工作能力考核表

 考核对象姓名: 所在科室: 职务: 职位类别:

 每项工作能力工作能力 工作能力档次

 考核人 1 考核人 2 自评得分,自动自评总得分 工作能力考核指标 生 ,自动生 评价 评价 很强 强 一般 较弱 弱 成, 成,

 业务能力

 通用

 学习能力 能力

 沟通协调能力

 岗位

 能力 签名: 签名:

 年度工作能力总评价 签名: 签名: 说明:优秀,85 分以上,、称职,70 分以上,、基本称职,60-69 分,、不称职,59 分以下,。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20—

 附件 7 工作能力提高途径一览表

 考核对象姓名: 所在科室: 职务: 职位类别: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能力提高途径 你希望接下来从哪些途 ,如有其它提高途径~请在下如有此项~请勾选 详细说明 径提高你的工作能力,详细说明

 面空格处填写并加以说明, ,请“?”选,

 阅读书籍

 参加培训

 听讲座 20 年

 轮岗

 挂职

 参与项目

 撰写报告

 学历教育

 其他

 —21—

 附件 8 年度工作能力提高途径汇总表

 填表日期: 年 月 日

 工作能力提高途径每项人数

 序号 单位名称

 阅读书籍 参加培训 听讲座 轮岗 挂职锻炼 项目研究 撰写报告 学历教育 其他

 合计

 注明:“其他”途径具体描述为:

 —22—

 附件 9

 珠海市公务员年度考核登记表

 , 年度,

 性出生 参加工作姓名 年 月 别 年月 时间 所在的工作 部门(科室) 单位

 现职务 任现职 年 月 职位类别 (职位) 时间

 ) 工 作 表 现个 、 成 绩 及人 存 在 总的 不 足 和结 努 力 方 向 )

 签名: 年 月 日

 年度工作实绩得分(占年度工作能力得年年度绩能总得分 绩 70,) 分(占 30,) 终与得能 分

 —23—

 德评、价勤称职以上(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结、果 廉

 建 议优秀( ) 称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不定等次( ) 等 次

 考 核 人评

 语

 签名(2 人): 年 月 日

 核机委 关员负优秀( ) 称职(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不定等次( ) 会责审 人定或 结考 果 审核人签名(或单位盖公章): 年 月 日

 被本考核结果已书面通知本人。

 考意 核见 人

 签名: 年 月 日

 未 确考定核等情次况或说不明 参 加

 复及 核其 、他 申情 诉况

 注明:“审定结果”栏签名处填写~当审核人为单位负责人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当审核人 为单位考核委员会时~只盖单位公章。

 —24—

 附件 10

 德、勤、廉评价表

 ,20 年,

 被考核人姓名 职 务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建议评定为“基本称职”等次 情况说明 (如有符合以下情况的,请“?”选)

 1(思想政治素质较差~违反公务员行为规范~造成不良影响,

 2(工作中办事拖拉推诿、服务态度差、违反工作程序或行政不作为等~年度经查证内容属实被投诉达到 3 次的,

 3(无正当理由~在全年已出勤工作日内有迟到或早退现象累计 15 次至 19 次的,

 4(在全年应出勤工作日内无故缺勤连续 3 天或累计 8 天以上,

 5(工作有较大失误、失职~造成较大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6(有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行为的,

 7(有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确定为基本称职的其他情形的。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核等次建议评定为“不称职”等次

 情况说明 (如有符合以下情况的,请“?”选)

 1(思想政治素质差~严重违反社会公德~造成恶劣影响,

 2(违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和政策~诋毁党和政府形象,

 3(工作中年度经查证内容属实被投诉达到 4 次及以上的,

 4(全年已出勤工作日内有迟到或早退现象累计 20 次及以上的,

 5(全年应出勤工作日内无故缺勤连续 5 个工作日或累计 10 个工作日以上,

 6(工作严重失误、失职~造成重大损失或恶劣社会影响的,

 7(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政纪律~行为情节较重的,

 8(严重违反公务员职业道德、工作作风懈怠、贻误工作造成不良影响的,

 9(不依法执行公务~或妨碍和影响他人公正执行公务~造成严重后果的,

 10(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合法权益~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和公众~造成不良后果的,

 11(泄露国家秘密、工作秘密或泄露因履行职责掌握的商业秘密、个人

 隐私~造成不良后果的,

 12(违反规定~从事或参与营利性活动、在企业或其他营利性组织中兼

 任职务的,

 13(参与赌博、色情、吸毒活动或参与迷信活动造成不良影响的,

 14(拒绝参加平时考核、年度考核~经批评教育仍不参加的,

 15(有依照其他有关规定应当确定为不称职的其他情形的。

 建议考核等次 称职以上( ) 基本称职( ) 不称职( )

 注:凡德、勤、廉考核中同时具有基本称职和不称职情形的,考核按照最低等次确定年度考核结果。

 —25—

 附件 11

 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汇总呈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总人数 考核基本参加考核 不参加考核(在编公务员 情况 公务员数 公务员数 数)

 考核等次优秀 序不定 (人数) 称职 基本称职 不称职 号 等次 人数 比例 职 务

 科长 1

 2 主任科员

 3 副科长

 副主任科员 4

 科员、办事员 5

 试用期人员 6

 合计

 占参加考核公务员数 比例

 公务员 主管部 管理部门 门意见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填报人,签名,: 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电话:

 注明: 1、总人数指除去单位中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考核的市管干部后的在编公务员数。

 2、优秀比例=优秀总公务员数?参加考核总公务员数。

 3、此表填报一式二份。

 —26—

 附件 12

 公务员年度考核等次名册表

 填报单位,盖章,: 单位负责人,签名,:

 填报人,签名,: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总人数(在编公务员数) 参加考核公务员数 不参加考核公务员数 优秀比例 公示时间 年 月 日至 月 日

 序号 姓名 现任职务 评定等次 备注

 经办人:

 ,盖章, 年 月

 日

 主管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公务员管理部门

 审核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 1、总人数指除去单位中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考核的市管干部后的在编公务员

 数。

 2、优秀比例=优秀总公务员数?参加考核总公务员数。

 3、公示时间为 3 个工作日。

 4、此表按照职务高低的次序排列。

 5、此表填报一式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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